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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3-510738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7 16:11: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及时、高效、有序、妥善地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止事件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深圳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对于国铁或城际铁路在深圳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深圳地方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4.2 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在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1.4.3 相互协调,有效应对

轨道交通应急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保证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以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1.4.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临战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确保需要时用之能战,战之能胜。

分类和分级

2.1 分类

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将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强台风、龙卷、冰雹、雷雨、水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轨道交通浸水、脱轨或倾覆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灾害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爆炸、行车、工程等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大面积停电、突发性大客流和其他可能造成轨道交通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生化、毒气和放射性污染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乘客等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在轨道交通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劫持人质等突发事件。

2.2 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轨道交通在遭受人为破坏、大规模劫持人质等恐怖袭击事件时,应急处置依据有关反恐怖预案执行。

2.2.1 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0—60分钟、客流大量滞留的。

(3)事件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可以处理和控制,无需其他部门和单位或仅需调动个别部门和单位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2.2.2 较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者10—49人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2)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0分钟以上、客流严重滞留的。

(3)市政府认为需要由市级应急机构响应的其他事件。

2.2.3 重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49人生命安全,或者50—99人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2)超出深圳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跨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4)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事件。

2.2.4 特别重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

(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响应的其他事件。

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全市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1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相关领导、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监察局、民政局、国资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外办、台办、建筑工务署、政府新闻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市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相关客运企业等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轨道交通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

(2)落实上级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

(3)统一领导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运营等应急工作。

(4)组织制定全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5)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

(6)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随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2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建立轨道交通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8)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10)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3.3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由轨道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3.4 现场指挥部

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由现场主导救援单位负责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官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新闻材料。

(5)当轨道交通突发事件达到重大及以上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12个基本应急组(以下简称“基本应急组”),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5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地面公交接驳及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专项预案;指定或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及滞留乘客的疏运。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科工贸信委: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协助轨道交通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4)市财政委:负责轨道交通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5)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6)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专项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

(7)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

(8)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消防工作相关专项预案;负责组织指挥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9)市监察局:负责按规定向上级监察机关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以及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对政府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

(11)市国资局: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组织安抚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做好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稳定工作,组织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14)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

(16)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7)市政府新闻办:接受市委、市政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授权,提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稿起草、接待记者、新闻发布和舆情收集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8)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19)深圳警备区: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生化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灾难救援、生化救援等有关工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处置。

(20)武警深圳市支队:组织制定武警部队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救援的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动、指挥武警部队实施应急支援。

(21)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所辖供电网、所辖变电站的应急抢修物资储备,参与相关应急抢修工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轨道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24)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制定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企业层面专项预案;负责所管辖线路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相关客流规模预测并提供现场乘客应急疏导的需求;整理和保存相关材料,并协助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相关客运企业: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公交接驳专项预案;根据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提供的需求,提供人员疏散所需的运输资源。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测与预警

4.1 预警级别

按照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级别。

4.1.1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4.1.2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1.3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1.4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4.2 信息监测

4.2.1 监测机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立轨道交通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轨道交通运行状况、客流信息等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4.2.2 监测网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结果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分级,建立数据资料库,及时变更动态数据资料,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数据共享平台。

4.2.3 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潜在的危险源、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可能引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4.3 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4.3.1 蓝色预警信息: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3.2 黄色预警信息: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3 橙色预警信息: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4 红色预警信息: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4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5 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6 预警响应

4.6.1 蓝色预警响应

(1)进入蓝色预警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相关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4.6.2 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黄色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巡查人员全部上岗,并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查。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进驻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隐患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5)必要时轨道交通停运,同时加强地面公交运力。

4.6.3 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6.4 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7 预警变更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机构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劝阻乘客进入。

(2)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及时通过交通电台、告示牌、站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处置工作。

5.2 分级响应

5.2.1 Ⅳ级应急响应

(1)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自身可以处理和控制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安抚理赔,以减少乘客滞留,保证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2)需相关成员单位协助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根据情况需要,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时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成员单位,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信息后,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现场监控、抢险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主导救援单位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根据情况需要,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发布轨道交通运营调整相关信息、开展现场安抚理赔等工作。

5.2.2 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组织专家制定救援方案,并报市应急办和省级相关应急机构。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客流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5)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5.2.3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属地原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情况需要,现场指挥部及时启动基本应急组,开展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

5.2.4 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工作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国家、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3 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呈蔓延、扩大、发展趋势时,负责应急处置的企业或机构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4 信息报告

5.4.1 报告要求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快捷、简明、准确、连续。

快捷:最先接警的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简明: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

准确:报告内容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连续: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一段时间内,应连续上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5.4.2 报告程序和时限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当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并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2小时内向省级相关应急机构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Ⅱ级和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时,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分别报送省级和国家相关应急机构。

5.4.3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发企业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5.5 信息发布

5.5.1 信息发布要求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5.5.2 信息发布机构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3)Ⅱ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4)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5.5.3 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5.5.4 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等渠道有效、及时发布信息。

5.6 应急结束

Ⅳ级响应行动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或相关成员单位决定终止。

Ⅲ级响应行动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响应行动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Ⅰ级响应行动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与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与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6.2 社会救助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与相关理赔工作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

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处置结束后的个人、组织或相关机构的物资和资金等社会救助,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

6.3 保险理赔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4 外事协调

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涉及到境外人士,应遵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涉外人员的医疗救护、经济赔偿、法律纠纷等事宜。

6.5 新闻发布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对外发布有关善后事宜、处置进展、提示公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等有关信息。

6.6 事件调查报告

6.6.1 调查机构

Ⅳ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Ⅲ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Ⅱ级、Ⅰ级事件由省级或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6.6.2 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一周内,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周内,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办提交总结报告。

(3)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按《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进行调查总结。

6.6.3 总结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轨道交通基本情况。

(2)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3)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4)主要经验教训和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7 应急情况评估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6.8 奖励和处罚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专用场所,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市轨道交通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7.2 救援装备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特点,配备有关专用救援装备器材。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特种装备保障,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制度和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的档案管理制度。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轨道交通应急装备保障落实工作。

7.3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职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7.4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委应利用现有资源,组织主要客、货运企业建立应急运力的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以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以及时调运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装备、物资等,满足现场应急工作的需要。

7.5 物资保障

市科工贸信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

7.6 资金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急需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各成员单位用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必须经费,由成员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

7.7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组开展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技术、应急技术和装备开发等研究工作。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与教育

8.1.1 应急宣传

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宣传计划,编写相应的应急宣传资料。

各成员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网络、电视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编写轨道交通安全出行指南、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轨道交通车站醒目位置摆放以供市民取阅,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1.2 应急教育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各成员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领域,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8.1.3 应急实践

各成员单位对制定的预案应积极开展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并利用应急演练的机会,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8.2 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别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类培训。

8.2.1 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活动,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

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水平。

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相关应急知识和案例教育,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8.2.2 运营企业人员培训

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培训。

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8.2.3 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

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8.3 演练

8.3.1 综合演练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和方案,采用桌面和实战等方式开展演练:

(1)全市综合桌面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全市综合实战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

演练的效果评估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办。

8.3.2 专项演练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

(1)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内部实战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实战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

附 则

9.1 名词解释

9.1.1 轨道交通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是指为深圳市范围内交通出行服务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9.1.2 轨道交通运营中断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运营中断是指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轨道交通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列车行车中断。运营中断时间按照列车运行计划的理论载客时间与实际恢复载客时间的差值计算。

9.1.3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关于轨道交通应急系统平台

为保证应急处置效率和日常监管力度,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相应的系统平台作为技术手段,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为轨道交通应急提供决策支持。

系统平台采用“政府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实施运作,政府负责轨道交通综合应急协调和系统平台的运行监管工作,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日常值守工作。

9.3 预案管理

9.3.1 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和解释。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9.3.2 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9.3.3 预案修订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或通信联络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本预案施行三年或启动特别重大应急响应之后。

(3)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9.3.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高效处臵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地铁运营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臵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各类运营突发事故的预防、响应和处臵工作,提高地铁运营系统的应急处臵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臵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成都市处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

第三条 根据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较大及以上(Ⅰ级)、一般A类(Ⅱ级)、一般B类(Ⅲ级)和一般C类(Ⅳ级)四个级别。

(一)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Ⅰ级)

4.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臵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5.造成地铁运营线路一条或多条线路运营中断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

6.载客列车脱轨; 7.载客列车冲突; 8.列车爆炸。

(四)一般C类运营突发事件(Ⅳ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1.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危及1至3人生命安全; 2.造成被困人数100人以下;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4.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臵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5.火灾事故; 6.运营列车分离; 7.正线工程车脱轨; 8.非运营列车脱轨、冲突; 9.运营中轨道贯穿断裂; 10.运营中车站照明全部熄灭。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运营中,因设施设备故障、恶劣天气、地震、大面积停电等情况引起突发事件时的预防、处臵和善后工作。适用于地铁运营过程中遭受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或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时的先期处臵和恢复重建工作。

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危险源的级别会产生变化;新线开通可能有新的危险源产生,因此,危险源情况需要定期识别、更新。

(一)可能造成或产生危险的对象 1.人员

人是地铁运营安全的控制因素,特别是行车指挥和列车驾驶等关键岗位,由于人的安全意识麻痹、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操作,可能直接引起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设备

(1)车辆。车辆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机械故障、电气故障、制动故障、车门故障等主要部件的损坏、系统控制失常、人为破坏等因素,可能造成列车脱轨、列车火灾、列车冲突等事故,并可能引发拥挤踩踏等次生灾害。

(2)线路系统。线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轨道贯穿断裂、轨道胀轨变形、道岔伤损、道床病害等造成的列车延误、限速、停运等,严重时可能引起列车脱轨等事故。

(3)供电系统。供电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牵引供电、接触网、动力供电系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电、运营中断、火灾等。

(4)机电系统。机电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电梯、扶梯故障,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踩踏事故;通风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故障,FAS、BAS、气灭系统应急情况下的不动作、误动作等。

7.社会影响。

第三章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领导机构

轨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安委会)是轨道公司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轨道公司安委会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组织、参与、指导的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协助工作,指导分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

第八条 工作机构

(一)轨道公司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轨道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工作,对轨道公司Ⅱ级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指挥;配合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副总指挥由轨道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对轨道公司Ⅲ级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指挥;配合总指挥和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与开发部、总工程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综合部、运营公司、建设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分公司等组成。

运营部: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对突发事件的运营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运营突发事件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装备保障部:对设备故障抢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事件中设备故障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建设与开发部:对建筑工程问题抢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事件中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外配合工程抢险作业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相关工程单位;参与运营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人力资源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计划财务部:负责突发事件救援、处理的资金保障。综合部: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妥善解决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与乘客和社会公众的联系和沟通,消除负面影响;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收集、记录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先进事迹。

运营公司:负责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信息传递;负责启动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与各应急救援参与机构密切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的开展;负责向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地铁运营突发事件信息内容的发布。

作任务;提出应急处臵的具体措施;具体负责或配合落实事故现场群众的疏散和救援力量的现场组织、协调、指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确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处臵方案。

(五)专家顾问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特点,组建涉及行车、信号、车辆、供电、轨道、消防等方面的专家成员库。需要时,由应急指挥部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提出决策建议,并进行技术指导。

专家顾问组职责:

1.就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相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应急救援提出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参与事故调查;

6.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开展活动,提供应急指挥部所需相关应急技术和信息资料。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九条 危险源监控

11.轨道检测设备。可以探测线路几何尺寸是否达到运营要求,钢轨有无伤损。

2.线路人员巡视。由线路巡检人员对线路情况进行日常巡视。

(七)建筑设施监控

聘请第三方专业监测和检测机构,对地铁隧道结构进行定期、定点检测和监测,对穿越地铁的工程进行线路结构变形,轨道变形,道床与结构剥离等专项监测。同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检测评估与养护维修并重”的原则,定期地对建筑设施进行维修。

(八)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通过加强制度、意识、技能、设备状况、环境风险等多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和控制措施,加大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预警级别

依据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由高到低分红色(特别严重)、橙色(严重)、黄色(较重)、蓝色(一般)四个级别。

(一)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Ⅰ级)运营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A类(Ⅱ级)以上运营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施。

(二)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运营公司巡查人员应上岗对隐患部位进行逐一排除。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岗集结待命。

(三)橙色预警响应

1.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达轨道公司应急指挥中心(OCC),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更新通报事件发展状况。

2.运营公司巡查人员应全部上岗,并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除。

3.专家顾问组进驻应轨道公司急指挥中心(OCC)或事件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4.专业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各保障部门备齐人员物资,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出发。正线列车降级运营,必要时停运,同时启动公交接驳。

(四)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专业救援队伍备齐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前往预警现场集结待命。

第十三条 预警变更

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

51.调度指挥中心视事件发生状况立即调整运行方式,必要时可进行区间封闭,防止列车进入事发区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运营公司立即启动先期处臵应急工作预案,在向轨道公司报告的同时,开展事件的初期处臵和救援工作。

3.根据事件性质、伤亡人员状况和影响范围,报请110、119、120、地铁公安分局和公交集团参与配合抢险救援。

第十七条 分级响应

(一)Ⅳ级响应

1.地铁运营突发Ⅳ级应急响应标准所列事件后,由事件发生部门、分公司宣布启动本单位应急处臵程序或预案,迅速通知本部门、公司所属相关应急救援成员机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臵工作,同时报告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及时跟踪事件处理进展并向应急指挥部成员通报。

3.相关配合处臵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现场秩序维护、信息报告及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事宜。

(二)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轨道公司突发运营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所列事件报告后,指挥部副总指挥立即赶赴调度指挥中心控制中心(以下简称:OCC)进行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臵工作。

7要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依靠轨道公司现有资源难以实施有效救援时,由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请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结束

1.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处臵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工作即告结束。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2.Ⅳ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由预案启动部门、分公司宣布应急结束,运营公司进行运营开通条件确认,恢复正常运营,报告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Ⅲ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由预案启动部门、分公司报轨道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批准,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运营公司进行开通条件确认并提出开通建议,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恢复正常运营。

4.Ⅱ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由预案启动部门、分公司运经轨道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报轨道公司指挥部批准,轨道公司指挥部或授权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运营公司提出运营开通建议经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开通运营。

5.Ⅰ级运营突发事件或其它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在报告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后,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启动的,轨道公

9应急指挥部。Ⅰ级运营突发事件处臵结束后,由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事故处臵调查评估小组,配合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单位对运营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三)运营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结束后,各参与应急处臵部门、公司应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事件案例库,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

各部门、下属分公司应结合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定期、分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现场的检查应为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记录备案,重点监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险情无法立即排除,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或机构,以采取进一步应急措施。

第七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救援与装备保障

各部门、下属分公司应定期、按要求对本部门、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各类应急救援和防护设备、设施、物资、标示、通道进

(一)各下属部门和分公司应根据本部门或分公司在处臵运营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持完好,并不断更新完善。

(二)各相关设备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应加强公共服务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确保设施状态正常。

第二十七条 通信保障

(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因突发事件造成现场通讯设备故障的,设备维修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通讯恢复,现场人员也应灵活应变,采取各种有效方式保证信息的快速传递。

(三)因救援需要相关提供通信设备时,由轨道公司应急指挥或调度通知,通信抢险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携带工具、材料、备品、备件赶赴现场。

(四)抢险救援所涉及人员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八条 培训

(一)轨道公司应急指挥成员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公司员工进行预案全员培训。

(二)新员工上岗前、转岗人员均应接受本岗位应急预案培

3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完成地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保护公司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排除险情,防止危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四)及时报告地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客流异常信息,对地铁突发事件预报贡献突出的。

(五)对地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六)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或抚恤待遇按照国家因公(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表彰和奖励的。

(八)其他经轨道公司研究认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的。第三十一条 处罚

轨道公司对于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采取必要的紧急处臵或者防控措施,造成危害扩大,损失严重。

(二)未按规定立即组织抢险,救援,拖延,推诿导致事故蔓延和扩大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者隐瞒事实真相,5

(三)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第三十四条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轨道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为确保校门口突发事件能够和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置,保证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富平安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我校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方针,本着预防在先、突发有备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校门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校门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组成,校长任组长。

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布置教师开展相关的自护自救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校门口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需保证通信网络疏通。

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处置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突发事件涉和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和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

1、校外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校外人员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和,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和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门口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劫持人质、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校长室。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维护在场师生平安。

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和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维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店长

副组长:安保组长

成员:收银组长、生鲜组长、副食组长、百货组长、家纺组长、安保人员

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成员为具体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4、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等。

二、日常预防

1、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经经理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4、员工应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及经理。

5、员工应熟悉卖场和仓库灭火装置的位置,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

7、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8、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服从统一调度。

9、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

三、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发布后,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培训、签字备查并填写培训记录,确保员工熟悉自身的应急职责和具备应急能力。

2、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施,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检查、测试这些设施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施包括:警报设施、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备、消防通道等。

3、应急领导小组应依据卖场布局合理绘制紧急疏散路线。

4、应急领导小组应分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组织一次演练,以检验和评估通信指挥、处理步骤、应急救援步骤、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能力与职责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练结束应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与评审结果应予归档。

四、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经理,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警应急预案

1、如出现火警,要迅速判断火警的真假。

2、在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扑灭,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灾的具体位置。

3、及时通知电工,做好电源的断电和送电准备工作。

4、当班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顾客入内,防止坏人乘机打劫,并劝说附近的顾客迅速离场。

5、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内员工和顾客的疏散工作,会计、出纳和收银员要做好所有现金和帐目的转移,对在收银处等待结帐的顾客要劝说其离开。

6、卖场员工要注意卖场内的顾客,劝说其退场,并要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离开,同时要细心检查每一个角落,以防还有顾客在卖场内。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准备。

7、安保组要立即疏散卖场的顾客,积极参与现场灭火,客服要保证广播的畅通。

8、门口安保人员要引导消防车进场。义务消防员要协助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并有义务协助消防查清火灾原因。

9、疏散的员工要在门前广场集合,以便清点。

(二)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发现打架事件,保安人员要快速、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2、如无法迅速控制事态,应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对有内部人员参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安保人员及相关员工要保护好服务区财产及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及时疏散顾客。

4、在员工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人员受伤的应急预案

1、超市有人受伤要及时通知在场的部门领导。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顾客受伤,要及时向顾客赔礼道歉,接受顾客的批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据人道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3、如是超市员工受伤,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顶岗工作。在员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负面影响扩大。

(四)漏水、防汛应急预案

1、发现漏水,在场领导要迅速安排员工做好物资的转移工作。

2、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断水源。

3、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检查工作,要加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资的准备。

(五)偷盗应急预案

发现偷盗者,员工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和部门主管,对情节较重或惯偷人员由安保人员将其扭送派出所。对夜间盗窃或者团伙盗窃要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拨打“110”,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停电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性停电,要及时通知部门主管。通知电工,排除停电故障,检查备用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收银员要保管好现金。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员要劝说想进入超市购物的顾客,向其说明情况。员工要注意来往人员,防止商品被盗,必要时进行清场。

3、后台负责停电前后电脑的运行,保证来电后收银台的正常运转。

4、各部门停电时要关掉有关设施的电源开关。

5、如晚上停电,必要时,要做好提前清场的准备工作。

6、电工要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使来电后的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

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

(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

(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

(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管理机构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二、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二)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及分工

四、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5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 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 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 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 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 事,不到闹 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6)当闹 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 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 事骨干带离闹

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 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第四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及预警机制。

二、校园突发事件概念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的,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踩踏挤压、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注重教育引导,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把校园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混乱。

(二)分级负责,逐级管理。如发生突发事件,将按分级负责,逐级管理的原则,由所属专业部或职能部门牵头,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如发生突发事件,所属专业部或职能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学校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局面,开展工作,妥善处置,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以防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五)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唐高俊

副组长:何晓明

成 员:余仁义、康永兰、陈红浪、沈慧、叶文炼、杨海明、郁金苗、鲁伟、范涛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或处置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和部署学校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3.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及时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能力时,要依程序向市教育局及上级部门汇报,请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4.部署和总结学校预防及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相关工作。

五、奖惩措施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对因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上级组织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各种应急预案

(一)火险应急预案

1.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灭火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楼房的所有大门,关闭电源,打开应急灯。

3.住校值班人员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

4.通讯联络组成员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岳阳市花板桥路四化建中南工业学校由于XXXX原因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抢救)”,待对方询问完毕后才能挂机。

5.在向市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委派人员等待引导消防车辆;门卫值班人员打开学校大门;如情况需要,电工负责关闭学校总电源。

6.组织实施:

(1)疏散引导组成员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班主任或正在上课的老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2)具体疏散安排:

当时正在上课的老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就近跑向学校广场、操场、附近空地及其他安全场所。其他老师在疏散场地待命并维持秩序。

(二)学校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报警程序:

(1)按学校专业系、学生处、保卫处、副校长、校长逐级呈报教育局、上级相关部门。

(2)

110、120等急救部门。教育局、上级相关部门。3.处置措施:

(1)当事件突发时,应即时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师生。

(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师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有关救助部门求助,同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

(3)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积极协助医生救治受伤害师生,安排好受伤害师生的陪护工作。(5)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等,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落实公安、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及时将突发事故状况告知受伤害学生家长,让学生的家长即时了解情况,以及时赶到现场;当受伤害学生家长到达现场后,学校主要负责人须向家长介绍事件发生的经过及学校所采取的相应急救措施,并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

(7)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医院慰问受伤害的学生,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公安、卫生部门了解事件发生认定的结论。

(8)如发生斗殴事件,要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立即向“110”、五里牌派出所报警电话:8621198,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110”和五里牌派出所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事态,保护师生,减轻伤亡,控制局面。

(三)校园内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报警程序:

(1)发现案情时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处、保卫处、校领导、安全工作小组报警。

(2)根据案情向公安机关报案。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一旦出现食品中毒事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司其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1)第一目击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小组成员立即到达现场,研究部署处理事件,并向领导汇报,取得领导支持,拨打电话120采取急救措施。

(2)严格门卫管理,禁止闲散人员进入。

(3)保留食堂现场,冻结食品。并及时上报市卫生防疫部门,以供查实检验,并根据事件的实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维持好校园内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五)传染病应急预案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报告,校医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及时实施。

3.发现有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4.在处置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后勤处负责人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加强校园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人员和学校领导汇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程序,赶赴现场,指挥工作。

2.若建筑物在自然灾害中发生倾斜、开裂,应该:(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要及时拨打120送医院救治。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4)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路灯、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4.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5.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6.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7.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七)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预案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活动的安全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需教育局同意的,按程序上报批准。未经审批同意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要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解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学校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7.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2)师生利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件现场。(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5)最后要查明事件原因。

(6)校园事件发生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与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发生事件后,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件上报主管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8)组织事件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八)学校房屋倒塌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当事件发生以后,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工作人员打开建筑物的所有安全通道及门窗,组织学生从安全出口顺利撤出。

2.对受伤学生、教师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

3.检查教学楼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全校师生发出通告,设置警戒线,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迅速将事件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九)校园绑架、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1.事件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时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按程序逐级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赶赴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通知门卫封锁大门。

2.学校要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件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3.如果正在实施绑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时工、学生)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命令其余学生迅速撤离到安全场所,不得围观。为拖延时间,在场人员尽可能通过谈判,并组织保安人员与之形成相持,等待警察到达现场。如果绑架人员以威胁杀人要求放行,为保学生生命安全应予放行,在场人员要记下车牌号码及绑架人员的体貌特征,为警方破案提供证据。4.如果凶手已逃走,学生已受重伤,在场行政、教师应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马上安排车辆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安排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对受伤学生救护处置。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随车参与救治。在抢救的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事件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及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共同陪护学生,了解救护情况。

5.如果学生已遇害,则要严格保护好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

6.接到学校通知,启动应急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如属校方责任保险事件,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件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7.学校、各职能部门、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外接受采访,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激化矛盾。

8.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班主任、专业系、学生处竭力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件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后勤处协助处理伤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家长的食宿。

9.要依法调解安抚,调解安抚要合法、合情、合理,参与调解的校方人员不能信口开河,随心所欲;调解要彻底,要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处置校园绑架、伤害事件时,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10.学生处起草《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学生救治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同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及处理工作。学校要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

(十)学生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1.发现溺水事件的教师应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学生处处长、副校长、校长。

2.学生处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救援;同时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告知教育局、拨打120、拨打“110”及五里牌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在发出救援指令后,学生处工作人员要立即赶往事件现场。

3.到达事件现场,应根据事件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积极展开救援行动,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应对事件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做好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避免由于混乱再造成一系列不安全事件。

5.事件现场采取急救措施后,有关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班主任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并学生家长到救治学生的医院陪护学生,了解救治情况。

6.当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要迅速查明溺水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过程,做好事件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十一)交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2)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3)上学、放学走绿色通道,在指定位置过马路,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5)加强学校车辆安全管理。(6)学校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

(7)学校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在经过查验符合运营条件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事件,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向110、122报警,并采取相关措施。

(2)如有伤者,应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医院救治。(3)有秩序地指挥学生疏散,并加强其他学生的安全保护。(4)及时通知伤亡学生家长。

(5)保护好事件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6)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和作出处理,并组织上报。

(十二)学生离校出走事件处理预案

1.从学校出走的,班主任在了解情况后的第一时间(1节课内)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2.班主任立即向专业系、学生处汇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再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汇报,由校领导确定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何时向上级汇报。

4.班主任及时在班级学生和相关人员中调查了解情况,搜集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

5.学生处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必要时可请派出所协助寻找。6.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出走期间每天至少与家长联系二次,相互沟通,交换信息,并做好记录。

7.一旦有确切消息,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去找,如有必要可向校分管领导申请派车陪同家长去找。找到后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8、离校出走的学生回校(家)后重新上课前,必须由家长陪同到校,学生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和书面承诺,并请家长签字予以确认,材料交由班主任保存,然后班主任根据其旷课时间长短、认错态度及平时表现向学生处申请给予必要的处分。9.对先前曾有过离校出走情况的;对出走时间长,造成极坏影响的;出走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原则上学校应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或劝其退学。

10.事件处理完后,班主任将整个事件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交学生处备案。

11.班主任和其他学生管理人员在处理此类事件中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按预案来处理,不得隐瞒或消极对待,否则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三)学生外出社会实践安全预案 1.活动预案

(1)任课教师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必须把活动预案按时提前报送教务处预审,教学副校长同意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参观实习的目的及意义;组织工作,明确何人领队、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交通工具、通讯方式等;活动日程安排;外出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2)实践目的地应事先进行勘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预案。(3)活动之前要事先对学生进行活动指导(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指导)。

(4)出校前,活动预案要报学生处核准备案。(5)总结报告:归校2日内上交总结报告到教务处。2.注意事项

(1)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2)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学生必须坚决服从带队老师的领导和指教。凡不听从教师的安排和劝告而自由行动者,返校后要根据其违纪的情节轻重给予适应的校纪处分。

(4)讲文明,讲道德,严格遵守参观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5)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维护集体荣誉。(6)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脱离队伍,注意人身安全。(7)学生出校前清点人数并将准确名单上报学生处。(8)租用的车辆必须有正规的营运执照。

(9)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注意乘车安全。(10)到达目的地后,要求学生必须参加集体活动,注意安全。如需要分散进行活动,要在带队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每组应有通讯设备,应及时向任课(指导)教师报告行踪。

(11)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

(12)要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件时要及时报告,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要加强巡视,发生事件要采取应急措施。

(13)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后,并有秩序上车,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跟车回校。

(14)有晕车的学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疾病,尽可能到事先联系好的地方用餐。

七、其他要求:

1.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力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各部门、各班级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排摸心理健康有问题的学生,校学生处、专业系、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要深入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重点关注心理障碍、生理疾患、家庭变故、违规违纪、情感挫折和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的学生,要逐人建立档案,并加强心理干预和治疗。全校要建立完善预防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学生心理障碍,调处各种矛盾纠纷,杜绝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的各类意外事件,造成学校不稳定。同时,要认真落实门卫、校园值班巡查、学生点名等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学生出走、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师生平安。各部门、各班级要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教室、宿舍、实训场所、体育设施、学生生活设施及公共场所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相关责任处室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责任处室要立即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监控直至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因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五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综述:

为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善后事项环节有条不紊,快而不乱的进行,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故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出预案,组织应对措施内容,其中包括事件危害程度评估、处理进度管理,事后赏罚环节及评估效果,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事件应急准备

1.1.实施前人员方案准备

应急措施实施准备阶段,首先需要人员配备以及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具体有:

 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小组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1.2.实施前情况预计以及材料准备

实施前准备阶段首先了解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对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 向公司各部门和人员采集信息、向上汇报情况,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对事件涉及人员的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起始时间、影响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1.3.实施时间、进度计划

 根据拟定的处理方案,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 1 态中(此处将制定表格填写);

 做出实施进度计划,根据计划实施(此处将制定表格填写)。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出现耽误进程情况则需要做后续总结补充。

2.事件应急措施实施阶段

2.1.公司对内应实行的措施

 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2.2.公司经营活动管理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 暂时停止公司与本次事件相关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 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事件应急处理后恢复阶段

3.1.工作及运营恢复准备

 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

 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3.2.善后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3.3.事后管理问题的完善

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 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部门的管理章程,充实内容,提高实施的科学性;

4.事后赏罚环节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事件处理细节总结

对此次事件处理的进度、存在问题、经验等进行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

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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