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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第五次会议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3-690048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2 16:09: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第五次会议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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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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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该在民事诉讼法中得到体现。吴兆祥处长从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出发,建议在民事诉讼法中细化举证责任的分配和标准,增设担保物权的非诉变现程序和公司诉讼,将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经验规定在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

会议

第二篇: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2012年3月)物价水平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这是关系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要在有效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管好货币信贷总量、促进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的基础上,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

增加生产、保障供给。继续把控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同周边地区和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基地。加强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做好主要农产品收储和投放,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搞活流通、降低成本。严格执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大型企业、社区与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增加零售网点,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多管齐下,切实把流通效率提上去、中间成本降下来,真正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好处。

加强监管、规范秩序。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教育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把握好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广大内需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今年工作的重点。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等服务业。鼓励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支持引导环保建材、节水洁具、节能汽车等绿色消费。扩大消费信贷。加强城乡流通体系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强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国家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把好土地、信贷、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准入和审核关,加强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督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农业政策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要更加重视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扩大紧缺、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农业补贴要继续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新增补贴重点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倾斜。

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今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7.4元和16元。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实施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力度,让扶贫对象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要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农业技术补贴制度,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到田到户。建好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创建。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122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亿元。要搞好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强农村水电路气以及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要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格保护耕地。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发展方式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既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促进新能源利用的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项目配套、政策引导,扩大国内需求,制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盲目扩张。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扩大技改专项资金规模,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汽车、钢铁、造船、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关键是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要抓紧制定出台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加快理顺能源价格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用能管理,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节能采购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加快页岩气勘查、开发攻关,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强能源通道建设。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开展节能认证和能效标识监督检查,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

今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推进生态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成果,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治理,严格保护江河源、湿地、湖泊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建设性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我们要用行动昭告世界,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10年的政策措施,加大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力度,加快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支持东部地区转型发展、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强和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流动,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从各地实际出发,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环境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人口布局。各类城市都要夯实经济基础,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入园上学、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让农民无论进城还是留乡,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人才强国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教育经费要突出保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提高使用效益。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逐步解决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学校民主管理,逐步形成制度。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要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继续花大气力推动解决择校、入园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办好农村寄宿学校,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加强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办好民族教育。高等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紧密结合,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到所有农村学生,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各级各类教育领域。教育寄托着人民的希望,关系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把这项事业办得更好!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支持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承担国家和地区重大科技项目。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为企业研发中心服务,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倡导学术诚信,鼓励独立思考,保障学术自由,弘扬科学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全面加强人才工作。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大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任用、评价、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社会环境。就业创业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关系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今年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中西部地区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开展劳动关系争议排查,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文化产业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文化是人类的精神家园,优秀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血脉。要提供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守诚信、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档案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深入开展对外人文交流,促进中外文化相互借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震撼力,当代中华儿女一定要肩负起弘扬中华文化的历史重任。深入改革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正确抉择。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胆探索,以更大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各项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深化土地、户籍、公共服务改革,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事业、收入分配等改革,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

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是: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消费税制度。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推动实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研究推进铁路、电力等行业改革。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

深化价格改革。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完善成品油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进机会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政府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渎职失职和执法腐败等行为。

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设定、实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矿业权拍卖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对外开放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新的阶段,进出口贸易、双向投资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创新对外经济工作思路,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我们强调扩大内需,但决不能忽视外需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保持外贸政策基本稳定。稳定出口退税政策,扩大贸易融资和信用保险,改进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帮助企业克服订单不足、成本升高、摩擦增多等多重困难和压力。要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转移。巩固美日欧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

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承接服务外包。制定加强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的指导意见,完善进口政策,搭建更多的进口促进平台,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更加注重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实施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中西部地区。

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正处于对外投资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健全服务保障。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能源、原材料、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合作和跨国并购。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支持“走出去”的企业相互协同、集群发展。放宽居民境外投资限制。加强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维护我境外企业人员和资产安全。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努力保持与发达国家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全面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继续推进自贸区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继续在多哈回合谈判、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第三篇:人大法学院召开《法学家》杂志编委会成立及编委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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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召开《法学家》杂志编委会成立及编委会

第四篇:法学院召开第一党支部会议

法学院召开第一党支部会议

12月2日,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在3121模拟法庭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大会由支部书记xx同志主持,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参与。

本次党支部会议共分为四个议程。第一个议程,讨论并表决xx等8名同志的转正申请。各位预备党员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对预备期一年内自己的工作、生活、思想、学习等情况做出了总结,并正确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表明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后,将不断地改善自身,提升自我。党内同志认真倾听,并给予诚恳的建议。全体正式党员逐一对提出申请的同志进行表决,8位预备党员全部通过,正式成为了光荣的共产党员。第二个议程,根据党支部书记刘飞翔的提名以及党员投票选举xx和xx分别担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纪检委员。会上党支部成员对三位支部委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三位支部委员对这些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认真听取和记录。第三个议程,为了党支部内部和谐发展,更好的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宣传力,由法学院第一党支部书记xx申请,法学院党委副书记xx决定,将第一党支部分为两个小组。分别由xx两位同志担任第一小组和第二小组的组长。第四个议程,讨论如何开展支部活动。各个党员同志积极踊跃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气氛非常活跃,展现了党员同志严肃活泼的一面,也为第一党支部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次党支部大会的召开不仅增加了一批爱党人员,注入了新的力量,而且提高了各党员对党的认识,深化了党员对党的热爱,每位党员更加明确了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努力的方向,他们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积极为支部的建设做贡献。

第五篇:人大法学院教授参加《法学家》杂志编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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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教授参加《法学家》杂志编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主编史教授做工作总结。他表示,依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一中国法学教育重镇,《法学家》在丰富学术内容、鲜明刊物特色、提高刊物水平和知名度诸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编辑部加强信息化建设,于2012年5月开设独立网站(网址:http://www.teniu.cc),正式启用期刊网络办公平台,建立了网上远程投稿、编辑处理稿件、匿名评审以及过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等多功能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2012年10月,《法学家》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术期刊资助项目。以此为契机,编辑部建立了稿件双向匿名外审的制度,提高文章的质量,把人情稿降到了最低的程度。随后,史际春教授对2013年工作重点做了规划,一是做好2012年刊发文章的英文精萃集的编纂工作;二是继续加大期刊的宣传力度,扩大期刊的影响力,组织学术研讨会、高层论坛。

随后,编委会成员对《法学家》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龙副院长表示,要思考刊物在引起学术争鸣、推动学术发展方面能起的作用,并从如何选文章、推荐文章、评审文章、反馈等方面提出建议。胡锦光副院长表示,不要过于重视文章被引率,而忽视对重大的、基础性的学术问题的研究。叶林教授指出,实行匿名外审时,要注意作者的学术观点与专家的学术观点不一致时如何平衡的问题。张新宝教授肯定了《法学家》近年来取得的成就。杨立新教授表示,《法学家》是我院的学术品牌,每一位编委都应该为维护《法学家》的声誉努力。余劲松教授提议,本着对作者负责的态度,匿名外审的意见要让作者知道,当外审意见不一致时,应给予再次评审的机会。朱景文教授认为,刊物应该逐渐形成一种风格,树立品牌。其他编委会成员也从不同角度和自身学科发展方面对杂志未来的工作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后,院长韩大元教授作总结发言。他对《法学家》前期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对编辑部成员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并希望杂志社要总结经验、不断反思、戒骄戒躁。他强调,编辑部要重视提高期刊的核心竞争力,要在引领法学研究、推动学术研究发展、扩大学术影响力和杂志的影响力方面不断努力,把《法学家》办成代表我院学术水平、符合我院争做世界一流法学院精神的学术期刊。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第五次会议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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