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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是干什么的(推荐)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3-94225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0 12:59: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学家是干什么的(推荐)

法学家的天职——我眼中的江平教授及其他

王泽鉴口述 陈夏红整理

作者:王泽鉴 来源:律师文摘 来源日期:202_-12-9 本站发布时间:202_-12-9 8:02:49 阅读量:136次

第一次知道江平教授

我第一次知道江平教授,是1988年在香港中文大学所举办的中国民法通则国际研讨会上。会议组织者邀请了大陆地区的几位学者,包括佟柔教授、谢怀栻教授,当然也邀请了江平教授。

当时,由于两岸的消息传递不是很畅通,两岸民法学界完全没有任何接触。在这次开会之前,我对大陆学界的事情不太知道,我几乎没有读到过大陆学者的著作,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在那次研讨会期间,佟柔、谢怀栻跟我都住在同一栋宿舍楼里。我们一起吃早餐,一起散步到会场,交往好几天。通过他们,我对中国大陆法学界的学者,第一次有了面对面的接触,也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情况。

在这之前,别人跟我讲起过一点,说江平教授是大陆地区有名的法学家,无论是在民法方面的造诣,还是人格风范,大家评价都很高。因此,我很期待能够借助这次研讨会的契机见到江平教授。

可是,那时候江平刚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他最终没有能够来参加这次研讨会。我未能如愿以偿结识江平教授,这让我感到非常遗憾。

“王先生啊,我以为你很老!”

此次研讨会两三年后,我开始有机会频繁地来大陆参加学术交流,这样就有了多次与江平教授晤面的机会。

在这期间,我常听人们说起,江平教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在那个比较动荡的时代,还能够为学生的权益而站出来,很好地展现了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无论他是不是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他都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成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对内、对外的表征。

这种情况下,我对江平教授就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敬佩,我们有了很多次的来往。

我和江平教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看见我之后讲了一句话,这很是让我感动。那时候,我差不多50岁左右吧。江平教授说,“王先生啊,我以为你很老,是年纪很高的人呢。”因为那时候,我已经写了成十册的书嘛。他说,“我一直以为你是年纪比较高的人,没想到你这么年轻。”他这句话就让我很受感动,作为学界后辈,我想江平教授的这个善意的玩笑,对我也算是一种鼓励吧。

王文杰的答辩

我跟江平教授再一次的深刻来往,应该是在王文杰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

王文杰来自台湾地区,1994年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江平教授。他是江平教授招收的第一个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所以1997年6月王文杰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中国政法大学亦希望台湾地区的学者能够参加。最终,我和赖源河教授都应邀来参加这次答辩。

王文杰的博士论文答辩会可谓盛况空前,差不多有好几百人旁听,我想很少有这样子的规模。除了来自台湾地区的我和赖源河教授外,谢怀栻等教授也作为评审委员参加了答辩。答辩结束后,赖源河教授和我也应邀做了一个简短的报告。

从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江平教授除了指导王文杰之外,还指导了其他一些来自台湾地区的学生,比如1995级的黄阳寿、赖文平、1996级的吴博文等等。我想这至少体现了江平教授几个方面的精神:第一,说明他很关注台湾地区,亦很关爱台湾地区来的学生;第二,说明他很愿意帮助台湾地区的学生了解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制度。在这个意义上说,江平教授对两岸学术界交流很有贡献,他不仅致力于在大陆方面促进两岸的学术交流,而且透过他培养的来自台湾地区的学生来促进。

因为王文杰的关系,以后我和江平教授来往的机会就更多了,有事没事也会互相致以问候。

他常常叫我“泽鉴”、“王教授”

以后我就跟江平教授有了很多次的来往,在很多场合都能够见到他。我也常常听大陆的很多学者,在不同场合提起他在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领域的贡献和风范。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常常叫我“泽鉴”、“王教授”这些不同的称呼。有一次,他告诉我一句话,他说,“泽鉴啊,与其说我是个法学家,还不如说我是个教育家。”

这当然是江平教授的自谦了。毫无疑问,江平教授对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制度的发展,都做出了很高的贡献,尤其在民法、商法这些领域。而且我最佩服的一点,是江平教授有一种异乎常人的宏观思维。不管是民法、商法还是整个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江平教授都有独到而清晰的研判。

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江平教授总有超乎一般法学家的宏观视野和前瞻性的看法。一般的法学家,像我这样子,都是专注在某个领域内做研究。而江平教授呢,可能不是很关心细节,但是他总是用宏观的视野向前看,并提出独特的架构和理念。我想这一点,应该是江平教授对中国法律乃至中国整体的发展所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带江平参观司法院

大概是1997年,江平教授应邀到台湾地区东吴大学讲课,大概在台湾待了好几个月。那段时间,我和江平教授有多次来往,我曾多次邀请他来我家做客,也曾邀请他欣赏台湾地区的歌剧。那段期间的交往中,有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时候,我正在台湾地区司法院担任大法官。台湾地区的司法院尤其是大法官会议,相当于台湾地区的宪法法院,法律效力级别当然是最高的。于是,我欣然邀请他到我们台湾地区的宪法法院里去参观。

在大法官会议的会场,我记得他拍过一张照片。照相的时候,有人善意地提醒不要拍照片,因为我们的法庭上高悬“国旗”;当时大陆地区当然也不希望台湾地区的“国旗”和私人在一起。大家为了不给江平教授带来麻烦,还是建议他避开这个敏感问题。

你猜江平教授怎么说?他说,“这个没关系,这是法庭的设施,到法庭,就应该尊重人家。这是一种尊重,即使是敌国,你到人家的法院,也要对他法院尊重。你不能说我要参观,要你把国旗挪下来,这样做就失去了交往的意义,这是对法律不尊重。”他还说,“这个没关系,这只是法院而已,法院就应该有这种设施承载其政治意义,你到美国法院去看,他也插美国国旗呢。”

这一席话,让我觉得江平教授很有见识,也很有气量,很有一种担当的气魄。这种情况,一般人不敢吧?这照片传出去,也许在当时会很麻烦。

联合设立奖学金

接近千禧年,我的一些著作在大陆地区出版,包括八卷本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还有其他几本书,甚至还包括我的十六卷本的《王泽鉴法学全集》。

我的这些书的出版,当时主要是梁彗星教授在帮忙。梁慧星当时认为,我的那些书对大陆学界有参考价值,所以提议在大陆出版发行。说实在的,当时我也没有想到这些书能够在大陆地区出版发行。

出版的过程当中,中国政法大学非常协助。但即便如此,我的这些著作的出版也有很多的波折。毕竟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主权的象征。而且,我的这些书也是第一次在大陆出版,于是就慎重再三,考虑诸如不要引用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判例标题等等,来处理这些技术上的问题。后来终于出版了几本。但出版几本之后,由于两岸之间发生了一些重大的政治的纠纷,我的书的出版又陷入停顿。拖了一段期间之后,最后终于出齐了。

我一直在考虑我的著作大陆版的稿费处理问题。我当时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提议,用我的名义或者其他名义设立一个基金会,除了当时的稿费之外,将来陆续还有稿费,甚至我可以自己再捐一点。那时候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币值差很多,我要捐的钱,也许在台湾地区不是很多,但在大陆就会是很大的一笔钱。但后来细想之后,觉得以我个人的名义在大陆地区设立基金,这个方案并不是特别好。

202_年的时候,江平教授考虑捐献部分财产,设立一个“江平民商法奖学金”,于是我就将我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拿到的稿费,也捐入江平教授的基金会。当时,我的稿费大概有20万左右,这在当时也不是一个很小的数目,都可以买一套房子了。我记得当时我还给江平教授写过一封信,表达了捐钱的意愿,并说江平教授在法学界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我愿意一道共襄盛举。

今年,“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运行刚好十年。十年来,这个奖学金形成了严格的选拔机制,也创造了声誉颇佳的品牌,培养、发掘了很多民商法学领域的优秀学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商法学的发展。这个奖学金也不仅是给民商法学专业优秀学生一定数额的资助,更多是一种象征或理念的表现,表达了希望推动中国法律教育和年轻法学家的培养的心愿。

今年也恰逢江平教授八十岁的生日。我想这个十年,和江平教授的80岁,都是有特别意义的。十年有成,八十年更意味着一个丰富的人生。无论是在法学教育领域,还是在个人生活方面,都跟中国法律教育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也会成为江平教授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共同讲两岸土地法治

每次我来大陆,基本上都会碰到江平教授。他也常说,很希望能够和我晤面。好像我们上次见面,就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学术演讲会,他担任评论人,他那个思维的敏捷,综合归纳的能力以及对问题的掌握,比我很多年前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去年我在北大讲学的时候,刚好江平教授身体不舒服。王涌带我到五棵松301医院去看他,我们也谈了些事情。我发现他的精神非常好,很快地就恢复过来,达到了原来的状态。我为他庆幸,也为中国的法学界庆幸。这样一个指标性的人物,这么高龄,竟然还能够继续战斗!

这次我在清华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到北京之后王涌等人有个庆祝会,也邀请我参加了,刚好王文杰也来了。聚餐完了之后,江平教授知道我来了,我们去拜访他,我们谈了一些愉快的事情。过了不久,江平教授就跟我说,“泽鉴兄,政法大学的学生希望能邀请你去演讲。”他大概担心我不愿意去,自己出面邀请了。因为我在清华大学担任客座教授,确实不愿意四处演讲,觉得这样做对清华大学法学院不是太好,所以今年拒绝了很多人。江平教授又提议,他就说跟我合办一个座谈会。

那讲什么题目呢?他说讲土地改革吧,他想让我讲台湾地区的《三七五减租条例》。他提出这个主题的时候,我非常敬佩。因为两岸都面临着土地改革,而两岸的土地改革的不同,主要表现在解决问题的途径上。大陆地区的土地改革是国有化,也带动了大陆目前市场经济 的发展。而台湾地区的土地改革,是在私有的基础上,完全依法律来进行的,就像《三七五减租条例》的制定、辩论,经过了严格的法律程序,并在适用中经过了不断的解释和修改。尤其最近几年,台湾地区学界很关注这个条例,看他是不是违反宪法,有没有保障人民的人格权、财产权或者是契约自由等等,完全是依法律的方式为之。那么,这显然也是台湾地区社会的一个特色,即使是一个这么大的问题,也是以正当法律程序为之。

而且,江平教授对台湾地区的土地制度非常了解,对《三七五减租条例》有深刻了解,诸如“耕者有其田”,以及对整个台湾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的根本影响。这让我非常敬佩。我想,选这个题目,还是比较有深意的。

202_年11月20日晚上,由江平教授和我主讲的《海峡两岸土地政策新发展》,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礼堂如期举行。当时,整个能容纳两千多人的大礼堂坐满了听众。

我想,土地制度改革也许是大陆地区现在最急迫的问题。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有不同的模式,每个模式也许只适合每个地方的需要,也只适应每个地方不同的情况。但即便如此,不同的模式之间也可以彼此借鉴。这或许就是这场讲座的特殊的意义。

谢怀栻、佟柔和江平

我以前每次到大陆地区,有几个学者是必须拜访的,一个是谢怀栻,一个是佟柔,一个江平。我们见面的时候,常常是几位学者都会在一起。他们都是中国民法学界的前辈。

包括江平教授在内,中国法学界的这些前辈们,各自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方向都做出了贡献。从年龄大小来看,佟柔、谢怀栻和江平,他们的为学与为人,正像中国传统经典所说的,都是立功、立德、立言的典范,对近年来中国的法制事业有非常大的贡献。

谢怀栻教授我们都尊称他为谢老。谢老跟我很熟,原因有这么几个:第一,谢老在当年台湾光复的时候,曾去台湾当过法官;第二,谢老是梅仲协老师在大陆时期的学生,而梅仲协到台湾后,也是我的老师;第三,谢老跟姚瑞光是同学,姚瑞光也是我的老师。由于这些因素,我跟谢老见面,总是倍感亲切。

这三位学者各有不同的特色。

先从谢怀栻讲起。谢怀栻在1949年之前受过正统的法学训练,所以他法学信念非常坚定,法学素养亦非常扎实,无论是对法学的认识,还是对法学概念、体系、原则、解释和适用,都有十分精深的掌握。我想现在两岸年轻的学生们,应该可以从谢老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佟柔呢,他对所谓的社会主义法制有比较全面的领悟和掌握,能够在法制建设领域,把苏联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结合在一起。他以前跟我讲过,当时苏联专家来上课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听讲并翻译,翻译完之后,就在课堂上再给学生讲。

江平在年纪很轻的时候,就去苏联留学。从苏联留学回来之后,当然他遇到了中国社会的剧变,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成为一个时代承前启后的牺牲品。

江平和我不一样

江平教授的民商法方面的著作,我没有系统地通读过,但我看过他的大部分文章,尤其是相关的文集。我想,江平教授治学的特色,主要就是有宏观的视野,有理念也有思想,能够指导中国法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他和我是不一样的。我比较注重台湾地区现行法律的解释适用,比较重视技术面的操作,这也是台湾法学一般的重点。台湾地区已经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所以现在留给学者的问题,就是如何解释、适用这些法律,不断地通过立法的修正、法院的判决、行政的法令以及学理研究的紧密结合,这样促进台湾地区法律制度的解释适用,并在解释和适用中使其慢慢丰富。

但是大陆地区,眼下正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需要市场经济,需要立法的变更,需要体制的变更。大陆地区所面临的情况,跟台湾地区的情况就不太一样。所以这些差异,就明显地反映在江平教授的著作上,他是一个往前看的、具有宏观视野的民法学者,更关注社会转型中的正义问题。即使像民商法这些技术性很强的法律,江平教授也有他理念的追求,比如他强调市场经济,强调人的价值,强调个人的自主和自治,他希望这些理念能够共同促进整个社会进步发展。我想江平教授的著作的意义就在此。

至于说法律的解释适用这些细节的问题,我想在江平教授以往所处的时代,人们可能也不会重视。即使现在,大陆地区的法学教科书,主要也还是在谈立法原则、概念、体系的问题,也不会和台湾地区一样。台湾地区的法律体制已经完备了,所以法学家的工作,主要就是通过解释适用,使其更健全更完善;而大陆地区则是在建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学者的功能,以及其著作的内容、风格、任务和方法,就肯定会有所不同。

法学家的天职

那么,在一个法治社会里面,法学家到底该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法学家的天职是什么?我想法学家有几个功能:

一个是其本身的教学与研究。台湾地区的法学家,也不只是关在书房里写书,他除了教学和发表论文以外,也参与立法、行政等法律事务的工作。据我所知,无论是台湾地区还是德国,法学家也都参与立法工作。台湾地区重大的法案,都会由学者组成委员会参与其中,甚至也由学者代拟草案。法学家除了参与立法以外,还参与行政,如政府的法规委员会、诉愿委员会等等,也都有学者的参与。而且像我们宪法法院中,有一半以上的大法官都是学者出身。在传统设计上,我想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一般是要求做基层法官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有可能往高级法院晋升。这就和大陆地区的最高法院不一样,在大陆我看到很多法官那么年轻,我就很奇怪。这也许是体制的原因,因为在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是省级的,需要25年以上的基层司法经验。而大陆地区刚刚开始法官的职业化,所以其法官也就会很年轻,但是我想以后很少会这样了。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的法官,至少要55岁以上,所以宪法法院里,一半的大法官是从最高法院来的,另一半是从学校来的。所以法学家也能参加到这样有高度、有政策性的,或者有价值理念的事关基本权利的法院中来。这些参与,也在理论和实务上得到了一种平衡。

这与大陆地区很不一样。大陆地区法学家很多,功能就更多元,贡献也就不同,其所从事的事情也就很多样化,比如参加仲裁、到各地讲课普法等等,贡献也很多。在大陆法学家中,江平老师除了以前当大学校长、写书、著作外,也参与立法,到各地教学的事务也很多,像普及法治理念的工作也做了不少。我想这是大陆法学家所作出的独特的贡献。在大陆地区,像一个法律比如《物权法》的出台后,学者就到法院、政府机关或者其他地方去讲。这种情况在台湾就不会发生,法学家很少到各地去讲学,因为地方小,即使新法律出台,法律体系已经很完备了,大众对法律的常识已经具备了,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即便对法律有特别的修订,相关的解释和操作交给专业人士去处理就行了。

江平教授曾给我讲过一个细节,说他80年代最早在大陆开罗马法,当时出去就有人问,你们怎么养骡子养马还有法律呢,人家听成了骡马法。佟柔教授也跟我讲过一个笑话,说1986年《民法通则》通过后,他到各地去讲学,人家也问他,说为什么民法上有法国人?因为有“法人”嘛!这也是因为当时,整个社会没有这个概念,所以只能从历史上去了解这个背景。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想江平教授完全是中国大陆地区法制建设的推动者,他宣扬法律的理念,侧重于普及价值,善于从比较宏观的层面看问题。他对中国法律的发展,起到了普及和深入的作用。我发现在大陆地区,有两个学者出来时学生会异常多,一个是谢怀栻,一个就是江平。这也是学生对他们的尊敬。

我常常会拿自己和江平教授做对比。因为社会的不同,任务也就不同,需要我们做的也不同,甚至可以说完全不一样。

六、七十年代的时候,我能够在台湾大学或者德国读书。江平教授就说,“你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吗?我们在下放劳动。”

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历史环境也不一样。那时候在台湾地区,尽管还是处于解严时期,但大多数人还能够安居乐业,还能够做一些事情,有物质的条件也有客观的环境。从这一点来说,大陆地区的法学家,比我们更加努力,也更加有信念。当年谢怀栻对我说,“你在写书的时候,我在新疆劳改。姚瑞光在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当法官的时候,我在新疆劳改砌房屋。”这就是历史环境的差距,谢怀栻当时还是高考第一名呢!

你说有时候反观历史,我们发现蒋家父子对于知识分子,尤其是学习过法学的知识分子,常常给予特别的优待。你这个观察得不错。蒋家父子对学者是很尊重的,尤其是以前。李登辉以后,对学者的重视就降低了,为什么呢?因为李登辉自己是学者,所以他不重视学者。当然这个原因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台湾当时开始实行政党政治,政党政治中选举当然很重要,所以很多事情就是选举挂帅,选举立法委员、政府的职位等等,都和美国一样。以前这些机构里面,学者很多的,现在也不少,在部长级里面,也有一半或者三分之二是学者,这保留了老蒋时候的传统。但是老蒋的时候更重视学者,这个你观察得很对,确实如此。

而且,法律人也维持了法律秩序和价值。我想你提及的王世杰、吴经熊或者史尚宽这些人,他们都在政府担任重要职务,但这些人还是维持了法律的架构、法律的程序和法律的价值。虽然在某些情形方面,他们会有些专权,但是法律基本的机制还是维持运转,法院也在运作,这肯定是蒋家父子对台湾的一个贡献。他们没有破坏法制,而是尊重法律,所以这方面的学者,也得到了重用。蒋家父子的这些努力,最终形成了台湾现在法律制度的基础。

江平教授的贡献

那么,像江老师这么一个学者或者作为主流的法学家在大陆法体系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我想他的第一个贡献,就是他把罗马法引进来,因为现在中国政法大学和罗马第一大学、罗马第二大学有更多的交流,他的贡献是使得中华法系和另外一个重大法系有了交集,从而奠定了中国法制的历史基础。

江平教授的第二个贡献,就是他提倡民法的理念,奠定了民法发展的基础,而且加强了民法和商法的联系,形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法律体系。

至于说他多大程度上对于法律的具体解释、对于法律条文产生了作用,这我就不太了解了。但是基于上述两点贡献,我想江平教授的卓越的贡献,最终影响了法律的运作,奠定了法学研究的方向和法治事业拓展的基础。

访谈时间:202_年11月28日

访谈地点:清华大学明理楼

*王泽鉴:著名法学家,台湾大学教授。

**陈夏红: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

第二篇:南阳法学家

法学界有两个现象:一个是西政现象,一个是南阳现象。河南省南阳市出了很多法学家,被法学界称之为南阳现象。这是作为我们南阳法律人的骄傲!此资料可以作为考研参考之用,但是肯定有不全之处,大家可以续之。(不分排名)

1、张文显教授,南阳人,吉林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理学,博导; 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男,汉族,1951年8月28日(农历)出生,河南省南阳镇平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哲学博士。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级大法官

2、郝铁川教授,南阳邓州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曾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法理学/管理学,博导;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著有《法治随想录》、《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研究》、《秩序与渐进——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研究报告》等个人学术专著十一本,曾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金山区区长等,现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等,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法理学和法律史学。

1959年生于河南,1978-1985年就读于河南大学,分别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88年又获得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后就职于华东政法学院,从事法理学方面的研究,并曾任该院的副院长,《法学》杂志的主编;202_年从政,担任上海市宣传部副部长;并任山东大学法理学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生导师。

3、樊崇义教授,南阳内乡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刑事诉讼法学,博导;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主张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科学化与民主化。参加了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是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的主要成员之一。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4、杨振山教授(已故),南阳人,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博导; 196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前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留校任教。长期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和立法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研究生院院务委员会委员、罗马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期货法律研究所名誉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等院校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法学会理事、北京商标协会常务理事、太平洋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中共中央党校、兰州大学、国立华侨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比萨圣·安娜高等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客座教授。撰写与主编的主要著作有《中国民法教程》、《民商法实务研究》、《债法事典》、《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民法通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等。

5、赵秉志教授,南阳新野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刑法学,博导;1956年生,南阳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表论文代写4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书籍100余部,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的称号。

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1988年至1997年间自始至终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典的工作。1990年至1991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6、周 密教授,南阳邓州人,北京大学,刑法学/法史,博导;

7、付子堂教授,南阳新野人,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理学,博导;

8、冯 果教授,南阳镇平人,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导;1968年3月29日出生于河南南阳镇平县。

1985年由镇平一 高考取中山大学人类学系,1989年在没有告知家人的情况下报考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 1992年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

1995年开始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师从余劲松教授,1999年获取博士学位。期间在中大学过历史、后又学过经济法、民商法及国际经济法,9、刘海年教授,南阳唐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法律史/人权,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10、侯国云教授,南阳镇平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导;1952 年 5 月 1 日生,河南镇平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1970年 12月参军,1976年 4 月复员还乡,1978 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1982 年7月被分配到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1983 年 7 月调入中国政法大学,1988 年获得讲师任职资格,1993 年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1998 年 9 月获得教授任职资格;198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研究室顾问,1993年至1996年被全国人大法工委聘为刑法修改工作小组成员,参与“1997刑法典”的修订工作;202_年起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202_年起,兼任汕头大学教授。

11、郝宏奎教授(满族),南阳南召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侦查学,博导;

12、王新清教授,南阳新野人,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诉讼法,博导;

13、王轶教授,南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民商法,博导;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镇平人。

14、王 充,男,生于1975年4月,蒙古族,河南南阳人。

1997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2_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202_年开始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

15、韩龙教授,1964年10月出生,苏州大学法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一、简历

1982年9月--1987年6月郑州大学学习,学士; 1987年7月—1990年8月河南财经学院任教;

1990年9月--1993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 1993年7月—1997年8月河南省外贸从事期货、国际贸易的经营管理工作,先后任期货部经理、第四业务部经理等;

1997年9月—202_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师从中国国际经济权威余劲松教授,获法学博士;

202_年6月—202_年6月在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合作教授为著名世界经济学家周茂荣先生,博士后;

202_年7月—202_年1月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202_年9月评为法学教授,国际法学学科带头人;

202_年2月—202_年2月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派遣,先后在美国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 和Georgetown University从事金融法和WTO问题的研究,合作教授分别为美国著名证券法学家Joel Seligman教授和“世贸组织之父” John H.Jackson教授。

202_年3月—现在,在苏州大学法学院执教,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6、向贤敏教授(1963-),女,河南桐柏人,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研究。

17、向在强(1966-),男,河南桐柏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讲师,在读法学硕士,河北正大祥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研究方向:法学,刑事使查学.18、向在胜,男,1971年3月生,汉族,河南桐柏人。1989年至1993年就读于东南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至202_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2_年至202_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从202_年至今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讲师,并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理事。

主要从事比较国际私法和电子商务法的研究。近年来,已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武汉大学学报》以及《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代写十余篇。目前参与的科研项目有:《网络社会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承担的子课题为“电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等。

19、徐晓 男,1974年10月生,河南南阳人。202_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于202_一年毕业并获博士学位。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商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并兼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高等法学教育研究所副所长。自202_年起,先后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金陵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代写十余篇;参加编写的著作《票据法问题研究》,202_年人选全国“百部研究生教学推荐用书”;202_年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过错推定研究》。

20、李汉军: 教授汉族,籍贯河南南阳,1964年8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历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南大学特区法制研究所所长、海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海南省重点学科诉讼法学科组成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21、王志祥:男,1971年6月生,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近年来,在《法学家》、《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刑法论丛》、《刑法评论》、《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代写40余篇,编撰(译)和参与编撰(译)《欧盟刑事司法协助研究暨相关文献中英文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暨相关重要文献资料》、《“9?11”委员会报告》、《美军虐囚报告》、《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外国刑法学概论》、《中国废止死刑之路》、《英美刑法学》等著作10余部。

22、乔宝泰(1932—)法学家。河南南阳人。1948年参加国民党军队去台湾,后患病退伍,担任育达商职工友,嗣任台北市大安区群英里干事,先后毕业于“中国地方自治函授学校”专修班、政治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中国文化学院三民主义研究所硕士及博士班,获台湾第一个三民主义“国家法学博士”学位。后执教中国文化学院,累升教授、总务长、教务长、副院长、院长,中正文教基金会董事。曾当选“国大代表”,1971年列名台湾第9届“十大杰出青年”。长期从事三民主义理论研究。著有《国父权能划分学说之研究》、《一个理想的政治制度》、《XXXXX宪法与五五宪草之比较研究》等。

23、聂立泽(1964-),男,河南南阳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24、.苑民丽(1968-),女,河南南阳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法律硕士.25、韩桂君,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湖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常委。主要从事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26、余耀军 男,河南南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1992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于中南政法获法学硕士学位。武汉大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在读博士.长期从事商法、环境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主讲了环境法、公司法、企业法、科技法、国际环境法和资源法等几门课。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教育部、水利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等课题的研究。其中,水利部项目成果获该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在《法学》、《法商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代写十多篇,并多次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科文摘转载,合著、参编教材数部

27、吕泰峰,男,1938年生,南阳市方城县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和行政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干事、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等.28、吕明瑜(1962-),女, 河南西峡人,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州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研究》主持人。学术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竞争法。

29、刘凌梅:女,1972年生,河南省新野县人。202_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郑州大

30、张德芬:女,1966年7月出生,河南南阳人。1990年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留郑州大学经济法系从事教学工作。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州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1、吕书正,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副教授。著有《新世纪小康社会建设研究》等。

32、曹富国教授,南阳唐河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33、郑人玮副教授,法学博士,南阳唐河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34、王志祥,南阳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第三篇:历届法学家

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

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

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

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

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

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 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2_年)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

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2_年)

谭世贵:时任海南大学校长、教授,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周叶中: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马怀德: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邱兴隆:时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虹(女):时任外交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卢建平: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2_年)

曹明德:时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现为庭长);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贾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蒋新苗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薛刚凌(女):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姚建宗 :时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孙长永 :时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杨松: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习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2_年)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肖永平: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应飞虎: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熊秋红(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李秀清(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一、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

(10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万华(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石静霞(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冯 果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艳红(女)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 生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罗培新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

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

二、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20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石佑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教授

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传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沈 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步洪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处长

张泽涛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 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少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单文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俞 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黄文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梁上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谢增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科研处处长、副研究员 廖永安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第四篇:金融学是干什么的

金融学是干什么的--金融学专业是什么及就业方向是什么  金融专业是干什么的国际金融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在银行系统、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企业从事国际金融业务、国际贸易业务及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基本掌握经济学科的基础理论;系统掌握外汇、外资、国际结算等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现代化银行的经营管理方法,以及有关信托投资、资金融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有关国际金融的法律、方针与政策;熟练掌握英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能用英语从事业务工作。

国际金融专业主要开设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结算、外汇银行会计、保险概论、投资项目评估、英文函电等。

金融学出来到底是干什么的银行业

证券基金期货债券外汇其他金融产品

保险和再保险

投资(包括资本市场投资和实业投资以及风险投资等等)和投资银行

 金融学研究生就业牛人统计

一、清华大学202_年毕业的金融系就业概况

主要加盟集团和公司:

JP Morgan

高盛集团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秘书处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

中金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渣打银行(香港)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麦肯希咨询公司 雷曼兄弟集团(日本东京分部)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读博)美国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读博)英国经济系(读博)美国麻省理工剑桥大学大学商学院(读博)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读博)美国耶鲁大学(读博)香港科技大学(读博)

二、202_年光华管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情况

投资银行

高盛高华 1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1人、荷兰银行(ABNAMRO)1人、德意志银行 2人、中金 2人、中银国际 1人

咨询公司

麦肯锡 3人

商业银行

汇丰银行 1人、花旗银行

1、招行总行 2人、中行总行 3人、建行总行 1人、农行总行 2人

国家金融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 1人、国债登记结算中心 1人、中国银监会 1人

证券业

南方基金 2人、中信证券 2人

四大会计事务所

1人

其他机构

8人

三、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CER2005年金融系毕业研究生

盛柳刚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经济系

李莉 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系

邢兆鹏 新加坡管理学院

林莉尔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

殷俊 未定

刘秋霞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胡蛟 《财经》杂志

罗宏 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

黄国芳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经济系

施华 壳牌中国集团

蒋永庆 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王海琛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李鹏宇 深圳市康佳集团

王亮 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系

庞剑锋 三星经济研究所

王书娜 弗吉尼亚大学经济系

阮海涛 哥伦比亚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席蕾 出国

史晓霞 耶鲁大学经济系

许红燕 上海市南汇区发改委

宛圆渊 宾州州立大学

赵洪岩 中国证券市场设计研究中心

颜建晔 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经济学院

周小铃 斯坦福大学经济系

张静 马里兰大学经济系

白洁 宾州州立大学经济系

张卫华 中国人民银行

许飞 贝恩公司(中国)

孙宁 北京大学国际MBA

彭凯翔(博士)河南大学任教

俞勤宜 仲量联行战略咨询部

张泓骏(博士)无锡市发改委

白营 香港科技大学 姜烨(博士)

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崔成儿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高劲(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任教李荻 密歇根大学经济系

四、复旦大学05金融毕业生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海浦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

上投摩根基金公司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复旦大学(博士)

复旦大学(博士)

弗吉尼亚大学经济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

美国耶鲁大学(博士)

香港大学(博士)

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

香港城市大学(博士)

招商银行(上海)

金港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报社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新加坡星展银行(上海)

中国金融出版社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日本东京大学(博士)

美国纽约大学(博士)

高盛集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五、五道口05年就业名单

CICC 2中金公司

BOC International 2中银国际PBOC 8人民银行

SAFE(FX reserve)1

ICBC 2工商银行

CCB 2建设银行

ABC 3

CDB 1 国家开发银行

EXIM Bank 3 进出口银行

ChinaLife 1中国人寿

Ping An 2平安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1

CMB 2招商银行

Guosen Securities 4国信证券XX Securities 不详

Nanyang Technology University PhD 1Cinda AMC 1信达资产管理公司Deutsche Bank 1 德意志银行

南洋理工大学读博(新加坡)

第五篇:供电局是干什么的

供电局 就分俩大部门 生产 和营销!

供销科 和生技部就是典型的代表科室!

供销科 我们也叫营销部主要是和客户打交道计算电费和扩展业务的等等!

生技部是生产方面的对内 就是对供电公司各变电站维修 维护管理 监督!

不和客户打交道!和外界联系不大!

其余的工会 政工人事 办公室等等 哪个单位都有 不用解释了吧

一般大学生,先根据专业去基层班组锻炼1到2年,分科室和车间。车间有继电保护、变电运行、装裱接户、远动自动化、线路检修、变电检修、客户服务中心等(有关系或运气好,不需要下班组,直接去科室实习,去了科室的一般就固定科室就好了),再根据专业划到各车间(现在大学生多了,能尽快上车间的专责岗就不错了。)实习期拿实习岗,202_左右吧。转正后你所在的岗位是好多岗就是好多钱,工资效益是和岗级挂钩的。

供电公司岗位介绍

选择依次调度室,继保班,信息中心,计量,试验所,变电所(变电运行工区),变电检修工区和线路工区.1、调度室(地调)就是调度地区电网运行的单位,调度员首先要下变电站实习几个月,熟悉变电站运行方式,然后在调度室实习半年左右,期满考试合格,可以任副职调度员.调度员的工作感觉比较乏味,整天都是电话,要倒班,上夜班是很正常的,而且调度命令绝对不可以有错.对于调度员和编制电网运行方式的方式室工作人员都要对电网结构继保工作事故处理有相当的掌握,因为难度在于在事故状态下,他们是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好处就是不累,不脏,平均上两天休息四天,奖金高.2、继保班一般有好几个,分管35kV/110kV/220kV/500kV几个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的保护工作,这个是新进大学生经常去的而且很有学问的地方.一个搞继电保护的人,一般最少要三四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才能充分熟悉掌握本局的保护工作,如果你一旦成为了继保的技术骨干,那你一定很吃香了,因为有些工作非你不可了.3、信息中心,这也是近年来大量新生涌入的部门.因为现在供电局都有集控中心,都采用了能量管理系统(EMS),变电站大都实现了少人值守和无人值守,数据的采集设备的监控微机保护的实现,都离不开通讯.这个所年轻人特别多,多为计算机、通信专业毕业.4、检修试验所: 这个所主要对一次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定期进行试验.设置有系统班(管主变互感器),开关班(管断路器),高压班和化验班.修试所的人比较辛苦,工作环境充满油污,很多时候非常需要体力,所以基本上没有女生.以前,修试所的地位比较高,因为他们对一次设备了如指掌,修试所出来的人几乎胜任其他所有位置.但是近年来修试所的地位有所下降(虽然工资奖金还是高),因为他们的工作尤其看重经验,而技术难度不高,此外,随着微机保护的普及和计算机通讯的应用,搞修试的对二次回路知道得就越来越少了.5、送电工区: 就是对35kV~220kV输电线路进行维护的,野外工作,很艰苦,注重经验,没很多技术。

6、变电所值班员:主管35kV以上变电站的运行.钱不少,但工作比较无聊,而且风险比较

大,因为出事故的时候,基本上都可以从值班人员的身上找出一些责任来,所以被扣奖金的几

率是最高的.另外,据说这个所的人不大容易出头.7、计量所: 设有内校班(校电能表,不出差),现校班(出差到现场校表,大用户的装表工作),仪表 班(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压力表等各种仪表的维护校验工作).这个所的工作比较轻松,而且相对最安全,风险也极小,当然,相应地,收入稍少.首先声明,本人因为家庭原因,所以工作地点在西部,二级市的供电局,属于国网管辖

范围之内,所以我所说的只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而非广泛的现实存在,请各位同学自己斟

酌判断

1、供电局的工作很辛苦,跟公务员相比,工作的强度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除非关系特

特特特别硬的,可以待在机关或者分公司,会轻松点,因为这两个部门不属于生产部门,所

以具有公务员的特征,并且薪水很高。

2、供电局的工作到底辛苦到什么程度?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分区,包括调度部门、变

电工区、送电工区、城区分公司、机关和一些附属的产业。调度的工作一般在室内,不用

风吹雨打,面对的工作任务一般在电脑上完成,负责协调处理一个地区的停、送电任务,做的最多的可能是打电话和做记录,采取轮岗制度,没有周末没有假期,有夜晚值班任务。

变电工区一般有几个班组,保护班、检修班、试验班、运行班,每个班组各司其职,工

作地点以变电站居多,经常在外面工作,要在管辖的n多个变电站之间来回跑,基本算是我们传统看到的电工。他们每天都穿着蓝色的工作服,戴着安全帽,坐着专用的电力工程车和

检修工具奔波,属于正常班,早上上班,下午下班,有周末。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

非常忙,第一,所有的周末都在加班,有时候事情多的时候可能连续好几个月连一天都休息不上。

第二,经常出现早上7点多出去,晚上2、3点才能回来的情况,每天只能睡觉不到5

个小时,除此之外通宵也是非常普通的情况。

第三,工作挺脏,变电站一般选择离居住区比较偏远的地方,所以每天坐车至少平均2

个多小时,在南方,经常下雨和高温,所以回来之后可能就是一身的泥泞和臭汗。在北方,漫天的灰尘和强烈的日照,长期下来可能皮肤都是黑红黑红的,一天工作结束了鼻子耳朵里

面都是土。

第四,工作挺累,很多时候需要做一些体力活,尤其是检修班和运行班,电力系统的设

备都是好几顿起的,用来检修的设备也不可能太小,处理故障的时候好的体力也是关键之一,这也是为什么供电局招女生少的原因之一。

第五,工作挺危险的,当然电力系统的事故率还是挺低的,最起码比交通事故少多了,可是平时的小事故倒是不少,尤其是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对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都是一种

考验,所以平时进去现场,必须都按照严格的流程操作,安全帽永远都不能离开,不然别说

大事故,就是一个小小的磕碰也能让你休息好几天的。

3、在供电局工作社会地位怎么样?说实话,在小地方和工业不发达的地方来说,供电

局在大多数人眼中还是不错的,毕竟薪酬还算中等以上,但是同样要考虑到,在别人眼中光

鲜轻松的我们,没有周末没有假期,没有正常的作息时间,很多次当我回家的路上,万家灯

火都熄灭了,空荡荡的大街上明亮的路灯下,就我们几个人打着哆嗦揉着酸疼的双眼往回走平日里,商场,街道,公园,书店都不会看到我们的身影,他们享受自由与惬意的时候,我们可能正趴在晒得发烫的设备外壳上处理故障。无论你有多好的衣服,你有多漂亮的发型,你也多半只能在晚上穿一穿,摘下安全帽看着你几百块做的发型被压的一塌糊涂。

4、供电局里面人员素质如何?供电局做技术的人,一般来说都很严谨和低调,由于平

时上班时候过久的压抑,所以在难得的空闲,总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放

松,待在这样的单位老的快,生活规律性差,休息时间少,压力大。

当然如果你从基层单位到领导岗位,那就不一样了,每年享有正常的公休假和法定的节

日休假,正常周末,高级白领生活,受人尊重,生活安逸》

是不是真的?

基本是真的,基本上一致 说得非常真实

形式上的东西搞的太多了,领工资的人多,干活的人少,没很强的关系,前途比较渺茫......基本属实,我以前在私企工作过,所以感觉与私企的最大区别就是没有压力。。。以前老担

心任务完不成,但在供电局基本没这种压力,反正就是干活,干完了就没你事了。今天上午

有事没去,下午去班组一看没人就又回来了。。。但辛苦起来也很辛苦,唉,体力活

当然,也只说了累的时候,没有说清闲的时候..........从我接触的师傅们看,基本上都是事实,太累了!

在当地是中上收入啊!

报忧不报喜,进去的人都给你说不好不好别来别来,自己在里面待得却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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