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洛阳栾川第四实验小学加盟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签约暨授牌仪式举行
栾川县第四实验小学加盟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教育集团签约暨授牌仪式在洛阳举行
(特约记者邢新峰摄影报道)2013年10月23日,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栾川成员校签约暨授牌仪式在洛阳隆重举行
图为国务院参事、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李烈向栾川实验四小授牌匾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栾川四小成员校签约授牌成立。国务院参事、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李烈,市委副市记、市长李柳身共同为学校授牌。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赵国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洛阳市教育局局长侯超英,栾川县副县长张志民,教育局局长常仁杰,成员校校长李建新等参加签约授牌仪式。
图为洛阳市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发表重要讲话
图为市教育局长侯超英、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李烈、市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签约现场
图为栾川县副县长张志民(右)、教育局长常仁杰(左)跟各级领导汇报工作
图为国务院参事、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李烈座谈各项事宜、并发表重要指示
根据协议栾川四小成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校后,栾川四小可借助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资源优势,在办学思想、管理能力、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互通,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同时栾川四小将通过视频听课方式,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山区教育水平。加盟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是栾川县加强对外交流学习,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将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第二篇: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观历史沿革,觅传统底蕴。
1909-1920
清宣统二年(1909年)9月19日,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在北京石驸马大街成立附属小学,定名为京师女子师范学堂附属两等小学堂,招收女生4个班;这就是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的前身。1911年,更名为国立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实行三学期制。1912年,开始兼收男生。同年夏,迁入手帕胡同34号(今18号)现址。建校以来,学校注重学生知识的增长和品德的发展并重,给学生以科学、民主、自由的启迪,是普及近代科学的先锋。[3]
1921-1935
1921年,学校开始采用分数制教学,次年,改三学期制为两学期制。1926年,添设幼稚园两班,采用半日制,分上下午授课;1931年,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师范院(即女师大)合并,学校也随之易名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小学。[4]
193944
1936年,学校采用半日制,分上下午教学。1938年,学校改隶于女师学院。1941年,男女两师范学院合并为师范大学,学校更名为国立北京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小学校。1942年,添设半日制二部实验班,次年该实验班改为全日制。1944年,学校改制为单式编制,设小学初级一至四年各3班,高级一二年各3班,幼稚园一二年3班,共24个班。此时的学校注重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在日伪残暴、嚣张的统治下,学校师生毅然顶住奴化教育的狂潮,学习中国优秀的语言文化,学校教育学生精诚团结,不做东亚病夫。
1945
1945年,学校改隶于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七分班。次年,临大补习班结束,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复员,改称国立北平师范学院,学校更名为国立北平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作为当时北平国立小学中教学设备最好的学校,她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学校建有专门的自然、地理、音乐、劳作等专用教室,使学生的发展均衡而且全面。为培养学生爱读书的好习惯,学校还建有一座专门的图书楼,藏书达上万册,当时在北平可谓首屈一指。
1955至今
1955年,在走过近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后,学校终于以“北京第二实验小学”这个使用至今的校名开始了新的创业之路。
第三篇:第四实验小学
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慈溪市第四实验小学简介
学校始建于一九六九年,校址在浒山镇西门外后陆家弄,当时校名为慈溪市农机厂“五七”学校,一九七四年八月更名为慈溪市浒山镇第四学校,一九八三年八月更名为慈溪市浒山镇西门小学,一九九二年八月更名为慈溪市浒山镇中心小学,一九九七年八月更名为慈溪市浒山镇西门小学,二00二年八月更名为慈溪市浒山街道西门小学,二00八年八月更名慈溪市西门小学。二0一一年五月更名为慈溪市第四实验小学。
在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虽然校名几经更改,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没变,那种“吃苦、奉献、合作、创新”的学校精神一代代传承着。学校于2011年改扩建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6167平方米,建筑面积15827平方米。绿地面积4850平方米,设有200米环形跑道,100米直跑道。学校位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的环城西路东侧,北靠大塘河,东临浒山江。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1461名学生,教职工74名。学校各类办学设施完善,全新配置,有教育网络系统、校园电视台(包括闭路电视、网络直播电视)、校园音响系统、校园监控系统、校园通讯系统,普通教室及专用教室都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各类教学附设用房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结构合理。教师学历达标100%,其中高学历占95.7%,中高级教师职称占63.2 %。曾获省、宁波市、慈溪市教坛新秀占63.2%,学科骨干教师20余人,1名教师在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学生在省市级竞赛中,获奖名次多、奖次高,获世界物理奥林匹克金牌的周纲同学曾是该校一九八五届小学毕业生。
学校坚持“教以人为本,校以师为本,师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特色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的办学思路,潜心打造“智慧教育”品牌,孜孜追求“让教育充满智慧,让智慧伴随人生”的教育理想;积极开展以音乐为主的艺术特色创建活动,全校师生围绕“以艺辅德,以艺启知,以艺健体”的创建口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使学校的教学质量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
第四篇:实验小学举行少先队员入队仪式
实验小学举行少先队员入队仪式
为了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第63个建队日,10月12日,实验小学举行了 “红领巾心向党感受你的爱”少先队新队员入队仪式,团县委领导和学校领导以及700多名师生参加了仪式。
在实验小学的操场上,伴随着嘹亮的少先队队歌,330名新队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六年级同学亲手为新生和一年级辅导员佩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面对队旗,他们庄严宣誓,表示要努力学习,了为祖国、学校和少先队增光添彩的决心。立志用优秀少先队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让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
同期声:少先队新队员代表00.11.09.24.---00.12.07.24
我代表全体新队员向老师保证,今后我们更加热爱学习,关系集体,团结同学,努力争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为学校争光,用自己的行动让红领巾更红,让队旗更亮。
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不仅让广大小学生了解了少先队知识,激发了广大少先队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而且,他们还在仪式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教育,增强了学校少先队组织的力量,促进了红领巾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五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章程
****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章程
(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等重要部署,经***教育局批准,组建***市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省市区相关政策和规定,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集团内部的统筹协调,规范教育集团内部的办学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教育集团名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集团龙头学校:***实验小学 集团成员学校:***小学
第四条 集团性质:全日制公办小学
第五条 集团的管理指导思想:秉承统一理念、分享共同智慧、追求统一目标、个性多元发展
第六条 集团办学目标:感恩之情生报国之志,积极之思促有效之行,拓展精彩个体,建构魅力集体,创天府名校
第七条 集团的办学理念:融合多元文化,坚持特色办学,打造奋进团队,提升办学品位。
第八条 集团校训:爱人 人爱 好学 学好
第九条 集团校风:骨气 志气 大气 第十条 集团教风:光采博学 德艺双馨 第十一条 集团学风:勤问 善思 乐学 活用
第十二条 集团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第十三条 集团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第十四条 ***市教育局是***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的行政主管部门。集团校务委员会是集团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教育集团全面管理工作,集团总部设在***实验小学校。
第十五条 教育集团内部以***实验小学校为龙头学校,***小学为成员学校,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均为独立法人。
第十六条 根据不同的校情,***实验小学校与成员学校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通过不同的机制和方式,开展合作交流工作。
第二章 集团运作模式
第十七条 集团采用松散型管理运作模式。集团内各学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师资独立,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第十八条 集团设立校务委员会。集团校务委员会由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校级干部组成。***实验小学校校长任总校长,成员学校法定代表人任副总校长。集团校务委员会组成应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 校务委员会的职责:
(一)遵照集团章程,对集团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规范和协调集团的办学行为。
(二)校务委员会应充分发挥龙头学校在集团内的示范作用,保证龙头学校乃至整个集团在区域内义务教育的领先地位。
(三)统一指导引领集团成员学校,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
(四)统一负责集团的对外形象宣传,不断提升集团的品牌效应。
(五)统一协调集团内成员学校之间的各类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学生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条 校务委员会会议
集团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学期举行一次,会议由总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总校长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和讨论集团整体及成员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经总校长或校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提议,校务委员会也可以举行临时会议,讨论提议之议题。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校务委员会会议应保留会议记录,并由与会成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保存在集团总部,供成员学校和区教育局查阅。
第二十一条 校务委员会表决
对于影响集团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校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一般事项,应通过校务委员会表决决定。
对于一般事项的表决应遵循多数通过原则。如果出现平票,由总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总校长最终裁定。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应遵循三分之二通过原则。具有表决权的成员如因故缺席校务委员会会议,可书
面委托其他成员表决。
第二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拥有对集团内各学校进行监督、管理、考核的责任和权力。
第三章 龙头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龙头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龙头学校应履行向成员学校输出品牌、管理和干部、教师的义务。根据不同成员学校的具体情况,龙头学校与具体对应成员学校在学校品牌、管理理念、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及干部、教师交流等方面依具体协议共享资源。
(二)龙头学校依据具体协议有共享其他成员学校可利用资源的权利。
(三)对集团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
第四章 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成员学校拥有共享集团及龙头学校品牌、管理及人力资源的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成员学校与龙头学校在学校品牌、管理理念、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及干部、教师交流等方面依具体协议共享资源。
(二)成员学校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前提下,应接受集团校务委员会的指导,并积极接受龙头学校在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将龙头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方式在本校加以融合。
(三)成员学校应主动维护集团及龙头学校的形象及其他利益。
(四)成员学校应承担集团根据集团整体利益所指派的具体工作和任务。
(五)对集团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五条会。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校务委员本章程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生效。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