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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23-997064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6 13:06: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党新发[202_]213号 签发人:凌 青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工区:

为了认真落实平鲁区煤炭工业局和秦源公司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司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守工作。各部门、工区要认真贯彻朔州市平鲁区煤炭工业局【202_】121号【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及后四个月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每班有矿级领导和工区值班干部与工人同下同上,随时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生产。办公室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调度中心要做好节日期间的信息调度工作,监控数据要做到上传及时准确。应急救援中心加强应急值守,严阵以待,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确保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各部门工区严格做好值守工作,发现弄虚作假和擅离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双节期间要突出重点,认真扎实的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覆盖、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要突出抓好“三抓”“四查”工作,即抓关键环节、抓关键时段、抓关键岗位;查重点区域、查重点部位、查重点环节、查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安全预控重点,防尘管理、水害防治、电气设备失爆、提升运输安全设施、安全不放心薄弱人物等方面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检查、责任、措施、时限、五落实工作,切实做到隐患闭环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安全员现场盯岗和巡回监督检查作用,严查现场三违及各类隐患,查处一处,严惩一处,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高度重视、时刻牢记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分清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责任,齐抓共管,掀起安全生产新高潮,各单位要制定双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奖惩办法,调动干部职工的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上班人员严禁脱岗、空岗,堵塞漏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规范现场安全管理,抓好过程全面管控,合理有序组织施工作业,开展一系列的全方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立即处理;开展不间断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国家及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光碟、板报、宣传、会议、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认真发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在本矿形成“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良好氛围。四是从严抓好地面安全管理,安监部要严把班前排查、井口检身入井等安全关,坚决杜绝酒后下井现象,确保职工行为规范。后勤保障部要加强保卫管理,坚持夜间治安巡逻检查杜绝盗窃事件发生,组织开展矿内酒驾、超速和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专项治理活动。对职工宿舍及办公场所不间断检查,重点检查卫生及用电管理,严禁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确保矿区安全和谐稳定。

山西朔州平鲁区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202_年9月20日

主题词: 加强 “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 管理

发:矿各部室、区队.报:副总及以上领导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202_年9月20日印发

第二篇:做好202_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篇一】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202_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2_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安排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管控重点,深化安全监管措施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校车、防溺水、景区景点、特种设备、机械冶金、油气管线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2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包保组要结合每周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包保集中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危化品道路运输: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煤矿山:对发现证照不齐、不按设计违规组织生产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烟花爆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旅游:严查旅游景区景点、古民居、旅游娱乐场所、旅行社、宾旅馆等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状况。道路交通和客运安全。突出源头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可控。同时,要强化纺织服装、特种设备、校园校车、机械电子、木竹加工、供水供电、农副产品、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追究,严肃安全执法问责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深入现场从严从实开展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避免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企业重演。带队领导要对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做好原始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我镇依法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由应急管理局里采取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因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从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中秋、国庆“两节”应急救援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按要求报告,最大限度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

【篇二】

202_年“国庆中秋”将至,为保障“国庆中秋”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严防较大以上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特殊性和艰巨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紧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隐患,落实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的各项措施,全面做好防台防汛、避灾减灾等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没有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结合节日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渔业、农机、农家乐、农药、设施农业、屠宰、沼气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一是加强渔业安全监管,围绕“八个100%要求”,突出抓好易“脱管”渔船、老旧渔船、帆张网渔船等高危渔船检查,督促指导渔船落实编队编组、船员舱外活动务必穿着救生衣、夜间航行加强值班瞭望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结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超期服役变型拖拉机、超限装载、酒后驾驶、涉假牌证、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违反禁令等拖拉机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休闲和设施农业安全检查,加强对设施大棚、农业棚舍等农业设施和休闲农业旅游观光点的安全指导,检查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电力、消防、危险防护等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特别要加强铁路沿线农膜等漂浮物安全检查。四是全面排查沼气工程风险隐患,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监管。五是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抓好供电、消防、车辆、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及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的排查整改。

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以渔船、外省籍变型拖拉机、沼气工程、农药生产经营、农家乐、实验室危化品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生产主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防患于未然。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9月15日至25日集中对各地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见附件)。市局值班电话:89385621,市渔业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5005500。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台风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和局属单独办公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十一”期间值班表报送市局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篇三】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防范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两节”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检查指导,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人员。二是要针对住建领域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分析研判节假日期间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三是要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强化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前防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要求,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等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2.市政公用设施。重点检查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燃气储罐场(站)、汽车加气站、供水水厂等重要场站。3.既有建筑。重点检查既有建筑违规改变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城市老旧房屋使用安全。4.城市公园。重点检查安全保障制度以及安全运营情况。5.物业小区消防。配合当地政府指导监督区(县)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做好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检查物业企业等责任单位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实行精准精细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主体履职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针对节假日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以上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严格予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有突发状况及时按规定上报,重大灾害信息、较大以上事故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值班室。

厅值班室电话:**

第三篇: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范文

【篇一】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国庆、中秋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是道路交通、森林火灾、农机、烟花爆竹、消防等事故多发时期,为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全镇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和再安排,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认清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抓住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盯守、24小时监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在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做好监控管理,指定专人死盯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行业(领域)、系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摩托车、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私家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对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并建立台账,对无牌无证、漏保脱保、车况极差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要进行逐台清理,坚决不得上路运行。要严防学生放假、上学交通安全监管和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森林防火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节日期间,森林防火要实行镇村干部分片包干、户户联防,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管住火源。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各村(居)要狠抓林区火源管理,严格精神病患者监管责任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强化火源管理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林业站要深入林区,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责任追究、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同时,派出所、林业站、五峰林场、文广新站、食药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商场、宾馆、饭店、医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不通畅、管理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不具备基本消防知识和安全技能,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严格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节日期间不得对外开放。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报批,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严防发生拥堵和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对非煤矿山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点要针对节日和当前气候等特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对储存、销售、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检查,确保不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各类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度。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安监办要切实做好对场镇燃气、储气站的安全检查。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交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储存、销售、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的监管。同时,由城建牵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防护、作业工人安全防护设施佩戴等情况,要严肃查处“三违”行为,防止坠落、坍塌、触电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建管站要对所有场镇居民存在安全隐患的所有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绝不留死角。

(四)地质灾害安全。国土资源所要抽派专人、组建专班,按照“全面覆盖、不漏一处”的原则,对全镇新、旧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隐患点必须落实“四有”管理制度,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务必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中秋、国庆节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要报镇政府办公室,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到岗,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历来是群众出行、娱乐、购物、旅游的高峰时段,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

大部分单位、企业放假,职工涉及串休、交接班,人员的不安全因素增加。用火、用油、用电激增,火灾风险等级明显提升;

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抢工期现象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假期相隔较近,也是一年中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段和敏感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提醒、再部署、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和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重点路段防控管控,集中检查道路交通标示、警示标示缺失、损坏情况,以危险化学品运输、大客车、三轮车、摩托车为重点,严厉打击驾驶员无证无照、闯灯越线、酒驾毒驾、超速行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监管。要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集中开展娱乐场所、粮食仓储场所、养老院、医院、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突出抓好旅游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节日期间旅游人员增多,要督促各旅游企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要开展旅游和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刻吸取安达市黑龙江豪运药业有限公司“5.30”爆燃事故教训,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严格节日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备设施、储罐区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都要达到100%,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严禁带病运行。

(五)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对全县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施工场地的生活区防火、模板支撑、临时设施搭建的防护、隧道、基坑支护、边坡、构筑物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突出制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制砖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六大系统”运行等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执行情况。

(七)突出抓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当前秋收农忙在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防止有严重隐患的农机带病作业,严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要严查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抓好对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力度。要开展现代农机合作社安全检查,认真研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驾驶证的人员坚决禁止其驾驶操作拖拉机参加秋季作业。

(八)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节假日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气候特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

卫生、民政、教育、粮食、邮政及供电、供水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当前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县安委办成立了三个督查检查组,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广泛进行节日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值班值守。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措施有力、应对得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调查局,各单位:

**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12号)的部署,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安全防范工作。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提前研判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有关安全防范工作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委办明电〔**〕12号文件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防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引发安全事故。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城市安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油气钻井、海上作业、大型设备、危险化学品和野外行车等方面专项检查,强化测绘、海洋外业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三、继续强化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当前,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海洋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洪水、滑坡、泥石流、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沿海鱼港、鱼排、海堤的安全巡查监测,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督促企业、单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遇有险情发生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超前预防、有效应对各种极端灾害天气。野外、海上作业单位(队伍)要根据气象条件、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等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在暴雨、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严防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要认真做好防台风工作,加强码头、护岸的防浪御潮措施,减少台风、巨浪对码头设施的损害;

要进一步落实船舶动态监控,及时将台风信息和避风要求通知到船、到人,并根据船舶防台应急预案,督促海上作业船舶进港避风或驶往安全水域。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抢险救灾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期间坚持正常生产作业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第四篇: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一】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平稳安定,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中秋、国庆节期间历来是生产和旅游旺季,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交通运输繁忙,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尤为重要。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疫情防控工作和202_年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市工作部署和《**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公路条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重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货物“铁拳整治”“雷霆整治”行动和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行业安全。局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行业内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节日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强化层级责任的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

三、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狠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由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企业)一线,扎实开展节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切实防风险,消除隐患。

(一)道路运输领域。要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工作,严格营运驾驶员资格审核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要联合公安交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刻汲取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督促辖区客运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六严禁”、三品检查、实名制购票查验等安全制度。

(二)水上交通领域。要重点加强客渡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大船舶安全设备和船员履职能力检查,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督促乡镇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一线监管。严防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上船,严厉打击超载和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绝不姑息。

(三)公路管养领域。要重点加强对管养的国省干线、县道沿线的长大桥隧、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等路段的巡查监测,加大对事故多发、急弯险路等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维护、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消除隐患,确保道路通畅。

(四)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以规范操作流程,管住施工人员为重点,突出桥梁隧道施工、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监控和施工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的安全管理,严防大风、暴雨、泥石流等灾害对施工现场和驻地造成危害。

四、保通保畅,保障群众出行

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两节”期间旅客运输主要特点,优化我市公路运输组织,合理调整客运班线发班密度。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气象预报预警,强化与公安交警、气象等多部门的联动配合,有针对性地制定通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强化涉路施工管理,严格涉路施工审批,原则上节日期间不安排涉路施工,确无法回避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加强现场交通组织,减少施工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要加强引导分流和信息服务,及时通过交通广播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最新路况信息,引导社会合理预期。

五、充分准备,做好应急值守

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准备,进一步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两节”期间涉安网络舆情,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抓实抓好舆情应对,全力营造平安、有序、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篇二】

各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提高对安全生产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室、中心、司法所要切实增强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及**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把确保节日期间的安生生产和社会形势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特别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及社会稳定。

二、迅速组织,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司法所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司法所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加紧组织,迅速行动。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立即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要充分发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对当前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邻里、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的摸底排查。二是突出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梳理排查疑难复杂纠纷,重点排查极易铤而走险的重大矛盾纠纷当事人,及时心理疏导,引导合法维权。三是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有可能引发上访、矛盾激化、民转刑及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要做到边排查边调处,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当场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成立专门小组专项调处,综合性的矛盾纠纷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合调处,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进行调解、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访、群体访问题发生。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渠道解决。四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有据可查。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定期不定期回访核查,随时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严防已调矛盾纠纷反弹。

三、帮教并重,切实做好“两刑”人员安全稳控工作

各司法所要把维护安全稳定摆在社区矫正工作首要位置,切实做好监管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一是扎实做好回访排查工作。从即日起到9月30日期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大走访活动,要求对辖区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家庭、工作单位、所在村(居)等进行走访排查,着重加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区域的人群,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是否有重新犯罪的迹象等情况。二是强化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严格落实《贺兰县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从严控制。“十一”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电话报告制度,24小时保持定位手机畅通。充分发挥矫正工作小组作用,动员小组成员积极落实矫正责任,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三是切实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各所指定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联络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特别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四是做好分类教育。各所要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分类教育,一方面注重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出行安全、行为道德规范、安全常识等教育;

另一方面重温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各项管理规定,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常识教育,强调有关纪律,提出具体要求,预防再次违法犯罪。

四、加强宣传,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各司法所、中心要紧密结合区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十进”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媒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律师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社会组织、宗教场所,特别是人员集中聚集地开展法治讲座、现场咨询和展板展览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表达诉求,切实维护中秋、国庆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各室、司法所、中心要对办公场所内用电线路、电器、用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做到人离电断火灭水关,严防失密、失窃、失火等应急安全事故发生。

六、严格纪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节日期间,各室、司法所、中心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每天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同时在岗,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坚持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对于重大、突发及群体性事件,要随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及司法局,并及时到达现场,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以便提供决策依据,严防矛盾激化。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通报。

【篇三】

各基层国土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请你们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国土领域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主体,马上行动,狠抓落实,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监测和防范,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国庆假期前,地矿科须对全县持证矿山进行一次系统的监督检查,督促矿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生产,避免发生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各基层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矿山(包括无证矿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无证开采的要及时制止并报请县执法监察大队介入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提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关闭取缔;

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要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办抓紧整改。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强对无证采矿行为的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和各基层所上报的有生产安全隐患的矿点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当前还处于汛期,各基层所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辖区内的地灾隐患点进行一次再排查,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三边”(山边、溪边、河边)沿线居住地带进行全面细致摸底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地灾隐患点要加强监测预警,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巡查应急等工作

请各基层所、执法监察大队要分别在**年9月12日和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中秋、国庆节值班表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要对辖区范围内的矿山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正在实施工程治的灾点进行一次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若发现生产安全隐患问题除马上督促整改外,还要及时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局值班室。执法监察大队应提前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各基层所、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地矿科于**年10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执行情况书面上报局办公室。

第五篇: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2_年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卫生局积极开展下列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努力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节日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市卫生局加强督导,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制定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顿成效,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粮、油、肉、菜、禽蛋、水果、乳制品、月饼、饮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农村集贸市场、餐饮饭店为重点单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值守,充分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和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员要做到24小时开机。如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市政府和市食安办,相关人员要随叫随到,并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立即开展事故现场处置,重点做好人员救治、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方面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安全消费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开展,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相关内容,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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