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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日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23-645939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0 04:10: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会日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附件1

大会日程

(2017年9月22日全天)

上午: 08:30-08:40 08:40-09:20 09:20-09:30 09:30-09:50 09:50-10:10 10:10-10:50 10:50-11:30

11:30-12:10 下午: 14:00-14:40

14:40-15:20

15:20-16:00 16:00-16:20 16:20-16:50 16:50-17:20 17:20-17:40

主会场

浙江(局)领导致辞 国家总局吴浈副局长讲话 播放药物警戒宣传片 大会颁奖 茶歇

杨威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主任

Gerald J.Dal Pan 博士

美国FDA CDER监测与流行病学办公室主任 王广基 中国工程院 院士

Marie Lindquist 瑞典乌普萨拉监测中心 主任

Michael Anthony Foy 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 总监

蒋立新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主任 茶歇

: 新策略、新技术和新实践》 薛松林 安斯泰来制药有限公司全球药物安全警戒 总负责人-针对全体患者及药品全周期》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首席医学官 提问与讨论

《中国药物警戒事业的发展与展望》 《自发报告在上市后安全性中的作用》

《细胞药代动力学在新药及临床研究中的探索》

《全球药物警戒的挑战与发展前景》 《欧盟药物警戒体系及关键技术解析》 《构建我国心血管药物上市后安全性评价体系的挑战与应对》

《药物安全警戒的全球发展趋势 《持续风险管理创新 Aran Maree 分会场日程

(2017年9月23日全天)

第一分会场 药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与大数据应用

上午:

09:00-09:30 《医疗大数据的挖掘与研究》

詹思延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 主任 09:30-10:00 《应用电子医疗数据进行药品上市后的安全监测》

陈建炜 台湾大学健康资料研究中心 主任 10:00-10:20 提问与讨论 10:20-10:40 茶歇

10:40-11:10 《儿童用药上市后主动监测研究》

王晓玲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药学部 主任 11:10-11:40 《中国药物性肝损伤的监测研究》

宋海波 博士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11:40-12:00 提问与讨论 下午:

14:00-14:30 《药品信息的结构化分析与应用》

贺佳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卫生统计学教研室 主任 14:30-15:00 《中国电子健康管理数据库的近期发展与应用》

何纳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 教授 15:00-15:20 提问与讨论 15:20-15:40 茶歇

15:40-16:10 《中国医疗大数据现状、应用和前景》

宣建伟 中山大学药学院医药经济研究所 教授 16:10-16:40 《企业主体责任下药物安全数据管理的价值》

万帮喜 嘉兴太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裁 16:40-17:00 提问与讨论 第二分会场 药物创新与风险防控

上午:

09:00-09:30 《免疫抑制剂在肾科领域的优化应用》

陈江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肾脏病中心 主任 09:30-10:00 《创新药研发中的安全性风险管控》

10:00-10:20 10:20-10:40 10:40-11:30 11:30-12:00 12:00-12:20 下午: 14:00-14:30 14:30-15:00 15:00-15:20 15:20-15:40 15:40-16:30 16:30-17:00 17:00-17:20 杨志敏 国家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化药一部 部长 提问与讨论 茶歇

Peter Willems 杨森公司全球医学组织 高级总监

王丹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提问与讨论

孙鑫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循证医学中心 主任

钱雪 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研究核查处 处长 提问与讨论 茶歇

Tuyen Ha 杨森公司亚太区跨业务领域产品安全负责人 高级总监

王欣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药政事务&药物安全 总监提问与讨论

《创新药的风险管理(欧洲经验)》 《新药安全性监测》

《真实世界研究与药物安全性评价》 《药物临床试验检查》

《创新药的信号检测及案例分享》 《西达本胺风险管理案例》

第三分会场 中药注射剂风险管理

上午:

09:00-09:40 《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进展》

张伯礼 中国工程院 院士

09:40-10:10 《中药注射剂质量控制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10:10-10:20 10:20-10:35 10:35-11:05 11:05-11:35 11:35-12:05 12:05-12:10 下午: 14:00-14:30 14:30-15:00 15:00-15:30 15:30-15:50 15:50-16:10 16:10-16:40 16:40-17:10 17:10-17:30 果德安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提问与讨论

茶歇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与发生机制研究》

谢雁鸣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医学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从临床角度谈中药注射剂有效性评价》

冼绍祥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院长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思考》

郭晓昕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中药部 部长

提问与讨论

《中药注射剂药效评价与临床价值相关性研究》

孙晓波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所长 《中药GMP的实施概况》

刘爽 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中药注射剂的类过敏反应特点、物质基础及其机制》

梁爱华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研究员

提问与讨论

茶歇

《中药注射剂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与实践》

商洪才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员 《中药注射剂规范化应用研究》

李学林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 主任

提问与讨论

第四分会场 药事服务与合理用药

上午:

09:00-09:30 《临床研究中安全性信息收集和分析中的一些问题》

王大猷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任药师 09:30-10:00 《用药安全与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

10:00-10:30 10:30-10:40 10:40-11:00 11:00-11:30 11:30-12:00 12:00-12:10 下午: 14:00-14:30 14:30-15:00 15:00-15:20 15:20-15:40 15:40-16:10 16:10-16:40 16:40-17:10 17:10-17:30 赵志刚 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 主任

《常见心血管药物的安全性评价与处置》

贾友宏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内科 主任医师

提问与讨论

茶歇

《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应对策略中的药学服务尝试》

翟青 复旦附属肿瘤医院 药剂科主任

《从老年人群使用唑来膦酸注射液真实世界研究反思合理用药现况》

纪立伟 北京医院药学部 主任药师

提问与讨论

《药事管理与药品不良反应》

李国辉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药剂科 主任 《基因多态性与药品安全性的研究》

辛华雯 解放军武汉总医院临床药理科 主任

提问与讨论

茶歇

《解读“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26号》 李大川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 处长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视角中的医院用药安全风险》

田春华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基本药物部 部长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的真实世界研究;青霉素类药物的皮试指南》

翟所迪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 主任

提问与讨论

第五分会场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报告与风险管理

上午:

09:00-09:30 《药品安全评价与医院准入》

胡欣 北京医院药学部 主任

09:30-10:20 《建立完善的药物警戒体系以确保国家合规和患者安全》

Patrick Caubel 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全球药物安全负责人 10:20-10:40 提问与讨论 10:40-11:00 11:00-11:30 11:30-12:00 12:00-12:20 下午: 14:00-14:30 14:30-15:00 15:00-15:20 15:20-15:40 15:40-16:10 16:10-16:40 16:40-17:00 茶歇

《<药品管理法>修订中药品主体责任的明确、细化和追究》

邵蓉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院长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陶巧凤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主任

提问与讨论

《采用多个医疗电子数据库进行药品上市后的安全评估:实例分析》

莫京平辉瑞公司总部全球流行病学部 高级总监 《创新药物与肝毒性风险防控》

孙蓉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 教授

提问与讨论

茶歇

《新药注册生产现场检查》

曹轶 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药化核查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号的发现与处置》

董铎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部 部长

提问与讨论

第二篇:审评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附件2: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基本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已上市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指导已上市中药注射剂的深入研究,提高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根据《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28号)和《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结合已上市中药注射剂实际情况,制定本基本技术要求。

一、药学研究

(一)原料

1.中药注射剂的处方组成及用量应与国家标准一致。

2.中药注射剂处方中的原料应为具有法定标准的有效成份、有效部位、提取物、药材、饮片等。无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应建立其质量标准,并附于制剂质量标准后,仅供制备该制剂用。

3.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料质量的稳定。应固定药材的基原、药用部位、产地、采收期、产地加工、贮存条件等,建立相对稳定的药材基地,并加强药材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尽可能采用规范化种植(GAP)的药材。药材标准中包含多种基原的,应固定使用其中一种基原的药材。无人工栽培药材的,应明确保证野生药材质量稳定的措施和方法。如确需固定多个基原或产地的,应提供充分的研究资料,并保证药材质量稳定。处方中饮片的生产企业、炮制方法和条件应固定,药材来源及饮片质量应具有可追溯性,药材的要求同上。

4.中药注射剂所用原料应根据质量控制的要求,完善其质量标准,必要时增加相关质量控制项目,如指纹图谱、浸出物检查等,以体现原料的特点以及与制剂质量控制的相关性,保证原料的质量。

5.处方中含有批准文号管理原料的,应固定合法来源,严格进行供应商审计,其生产条件应符合GMP要求;应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料执行标准、批准文号、检验报告、购货发票、供货协议等。

(二)辅料及包装材料

1.中药注射剂用辅料的种类及用量应与国家标准一致。包装材料应与批准的一致。

2.注射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固定生产企业,严格进行供应商审计,应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执行标准、检验报告、购货发票、供货协议等,进口辅料还应提供进口注册证。

3.注射剂用辅料应符合法定药用辅料标准(注射用)或注射用要求。应加强辅料的质量控制,保证辅料的质量稳定。必要时应进行精制,并制订相应的质量标准。应提供详细的精制工艺、内控标准及其依据。

4.注射剂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相容性研究。

(三)生产工艺

1.中药注射剂的生产工艺不得与法定质量标准的【制法】相违背。否则应提供相关的批准证明文件。

2.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按工艺规程规定的工艺参数、工艺细节及相关质控要求生产,并强化物料平衡和偏差管理,保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均一。关键生产设备的原理及主要技术参数应固定。应提供实际现行生产工艺规程、近期连续5批产品生产记录及检验报告。

3.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溶剂、吸附剂、脱色剂、澄清剂等应固定来源,并符合药用要求。用于配液的还应符合注射用要求,必要时应进行精制,并制订相应的标准。

4.法定标准中明确规定使用吐温-80作为增溶剂的,应规定使用剂量范围,并进行相应研究和质量控制。

5.生产工艺过程中应对原辅料、中间体的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污染情况进行研究,根据情况设臵监控点。应明确规定除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的方法及条件,如活性炭的用量、处理方法、加入时机、加热温度及时间等,并考察除热原效果及对药物成分的影响。应提供相关研究资料。

6.生产工艺过程中应对高分子杂质进行控制。如采用超滤等方法去除注射剂中的高分子杂质(包括聚合物等)的,应不影响药品的有效成分。应明确相关方法和条件,如滤器、滤材的技术参数(包括滤材的材质、孔径及孔径分布、流速、压力等)等,说明滤膜完整性测试的方法及仪器,提供超滤前后的对比研究资料。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在不影响药品有效成分的前提下,去除无效的已知毒性成分,并进行相应研究。

7.注射剂生产的全过程均应严格执行GMP相关要求,并采取措施防止细菌污染,对原辅料、中间体的微生物负荷进行有效控制。应采用可靠的灭菌方法和条件,保证制剂的无菌保证水平符合要求(小容量注射剂及粉针剂的微生物存活概率不得高于10;大容量注射剂的微生物存活概率不得高于10),并提供充分的灭菌工艺验证资料。

(四)质量研究

注射剂的质量研究是指根据工艺、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的需要而进行的基础研究。

1.质量研究包含文献研究、化学成份研究、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研究、生物学质控方法的研究等。

2.注射剂中所含成份应基本清楚。应对注射剂总固体中所含成份进行系统的化学研究。有效成份制成的注射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不少于90%,多成份制成的注射剂结构明确成份的含量因品种而异,同品种中应以质量控制水平较好的作为评价依据。

3.应结合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均一性,进行相关质控-

3-6方法的研究。

(五)质量标准

应根据注射剂质量控制的需要,结合质量研究情况,建立合理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完善和提高质量标准。

1.质控项目的设臵应考虑到注射给药以及中药注射剂自身的特点,并能全面地、灵敏地反映药品质量的变化情况。

以药材或饮片投料的,为保证质量稳定,应制订中间体的质量标准。质控项目至少应包括性状、浸出物或总固体、专属性鉴别和含量测定、指纹图谱、微生物等指标。

2.质量标准所用方法应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经过方法学的验证,符合相应的要求。

3.制法项应明确各工艺步骤及技术参数,明确所用辅料的种类、规格及用量等。

4.检查项除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附录制剂通则“注射剂”项下要求外,还应符合“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指导原则”所规定的项目,此外,有效成份注射剂应对主成份以外的其他成份的种类及含量进行必要的限量检查。

对于具体品种的工艺条件下可能存在、而质量研究中未检出的大类成份,应建立排除性检查方法。挥发性成份制成的制剂,应采用挥发性成份总量替代总固体检查。必要时,应建立高分子量物质检查项。

5.原料(药材、饮片、提取物、有效部位等)、中间体、制剂均应分别研究建立指纹图谱。还应进行原料、中间体、制剂指纹图谱的相关性研究。指纹图谱的研究应全面反映注射剂所含成份的信息。注射剂中含有的大类成分,一般都应在指纹图谱中得到体现,必要时应建立多张指纹图谱,以适应检测不同大类成分的需要。经质量研究明确结构的成份,应当在指纹图谱中得到体现,一般不低于已明确成份的90%,对于不能体现的成份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指纹图谱的评价可采用相对峰面积、相对保留时间、非共有峰面积或者相似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同时,也可根据产品特点增加特征峰比例等指标及指纹特征描述,并规定非共有峰数及相对峰面积。指纹图谱的评价还可选用对照提取物对照的方法。

6.有效成份制成的注射剂,主药成份含量应不少于90%。多成份制成的注射剂结构明确成份的含量因品种而异,同品种中应以质量控制水平较好的作为评价依据。

多成份制成的注射剂应分别采用专属性的方法(如HPLC和/或GC等定量方法)测定各主要结构类型成份中至少一种代表性成份的含量,还应建立与安全性相关成份的含量测定或限量检查方法,如毒性成份、致敏性成份等。处方药味中含有单一已上市注射剂成份的,应建立其含量测定方法。含量测定项应确定合理的含量限度范围(上下限)。

(六)稳定性研究

1.注射剂的稳定性研究应根据处方、工艺及其所含成份的理化性质、药品的特点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等选择能灵敏反映药品稳定性的指标进行研究。

2.应对中药注射剂生产涉及的药材、提取物、中间体等进行稳定性考察,规定贮存条件及贮藏时间。应提供上市后产品留样稳定性考察及回顾性分析研究资料。

3.给药时需使用附带专用溶剂的,或使用前需要用其他溶剂稀释、配液的,应对稀释液种类、浓度及与临床常用药品的配伍稳定性进行研究。

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1.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已发现安全性风险信号的,须有针对性的进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并注意研究方法的设计。

2.中药注射剂如果没有充分、规范的临床安全性数据支持,应进行一般药理学试验、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制剂安全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根据遗传毒性试验结果考虑是否进行生殖毒性试验、致癌试验。

3.长期毒性试验应采用啮齿类和非啮类两种动物。2005年7月1日以后进行的急性毒性试验应采用啮齿类和非啮类两种动物。

4.制剂安全性试验主要包括刺激性、过敏性、溶血性试验。过敏性试验至少应进行全身主动过敏试验和被动皮肤过敏试验。刺激性试验、溶血性试验应根据临床使用的需要,对稀释溶液的种类、给药浓度、给药速度进行考察,并提供三批样品相关研究资料。

5.如注射剂所用辅料用量超过常规用量,应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或文献资料。如使用了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注射途径批准生产或进口的辅料,应提供可用于注射给药途径的依据,必要时提供相关的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或文献资料。

三、临床研究

对中药注射剂临床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和评价应基于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范围。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等都应有充分的临床试验数据支持。

中药注射剂在上市前应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对已经完成上述研究的应按《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上市后已按法规要求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Ⅳ期临床试验的,应提供相应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未进行Ⅰ期、Ⅱ期、Ⅲ期、Ⅳ期临床试验的,应进行上市后临床研究。

(一)以安全性评价为主要目的的临床研究主要考察广泛使用条件下药品的安全性,主要研究不良反应情况(包括不良反应类型、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影响因素等)及对特殊人群的影响。不良反应影响因素主要研究稀释溶液的种类、药液配制后的存放时间、给药浓度、给药速度、与临床常用药品的配伍禁忌。

以安全性评价为目的的临床研究可采用观察性或实验性多种药物流行病学设计方法。可采用主动监测研究方法,并结合自发报告系统数据和文献研究数据进行研究。主动监测为非干预性、观察性研究,对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收集的病例进行回顾性研究,或根据需要进行前瞻性监测研究,获取与安全性相关的监测信息。为达到研究目的,主动监测应遵循药物流行病学的研究方法,并且需要足够的样本量。对于每个特定目的,其样本量也应符合统计学要求。

对于在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中和临床使用或监测中已经发现安全性风险信号的,应结合研究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预性的临床试验。

对上市后药品临床研究要充分考虑研究的目的、设计、实施、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质量控制等方面因素,以便判定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支持研究结论。

(二)以有效性为主要目的的临床研究应结合临床研究的目的进行设计和研究。临床有效性研究一般应为随机盲法对照试验,临床研究需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1.单纯证明已上市中药注射剂的有效性为目的的临床研究,在符合伦理学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注射给药途径的安慰剂作为对照研究。根据已上市品种适应症的情况,合理选择验证的适应症,每个适应症单独进行临床研究,病例数需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研究结果主要疗效指标需优于安慰剂,且具有临床价值。

2.对已上市同类注射剂进行比较的临床研究:相同给药途径、相同适应症的已上市注射剂,相互对照,临床试验目的是证明该注射剂与同类注射剂比较在有效性或安全性方面的优势与特色,病例数需符合统计学要求,主要疗效指标需优于对照药。

(三)临床研究与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的要求,并应有研究数据的支持,特别是临床研究数据,药品说明书中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项内容应与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一致。除增加安全性信息外,变更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项内容应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1.功能主治:应有充分的数据支持。

2.用法用量:应详细描述临床应用前药物的配制、稀释的方法、稀释的溶液、稀释的浓度,药液配制后的存放时间、使用前需要对药物性状的观察,滴注的速度、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必要时应提供研究和文献资料。

3.不良反应:应说明产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涉及关联性评价为“可能”、“很可能”、“肯定”的全部不良反应,并注明十分常见、常见、偶见、罕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类型,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转归。应特别注重对过敏反应以及脏器损害情况的研究。

4.禁忌:应说明由于安全性原因不能使用的人群,配伍禁忌。5.注意事项:应说明给药方式、合并用药对过敏反应的影响、不适宜人群、救治方法等。

6.药物相互作用:应说明可影响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药物或食物配伍信息。重点观察与临床常用药品配伍禁忌。

7.儿童用药:应说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信息及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如果不能提供此方面的资料,说明书应阐明尚未有儿童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说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信息及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如果不能提供此方面的资料,说明书应阐明尚未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9.老年患者用药:应说明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信息及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如果不能提供此方面的资料,说明书应阐明尚未有老年患者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四、企业对药品风险的控制能力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应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信息,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主动开展监测工作,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提供可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关要求如下:

1.应主动收集报告。应根据销售范围确定主动收集报告的对象,并主动收集用药信息。

2.应辅导医生根据说明书内容正确使用药品,并告知患者用药的风险。3.应建立严重不良事件及群体不良事件处理程序。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获知、报告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及群体不良事件。告知用药单位在使用前应制定有效的抢救预案。

4.可疑即报及定期报告。出现任何用药后的安全性信息都要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进行报告,严重事件及群体事件要立即报告。

5.及时分析评价不良事件,开展相关研究。及时分析不良事件与药品的相关性及成因,控制风险相对应的因素。继续开展相关安全性研究,包括文献研究、试验研究、上市后研究等。根据研究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6.应建立有效的专项组织机构,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专项组织机构应落实工作负责人及具体实施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常规工作态势。告知用药单位、营销单位、监管部门专项组织机构涉及人员的联系方式。

五、企业对本品的研究综述

应说明本品药学研究、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上市后监测情况、文献研究情况,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总体评价。

第三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附件1: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2014年)

前言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其目的是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风险。

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20余年的努力,在法规、监测体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多年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累计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90万份,为开展药品安全性评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基本建立了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全面反映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我们组织编撰了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全面反映我国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收集和利用情况。

为全面反映2014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4年)。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

监测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报告数量进一步增长。2014年,全国已有24万余个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用户,并通过该网络报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医疗机构仍是报告的主要来源。全国94.4%的县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全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量达到991份,较2013年有一定增长,表明我国发现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数据评价分析,提高风险信号挖掘能力。2014年通过日监测、周汇总、季度分析等方法加强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数据的评价分析,深入挖掘药品风险信号,对阿德福韦酯、胞磷胆碱钠、苯溴马隆等近50个(类)品种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沟通措施。

建立全国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药品聚集性事件预警平台,建立预警信息全国共享、事发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同调查处臵联动工作机制,保证药品质量风险的早发现、早评价、早控制。全年重点分析评价137条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并处臵了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有限公司生脉注射液等多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事件,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推动企业落实责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2014年积极推进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工作,加强对企业撰写报告质量的培训,严格开展对报告的审核,促进企业落实风险管理意识;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将监测数据和风险信号反馈药品生产企业,指导企业进行数据分析评价与利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一)报告总体情况

1.及月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32.8万份,较2013年增长了0.8%。其中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34.1万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5.7%。1999年至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累计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近790万份。

图1 1999-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增长趋势

2014年月度病例报告数量在整体趋势上与2013年基本相同,报告数量主要集中在10-12月,其中11月是报告高峰,但月度报告数量差距逐渐缩小,集中上报现象逐步缓解。

图2 2013-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月度报告数变化趋势

2.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点,新的和严重报告比例,尤其是严重报告比例是衡量总体报告质量和可利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341,300余份,与2013年比增长了17.0%;新的和严重报告数量占同期报告总数的 25.7%,与2013年比增加了3.6个百分点。

图3 2004-2014 年新的和严重以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比例

3.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情况

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我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为991份,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0.8个百分点。

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 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是衡量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均衡发展及覆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为94.4%,与 2013年相比增长了0.6个百分点。

5.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

按报告来源统计,医疗机构的报告占82.2%、药品经营企业的报告占16.0%、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占1.4%、个人及其他来源的报告占0.4%。与2013年相比,医疗机构报告增长明显,药品生产企业报告比例与既往持平,经营企业报告比例继续下降。

图4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分布

6.报告人职业

按照报告人职业统计,医生报告占53.8%;药师报告占27.3%;护士报告占14.0%,其他报告占4.9%。与2013年的报告人职业构成情况基本相同。

图5 报告人职业构成

7.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患者情况

按报告涉及患者年龄统计,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10.5%,与2013年基本一致,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报告占19.9%,较2013年升高了2.1个百分点。

图6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年龄分布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情况

按怀疑药品类别统计,化学药占81.2%、中药占17.3%、生物制品占1.5%。抗感染药报告数量仍居首位,占化学药的46.2%,较2013年降低了1.4个百分点,报告比例已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心血管系统用药占化学药的10.2%,较2013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且连续5年呈上升趋势。

图7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类别分布

按药品剂型统计,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剂型分布中,注射剂占60.9%、口服制剂占35.2%、其他制剂占3.9%。注射剂所占比例较2013年升高了2.2个百分点,口服制剂比例降低了2.1个百分点。

图8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剂型分布

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给药途径分布中,静脉注射给药占57.8%,其他注射给药占3.0%,口服给药占36.2%,其他给药途径占3.0%,与2013年相比,静脉注射给药的比例上升2.1个百分点,口服给药比例降低2.2个百分点。9.累及系统及主要不良反应表现

2014年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7.8%)、胃肠系统损害(占26.3%)和全身性损害(占12.2%),前三位之和为 66.3%。化学药、中成药累及系统前三位排序与总体一致,但生物制品累及系统前三位与总体有所不同,依次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全身性损害和呼吸系统损害。注射剂型累及系统前三位与总体报告一致,分别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32.9%)、胃肠系统损害(占18.9%)、全身性损害(占14.6%),口服制剂累及系统前三位为胃肠系统损害(占41.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17.0%)、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12.2%)。与2013年基本一致。

化学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胸闷、过敏反应、头晕、心悸、寒战、发热等,化学药口服制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恶心、皮疹、呕吐、头晕、瘙痒、头痛、腹泻、腹痛、口干、咳嗽等;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瘙痒、胸闷、恶心、心悸、寒战、过敏反应、头晕、呕吐、呼吸困难等,中成药口服制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恶心、腹泻、皮疹、呕吐、腹痛、瘙痒、头晕、胃不适、口干、头痛等。10.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分析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与 2013年相比未见显著变化。在患者年龄分布中,老年患者不良反应报告比例依然呈现小幅增高态势。在剂型和给药途径分布中,注射剂和静脉给药的比例依然呈现上升趋势,提示应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在化学药总体排名和按剂型分布的排名中,心血管系统用药所占比例均有所增加。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在逐年升高,心血管系统用药尤其是口服制剂使用越来越广泛,应进一步加强心血管系统用药监测与评价。

(二)基本药物监测情况 1.国家基本药物监测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国家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2.0万例(占2014年总体报告的39.2%),其中严重报告2.9万例,占5.6%。报告涉及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病例报告占 82.9%,中成药病例报告占17.1%。2.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共分25个类别,约317个品种。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443,300余例次,其中严重报告28,400余例次,占6.4%。

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报告按类别统计,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抗微生物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抗肿瘤药、消化系统用药、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占基本药物化学报告的74.1%。化学药品(含生物制品)报告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均为抗微生物药,分别是左氧氟沙星、头孢曲松、头孢呋辛、头孢他啶和青霉素。

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累及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胃肠系统损害(占28.7%)、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6.7%)、全身性损害(占11.1%)、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占8.4%)以及呼吸系统损害(占5.6%);前5位不良反应例次之和占80.5%。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皮疹、恶心、瘙痒、呕吐、头晕、头痛、过敏反应、腹泻、腹痛、胸闷、心悸、寒战、发热、咳嗽、潮红、乏力等。

3.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中成药部分涉及内科用药、外科用药、妇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骨伤科用药6大类共203个品种。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91,400余例次,其中严重报告4,670例次,占5.1%。

2014 年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部分六大类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数由多到少依次为内科用药、骨伤科用药、妇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外科用药、眼科用药。其中内科用药报告总数占到总体报告数量的 85.4%,内科用药占比较大可能与内科用药临床使用量大,且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注射剂都属于内科用药有关。内科用药中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祛瘀剂、温理剂、开窍剂、清热剂、解表剂,此五类药品报告占到内科用药报告数的76.5%。中成药注射剂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清开灵注射液、参麦注射液、血塞通注射剂、血栓通注射剂和丹参注射液;中成药口服制剂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双黄连合剂(口服液、颗粒、胶囊、片)、鼻炎康片、复方丹参片(颗粒、胶囊、滴丸)、活血止痛散(胶囊)、清开灵颗粒(胶囊、片)。

2014 年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8.8%)、胃肠系统损害(占23.6%)和全身性损害(占13.9%)。不同剂型报告累及系统中,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1.0%)、全身性损害(占11.6%)、呼吸系统损害(占9.0%),口服制剂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是胃肠系统损害(占16.8%)、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5.6%)、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占2.6%)。注射剂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瘙痒、胸闷、心悸、恶心、过敏反应、头晕、寒战、潮红、呕吐、头痛、发热、过敏样反应、呼吸急促、疼痛、斑丘疹、荨麻疹、高热、多汗等。中成药口服制剂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多为恶心、腹泻、皮疹、腹痛、瘙痒、呕吐、头晕、胃不适、头痛、口干、腹胀、过敏反应、心悸、乏力、胸闷、嗜睡、消化系统反应、腹部不适、肠胃气胀、口渴等。4.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安全性趋势分析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信号,组织对胞磷胆碱钠注射剂、硫酸镁注射液等基本药物开展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了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总体上看,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安全状况继续保持平稳。

小贴士: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现行基本药物目录包含哪些药品? 基本药物制度是全球化的概念,是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重点卫生保健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而推行的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涉及药品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内容。

现行基本药物目录为2012年发布,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

(三)抗感染药监测情况

1.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0.6万例,占报告总数的38.2%,其中严重报告2.4万例,占4.8%。与2013年相比,2014年抗感染药报告数量同期下降2.0%,严重报告同期增长18.4%,均低于总体报告增长率。严重报告构成比与2013年(4.0%)相比增加了0.8个百分点。2.报告涉及患者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

按报告涉及患者年龄统计,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16.4%,高于整体数据儿童患者所占比例; 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报告占15.3%,低于整体数据老年患者所占比例;与2013年抗感染药物的年龄分布基本一致。

2014 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3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39.3%)、胃肠系统损害(26.0%)、全身性损害(10.6%);与化学药总体报告相比,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比例偏高,胃肠系统损害和全身性损害比例基本一致。抗感染药口服制剂累及系统的前3位是胃肠系统损害(46.0%)、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6.3%)、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4.3%);注射剂累及系统前3位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42.9%)、胃肠系统损害(20.8%)、全身性损害(11.8%)。

抗感染药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过敏反应、腹痛、头晕、腹泻、胸闷、心悸等;口服制剂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恶心、皮疹、呕吐、瘙痒、腹泻、腹痛、头晕、过敏反应、头痛、肝功能异常等;注射剂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过敏反应、头晕、胸闷、腹痛、心悸、寒战等。3.报告涉及药品情况

2014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9大类,328个品种,其中抗生素病例报告占66.7%,其排名前5位的是头孢菌素类(32.3%)、大环内酯类(10.7%)、青霉素类(9.7%)、β-内酰胺酶抑制药(5.6%)林可霉素类(3.8%);合成抗菌药病例报告占24.5%,其中主要是喹诺酮类(18.0%)和硝基咪唑类(5.6%)。药品构成比与2013年抗感染药物报告的构成情况无明显差异。2014年抗感染药物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事件数量排名前5位的是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类。2014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排名前10位的品种为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头孢曲松、头孢呋辛、克林霉素、头孢哌酮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头孢噻肟、甲硝唑。

2014年抗感染药物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抗生素病例报告占66.0%,合成抗菌药病例报告占14.7%,与2013年抗感染药物报告的构成情况无明显差异。严重报告中排名前5位的是头孢菌素类(33.8%)、青霉素类(11.6%)、喹诺酮类(11.4%)、抗结核病药(9.9%)、β-内酰胺酶抑制药(6.9%),药品类别排名与2013年基本一致。2014年抗感染药物严重报告数量排名前十位的品种为:左氧氟沙星、头孢曲松、头孢哌酮舒巴坦、青霉素G、头孢呋辛、头孢噻肟、阿奇霉素、克林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利福平。从药品剂型分析,2014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75.9%、口服制剂占21.8%、其他剂型占2.4%。抗感染药中注射剂比例较总体报告中注射剂比例高出15%。4.抗感染药安全性趋势分析

抗感染药的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仍居各类药物之首,但2014年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总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其中严重报告增长水平低于总体病例报告增长水平,说明我国对抗感染药采取的例如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措施得一定实效,建议临床医生继续按照合理使用抗感染药,降低使用风险。

小贴士: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含哪些药物?药理作用与常见不良反应。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是分子中含有头孢烯的半合成抗生素。曾译先锋霉素,属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的7-氨基头孢烷酸(7-ACA)的衍生物,因此它们具有相似的杀菌机制。

到目前为止,头孢菌素类已出现第一至第四代产品。第一代产品常用的有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啶等。第二代产品常用的有头孢呋辛、头孢克洛等。第三代产品常用的有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头孢克肟等。第四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匹罗、头孢吡肟等。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抗生素,抗菌谱较青霉素G广,对金葡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白喉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和流感杆菌等有效。临床上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及一些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及心内膜炎等。

不良反应以过敏反应为主,常见皮疹、荨麻疹等,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四)中药注射剂监测情况

1.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中药注射剂报告12.7万例次,其中严重报告占6.7%。与2013年相比,中药注射剂报告数量增长5.3%,高于总体报告增长率;严重报告数量增长26.0%,与总体严重报告增长情况基本一致。

2014年中药注射剂报告数量排名居前的类别是理血剂、补益剂、开窍剂、解表剂、清热剂、祛痰剂,占中药注射剂总体报告的97.1%。报告数量排名前十名的药品分别是:清开灵注射剂、参麦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血塞通注射剂、舒血宁注射剂、血栓通注射剂、丹参注射剂、香丹注射剂、生脉注射剂、痰热清注射剂。

中药注射剂严重报告主要涉及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等,包括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呼吸困难、胸闷、心悸、瘙痒、皮疹、恶心、呕吐等表现,与往年监测情况基本一致。

2.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合并用药情况

对2014年中药注射剂总体报告排名前20位药品(占全年中药注射剂报告88.7%)合并用药情况进行分析,涉及合并用药的报告占42.3%,严重报告涉及合并用药占57.0%,以上数据提示单独或联合其他药品使用中药注射剂均可出现不良事件,并且合并用药可能会加大中药注射剂的安全风险。3.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趋势分析

总体上看,2014年中药注射剂安全状况与全国整体情况基本一致,严重报告增长幅度略低于全国整体报告增长幅度,提示可能与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及使用单位采取措施持续推动合理用药以及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有关。此外,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有可能增加安全风险。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的规定,临床医师须注意单独使用中药注射剂,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慎重考虑药物相互作用以及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等问题。

三、用药安全提示

(一)关注儿童抗感染药用药安全

根据对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的来自医疗机构0-14岁儿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结果,2014年全年共收到报告12.2万份,其中严重报告占儿童报告总数的4.4%。男童和女童比为1.5:1;涉及的怀疑药品以化学药为主,占84.0%;化学药中抗感染药比例为76.7%;报告累及系统主要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胃肠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共占83.2%。

小贴士:为什么要重点关注上市后药品在儿童使用中的安全性? 儿童处在生长发育特殊时期,从新生儿、婴幼儿、儿童直至青春期少年,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其身体结构、器官结构与代谢能力随年龄的变化而变化,且为非线性变化,不同年龄段儿童对药物代谢能力的差别较大。儿童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儿童用药的复杂性,出于医学伦理等方面的因素,儿童用药上市前的安全数据比较有限,因此上市后的安全性数据分析尤为重要。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分析一直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点。

与总体人群相比,儿童使用抗感染药严重报告比例较低,涉及的抗感染药类别、品种排名以及不良反应表现与总体人群相比有所差异,其中阿奇霉素、炎琥宁、头孢硫脒、红霉素的风险相对突出,应引起关注;从引起的不良反应表现来看,胃肠道损害较为突出,口服给药更容易导致儿童胃肠道损害的发生。男性儿童使用抗感染药的不良反应发生构成比高于女性儿童,这可能与儿童原患疾病的发病率相关。从不良反应报告涉及的患者年龄分布上看,呈现出年龄越小,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越高的趋势,即年龄越小,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越高。

以炎琥宁注射剂为例,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发布有关炎琥宁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安全使用问题。但是关于炎琥宁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告数和严重报告数逐年上升,严重过敏反应仍然比较突出。据统计,6岁以下儿童的不良反应报告占总报告数的40%以上,不良反应表现以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为主。儿童患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抗感染药,用药期间密切观察,减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此外,低龄儿童谨慎合理使用抗感染药,使用时应权衡该药对患者的风险和效益。

小贴士:儿童如何正确使用感冒咳嗽药? 如果儿童有必要服用感冒咳嗽药,请在用药前阅读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如果说明中未包含关于儿童用药剂量的相关信息,请勿给儿童使用。儿童服用的剂量请勿超过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推荐剂量或服用次数。请注意药品成分,尤其给儿童服用一种以上药物的时候。很多药品中含有相同的成分,混合使用会导致用药过量。用于治疗感冒和咳嗽的一些中成药和非处方药中可能也含有与其他感冒咳嗽药类似的成分,最好不要让儿童服用一种以上的感冒咳嗽药。

(二)关注老年患者合并用药问题

2014年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达19.9%。经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分析显示,自2009年以来,该比例持续上升;严重报告中65岁以上老年患者报告比例更高,占到27.3%,老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应引起格外关注。

图9 2009-2014年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不良反应报告比率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患者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日益受到临床和社会的关注。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逐渐老化,各系统功能降低,尤其肝肾功能的衰退,导致机体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功能减弱。加之老年人多种疾病共存,临床表现复杂,用药种类也比较多,增加了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有临床资料表明,服用5种以下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在6%-8%,服用6-10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将增至40%。

老年患者使用药品尽量做到用药个体化、减少药品种类、注意给药途径和时间、加强用药前和用药期间监护与监测。

(三)关注基层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使用安全

通过对2014 年中药注射剂病例报告数量排名前20 名药品的用药单位情况分析显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卫生院、卫生所、个人诊所等)使用中药注射剂发生不良反应报告多于其他医院报告,例如清开灵注射剂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有75%来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呼吸困难、胸闷、心悸、瘙痒、皮疹、恶心、呕吐等。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需要紧急救治,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急救治环境、设备和医务人员救治能力通常较为有限。使用中药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应完善配备紧急救治基础设备,加强医务人员应急处臵能力的培训,准确掌握使用中药注射剂患者的情况,发现可疑不良事件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药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的宣传与培训,注意完善药品说明书,告知产品不良反应信息、禁忌与注意事项,有效控制药品使用风险。

四、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7期,通报了头孢唑林注射剂、含羟乙基淀粉类药品、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曲美他嗪、丙硫氧嘧啶、阿德福韦酯、苯溴马隆等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提示用药安全风险。

(二)发布《药物警戒快讯》12期,报道了替莫唑胺的肝脏损害、静脉用铁制剂严重超敏反应等国外药品安全信息70条。

(三)根据监测评价结果,组织对细辛脑注射剂、硫酸镁注射剂、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等12个(类)药品的说明书进行修改。

小贴士:药品上市后为何还要修改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是药品信息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其功能是向患者介绍药品的特性,是指导临床医生正确选择用药和患者自我药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药品说明书主要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

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的安全性研究中存在客观的局限性,在药品上市前临床研究过程中,受到许多客观因素限制,例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等。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现上存在时滞现象,这也决定了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动态的、不断完善的。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结果等信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

五、有关说明

(一)本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各地区上报的数据。

(二)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集的数据存在局限性,如漏报、填写不规范、缺乏详细信息、无法计算不良反应发生率等。

(三)本报告完成时,其中一些严重报告、死亡报告尚在调查和评价的过程中,所有统计结果均为数据收集情况的真实反映,有些问题并不代表最终的评价结果。

(四)每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数量受到该药品的使用量和该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的排名仅是报告数据多少的直接反映,不代表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高低。

(五)本报告不包含疫苗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数据。

第四篇:北京中心发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探索药械研究评价新方法 建立“三位一体”主动监测工作模式

——北京中心在2013全国中心主任工作会上的发言

北京中心以深入贯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为契机,在国家局、国家中心和北京局的领导、帮助、关心下,以“具有首都水平、适应首都发展、服务首都人民”的药品监管理念,探索开展药械监测工作,全力打造以主动关注重点品种为抓手、以主动发现预警信号为导向、以主动挖掘监测信息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的主动监测工作模式,推进监测工作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以下,我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以重点监测研究为抓手,全面提高主动监测能力,为政府决策服务

通过深入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北京中心从管理层面探索出了以政府机构主导,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其他机构为辅助力量的重点监测模式。了解和掌握了重点监测的组织形式、实施方法、结果研判、人员和经费投入、时间投入、信息沟通机制等诸多细节问题,搭建了重点监测工作的体系框架,梳理了体系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储备了人才队伍,全面提高了药械不良反应主动监测能力,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重点监测夯实了基础。北京在药品、医疗器械方面开展的重点监测工作多次在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在药品重点监测方面,在全国率先系统性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先后开展葛根素注射剂、加替沙星注射剂、灯盏细辛注射剂、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等一系列重点监测,建立了较为完善、系统的重点监测操作模式。2012年实施“以胺碘酮为例,探讨重点监测模式及严重不良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研究”,在此基础上,在北京市药物警戒站范围内开展了碘海醇、莫西沙星、利奈唑胺等3种药品的重点监测工作,以及在全市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范围内开展了头孢曲松、辛伐他汀和莫西沙星、舒血宁等药品的重点监测工作。

在医疗器械重点监测方面,中心圆满完成了市科委立项课题——《骨科植入物重点监测模式研究》。

在该研究中,以接骨板和人工髋关节为例,采用文献调研、哨点监测、前瞻性流行病学调查、现况监测、失效产品检测、数据回顾分析评价等方法进行研究,全面总结了国内外骨科植入物重点监测的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对接骨板和人工髋关节的安全性、生产使用环节等风险因素有了较为科学、全面的认识;建立了接骨板、人工髋关节重点监测技术指南;建立了骨科植入物重点监测模式,明确了重点监测方法及流程。

该课题是在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工作中首次集合监管部门、技术监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共同开展的研究。课题成果将为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工作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另外,北京中心还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控温毯和输液泵实施再评价工作,通过再评价推动企业对产品的改进,提升产品标准,提高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对具体品种实施再评价制定了《北京市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程序》,将工作经验进行固化,明确相关各单位、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将在今后加强北京市第一、二类医疗器械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管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二、以主动发现预警信号为导向,提升首都应急处置能力

在构建应急重点模式方面,建立《北京市药物警戒信息平台》、《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信息预警模块,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预警能力,实现预警信号“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在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应急体系,在有限时间内,利用流行病学研究方法,针对怀疑药械,收集准确、全面、客观的病例资料,分析结果,评价其安全性,为采取迅速有效的行政措施提供有力依据。

在建立临床应急响应机构方面,北京已经建立21家药物警戒站,汇集本市优秀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将专科特色、远郊区县、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警戒站,在规模、地域分布、监测能力上初步具备了应急体系内在要求。2012年,药物警戒站采用应急模式,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使用人群范围内,对规定的药品深入开展靶向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具体实施应急重点监测工作。在经过2009年-2011年的深入推进和2011-2013年的回头看,北京已经将本市全部56家三级医院纳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哨点监测体系,开展各项重点品种的监测工作。

通过应急重点监测,提高警戒站和哨点医院主动发现信号能力,加强医院内部严重不良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储备人才队伍,为全面提高整体应急处置能力提供良好的实践基础。通过重点监测工作的实施,加强了各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与药监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众多医疗机构参与的严重不良事件应急体系及其运行机制。

三、以主动挖掘监测信息为依托,确保公众安全用药用械

1、开发信息分析平台:为了让数据更有说服力,北京对国家和北京地区全部519个品种建立计算机自动预警和监控,建立了“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完成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北京企业12万条数据的标准化,以数据说清问题,提升信息的科学性和说服力,为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为“吃北京药放心”的目标做出努力。

2、对158种基本药物化学开展风险研究:承接国家局安监司立项课题,对158种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国外原研厂和国内生产企业说明书对比分析,建立了包括国内外说明书、文献、监测数据的信息化平台,先后完成24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全面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分类,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提供参考和依据。

3、实现重点监测成果转化:通过开展重点监测研究,对特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的安全性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加强临床安全用药用械培训和宣传,规范临床用药用械行为,直接服务于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最终惠及广大患者。2012年发布硝苯地平等21个药物品种安全用药提示,发布软组织扩张器等6个医疗器械品种用械风险警示; 2010年起,每季度发布《北京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通报》;及时捕捉最新的国内外药械安全资讯,2012年在北京局网站“药品安全”栏目发布信息223条、发布“信息之窗”18期,编印发放信息刊物十余种、6500余册。

北京中心在药械研究评价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今后,我们也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不断探索,为药械监测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3年1月29日

第五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4年)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4年)

为全面反映2014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4年)。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

监测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报告数量进一步增长。2014年,全国已有24万余个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用户,并通过该 网络报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医疗机构仍是报告的主要来源。全国94.4%的县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全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量达到991份,较 2013年有一定增长,表明我国发现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数据评价分析,提高风险信号挖掘能力。2014年通过 日监测、周汇总、季度分析等方法加强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数据的评价分析,深入挖掘药品风险信号,对阿德福韦酯、胞磷胆碱钠、苯溴马隆等近50个(类)品种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沟通措施。

建立全国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药品聚集性事件预警平台,建立预警信息全国共享、事发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同调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保证药品质量风险的早发现、早评价、早控制。全年重点分析 评价137条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置了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吉林省集安益盛药 业有限公司生脉注射液等多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事件,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推动企业落实责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2014年积极推进 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工作,加强对企业撰写报告质量的培训,严格开展对报告的审核,促进企业落实风险管理意识;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将监 测数据和风险信号反馈药品生产企业,指导企业进行数据分析评价与利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一)报告总体情况

1.及月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32.8万份,较2013年增长了0.8%。其中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报告34.1万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5.7%。1999年至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累计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近790万份。

图1 1999-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增长趋势

2014年月度病例报告数量在整体趋势上与2013年基本相同,报告数量主要集中在10-12月,其中11月是报告高峰,但月度报告数量差距逐渐缩小,集中上报现象逐步缓解。

图2 2013-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月度报告数变化趋势

2.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

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点,新的和严重报告比例,尤其是严重报告比例是衡量总体报告质量和可利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341,300余份,与2013年比增长了17.0%;新的和严重报告数量占同 期报告总数的 25.7%,与2013年比增加了3.6个百分点。

图3 2004-2014 年新的和严重以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比例

3.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情况

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我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为991份,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0.8个百分点。

4.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 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是衡量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均衡发展及覆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为94.4%,与 2013年相比增长了0.6个百分点。

5.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

按报告来源统计,医疗机构的报告占82.2%、药品经营企业的报告占16.0%、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占1.4%、个人及其他来源的报告占0.4%。与2013年相比,医疗机构报告增长明显,药品生产企业报告比例与既往持平,经营企业报告比例继续下降。

图4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分布

6.报告人职业

按照报告人职业统计,医生报告占53.8%;药师报告占27.3%;护士报告占14.0%,其他报告占4.9%。与2013年的报告人职业构成情况基本相同。

图5 报告人职业构成

7.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患者情况

按报告涉及患者年龄统计,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10.5%,与2013年基本一致,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报告占19.9%,较2013年升高了2.1个百分点。

图6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年龄分布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情况

按怀疑药品类别统计,化学药占81.2%、中药占17.3%、生物制品占1.5%。抗感染药报告数量仍居首位,占化学药的46.2%,较2013年降低 了1.4个百分点,报告比例已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心血管系统用药占化学药的10.2%,较2013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且连续5年呈上升趋势。

图7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类别分布

按药品剂型统计,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剂型分布中,注射剂占60.9%、口服制剂占35.2%、其他制剂占3.9%。注射剂所占比例较2013年升高了2.2个百分点,口服制剂比例降低了2.1个百分点。

图8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剂型分布

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给药途径分布中,静脉注射给药占57.8%,其他注射给药占3.0%,口服给药占 36.2%,其他给药途径占3.0%,与2013年相比,静脉注射给药的比例上升2.1个百分点,口服给药比例降低2.2个百分点。

9.累及系统及主要不良反应表现

2014年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7.8%)、胃肠系统损害(占26.3%)和全身性损害(占 12.2%),前三位之和为 66.3%。化学药、中成药累及系统前三位排序与总体一致,但生物制品累及系统前三位与总体有所不同,依次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全身性损害和呼吸系统损 害。

注射剂型累及系统前三位与总体报告一致,分别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32.9%)、胃肠系统损害(占18.9%)、全身性损害(占 14.6%),口服制剂累及系统前三位为胃肠系统损害(占41.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17.0%)、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12.2%)。与 2013年基本一致。

化学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胸闷、过敏反应、头晕、心悸、寒战、发热等,化学药口服制剂的 不良反应表现多为恶心、皮疹、呕吐、头晕、瘙痒、头痛、腹泻、腹痛、口干、咳嗽等;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瘙痒、胸闷、恶心、心悸、寒战、过 敏反应、头晕、呕吐、呼吸困难等,中成药口服制剂的不良反应表现多为恶心、腹泻、皮疹、呕吐、腹痛、瘙痒、头晕、胃不适、口干、头痛等。

10.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分析

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与 2013年相比未见显著变化。在患者年龄分布中,老年患者不良反应报告比例依然呈现小幅增高态势。在剂型和给药途径分布中,注射剂和静脉给药的比例依然呈 现上升趋势,提示应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在化学药总体排名和按剂型分布的排名中,心血管系统用药所占比例均有所增加。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心 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在逐年升高,心血管系统用药尤其是口服制剂使用越来越广泛,应进一步加强心血管系统用药监测与评价。

(二)基本药物监测情况

1.国家基本药物监测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国家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2.0万例(占2014年总体报告的39.2%),其中严重报告2.9万例,占5.6%。报告涉及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病例报告占 82.9%,中成药病例报告占17.1%。

2.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共分25个类别,约317个品种。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443,300余例次,其中严重报告28,400余例次,占6.4%。

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报告按类别统计,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抗微生物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抗肿瘤药、消化系统用药、镇痛/解 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占基本药物化学报告的74.1%。化学药品(含生物制品)报告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均为抗微生物药,分别是左氧氟沙星、头孢 曲松、头孢呋辛、头孢他啶和青霉素。

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累及系统排名前5位的是胃肠系统损害(占 28.7%)、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6.7%)、全身性损害(占11.1%)、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占8.4%)以及呼吸系统损害(占5.6%); 前5位不良反应例次之和占80.5%。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皮疹、恶心、瘙痒、呕吐、头晕、头痛、过敏反应、腹泻、腹痛、胸闷、心悸、寒战、发热、咳嗽、潮红、乏力等。

3.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中成药部分 涉及内科用药、外科用药、妇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骨伤科用药6大类共203个品种。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不良反应/事件 报告91,400余例次,其中严重报告4,670例次,占5.1%。

2014 年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部分六大类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数由多到少依次为内科用药、骨伤科用药、妇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外科用药、眼科用药。其中 内科用药报告总数占到总体报告数量的 85.4%,内科用药占比较大可能与内科用药临床使用量大,且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注射剂都属于内科用药有关。内科用药中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祛瘀剂、温理 剂、开窍剂、清热剂、解表剂,此五类药品报告占到内科用药报告数的76.5%。中成药注射剂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清开灵注射液、参麦注射液、血塞通注 射剂、血栓通注射剂和丹参注射液;中成药口服制剂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双黄连合剂(口服液、颗粒、胶囊、片)、鼻炎康片、复方丹参片(颗粒、胶囊、滴 丸)、活血止痛散(胶囊)、清开灵颗粒(胶囊、片)。

2014 年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8.8%)、胃肠系统损害(占23.6%)和全身性损害(占 13.9%)。不同剂型报告累及系统中,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1.0%)、全身性损害(占11.6%)、呼 吸系统损害(占9.0%),口服制剂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是胃肠系统损害(占16.8%)、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5.6%)、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占 2.6%)。注射剂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瘙痒、胸闷、心悸、恶心、过敏反应、头晕、寒战、潮红、呕吐、头痛、发热、过敏样反应、呼吸急促、疼痛、斑 丘疹、荨麻疹、高热、多汗等。中成药口服制剂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多为恶心、腹泻、皮疹、腹痛、瘙痒、呕吐、头晕、胃不适、头痛、口干、腹胀、过敏反应、心 悸、乏力、胸闷、嗜睡、消化系统反应、腹部不适、肠胃气胀、口渴等。

4.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安全性趋势分析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信号,组织对胞磷胆碱钠注射剂、硫酸镁注射液等基本药物开展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了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总体上看,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安全状况继续保持平稳。

小贴士: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现行基本药物目录包含哪些药品?

基本药物制度是全球化的概念,是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重点卫生保健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而推行的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涉及药品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内容。

现行基本药物目录为2012年发布,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

(三)抗感染药监测情况

1.抗感染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0.6万例,占报告总数的38.2%,其中严重报告2.4万例,占 4.8%。与2013年相比,2014年抗感染药报告数量同期下降2.0%,严重报告同期增长18.4%,均低于总体报告增长率。严重报告构成比与 2013年(4.0%)相比增加了0.8个百分点。

2.报告涉及患者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

按报告涉及患者年龄统计,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16.4%,高于整体数据儿童患者所占比例; 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报告占15.3%,低于整体数据老年患者所占比例;与2013年抗感染药物的年龄分布基本一致。

2014 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3位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39.3%)、胃肠系统损害(26.0%)、全身性损害(10.6%);与化学药总体报告相比,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比例偏高,胃肠系统损害和全身性损害比例基本一致。抗感染药口服制剂累及系统的前3位是胃肠系统 损害(46.0%)、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6.3%)、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4.3%);注射剂累及系统前3位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42.9%)、胃 肠系统损害(20.8%)、全身性损害(11.8%)。

抗感染药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过敏反应、腹痛、头晕、腹 泻、胸闷、心悸等;口服制剂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恶心、皮疹、呕吐、瘙痒、腹泻、腹痛、头晕、过敏反应、头痛、肝功能异常等;注射剂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 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过敏反应、头晕、胸闷、腹痛、心悸、寒战等。

3.报告涉及药品情况

2014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 件报告涉及9大类,328个品种,其中抗生素病例报告占66.7%,其排名前5位的是头孢菌素类(32.3%)、大环内酯类(10.7%)、青霉素类(9.7%)、β-内酰胺酶抑制药(5.6%)林可霉素类(3.8%);合成抗菌药病例报告占24.5%,其中主要是喹诺酮类(18.0%)和硝基咪唑类(5.6%)。药品构成比与2013年抗感染药物报告的构成情况无明显差异。2014年抗感染药物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事件数量排名前5位的是头孢菌素 类、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类。2014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排名前10位的品种为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头 孢曲松、头孢呋辛、克林霉素、头孢哌酮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头孢噻肟、甲硝唑。

2014年抗感染药物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中,抗生素病例报告占66.0%,合成抗菌药病例报告占14.7%,与2013年抗感染药物报告的构成情况无明显差异。严重报告中排名前5位的是头孢菌素 类(33.8%)、青霉素类(11.6%)、喹诺酮类(11.4%)、抗结核病药(9.9%)、β-内酰胺酶抑制药(6.9%),药品类别排名与2013 年基本一致。2014年抗感染药物严重报告数量排名前十位的品种为:左氧氟沙星、头孢曲松、头孢哌酮舒巴坦、青霉素G、头孢呋辛、头孢噻肟、阿奇霉素、克 林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利福平。

从药品剂型分析,2014年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75.9%、口服制剂占21.8%、其他剂型占2.4%。抗感染药中注射剂比例较总体报告中注射剂比例高出15%。

4.抗感染药安全性趋势分析

抗感染药的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仍居各类药物之首,但2014年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总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其中严重报告增长水平低于总体病例报告增长水平,说明我国对抗感染药采取的例如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措施得一定实效,建议临床医生继续按照合理使用抗感染药,降低使用风险。

小贴士: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含哪些药物?药理作用与常见不良反应。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是分子中含有头孢烯的半合成抗生素。曾译先锋霉素,属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的7-氨基头孢烷酸(7-ACA)的衍生物,因此它们具有相似的杀菌机制。

到目前为止,头孢菌素类已出现第一至第四代产品。第一代产品常用的有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啶等。第二代产品常用的有头孢呋辛、头孢克洛等。第三代产品常用的有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头孢克肟等。第四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匹罗、头孢吡肟等。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抗生素,抗菌谱较青霉素G广,对金葡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白喉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和流感杆菌等有效。临床上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及一些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及心内膜炎等。

不良反应以过敏反应为主,常见皮疹、荨麻疹等,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四)中药注射剂监测情况

1.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中药注射剂报告12.7万例次,其中严重报告占6.7%。与2013年相比,中药注射剂报告数量增长5.3%,高于总体报告增长率;严重报告数量增长26.0%,与总体严重报告增长情况基本一致。

2014年中药注射剂报告数量排名居前的类别是理血剂、补益剂、开窍剂、解表剂、清热剂、祛痰剂,占中药注射剂总体报告的97.1%。报告数量排名前十 名的药品分别是:清开灵注射剂、参麦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血塞通注射剂、舒血宁注射剂、血栓通注射剂、丹参注射剂、香丹注射剂、生脉注射剂、痰热清注射 剂。

中药注射剂严重报告主要涉及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等,包括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呼吸困难、胸闷、心悸、瘙痒、皮疹、恶心、呕吐等表现,与往年监测情况基本一致。

2.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合并用药情况

对2014年中药注射剂总体报告排名前20位药品(占全年中药注射剂报告88.7%)合并用药情况进行分析,涉及合并用药的报告占42.3%,严重报告 涉及合并用药占57.0%,以上数据提示单独或联合其他药品使用中药注射剂均可出现不良事件,并且合并用药可能会加大中药注射剂的安全风险。

3.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趋势分析

总体上看,2014年中药注射剂安全状况与全国整体情况基本一致,严重报告增长幅度略低于全国整体报告增长幅度,提示可能与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及使 用单位采取措施持续推动合理用药以及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有关。此外,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有可能增加安全风险。根据《中药注射剂 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的规定,临床医师须注意单独使用中药注射剂,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慎重考虑药物 相互作用以及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等问题。

三、用药安全提示

(一)关注儿童抗感染药用药安全

根据对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的来自医疗机构0-14岁儿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结果,2014年全年共收到报告12.2万份,其中严 重报告占儿童报告总数的4.4%。男童和女童比为1.5:1;涉及的怀疑药品以化学药为主,占84.0%;化学药中抗感染药比例为76.7%;报告累及系 统主要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胃肠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共占83.2%。

小贴士:为什么要重点关注上市后药品在儿童使用中的安全性?

儿童处在生长发育特殊时期,从新生儿、婴幼儿、儿童直至青春期少年,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其身体结构、器官结构与代谢能力随年龄的变化而变化,且为非线性变 化,不同年龄段儿童对药物代谢能力的差别较大。儿童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儿童用药的复杂性,出于医学伦理等方面的因素,儿童用药上市前的安全数据比较有限,因此上市后的安全性数据分析尤为重要。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分析一直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点。

与总体人群相比,儿童使用抗感染药严 重报告比例较低,涉及的抗感染药类别、品种排名以及不良反应表现与总体人群相比有所差异,其中阿奇霉素、炎琥宁、头孢硫脒、红霉素的风险相对突出,应引起 关注;从引起的不良反应表现来看,胃肠道损害较为突出,口服给药更容易导致儿童胃肠道损害的发生。男性儿童使用抗感染药的不良反应发生构成比高于女性儿 童,这可能与儿童原患疾病的发病率相关。从不良反应报告涉及的患者年龄分布上看,呈现出年龄越小,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越高的趋势,即年龄越小,发生不良反应 的风险越高。

以炎琥宁注射剂为例,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发布有关炎琥宁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安全使用问题。但 是关于炎琥宁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告数和严重报告数逐年上升,严重过敏反应仍然比较突出。据统计,6岁以下儿童的不良反应报告占总报告数的40%以上,不良 反应表现以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为主。

儿童患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抗感染药,用药期间密切观察,减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此外,低龄儿童谨慎合理使用抗感染药,使用时应权衡该药对患者的风险和效益。

小贴士:儿童如何正确使用感冒咳嗽药?

如果儿童有必要服用感冒咳嗽药,请在用药前阅读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如果说明中未包含关于儿童用药剂量的相关信息,请勿给儿童使用。儿童服用的 剂量请勿超过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推荐剂量或服用次数。请注意药品成分,尤其给儿童服用一种以上药物的时候。很多药品中含有相同的成分,混合使用会导致用药 过量。用于治疗感冒和咳嗽的一些中成药和非处方药中可能也含有与其他感冒咳嗽药类似的成分,最好不要让儿童服用一种以上的感冒咳嗽药。

(二)关注老年患者合并用药问题

2014年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达19.9%。经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分析显示,自2009年以来,该比例持续上升;严重报告中65岁以上老年患者报告比例更高,占到27.3%,老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应引起格外关注。

图9 2009-2014年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不良反应报告比率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患者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日益受到临床和社会的关注。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逐渐老化,各系统功能降低,尤其肝肾功能的衰退,导致机体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功能减弱。加之老年人多种疾病共存,临床表现复杂,用药种类也比较多,增加了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有临床资料表 明,服用5种以下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在6%-8%,服用6-10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将增至40%。

老年患者使用药品尽量做到用药个体化、减少药品种类、注意给药途径和时间、加强用药前和用药期间监护与监测。

(三)关注基层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使用安全

通过对2014 年中药注射剂病例报告数量排名前20 名药品的用药单位情况分析显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卫生院、卫生所、个人诊所等)使用中药注射剂发生不良反应报告多于其他医院报告,例如清开灵注射剂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有75%来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呼吸困难、胸闷、心悸、瘙痒、皮疹、恶心、呕吐等。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需要紧急救治,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急救治环境、设备和医务人员救治能力通常较为有限。

使用中药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应完善配备紧急救治基础设备,加强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准确掌握使用中药注射剂患者的情况,发现可疑不良事件要及时采 取应对措施。药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的宣传与培训,注意完善药品说明书,告知产品不良反应信息、禁忌与注意事项,有效控制药品使用风险。

四、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7期,通报了头孢唑林注射剂、含羟乙基淀粉类药品、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曲美他嗪、丙硫氧嘧啶、阿德福韦酯、苯溴马隆等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提示用药安全风险。

(二)发布《药物警戒快讯》12期,报道了替莫唑胺的肝脏损害、静脉用铁制剂严重超敏反应等国外药品安全信息70条。

(三)根据监测评价结果,组织对细辛脑注射剂、硫酸镁注射剂、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等12个(类)药品的说明书进行修改。

小贴士:药品上市后为何还要修改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是药品信息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其功能是向患者介绍药品的特性,是指导临床医生正确选择用药和患者自我药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药品说明书主要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

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的安全性研究中存在客观的局限性,在药品上市前临床研究过程中,受到许多客观因素限制,例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等。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现上存在时滞现象,这也决定了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动态的、不断完善的。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结果等信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

五、有关说明

(一)本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各地区上报的数据。

(二)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集的数据存在局限性,如漏报、填写不规范、缺乏详细信息、无法计算不良反应发生率等。

(三)本报告完成时,其中一些严重报告、死亡报告尚在调查和评价的过程中,所有统计结果均为数据收集情况的真实反映,有些问题并不代表最终的评价结果。

(四)每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数量受到该药品的使用量和该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的排名仅是报告数据多少的直接反映,不代表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高低。

(五)本报告不包含疫苗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数据。

大会日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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