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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商铺监管记录17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23-114205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7 00:34: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资商铺监管记录17

井口镇农资商铺监管记录

****年**月**日井口镇农服中心工作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在农资商家门市告知 _____________销售人员,要建立进货台账和开据销售发票,严禁销售国家禁用农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和推荐。

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工商所加强秋季农资监管

***工商所念好秋季农资市场监管 “治、打、保”三字经

正值农村秋收秋种时节,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工商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秋种”行动,全力以赴念好秋季农资市场监管三字经。

一是“治”,即治理农资销售源头,实现经营主体可控。一方面,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采用数据库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内的**户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全面推行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提供质量信用卡等制度,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源头可溯、责任可究。另一方面,注重对流动农资商贩的监管。针对农资流动商贩流动性强、所售农资质量保障力差、农民维权难等问题,该所充分利用12315 申诉举报点、监管人员日常巡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农资流动商贩的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无照农资流动商贩。

二是“打”,即打击制售假冒农资行为,实现经营行为可控。以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经济户口信息资源为依托,制定了所长带队、科学搭配力量的两个专项整治小组,做到每户必到、必查;以化肥、种子、农药、农机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和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以及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质量抽查。

三是“保”,即保护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维权可控。依托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和“一会两站”,开展农资维权进乡村、进田头、进集市等活动,扩大农资消费维权的覆盖面,做好农民

群众关于农资购买、使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工作;,在乡镇驻地的,执法人员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在较为边远农村的,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建立农资商品质量预警机制,加大农资商品抽检力度,设立公示栏,将各种媒介披露的假冒劣质农资商品第一时间公示。

第三篇:农资监管操作手册-内网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202_年1月

目录

第一章 概 述...............................................................................................................................3 1.依据..........................................................................................................................................3 2.目标..........................................................................................................................................3 3.任务..........................................................................................................................................3 4.系统框架...................................................................................................................................4 第二章 功能介绍.............................................................................................................................5 1.系统管理模块...........................................................................................................................6

1.1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子模块........................................................................................6 1.2系统管理角色管理子模块........................................................................................8 2.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信息模块.............................................................................................10

2.1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子模块。..................................................................................10 2.2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子模块......................................................................................11 2.3农资商品信息查询子模块......................................................................................15 3.农资市场追溯管理模块.........................................................................................................17

3.1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子模块。......................................................................17 3.2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子模块..............................................................................18 4.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模块...............................................................................................20

4.1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子模块..............................................................................20 4.2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子模块..............................................................................22 4.3农资质量监测信息查询子模块..............................................................................24 5.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模块.........................................................................................................26

5.1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子模块..............................................................................26 5.2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查询子模块......................................................................28 5.3农资市场案件信息录入子模块..............................................................................29 5.4农资市场案件信息查询子模块..............................................................................30 5.5农资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子模块..............................................................................31 5.6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统计表子模块..........................................................................33 6.外网农资数据审核模块.........................................................................................................36

6.1外网商品信息审核子模块......................................................................................36 6.2外网质量检测信息审核子模块..............................................................................37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第一章 概 述

1.依据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的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牢牢把握“四个只有”的工作要求,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5号令)的规定,结合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对农资市场监管软件开发提出相关业务需求。2.目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农资市场监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经营商品和经营行为监管有机结合,实现可追溯管理,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3.任务

实现对农资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的查询和数量的统计功能;实现对农资商品经营信息和质量监测信息的全面掌握;实现对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和经营主体分布情况信息的全面掌握;实现对农资经营行为监管情况的全面掌握和实现农资市场监管的预警功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4.系统框架

本系统主要包括经营主体监管、市场追溯监管、经营商品监管、经营行为监管、系统管理五大模块、十六个子模块,整体框架如下: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第二章 功能介绍

本系统主要包括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信息、农资市场追溯管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管理五大模块,以及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农资商品信息查询、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农资质量监测信息查询、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录入、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查询、农资案件信息录入、农资案件信息查询、农资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统计表、外网商品信息审核、外网质量检测信息审核、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十八个子模块。“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省、市、县、所四级工商机关分级管理,分级录入,信息共享。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1.系统管理模块

本模块包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两个子模块。1.1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子模块

系统管理模块是对于系统信息显示控制、用户操作员、职能划分等流程功能控制的模块。通过本模块,系统自带的超级管理员,可以建立管理员、市场操作员等用户,可以给用户划分权限—分配角色,不同角色对应不同的功能模块。通过以上功能权限,使得系统功能统筹兼顾,可追溯管理。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启用、删除和分配角色功能。

启用,是选择相应的用户,进行“启用”和“不启用”操作。

分配角色,是选择相应的权限模块角色。

2、增加用户,点击“增加”按钮,进入数据录入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点击保存,分配角色。(注意:默认是“启用”状态,可进行修改为“不启用”状态。其中“用户账号”是登陆页面输入的账号,“用户名”是账号登陆后,页面右上角欢迎信息显示的名称。)

3.分配角色功能,点击“分配角色”,进入操作界面,选择要给分配的角色,自动保存,分配好角色点击“关闭”。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4、登陆,用新建立的账户登陆,输入账号、密码,如下图:

登陆成功,进入系统的主界面。如图:

1.2系统管理角色管理子模块

该模块是为角色提供增加、修改、删除功能模块的功能,同时分配权限。用户可增加、修改、删除角色。通过此功能实现模块、角色灵活兼顾,搭配更合理。从而方便用户控制流程。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具体操作介绍

1、以编辑一个角色为例,点击“编辑角色”,填写修改信息,如图:分配权限。,为用户

2、选中一条数据,在右侧导航中选择想要赋予的功能模块,如下图:

点击分配权限,保存成功。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2.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信息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农资商品信息查询三个子模块。2.1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子模块。

农资经营主体信息是指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关于企业从设立之日起到目前为止所记录得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工商系统在登记、监管等日常工作中积累形成的。该子模块的功能就是通过与综合业务系统建立链接,直接从综合业务系统登记数据库中提取信息,不需要再录入数据,使得农资市场监管人员可以掌握农资业户的相关信息。本模块中,各级工商机关只能查到本辖区范围内的农资业户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数据。查询界面如下:

点击左侧的“组织机构”可缩小或放大查询范围。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2、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上图的“查询”按钮,弹出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3.选择一条记录,点击上图的“详细信息”按钮查询该条数的详细信息,如下图:

2.2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子模块

为落实进销货台帐制度,根据将台帐建到网上的指导思想,本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农资商品流通信息数据库,每个农资经营业户在系统中都有一条记录,这条记录包含其每个供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货商的基本信息和每个供货商所提供的每个品牌农资商品的信息,这样就可以达到对任何一个生产厂家、任何一个供货商、任何一个品牌商品销售渠道和范围的全面掌握,实现真正的可追溯化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农资商品信息录入表格中,经营单位的名称和注册号通过综合业务登记系统直接提取,不需要再重新录入;行业代码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6项农资零售的代码;连锁性质包括“非连锁店”、“连锁企业总部”和“连锁店”三个选项,方便了连锁企业信息的统计;市场是指有明确开办或管理单位的市场,自发形成的无明确开办管理单位的市场不统计;农资商品种类主要是国家工商总局45号令确定的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其它大类,不再进行细分;商品信息按照录入的时间显示,最新录入的显示在最上面,录入的商品信息保存时间为2年。2年后自动删除。为减少工作量,农资商品的信息是按照品牌进行录入的,每个品牌农资需要录入商品种类、商品名称、商品商标和生产厂家,对规格型号不做要求,这样大大减少了录入工作量。例如在省局任意查看某个农资店的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首先进入“农资商品信息录入”模块的维护界面,在此界面显示本单位录入的所有的数据,在本界面可以输入简单条件进行查询并可点击“重置”来清除查询条件,其他功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能还包括“增加”、“修改”和“删除”功能。具体界面如下图:

上图中的“增加”功能和“修改”功能相似,下面以“修改”功能为例介绍。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修改按钮,显示界面如下:

在该界面中,录入相关数据,其中红色带星号的项是必须录入的。(输入注册号,点击“提取”可提取相关信息)该界面中,必须录入供货商信息并且保存后,再点击“经营商品信息”按钮,录入商品信息。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3、经营商品信息录入界面如下:

可“增加“和“修改”“供应商信息”、“经营商品信息”。以增加一个经营商品对应的供货商信息为例。

4、(1)点击增加“供应商信息”及对应“经营商品信息”的操作界面如下:

录入数据,点击新增“供应商信息”:

点击“保存”保存当前信息,或点击“下一个”保存当前信息继续添加。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2)点击新增“经营商品信息”:

录入数据,点击“保存”保存当前信息,或点击“下一个”保存当前信息继续添加。

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后,返回维护查询界面。2.3农资商品信息查询子模块

农资商品信息查询是指对“农资商品信息录入”模块录入的农资商品进货信息按照特定的条件进行查询。建立台账的目的就是实现历史数据的掌握,本模块就是要实现对任一生产厂家、任一品牌农资在特定区域销售网络的全面掌握,达到真正的可追溯监管。本子模块按照农资商品信息录入表中的所有字段进行查询。例如查询史丹利在威海的销售区域。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两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选中记录,点击“详情信息”按钮,查看详细信息。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2、点击“详情信息”按钮后,详细信息页面如下:

详细信息分三部分,“经营单位信息”、“供货商信息”和“商品信息”。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3.农资市场追溯管理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二个子模块。

3.1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子模块。

本模块的目的是及时掌握本辖区以及下属辖区的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信息,其中包括经营区域追溯、供货关系部分,根据数据录入情况,对于经营主体分布情况进行追溯,根据供应关系追溯查看相关的对应关系。做到有迹可循,全程监控商品追溯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经营区域追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数据。追溯查询界面如下:

可对数据进行“打印”、“excel”操作。

2、点击“供货关系追溯”按钮并输入追溯条件后,点击上图的“追溯”按钮,弹出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3.2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子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和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两个子模块。及时掌握本辖区以及下属辖区的农资经营主体分布、农资类别分布和商品分布情况,以及通过农资类型、商品商标和商品名称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地区追溯和供货关系追溯。

具体操作介绍

1、首先进入“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模块界面,在此界面显示“经营主体分布”模块、“农资类别分布”模块、“商品品牌分布”模块。具体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上图中的三个模块分别从经营主体、农资类别、商品品牌三个方向来统计分布情况。

2、任选三个模块中的一个“柱状图”显示数据界面如下:

如图为一级目录,点击柱状图进入二级页面。并显示二级页面的统计数据。

同理查看三级页面对应的信息。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4.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农资质量监测信息查询三个子模块。4.1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子模块

本模块目的是将各级工商机关开展的定向监测和不定向监测的数据全部录入,所有的监测不合格信息实现全省信息共享,深化监测数据的应用,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监测数据由开展农资质量监测的工商机关根据检验报告录入,每一条数据必须有对应的检验报告。“处理结果”是由具体负责查处的工商机关填写。例如查看威海市工商局录入的质量监测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删除功能。

2、选中一条数据,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3、在上图中,将数据录入完整,并且保存后,再点击“检验情况”按钮,录入相关数据,具体如下图:

(1)此模块包括三个信息页面,初检信息操作页面、复检信息操作页面、处理结果操作页面。初检信息页面操作如下图:

可进行“保存”、“返回”操作。

可对检验结果进行“增加”、“修改”、“删除”操作。以“增加”为例,1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点击保存或关闭。其他操作类似。(2)复检信息操作与初检信息操作类似。(3)处罚结果操作,如下图:

本单位监测的数据,如果处罚不在本单位,可以在下个模块进行分发处理,不需要填写“处罚结果”数据。本单位可以进行处理的,直接录入“处罚结果”信息后,进行保存。4.2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对上一模块“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中不合格监测报告进行处理。上一模块“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中监测不合格的报告自动转入本模块,显示在待分发业务中,不需要再重新录入。不合格的监测结果需要下级处理的,将监测不合格报告向下级分发,形成待反馈业务;下级处理完毕后上报,不能越级下发和上报;需要本级直接处理的由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本级直接在上一模块修改填写,不需要在本模块填写。最后处理完毕后能显示处理流程。例如查看省局开展农资监测处理情况。

具体操作介绍

进入该模块的界面,有待处理业务、带分发业务和待反馈业务三部分。

待处理业务:处理其他单位分发给本单位处理的业务。包括分发和上报。可进行“详情”、“分发”、“上报”操作。

待分发业务:需要分发的监测时发现的不合格的数据。可进行“详情”、“分发”操作。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待反馈业务:分发出去的数据,需要等待反馈结果。可进行“详情”、“收回”操作。

4.3农资质量监测信息查询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是根据相关条件对农资质量监测信息进行查询。数据来源是“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模块和“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模块。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查询界面,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具体的查询界面如下图:

2、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查询结果列表界面:

3、双击一条记录,弹出详细信息页面,具体页面如下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可进行“打印”和”返回”操作。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5.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模块

本模块包含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查询、农资案件信息录入、农资案件信息查询、农资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和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统计表六个子模块。5.1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子模块

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是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重要而有效的手段。通过本模块,由各级工商机关将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相关信息录入,上级机关可以及时掌握下级机关市场专项整治的进度情况,促进工作的开展。表格的设定主要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要求的月报表,表格的上报方式分为定期上报和即时上报,定期上报主要是根据总局的月报要求,规定基层必须于每月的5日上报前一月的专项整治信息,即时上报是根据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规定报告时点进行上报。表格的填写方式为本级只填写本级的数据,上一级根据统计条件可以对辖区或者直接下级的数据进行统计。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删除、汇总和上报功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汇总,是选择相应的报表,将下级单位的数据与本单位的数据合计,汇总成一张报表。

2、选中一条数据,点击“修改”按钮,进入数据录入界面,如下图:

3、汇总功能,点击“汇总”按钮,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并选择“全局月报汇总”如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选择任意一条或多条记录,点击“汇总生成”按钮。同理此处也可选择“单位内报汇总表”,操作类似,不再赘述。

4、上报功能,选择相应记录,点击“上报”按钮,如图:

5.2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查询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是对各级工商机关录入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进行查看,了解工作情况。例如:要统计威海文登市7月份专项整治信息……,要查看威海文登市工商所7月份的专项整治数据……。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查询界面,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具体的查询界面如下图:

2、选中一条数据,点击详情,进入详细信息页面,具体页面如下: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5.3农资市场案件信息录入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是由各级工商机关依据处罚决定书将已结案的农资案件信息录入,一条记录对应一份处罚决定书。录入由办案单位负责直接录入。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删除功能。

2、选中一条数据,点击修改,进入案件数据维护界面,填写案件数据,进行保存。具体录入内容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5.4农资市场案件信息查询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是根据办案单位、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号、商品类别、罚没款等条件对上一模块录入的农资案件进行查询。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查询界面,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具体的查询界面如下图:

2、选中一条数据,点击详细信息,进入详细信息页面,具体页面如下: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5.5农资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为落实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度而设置的,这里的预警信息主要是内部工作预警,不包括向社会发布的消费预警。各级工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质量监测、新闻媒体曝光等渠道,将认为需要特定区域工商机关警示的内容通过本平台发布。可以发文和上报,下发根据需要能够选择直接到市、县或所。上报只能上报给上一级,不能越级上报。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发文、转发、上报、阅读和已发文件功能。具体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进入页面,默认显示的内容是其他单位发送过来的数据,可以进行查看。转发,可以将收到的数据,对下级单位进行转发。自己单位发送过的数据,在“已发文件”功能里可以进行查看。发文,向下级单位发送数据;上报,给直接上级上报数据。

2、点击“发文”按钮,进入信息录入界面,具体界面如下图:

上报、发文和转发的界面相似,不再赘述。

3、选择一条数据,点击“阅读”按钮,查看阅读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4、点击“已发文件”按钮,查看已发信息界面记录。如图:

可以点击相应的数据“阅读”。5.6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统计表子模块

本着方便简洁的原则,本软件系统将所有的报表都纳入本模块。包含农资经营主体数量统计表、农资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统计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信息统计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品牌统计表、农资专业市场数量统计表、农资专业市场经营主体数量统计表、农资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农资质量监测样品总数统计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按区域)、农资案件处罚信息统计表(按时间)、农资案件处罚信息统计表(按区域)、农资案件数量统计表、农资市场监管预警信息统计表等共十四张报表。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1、统计报表条件界面

2、农资经营主体数量统计表。

各级工商机关能按行业分类对本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数量统计。这里的农资经营主体与“农资经营主体信息”模块中的“主体”是指同一个,但是数据来源上没有联系,统计数据不是从综合业务系统中直接调用,而是需要工商所根据本系统的要求重新建立新的主体信息数据,然后调用,即从本系统“农资商品信息录入”模块中调用。生成数据界面如下图(举例两个):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3、农资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统计表。

主要按行业分类对农资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情况进行统计。

生成数据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6.外网农资数据审核模块

本模块包含外网商品信息审核、外网质量检测信息审核两个子模块。

6.1外网商品信息审核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是对外网上提交过来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数据传入内网。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审核功能。

2、审核,选择一条记录,点击审核,进入审核界面,如下图: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如果发现不规范的信息,可以在界面中直接修改,符合要求后,点击审核通过按钮,数据就会通过审核,传入内网数据库。

6.2外网质量检测信息审核子模块

本模块主要是对外网上提交过来的质量检测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数据传入内网。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审核功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内网部分)

2、审核,选择一条记录,点击审核,进入审核界面操作跟上一个模块类似,依旧是如果信息不符合规范可以在页面中直接修改,然后点击审核通过,然后数据就会传入内网。

第四篇:农资打假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紧盯春耕备耕关键节点,增加优质绿色农资供应,保障春季农牧业生产,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集散地为重点领域,围绕种子纯度不合格(套牌生产)、肥料养分含量不足、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牧民利益、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强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之间联防联动配合,共同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针对农村牧区市场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种养殖生产基地:严格落实限用农兽药制度,加快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建立农药、兽药、饲料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农兽药使用制度,完善种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种养殖用药水平。加大对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把农牧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关口。

农资经营集散地:提高农资产品准入门槛。加强农资经营门店的许可证管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查验进货台帐制度及购销台帐记录是否完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建立健全农药、兽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和种子、肥料审批登记信息平台,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加快推进兽药使用环节追溯。

(二)重点品种

农药: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经营资质和农药购销台帐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不执行农药购销台帐、非法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等行为,净化农药市场秩序。

种子:完善种子检验标准和体系建设,以标准引领质量提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监管净化种子经营市场;重点检查种子销售台帐、备案登记等,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全面查处种子质量不合格、套牌生产、侵权假冒、未审先推等问题,落实法定制度;严厉查处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与销售;开展种子生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以信用推动品牌创建。

兽药: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兽药存在含量不合格、非法添加等问题,针对*年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全力推进兽药追溯实施工作,实现兽药生产、经销全覆盖,加快推进兽药使用环节追溯。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肥料存在养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低、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农机:加大对农机生产企业中的“三无”产品、质量残次品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农机生产企业产品的包装标识、出厂记录等;检查销售农机企业销售记录是否完备;检查农机维修网点的农机维修质量、维修设备以及安全生产情况。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检查经营门店饲料生产许可证,查验产品标识、生产日期,重点查处饲料生产企业在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违禁药物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隐患排查。

重点要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进货台帐、购销台帐记录等。针对性排查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权假冒等问题。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限制高残留、高污染、高耗能农资产品重复登记。

二)从重从快执法办案。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要严惩不贷,公开惩戒。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都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疫情防控期间要简化案件办理程序,倡导运用电子送达、在线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互联网远程视频等方式办理案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三)快速开展监督抽查。

针对假劣农资可能冒头的情况,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对种子、化肥、农药等春耕备耕急需农资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抽查范围。做到快抽、快查、快出结果。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对问题隐患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督促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自我监督。

(四)依法强化审批准入。

提高农资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农药、兽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和种子、肥料审批登记信息平台,鼓励生产绿色高效农资产品,严格推行农药审批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全力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建设。

(五)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利用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牧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

(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这次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要充分依靠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利用疫情期间乡村广播大喇叭、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对农牧民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擦亮眼睛、提高认识,做到知假辩假不买假。通过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农牧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

(七)健全追溯制度。

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追溯管理。进一步完善农兽药经营门店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依法推进使用电子追溯码。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贯彻落实新《种子法》要求,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八)推动诚信建设。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号)要求,率先在国家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的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把主体信用情况作为各类农牧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九)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

为确保农资市场安全,切实维护好全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通过“双随机”方式组织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保障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月,局属各相关科站所、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按照全国*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启动*年乌兰察布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暨“春雷”行动。

(二)*—*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农资购买和使用高峰时节,引导农牧民理性购买和科学使用农资产品。

(三)*--*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查。

(四)全年,农牧业综合执法部门查办大案要案。

(五)全年,组织农畜水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市区农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全力以赴为农资打假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能力提升到位。

夯实县域监管基础。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人员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协查和巡查作用,提升农牧执法快速反应能力。

(三)责任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旗县市区农牧主管部门要负起农资质量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四)作风转变到位。

农资打假关系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主义和官*主义,加强对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帮助农牧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接诉即办,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五篇:工商局农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

尤溪局农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

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对流通领域农资产品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新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农资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进货索票索证和销售凭证制度,扎实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

(一)组织宣传发动,为农资监管信息化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我局充分结合红盾护农行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农资监管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强化动员部署,利用红盾护农行动开展之际,召开动员部署会,增强干部落实监管信息化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的时机,向广大农户和农资经营户广泛宣传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对农资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有力,为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市管股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片段长为第二责任人,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责任人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职责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带领市管股到各所查看农资监管信息建设工作情况,了解工作成效及难点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三是明确农资经营者职责,各工商所与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经营户签订经营承诺书,及时督导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做到规范经营。

(三)强化组织培训,为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打牢人员思想基础

一是强化培训,大部分农资经营户电脑水平不高,对实施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存在错误认识及恐惧心理,县局积极组织农资经营户开展电脑基础知识及农资监管运作情况的培训,提高农资经营户的思想意识及电脑基础水平。二是加强指导,各工商所片段长经常深入农资经营户开展行政指导,手把手指导经营业主学习农资经营台账系统的使用,促进农资经营户做好进销货电子台帐录入。

(四)强力组织带动,为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先摸底后铺开、先批发后零售、先城区后乡镇的工作思路,结合调查摸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验照等活动,建立起全县农资经营户基本信息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农资经营户户口台帐,详细注明片段长监管职责、管辖区域、联系方式、巡查记录、监管措施等内容,做到有巡查、有记录。

经过培训指导,我县辖区内**兴禾农资有限公司、**龙得宝农资有限公司、**植物医院三家农资经销商已全面使用农资电子台帐软件,落实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及进货查验制度。据统计,截至目前,三家农资经销商已录入农资产品电子台帐**条。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农资商铺监管记录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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