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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3-677815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6 03:58: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钱江新城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3〕20号(2003年10月22日)

建设钱江新城,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大都市发展战略,推进“城市东扩、旅游西进,沿江开发、跨江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快钱江新城建设,打造杭州中央商务区,构筑大都市新中心,增强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提升我市在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的地位,在全省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和示范作用,根据报请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建设钱江新城的重要意义

1、加快钱江新城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在“发展、创新、为民”上不断求得新的突破。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有利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功能,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集聚辐射,加快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展现“精致和谐、大气开放”

辉映。

二、钱江新城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

钱江新城规划建设范围为:东南至钱塘江,东北至杭甬铁路,西至秋涛路,北至艮山西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5.8平方公里,其中由秋涛路、庆春东路、清江路和钱塘江围合的4.02平方公里区域为钱江新城核心区块。

钱江新城是杭州大都市新中心和中央商务区(CBD)。钱江新城建设要立足于杭州城市性质,把握时代脉搏,重点发展现代金融、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强化中央商务区功能,构筑具有时代特征、杭州风格、钱塘江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新中心,使之成为新世纪杭州大都市的象征和标识。

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城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行使钱江新城开发、建设和管理职能。新城管委会要按照“统一规划,近远结合,分步实施”的方针和“两年打好基础,五年基本成形,八年全面竣工”的目标要求,先期建设沿江8平方公里区域。

1、两年打好基础。完成核心区块建设用地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两横九纵”道路建设,构筑起8平方公里区域内主要道路骨架,打通连接新老城区的解放路延伸工程;建设杭州大剧院、市民中心、文体中心、杭州棋院及庆春文化广场等一批公建项目;完成15.8平方公

城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高质量、高档次、高品位,体现杭州城市特征,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坚持高强度投入。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但求所用”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坚持质量与进度并重、好中求快、适度超前,围绕建设目标,抢抓发展机遇,整体推进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招商引资,力争在建项目尽快竣工、已批项目尽快开工、储备项目尽快启动,全面推进钱江新城建设。

4、坚持高效能管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政职能转变,积极推进钱江新城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精干、高效的指挥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办事程序。新城管委会要充分利用体制优势,行使好政府与企业双重职能,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个作用,调动市和区两个积极性。

四、加快钱江新城建设的保障措施

1、注重规划引导。新城管委会要按照合理布局、完善设施配套的要求,在现有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详规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核心区块的城市设计工作。要鼓励、引导具有中央商务区功能的新建超高层项目集中在钱江新城建设,老城区严格予以控制。

要根据钱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正确处理好新城整体规划与建筑单体的关系。所有项目设计必须

接收取,市、区各部门不再在钱江新城范围内收取任何规费。

钱江新城内的经营性用地,要采取拍卖、招投标、挂牌方式出让,严格控制行政划拨,原则上不再安排协议出让项目。要拓展思路,充分利用钱江新城其他资源(如道路、桥梁、地名冠名,广告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加快建设步伐。新城管委会负责组织钱江新城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钱江新城规划建设的实际需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安排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要以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吸引外资、民资投资参与新城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形成钱江新城规模。

4、强化招商引资。新城管委会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有关招商政策,强化政府招商、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对先期进入钱江新城并对钱江新城建设具有重大影响和引导作用的项目,可采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不同形式,鼓励其投资建设钱江新城。

5、提高办事绩效。

(1)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01〕21号和省编委浙编〔2003〕10号、市编委杭编〔2002〕6号批复,新城管委会为正局级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钱江新城规划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2)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01〕21号和杭府纪要

第二篇:杭州年鉴-钱江新城

•钱江新城•

【钱江新城概况】 2010年是钱江新城实现“二次创业”、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城东新城大建设、大开发的攻坚之年。钱江新城管委会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管并举”的总体要求,以创优创新为动力,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主导,以招商引资为抓手,各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核心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钱江新城和城东新城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全年两大新城完成建设投资69.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72.53亿元。

钱江新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建设投资24.5亿元。杭州钱江新城假日酒店、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洲际酒店)、庆春路过江隧道等政府投资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民中心各项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民餐厅投入使用,市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批入驻市民中心并对外开放。市妇女医院完成主体结构。市妇女活动中心进入设备安装和幕墙、消防施工阶段。三堡排涝泵站通过部分结构工程验收。运河隧道完成东西线工作井施工。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新城校区行政楼主楼、国际交流中心、体育楼主体结顶。望江公园完成地下停车库施工。市民公园完成围墙施工,并开展征地拆迁。84万平方米安置房结顶。上城综合体及勇进中学新校区、沿江大道下穿通道、三堡防洪堤工程、彭埠御道社区和南星单元13万平方米安置房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出让土地2宗,出让金额26.7亿元。启动杭州金融城、钱江金融城两大综合体项目建设,中国人寿浙江省分公司、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等13个金融机构入驻钱江新城。波浪文化城与重庆砂之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业租赁协议,成功引进“奥特莱斯生活广场”。全年完成农户拆迁签约300余户,拆除房屋面积20多万平方米,回迁安置农户150户。完成三堡整村征迁涉及1067户农居基本情况的复核。调整钱江新城扩容二期规划功能性指标配置,新增建筑容量82.7万平方米。完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立项的公共空间课题验收,开展钱江新城规划建设中间成果的评估研究。全年完成项目设计和审批100余项、经营性土地前期立项54项。完成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标项目133个,招标金额5.7亿元。完成造价结算初审和终审项目176个,审核造价12.22亿元。其中终审核减造价2697万元,核减率4.95%。中央商务区产业集聚效应初步形成。全年社会投资项目完成投资8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183.6亿元。华润万象城购物中心、迪凯国际中心等6个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万银国际大厦、东方航空大厦、钱江国际时代广场等20个在建项目完成进度要求,其中2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年内新开工项目2个,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方案报批项目5个。社会投资项目涉及金融期货、融资担保、设计咨询、会计事务、广告营销、生物医药、文化教育和房产建筑等行业。

核心区管理进一步加强。开展道路、绿化、河道、中轴线五大建筑环境综合整改提升行动,核心区范围内“美化、序化、洁化、亮化”取得新成效。制订《钱江新城数字城管实施暂行办法》,加强与市、区两级数字城管部门沟通,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数字城管及时解决率完成考核目标。建立健全核心区管理综合协调小组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执法、城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的要求,全年落实管理经费3000余万元,并从办公场地、监控设备维护等方面给予保障。加强新城物业公司管理,引入ISO管理体系,完成ISO 9001管理体系认证,保安保洁实行全面外包。组建核心区保安夜间巡逻队,提升核心区治安秩序和游览秩序。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好第六届国际动漫节参观、2010年中国浙江商务周开幕晚会、第十二届西湖国际博览会开幕式暨烟花大会、钱塘江冲浪等重大活动。全年核心区接待中外游客和市民20余万人。

铁路及东站枢纽和城东新城建设加快推进。全年实施铁路建设和城东新城建设项目57个,投入铁路项目资本金和城东新城建设资金45亿元。铁路“五线一枢纽”建设进度加快。沪杭(上海—杭州)客运专线

于10月26日通车。宁杭(南京—杭州)、杭甬(杭州—宁波)、杭长(杭州—长沙)客运专线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杭黄(杭州—黄山)客运专线完成建设前期技术准备。钱江铁路新桥主桥于5月底合龙,年内全线贯通。东站枢纽西侧站房桩基工程、东站站场德胜路以南线下工程和乔司编组站改造工程等项目基本完成。艮山门动车运用所建成使用。全年东站枢纽建设征地123.3公顷,拆迁房屋面积近60万平方米。城东新城建设全面铺开。先后完成城东新城城市设计和控规调整、城东新城商务中心综合体(步行街)城市设计建筑概念方案征集、城东新城交通规划优化方案设计及消防、地下空间、绿地系统、色彩等专项规划编制。东站枢纽东西广场综合体项目开工。全年安置房开工建设27万平方米,续建131万平方米,竣工6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小学1所、幼儿园2所和二号港、麦迪路等道路(河道)整治项目9个。建成基础教育设施和市政配套项目9个。启动东站枢纽地区第4期征迁,年内征地95公顷、“农转用”24公顷,供地76.7公顷。完成农户拆迁1329户。全年收回土地出让金23.4亿元。储备土地8宗,完成做地36宗。新出让土地3宗,出让合同金额16.2亿元。

钱江新城开发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全面参与钱江新城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杭高新校区、市妇女医院、市妇女活动中心、核心区二期安置房等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国际会议中心建设。积极拓展绿化管理、广告经营和物业管理等各项业务,全年承接绿化养护面积60万平方米。新出让通信管线34.4孔千米,经营通信管道总长度1065.4孔千米。经营管理各类物业70万平方米。出租钱江苑商铺7730平方米,出租率83%。市民中心市民餐厅、江澜楼阁餐厅、潮居茶会所和钱江新城假日酒店等餐饮酒店经营业务取得良好效益。全年新城开发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271万元。

【城东新城控制性规划调整】 1月14日,《天城单元彭埠单元(城东新城城市设计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获市政府批复。城东新城规划范围:西至石桥—秋涛路,东至沪杭高速公路,南至艮山西路,北至德胜路接弄口村界,规划总用地面积931.6万平方米。具体划分为天城和彭埠两个单元。该规划按照“综合协调、上下衔接、环境优先、特色鲜明、导控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整体形成“一心七核、三轴联动、五带环绕、七片共融”的格局,为城东新城拆迁、安置房和道路建设、土地招商和出让等前期工作的开展提供规划技术保障。

【钱江新城两单元控制性规划调整获批复】 2月5日,《杭州市四堡单元、七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获市政府批复。四堡、七堡单元西至铁路,东至九堡大桥,北至艮山东路,南至钱塘江,规划占地7.7平方千米,总人口13.5万人。总建筑面积约9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547万平方米,市级公建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控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和路网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将控规区打造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以居住为主,商业、文化、娱乐设施齐全的“城中村”改造示范区和富有现代生活气息的高品质城区。

【华润万象城购物中心开业】 4月22日,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华润万象城购物中心对外营业。华润万象城项目由华润新鸿基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集甲级写字楼、超五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住宅等多种物业形态于一体,总投资超过50亿港币。一期推出的万象城购物中心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华润万象城项目,也是杭州市第1个城市综合体项目。

【钱江铁路新桥主桥合龙】 5月26日,国内首座4线高速铁路连续梁桥——杭州钱江铁路新桥顺利实现主桥精确合龙。钱江铁路新桥北接扩建后的杭州东站,南连杭州南站(萧山站),是继钱江一桥、钱江二

桥之后钱塘江上第3座铁路桥梁。大桥全长2222米,其中主桥长1340米,共17个主墩,采用18孔一联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结构形式,与1991年建成通车的钱江二桥呈对孔布置,两桥中心距离20.9米,桥面设计为4线铁路客运专线,设计时速250千米/小时。作为杭甬客专、沪昆客专关键控制性工程,该桥创造了第一次在强涌潮地区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水上282根钻孔桩全部为一类桩等6项中国客运专线桥梁建设的新纪录。该项目由铁道部、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共同出资建设,总投资13.18亿元。大桥建成通车后,过江通道增加到7条,对缓解杭州铁路枢纽过江的压力、完善全国客运专线网络具有重要意义。

【东站枢纽东西广场综合体项目开工】 5月28日,杭州东站枢纽东西广场综合体项目开工仪式在原火车东站站前广场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宣布开工。市领导王国平、王金财、杨戌标及上海铁路局常务副局长任纪善等出席开工仪式。该项目为浙江省重点工程,也是杭州铁路东站枢纽的重要配套工程。项目位于东站枢纽的东西两侧,东至下宁路,西至环站西路,南至赵家港,北至天城路、新井路,分为东西两个广场综合体,总投资约98亿元,总占地面积约40公顷,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40万平方米,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波浪文化城商业租赁项目签约】 7月10日,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与重庆砂之船实业(集团)公司签署波浪文化城商业租赁协议。波浪文化城地下1层商业租赁项目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重庆砂之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波浪文化城是钱江新城核心区中轴线五大项目之一,也是杭州市最大的开放式地下公共设施。波浪文化城南与城市阳台相连,北与市民中心相接,项目主体呈“T”字形。地下1层租赁面积4.59万平方米,设半开放的下沉广场和步行街、商场、影院、餐厅等休闲娱乐空间。重庆砂之船实业(集团)公司计划将波浪文化城打造成杭州城市高端“奥特莱斯生活广场”。

【钱江新城市民餐厅开张】 10月8日,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市民中心东南侧地下1层的市民餐厅开张营业。市民餐厅面积4800平方米,可容纳2700人同时就餐。市民餐厅投入营运是钱江新城完善核心区各项服务配套设施的又一举措,既可解决市民之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也为到新城办事、游览的市民和中外游客提供就餐便利。

【钱江新城公共空间研究课题通过验收】 10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研究项目——“CBD建设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发展规划研究”成果专家验收会在杭州举行。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成员结合研究成果汇报和现场考察后认为,钱江新城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实践填补了国内空白,具有开拓性、应用性和示范性,一致同意通过验收。钱江新城核心区地下公共空间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其中停车面积200万平方米,商业、文化娱乐设施50万平方米,其他辅助设施30万平方米,集商业、文化娱乐、交通疏散、停车、人防、市政设施和设备用房于一体。至2010年,已建成的地下公共空间有城市共同沟、波浪文化城、城市阳台、市民中心、地铁站及连接各街区的地下公共通道等。

【庆春路过江隧道通车】 12月27日,钱江新城管委会与萧山区政府联合在钱塘江南岸庆春路过江隧道萧山出口处举行庆春路过江隧道全线通车典礼。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出席通车仪式,并宣布庆春路过江隧道建成通车。浙江大学党委书记张曦,校长杨卫,市领导王国平、杨戌标等出席通车仪式。庆春路过江隧道全长4180米,其中隧道主线全长3765米,总投资20.96亿元,为双向双管4车道,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隧道北接庆春东路,南连萧山市心路,是首条横贯钱塘江的过江隧道,开车通过隧道只需6分钟

时间。该项目是杭州市第1个采用“投资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建设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BOT招商主体负责建设管理。隧道于2006年6月28日开工建设,采用盾构施工技术穿越钱塘江。

【杭州国际会议中心开业】 12月27日,钱江新城管委会举行杭州国际会议中心开业仪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出席开业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致辞并宣布开业。出席开业仪式的还有市政协副主席张鸿建等市领导。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是新城核心区内三大标志性建筑之一,总投资15亿元,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共19层,高85米。其中,裙房为会议场所,拥有2000平方米的超大宴会厅和可容纳近1000人的特大型国际报告厅;主楼为白金五星级酒店,有客房393间,集大型会议中心和白金五星级酒店于一体,由国际知名品牌洲际酒店集团运营管理。杭州国际会议中心的建成,提升了杭州市承办国际大型会议的能力。(蒋建新)

第三篇: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社区建设

【发布单位】杭州市

【发布文号】市委办发〔2002〕11号 【发布日期】2002-02-02 【生效日期】2002-02-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2〕11号)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的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2月2日

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的意见(试行)

(2002年1月29日)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居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理顺社区工作关系,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直接关系到社区建设的巩固和发展。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促进城市社区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现就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

(二)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

(三)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四)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五)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六)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七)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支持;

(九)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十)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十二)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

(十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二、社区自治的基本权利

(一)民主选举权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每户居民派代表或由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产生。

(二)民主决策权

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

2、撤换、补选或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3、社区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办法、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4、社区集体经济收益所得及其使用情况;

5、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以及社区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管理权

1、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执行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2、社区的办公经费、社区服务收入和其他劳务收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3、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以下事务行使初审权和知情权:

(1)最低生活保障的申办初审;

(2)社会救济救助金的申报初审;

(3)特困户学杂费减免照顾初审;

(4)残疾证申办初审;

(5)残疾人就业安置初审;

(6)收养和婚姻登记初审;

(7)生育指标、婴儿户口申报初审;

(8)流动人员“三证”及暂住证审验、申办初审;

(9)外出人口婚育证办理初审;

(10)私房改建、重建规划管理初审;

(11)失业(无业)居民的婚姻状况、失业卡、待业卡初审;

(12)居民身份证和老年卡的申办初审;

(13)直系亲属公房房卡的过户申请初审;

(14)规划杂项工程申请知情;

(15)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公建配套定位及验收知情;

(16)居民占绿手续申请初审;

(17)物业公司收费项目和标准知情;

(18)申办、变更经营项目初审;

(19)房屋出租知情。

(四)民主监督权

社区居民委员会具有对政府部门、社区单位和社区内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的权利;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对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的权利。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社区财务管理,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账目,实行政务、事务、财务三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三、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相关组织的关系

1、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的职能。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责,依法自治。

2、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关系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作为社区的权力机构,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并定期报告工作;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作为议事监督机构,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的职能,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3、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关系

社区中介组织是受政府职能部门或群众自发组织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社会活动,在市场体系中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的社会服务机构,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鼓励、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

4、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是社区自治组织与企业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关心支持本社区的物业管理,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可以是社区组织机构的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

驻社区单位是社区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驻社区单位在工作方式和思想观念上也要相应进行调整和转变,将大量的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事业逐步转移到社区,主动向社区提供资源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目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的自治组织,对整个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都应统筹考虑、全方位服务,主动与驻社区单位搞好关系,为驻社区单位的生产、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建设和管理好社区。

四、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有关政府机构之间的职责

1、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指导与支持、协调与监督”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不能视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街道派出机构,不得干涉依法属于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各种事务,应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自治权力,引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增强民主自治的意识和能力,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主动接受社区的监督和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工作,依法协助、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涉及社区工作的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转变工作方式和思想观念,将工作重心放在社区,在履行各自职能、为社区搞好服务的同时,充分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指导社区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管理社区有关行政事务,为它们依法行政、落实政府目标管理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3、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界定

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职能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履行,政府部门负责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必须由政府部门独立履行,不得转嫁给社区。需社区协助的事项,在征得社区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协商办事,但对工作量较大、持续时间长的行政事务或临时性工作,应按照“费随事转、责随权转”的原则,给予社区相应的工作经费或补贴。

附: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界定表

附件:

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界定表

序号 职能内容 部门

承担 社区

承担 部门

指导 社区

协助 社区目标的编制及考核 √ √ 2 信访工作 √ √ 3 综合治理工作 √ √ 4 民事纠纷调解 √ √ 5 普法教育 √ √ 6 国策宣传 √ √ 7 计生工作 √ √ 社区计生协会工作 √ √ 9 科普宣传和普及 √ √ 10 绿化工作 √ √ 市容环卫管理 √ √ 防病治病除“四害”、社区卫生服务 √ √ 13 健康教育 √ √ 14 初级保健 √ √ 公民义务献血 √ √ 16 双拥优抚 √ √ 低保及社会救济 √ √ 18 婚况证明 √ √ 19 殡葬宣传 √ √ 20 居务公开 √ √ 21 残疾人工作 √ √ 22 社区服务站工作 √ √ 求助热线的接待与管理 √ √ 24 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与管理 √ √ 25 社区内便民利民服务网点管理 √ √ 26 社区成员的扶贫帮困 √ √ “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管理 √ √ 28 社区体育活动开展 √ √ 社区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 √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特色楼道培育(新家庭计划)√ √ 31 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 √ √ 32 老年人工作 √ √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 √ 34 “两劳”释放人员帮教 √ √

劳动就业、上岗培训、失业人员管理 √ √ 36 党风廉政教育 √ √ 37 国防教育 √ √ 38 兵役登记 √ √

社区档案管理 √ √ 40 文明社区创建 √ √ 41 民主评议党员 √ √ 42 统战工作 √ √ 43 市民教育 √ √ 44 新闻报道 √ √

党报党刊发行 √ √ 46 工会工作 √ √ 47 青少年工作 √ √ 48 妇女工作 √ √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6〕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杭州旅游资源优势,深化旅游西进战略,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总体规划,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一)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杭州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城市规划的相互统筹,促进《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应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批准,并加以严格执行。

(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123公里绕城高速顺利开通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昱、杭千、杭新高速公路三条连线以及四大接口,构筑“一个半小时旅游交通圈”,形成大杭州无障碍旅游交通。

(三)完善杭州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的网络建设。发展旅游交通换乘和观光巴士营运网络,在语音交换中心的基础上,于2007年实现机场等主要出入口咨询中心的多语种服务,节假日在市区主要咨询点提供志愿者服务。2003—2007年,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旅游集散中心、换乘中心及咨询中心的建设和完善。

(四)完善旅游交通指示牌。要在西湖景区、休博园现有旅游交通指示牌的基础上,加快大杭州区域内的整体筹划,争取今年年底通过规划。城管、交通、旅游、公安交警、质监等部门要统一协调,按照国际标准有关要求规划设置。经费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分别筹措解决,其中市财政从2005—2009年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万元。

(五)推进“金旅工程”。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功能先进、资源共享、互连互通的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逐步建立健康、诚信的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系统。运用现代技术,发挥互联网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网上促销。

二、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整合力度

(六)大力扶持旅游重点项目。在确保完成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的同时,加大对西溪湿地、运河等旅游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规范行政许可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旅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将根据各项目对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七)鼓励发展旅游文化产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旅游文化项目的发展,充分发掘反映杭州人文精神、西湖文化的旅游文化产品,着力提升其品牌知名度。对有突出贡献的旅游文化产品,由市旅游和文化部门授予“杭州市旅游文化示范项目”称号并授牌,同时给予相应的奖励。市旅游部门应将其列为我市旅游促销的重点推荐项目。

(八)加快发展工农业旅游。因地制宜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旅游、“农家乐”旅游等旅游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二产与三产的结合。对达到相应标准具有示范作用的工农业旅游项目,给予授牌及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将其列入“杭州市社会资源国际访问点”名录,向境外游客推荐。

三、加强市场开拓,树立统一品牌

(九)统一旅游品牌。优化全市旅游资源的包装,对大杭州旅游品牌进行形象策划和整体包装,加强海外市场的宣传推介工作。每年继续筹集和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的经费,用于杭州旅游的整体宣传促销、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以及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旅游项目的扶持。各区、县(市)政府安排的旅游宣传促销经费也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逐年增长。

(十)加强区域协作。巩固“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成果,完善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手段,扩大合作成果。充分发挥杭州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旅游城市及周边其他省市的合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市场体系。

四、加快培育会展旅游,形成产业新增长点

(十一)鼓励会展业加快发展。修订完善原有的《杭州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加强引导,鼓励高标准会展场馆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控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打破行业垄断,减少行政干预和政府直接主办、承办会展活动的数量,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会展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制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行国际标准质量认证体系,规范会展企业服务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人事、劳动部门要将会展业人才的培训纳入经常性工作。

(十二)设立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为促进会展业良性循环,每年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作为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引进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的奖励性支出和申办工作中正常的经费开支,对在我市连续举办、规模大、效益好、有市场潜力的国际性品牌会展项目的培育奖励,对我市优秀会展企业的表彰奖励,会展业总

体形象宣传以及会展业所涉及的基础性、保障性公共支出。

五、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素质

(十三)营造旅行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促进旅行社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合资或独资的旅行社来杭经营。支持旅行社采购公务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相关事宜。鼓励旅行社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向专业化、连锁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十四)鼓励旅行社上规模、强素质。对被新评为全国百强的国际、国内旅行社,省十强国际、国内旅行社,市十佳旅行社以及进入百强前30名的经营者,给予授牌和适当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十五)对引进入境旅游者进行奖励。对国际旅行社年接待境外来杭过夜游客3—10万人天(含10万人天)的,每人天奖励1元;10—15万人天(含15万人天)的,每人天奖励2元;15万人天以上的,每人天奖励3元。国际旅行社结汇1美元,奖励0.1元。

(十六)鼓励提升旅游接待设施水平。加快建设高星级饭店,大力提高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服务水平。对被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新评定为四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市十佳饭店的,给予组织该饭店高级管理人员赴国内外接受培训的奖励。

(十七)提高景区管理水平。鼓励旅游景区(点)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对被新评定为4A级景区(点)以上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八)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200万元的导游基金,重点用于导游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尤其是优秀导游员的再提高和紧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引进,以及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游员进行奖励等。(十九)鼓励和支持旅游购物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鼓励以丝绸、茶叶等为重点的具有地域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升级,鼓励企业申请产品认证和原产地域保护,培育地方优势品牌和国家级强势品牌,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打造具有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的旅游商品购物商场。完善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奖励机制。每年举办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制订鼓励各旅游景区景点销售有杭州特色旅游商品的评比、奖励办法。

(二十)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的实施。对在旅游国际化工作的推进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十一)鼓励旅游企业推广使用环保、互联网和绿色设施,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形成推进合力,优化发展环境

(二十二)形成推进合力。建设、交通、工商、物价、文化、公安、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体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机制,积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自职责范围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依职能进行分解,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旅游市场的属地管理机制,通过目标考核,推进各城区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二十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根据我市旅游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和规范旅游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旅游业服务标准体系。法规和标准的制定要互为补充和协调,以促进旅游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二十四)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旅游投诉有效预防机制、投诉受理网络和快捷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篇: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推荐)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甘发〔2010〕9号)精神,充分发挥天水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实施“旅游富市”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天水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气候温和湿润,风光旖旎神奇,旅游资源富集,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发展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市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旅游业的市场需求更加广阔,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旅游业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国家和省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市加快发展旅游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牢抓住机遇,把加快发展旅游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作为扩大内需、推动消费升级的着力点,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 1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创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务实的举措,促进旅游业发展从单纯依靠政府主导向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作用相结合转变,从单一的传统观光旅游向文化旅游、休闲旅游、节会旅游、商务旅游相结合转变,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中国最佳历史文化旅游城市和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为目标,大力实施“旅游富市”战略,加强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突破地域分割和所有制限制,放开搞活旅游市场,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强化旅游宣传促销,把天水建成甘肃东翼连接陕甘川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和国家重点旅游目的地城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优先发展,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培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坚持重点突破,集中力量开发建设旅游精品景区,配套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经济效益;坚持深化改革,更加注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坚持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旅游大产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旅游新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科学发展,大

力推进节能环保,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年接待游客17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1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0%和22%,旅游综合收入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18%以上,累计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到2020年末,全市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天水成为西部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三、主要任务

(四)提升产品质量,打响旅游品牌。抢抓国家和省上打造“丝绸之路 ”精品旅游线路品牌的机遇,深入实施旅游“11411”工程(即:做强一个精品景区、打造一个圣地、重点培育四条旅游线、积极培育一条成长型旅游线、形成一个旅游圈),做大做强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使其成为年接待游客过200万人次、门票收入上亿元的精品景区;倾力打造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扩大伏羲庙、卦台山景区规模,实施中华始祖文化园、大地湾景区开发建设项目,使其分别成为年接待游客过100万人次、门票收入上1000万元的重点景区;重点培育西安-天水-兰州-敦煌“丝绸之路”旅游线,炎帝陵-伏羲庙-卦台山-大地湾寻根祭祖旅游线,麦积山-大像山

-水帘洞-木梯寺石窟艺术走廊旅游线,桃花沟-放马滩-植物园-街子温泉-清水温泉-云凤山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线4条精品线路;积极培育街亭-姜维墓-木门道-天水关-祁山堡三国历史文化遗迹成长型旅游线路;形成天水-陇南-九寨沟-甘南-临夏-兰州-平凉-天水旅游圈,把天水建成 “丝绸之路”国家精品旅游线上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和甘肃东翼连接陕甘川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全力推进麦积山石窟和水帘洞拉稍寺景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把麦积山景区建成全省旅游示范区,把秦州区、秦安县和武山县建成全省旅游示范县,把陇城镇、麦积镇、洛门镇、滩歌镇、大像山镇和五营乡邵店村、兴国镇邢泉村建成新兴旅游名镇名村。(五)加快项目建设,提升产业效益。按照大项目支撑、大产业构建、跨区域谋划的思路,抓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旅游产业效益。积极开展麦积山景区扩面规划工作(由现在的215平方公里扩大到450平方公里),实施好麦积山景区世行贷款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配套完善景区环道(元店-街子温泉-石门-仙人崖-麦积山、麦积山-曲溪-花庙-石门-虹门子)、停车场、游览车、游步道、映月湖、石门索道、温泉度假村、自驾游营地等服务设施和体验性项目,开发冬季旅游产品,进一步扩大景区容量,建成集田园生活体验、美食、游览、洗娱、度假于一体的四季旅游目的地;围绕打造“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旅游品牌,积极实施好中华始

祖文化园和城区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开发项目,扩大伏羲庙景区规模,推进伏羲庙、卦台山、大地湾三景区开发建设;围绕实施水帘洞、拉稍寺文物保护项目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拓宽景区-鲁班山-温泉公路,使景区面积达到23平方公里;做好大像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建设好大像山水上公园和仿古一条街项目。加快南郭寺隋塔地宫开发保护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实施。加大宝天、天定高速公路沿线生态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启动实施沿线森林公园度假村、高尔夫球场、休闲会所、洗浴中心、专业旅游村、漂流、攀岩、无线电定测向、培训基地等生态休闲项目,丰富夜间旅游产品,建成关中西部、秦岭北坡一流的“生态旅游景观长廊”和“休闲度假胜地”。加快全市四星级以上酒店、4A级以上景区内度假村、麦积山景区温泉浴庄、伏羲城四期、清水温泉生态游乐园、清水轩辕文化产业园、张家川民族风情园、天水汉唐艺术苑、天水雕漆博物馆、自驾游营地和景区周边旅游专业村等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进度。到“十二五”末,全市实施旅游项目90个以上,总投资160亿元,星级酒店总数达到50家以上,其中五星级3-5家、四星级10家、三星级25家、二星级15家,星级宾馆床位接近1万张,非星级宾馆达到200家,拥有床位1.5万张;A级景区总数达到40个以上,其中5A级景区1个、4A景级区10个、3A级景区10个、2A级景区19个;旅行社总数达到40家,导游讲解

员1000余人。

(六)健全交通网络,确保旅行畅通。把改善交通条件作为发展旅游业的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切实抓好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启动天水机场迁建,完善现有机场通航设施,在提高西安=天水航班执行率和上座率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内航空公司合作,逐步开通天水至成都、重庆、上海、天津、广州、敦煌等国内热点旅游城市航线,促进天水旅游航空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天水火车站停靠、始发旅游专列,方便游客出入。全力配合实施好天平铁路、宝兰铁路客运专线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天平高速公路及天水连接成(县)武(都)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打破我省东部入川公路的瓶颈。在旅游旺季开通西安-天水、天水-敦煌旅游专列和旅游包机。规划建设4A级以上景区(点)与高速公路连接的高等级公路,3A级以上景区环道和游客步道,县区间旅游景点的交通环道,开通旅游公交专线和景区内连接各景点的环保车。到“十二五”末,高档旅游客车拥有量达到400台,旅游公交专线车拥有量达到200台,景区环保车达到100台。

(七)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加大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完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城际公路的旅游引导标识,全面提升天水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宝天、天定高速公路沿线桃花沟、石门、街子、麦积、西十里、大像山、洛门收费站游客服务中心和宝兰铁路客运专线天水站、秦安站游客服务中心及迁建的天水机场游客服务中心,3A级以上景区全部建成游客服务中心,长途汽车站设立天水旅游咨询处(站),在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和旅游定点商品购物中心设立旅游信息网站和电子触摸屏。完善天水旅游网,丰富英文版内容,链接市级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网络,构建覆盖全市的旅游信息网络平台,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高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旅游厕所建设,每年完成20座旅游厕所改建任务,2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旅游线路沿线服务区的厕所达到旅游星级标准,涉及旅游的各类经营场所的厕所对游客免费开放。加强景区供电、邮政服务,消除通讯盲点,扩大金融刷卡业务。到“十二五”末,全市各类旅游厕所达到180座,大型旅游广告牌30处,企业旅游网站80个以上。

(八)发展文化体育旅游,促进产业融合。深入挖掘伏羲文化、石窟艺术文化、大地湾文化、秦早期文化、三国古战场文化五大历史文化资源内涵,积极探索五大文化与旅游业“六要素”(食、住、行、游、购、娱)结合的有效方式,不断提升旅游活动的文化品位和综合效益。市内各文艺演出机构、场所和大专院校要充分发挥文艺创作和演艺人才优势,在《伏羲颂》、《麦积悲歌》、《麦积山的呼唤》、《秦州大宅门》等剧目和影视作品宣传交流的基础上,以市场运作方式引进合作伙伴,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大型旅游歌舞剧目。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所在县区要建设演艺中心场所,积极编排体现文化特色的综艺节目,提供常态演出。三星级以上酒店、大型休闲娱乐场所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文艺活动。大力推进旅游与体育、工业、农业、林业、商贸、地质、宗教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商务旅游、自驾旅游、探险旅游、养生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培育国家无线电定测向、攀岩及丝绸之路汽车拉力赛等赛事品牌,重点开发星火机床、华天电子、长开电工等工业产业园观光旅游,着力开发天水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航天育种基地、天水果树研究所苹果研究基地、秦州麦积两区“一城两园”(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商贸城、天水北山生态产业示范园、天水南山花牛苹果产业园)等农业观光旅游,加快发展小陇山森林公园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九)依托伏羲文化旅游节,积极培育节庆旅游品牌。不断探索和创新节会举办模式,策划各类旅游节庆活动,重点举办好伏羲公祭大典暨伏羲文化旅游、清水轩辕文化、张家川花儿、秦安蜜桃、麦积花牛苹果等系列旅游节庆活动,培育具有影响力的节庆品牌,集聚人气,拉动市场,提升天水旅游影响力。

(十)发展乡村旅游,实施富民工程。把发展乡村游与新农村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整合项目资金,加快实施旅游富民工程。以景区、林区、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一城两园”和郊区周边为主要区域,以东岔镇、党川镇、麦积镇、甘泉镇、马跑泉镇、花牛镇、玉泉镇、皂郊镇、娘娘坝镇、太京镇、大像山镇、磐安镇、洛门镇、滩歌镇、陇城镇、红堡镇、马鹿镇等为重点乡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发展专业旅游村和农家乐,满足短途、小长假和郊游市场需求。科学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专业旅游村和农家乐餐具统一配送、卧具集中漂洗、给排水一次到位、电视通讯全覆盖,建设水冲式厕所、洗浴间,配备消毒柜,确保专业旅游村、农家乐菜品卫生安全,环境优美,服务设施完善。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农林水电交通等部门的项目资金要向专业旅游村和农家乐倾斜,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带一片,促进专业旅游村和农家乐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实施“旅游创业援助计划”、“妇女旅游就业援助计划”和“旅游扶贫行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就业,以发展促脱贫。到“十二五”末,全市专业旅游村达到85个,农家乐达到1680户,直接吸纳农村劳动力1.5万人。

(十一)开发旅游商品,延长产业链条。以市场为导向,以天水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基地和企业为载体,加快便携式、易摆放、特色化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在景区实行旅游商品连锁经营,不断提高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在旅游产业中的比重。重点扶持飞天雕漆、汉唐陶艺、麦积挂毯、麦积珠绣、大漠鞋业、鸳鸯玉器、清水庞公石、玄极治疗仪等特色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启动建设天水雕漆博物馆、汉唐陶艺苑。充分发挥旅游商品企业协会功能,评定一批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定点企业,对达标的旅游商品中心和休闲场所可评定为A级景区,促进全市旅游商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加强景区、旅行社、旅游商品展销中心之间的产业协作,努力提高旅游商品的综合效益。组织开展天水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设立天水旅游商品奖,鼓励旅游商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有批量、销路好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有突出贡献的旅游商品研发人才给予奖励,把重点旅游商品企业的人才定向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给予支持。同时,要深入挖掘和提炼天水名小吃、地方菜品,开展餐饮美食大赛,不断丰富“伏羲”菜品内容,提高市场竞争力。

(十二)加强宣传推介,拓宽客源市场。突出“羲皇故里·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和“陇上江南·麦积山5A景区”主体旅游形象,创新旅游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国内外宣传促销活动,实现宣传的聚合效应、整体效应和放大效应。

积极推进“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企业联手、媒体联姻、电子联网”的大旅游营销战略,加快形成全方位的宣传促销体系。充分利用外宣、外事、商务、侨务、文化、出版等对外宣传渠道,积极开拓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重点区域及港澳台、日韩地区等国外旅游市场。在境内外主流媒体、机场、车站、动车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宾馆饭店投放旅游广告和旅游宣传资料,扩大旅游宣传覆盖面。加强电信、联通、移动旅游短信和温馨提示服务,在天水电视台设立文化·旅游频道,在报刊、网络设立旅游专栏,宣传天水旅游产品。充分发挥重点客源地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新疆旅游联络处的作用,积极招徕客源。协助办好 “敦煌行·国际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与银行业合作发行旅游信用卡和旅游消费信贷,与邮政部门联合推出旅游门票明信片,进一步提高天水旅游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十三)推进区域协作,实现互利共赢。围绕将天(水)平(凉)建成甘肃东翼连接周边省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的目标,加强和平凉、庆阳、陇南、定西等兄弟城市的区域旅游合作,加强连接互动,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开展 “关中人最亲近的西花园”、“ 避暑胜地纳凉天堂-天水”、“走进仙人崖·亲近大自然”、“自驾车·3小时到麦积山”等系列主题推介活动,加快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旅游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和陇海兰新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体、关中-天水

经济区旅游发展联盟、四省十六方区域旅游协作体、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西北)协作体的交流合作,推进区域内旅游资源联合开发和整体营销,建立高层旅游协商、信息沟通及危机处置协调机制,联合举办旅游合作论坛、节庆旅游、体育旅游等活动,促进区域间旅游协调发展。

(十四)加强培训教育,开发人力资源。组织、人社、教育部门要把旅游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列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要充分发挥天水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按照市场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养旅游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和酒店服务等各类人才。加强与西安旅游院校的委培合作,提高旅游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力争3年内对旅游初、中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完善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形成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坚持开展旅游行业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导游大赛和饭店服务人员技能大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培养推出一批名导游、名服务员、名厨师、名企业家,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十五)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信息化服务为途径,低碳环保为目标,提升服务质量和产业素质。全力推进旅游景区升

“A”、酒店增“星”、服务创“优”、导游增量、农家乐规模化经营等工作,努力为游客提供便捷、舒适、高效的旅游服务。落实各级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定期发布游客满意度和旅游质量评价报告,引导游客消费、企业经营。旅游、工商、商务、卫生、安监、公安、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旅游景区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组建市旅游执法支队和县区大队,做好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游客投诉受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企业退出机制,对游客投诉率高、经营管理不善、破坏资源环境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健全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体系,推进旅行社A级评定工作,建立导游员激励机制,强化导游员管理。充分发展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提高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立

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及“青年文明号”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加强旅游市场统计调查,为社会发布科学、准确的信息。大力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建成旅游景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景区环境质量。到“十二五”末,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合力。成立天水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与改革措施,指导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做好协调服务和督查落实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县区旅游工作的指导。同时,要建立健全市、县区旅游管理机构,加强旅游干部队伍建设。从2011年起,市上把旅游接待人数、综合收入、生产总值占比、旅游发展资金、景区创A、酒店评星、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厕所改造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

管理责任书,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进行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十七)科学编制旅游规划,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县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规划三级规划体系,完善星级宾馆、A级景区、旅行社、旅游商品、专业旅游村、农家乐、旅游线路、市场营销、人才培训、旅游信息化、百万人次景区发展等专项规划,积极主动与周边地区联合编制跨区域旅游合作规划,进一步完善《天水市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天水市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旅游规划实施方案》,促进旅游发展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紧密衔接,实现旅游与国土、建设、交通、工信、农业、林业、水务、扶贫、人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统计、金融、宗教、文物保护等各方面工作的相互协调。(十八)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2011年-2015年,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级1000万元、两区500万元、五县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宣传推介、规划编制、从业人员培训、政府奖励和重点旅游商品研发补助等。市财政局、旅游局具体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旅游产业融资和担保体系,鼓励和扶持重点非国有旅游企业(项目)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

收费权融资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采取BOT、TOT等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组建天水旅游发展投资公司,依托国有旅游企业探索旅游地产开发新路子。放宽旅游开发准入条件,鼓励引导企业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通过合资、参股、兼并、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参股旅游资源和项目开发建设。整合市内旅游企业资源,组建以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商品企业为股份的天水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和国内有实力的旅游集团加强合作,经过3—5年的培育,力争上市融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十九)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管、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理顺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投资多元、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大胆探索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通过拍卖、投标或协议的方式,将景区(点)的经营权依法有偿地转让给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以集中规划、成片开发的形式取得旅游

景区(点)的经营权。激发全社会参与旅游发展的活力。重点抓好以下景区的体制机制创新:

麦积山景区要按照省上确定的属地化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胆探索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在“局”变“委”的基础上,实行事企分开,对管委会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后重新注册,成立麦积山景区股份有限公司,景区经营业务全部划归该公司。将景区面积扩大到450平方公里内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归属麦积镇管理,麦积镇行使社会事务管理职责,其产业开发权全部划入景区管委会,形成景区管委会对景区进行规划、土地、项目审批、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合力。率先在麦积山、仙人崖、石门景区实行通票。积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对麦积山景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兼并、收购或重组境内其他景区,促其做大做强。

伏羲庙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尽快打通南北宅子地下通道,实行一票制。探索完善卦台山经营模式,将卦台山与伏羲庙捆绑开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南郭寺、玉泉观景区要严格按照4A级景区标准进行建设,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景区道路、停车场、游览车、游步道、厕所、导识牌等配套服务设施和体验性项目,扩大景区容量,延长游客游玩时间。

大像山景区要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建立景

区管委会,妥善处理景区内外保护与开发、新旧建筑和自然与人文的协调问题;水帘洞拉稍寺景区,在实施文物保护项目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景区面积,把大像山、水帘洞打造成为丝绸之路天水石窟艺术长廊上知名旅游景区。小陇山林业局要以桃花沟、放马滩、曲溪、植物园、卧牛山等森林公园创建A级景区为抓手,组建实体性的旅游开发公司,加大度假村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形成重点突出、点线结合、功能完善的“陇上江南”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二十)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对重点旅游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并经天水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认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政府在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负责协调解决好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及拆迁安置等问题,完成相关行政报批手续,在项目启动建设时负责完成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景区、旅游饭店和旅游商品及文化娱乐类的项目,在建设期内,三年减免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新建的三星级以上酒店、3A级以上景区,从经营开业之日起,根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增量市、县留成部分三年给予补贴;温泉采矿权有偿使用费(温泉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温泉资源费)地方分成部分减半征收,采矿权价款地方分成

部分按50%返还采矿权人;对非财政投入亿元以下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三年期的贷款贴息扶持(已享受省级以上贴息扶持的,不再重复享受),单个项目贴息累计在300万元以内;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扶持政策;落实旅游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代理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开具的税务专用发票作为正式的报销凭据,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税收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对我市注册的高档旅游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依法许可在旅游淡季运营长途客运班线或按月办理临时报停营运手续,报停期间免收客运附加费等规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

新评定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年接待游客过百万人次景区、专业旅游村、旅行社地接组团奖励政策及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分别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

加强对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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