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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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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介绍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介绍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前身是武汉大学水利学院,成立于1952年11月6日,从二十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一世纪初,走过了50年光辉的历程。

1950年5月,湖南大学水利学科的专业调入武汉大学。1951年在武汉大学工学院内成立了水利工程系,系主任何之泰,后是余家询。

1952年11月,成立了武汉大学水利学院,院长由武汉大学副教务长张瑞瑾兼任。1952、1953年经院系调整,广西大学、南昌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农学院、江西农学院、武昌中华大学、华南工学院等院校的水利学科、专业、师生和设备先后调入武汉大学,学生增至1500余人,教师增至160余人。

1954年12月1日,高等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决定,批准成立武汉水利学院。院长 张如屏、副院长张瑞瑾。设有水利土壤改良、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和水道及海 港三个本科专业和水利技术建筑与水利土壤改良两个专修科。设立了水工建筑系、河港工程系和水利改良系。

1955年1月23日举行了武汉水利学院成立典礼大会。张如屏院长、张瑞瑾副院长及武汉大学李达校长在会上讲话。至此,以水利土壤改良为重点的工科学院正式诞生。

1955年3月26日,经省高校党委批准,院成立总支委员会,总支书记张如屏、副书记张茀承。

1955年8月,天津大学、华东水利学院、河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水利土壤改良专业及华东水利学院水利土壤改良专业专修科调至我院。我院水道及海港专业调至华东水利学院。

1955年8月,学院招收施工组织及机械化专业研究生8名,天津大学水利土壤改良专业研究生12名转入我院,至此,学院共有研究生20名。

1955年9月3日,苏联水利土壤改良专家卡尔波夫、施工专家叶菲莫夫到院工作,卡尔波夫兼任院长顾问。

1955年10月9日—11日,举行了第一届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了院团委。院团委第一副书记叶裕森、第二副书记吴国栋。

1955年12月4日,院基建工作大规模开始施工,第四、第八教学楼相继开工。

1956年3月18日,学院举行了全国八所高等工科院校施工教学大纲审定会议。

1956年6月9日,院务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12年远景规划(草案)及水改、水 建专业教学计划。

1956年6月28日,中共武汉市委批准成立中共武汉水利学院党委。党委书记张如屏、副书记张茀承、李俊武。

1956年7月16日,欢送卡尔波夫专家回国,张如屏院长代表周恩来总理颁赠“中苏友谊纪念章”,并代送高教部杨秀峰部长的感谢信。

1956年8月,水工结构、水电站及抽水机站、结构力学、水利土壤改良4个学科招收研究生,其中结构力学、水利土壤改良专业招收副博士研究生。学院还招 收越南留学生14人,其中本科生12人,研究生2人。

1957年5月31日,高等教育部通知:国务院任命梁百朴为学院副院长。

1957年10月13日,湖北省委文化教育部通知:中共中央任命任士舜同志为学院党委书记。

1958年8月,院招收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留学生。

1958年8月,增设治河防洪工程专业和水利工程施工专业,9月院务会决定设立施工系和治河系。

1958年9月12日晚,全院师生在武大运动场接受了毛泽东主席的接见。

1958年10月,院举行水利土壤改良专业毕业典礼,有238名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施工系和水建系有208名同志支援丹江水利建设。

1959年1月,新聘苏联专家、苏联乌克兰科学院通讯院士培什金教授到达学院,6月完成教学任务回国。

1959年6月,张瑞瑾副院长率我国政府代表团赴越南,帮助筹建水利方面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并商定我国派专家支援越南高校建设。之后,揭曾佑、叶守 泽、谢鉴衡、冯尚友、卢格炎等先后去越南高校任教。

1959年10月,张瑞瑾等出席三峡科学讨论会,学院共提出论证报告15篇。

1960年5月,揭曾佑被评为全国教育先进工作者,并与农田水利教研室代表张蔚榛赴京参加全国文教群英会。

1960年6月,农田水利教研室自制成自动喷灌机,武汉市科委来院参观鉴定。

1960年6月,开办函授教育,设有农田水利工程和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两个专业,共招收学员474人。8月,开设水电干部专修班。

1962年1月,第一届水电干部专修班43名学员毕业,并举行了毕业典礼。

1964年4月,举行了河流动力学教材编审会议,清华大学、华东水利学院、成都工学院等院校参加了会议。

1964年7月16日,第五届校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农田水利工程系与治河防洪工程系合并为第一系,水工建筑系与水利工程施工系合并为第二系。

1965年12月,全国农田水利教材编审会在学院举行,会议由农田水利教研室揭曾佑教授主持,华东水电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等十余所院校和生产单位代表参 加。

1974年10月,张瑞瑾教授任我国水文代表团团长赴巴黎参加联合国水文会议。

1975年4月,成立了农田水利系、治河工程及泥沙系、水利工程建筑系、水利工程施工系。

1975年5月,张瑞瑾教授赴巴黎参加“国际水文十年”理事国会议。

1979年1月,经水电部批准,正式成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

1980年1月,开始招收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函授生,学制5年。

1981年6月,增设机电排灌专业。

1981年11月,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专业、学科。叶守泽、张瑞瑾、谢鉴衡、王鸿儒、张蔚榛为首批博士生指导教师。

1982年6月,增设“水资源规划及利用”专业。

1983年4月,美国灌溉排水盐碱地改良考察组来院参观了农水实验室和泥沙实验室,并与部分教师进行了座谈。

1983年10月,美国、英国、罗马尼亚、苏联、日本等34名外国专家来我国参加国际泥沙会议后,到院参观了泥沙实验室,他们对我院在河流泥沙研究方面所 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198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岩土工程专业为全国第二批有权授予博士学位专业、学科,刘祖德、冯尚友为第二批博士生指导教师。固体工程、结构力学、水 力发电工程为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学科。

1986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郭元裕教授为第三批博士生指导教师。

1986年10月,全国首届泥沙数学模型研究工作学术讨论会和全国机电排灌学术讨论会在我院召开。

1987年9月,谢鉴衡教授、肖焕雄教授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水利电力部聘为长江三峡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攻关项目课题组专家。

1987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聘请张蔚榛教授为工程技术学部水利学科评委。

1988年6月,学院主持召开了“灌溉系统评估和水管理”国际会议。

1988年9月,农田水利工程系改名为水利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及施工系改名为水力发电工程系、河流力学及治河工程系改名为河流工程系。

1988年12月,经水利部批准,泵站科技情报网在武汉成立,学院当选为网长单位

1990年4月,许志方教授当选为国际灌排水委员会副主席。

1990年6月,由美国、英国、荷兰等八国组成的欧美水利工程代表团一行24人,来院参观访问。

1990年9月,我院土木、水利博士后流动站成立,郭生练教授从爱尔兰国立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回国,成为该站第一个博士后。

1990年10月,学院主持召开了“第四届国际湍流”学术研讨会。

1990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水力学及河流力学专业李炜教授、水工结构专业肖焕雄教授为第四批博士指导教师。

1990年12月,张瑞瑾教授任水利部技术委员会顾问,张蔚榛、许志方教授任委员。

1991年1月,杨金忠教授出席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表彰大会,受到了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并颁发了证书。杨金忠博士是能源部所属高校和科研单位参加大会的唯一代表。

1993年5月,与法国签订了“世界银行贷款水利项目”。

1994年3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雒文生、夏军教授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1994年4月,全国高等学校水电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院举行。

1994年6月,由我院、国际水文科协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水利学会水文专业委员会、水利部水文司、电力部科技司等单位主办的全国首届“水文水资源与水 环境科学不确定性研究新理论新方法”学术讨论会在学院召开。

1994年7月,开办全国唯一的水文水环境专业本科硕士连读班。

1994年9月,主办“国际灌溉管理机制与经营机制”学术会议,到会外宾120余人。

1994年10月,经水利部批准,成立了水利部泵站测试中心,挂靠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1995年5月,谢鉴衡教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95年,夏军教授被选为国际水文协会(IAHS)水资源系统委员会副主席。

1996年,主持召开了中加水电工程高级管理研讨会。

1997年9月,“中德非恒定流输沙”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我院召开,到会外宾30余人。

1997年11月,张蔚榛教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97年,流体机械及工程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1月,水利学院首任院长张瑞瑾教授逝世。

1998年5月,主持召开了有百名中外专家参加的“98年国际水资源量与质可持续管理问题研讨会”。

1998年,水利工程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郭生练教授被推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9年7月,主办了全国现代水文水环境科学进展研讨会。

202_年1月,农田水利与水环境实验室,工程泥沙实验室和水电站过渡过程与控制实验室经过三年多的立项建设,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组织的验收评估,正式命 名为国家电力公司部级重点实验室。

202_年8月,泥沙实验室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申报组建“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

202_年8月,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成新的武汉大学。

202_年9月,我院主持召开了“黄河节水”国际会议。

202_年10月,郭生练教授任湖北省科技厅副厅长。

202_年1月,学校宣布新武汉大学院系调整结果及各院领导班子。水利水电学院行政班子是:院长谈广鸣,副院长方坤河、赵英林、黄介生、杨建东、李美华。

202_年12月,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成立。

202_年12月,系统工程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202_年1月,水利水电学院召开第一次党政联席会议,提出了“教学上质量,科研上水平,师资上层次,学科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202_年1月,水利水电学院成立四个系:水力发电工程系、水利工程系、河流工程系、水文水资源系。设置的本科专业有: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 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02_年3月,水利水电学院党委成立,书记伍祥富,副书记程连珍、俞兆旺,委员有谈广鸣、方坤河、赵英林、罗金耀、龚国芝、吴运卿。

202_年3月,学院主持召开了“国际水稻节水灌溉”国际会议。

202_年6月,农田水利工程、流域开发与河流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三个九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通过专家验收。

202_年9月,张仁铎(美籍华人)为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特聘教授。

202_年11月,完成了实验室人员定编定岗工作,成立了院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水工结构实验中心、水工模型实验中心、水文水资源实验中心。

202_年12月,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

202_年12月,举办了黄河节水策略国际研讨会。

202_年3月,成立水资源与水电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_年4月,成立国家节水灌溉北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大学试验研究基地。

202_年10月,院举行设置《城市水务》本科专业专家论证会,上海市水务局、深圳市水务局、武汉市水务局、清华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 论证会,一致认为设置城市水务专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应尽快实 施。

202_年10月,“水资源与水利水电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获十五“211”工程建设立项。

202_年11月3日,水利水电学院隆重举行“成立五十周年”庆典。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等部门领导人出席庆典活动。

第二篇: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_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定

根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答辩,全日制硕士又分为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两类组织答辩。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工学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求在学院指定的期刊里有一篇正式出版的与学术论文有关的文章(指定刊物见附件)。文章的作者单位应署名为“武汉大学”,硕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3.学位论文已完成,且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5%)。

4.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无异议。

5.论文用A4(210×297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

6.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具体时间等事宜)。

(二)工程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

2.学位论文已完成,且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超过2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30%)。

3.申请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无发表文章要求,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具体时间等事宜)。4.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无异议。

5.论文用A4(210×297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

(三)相关要求

1.按照学校及学院规定,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进行论文检测,请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0月份将论文的电子版交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pdf版),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2)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学院.doc”或“姓名-学号-学院.pdf”。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3)提交时间为202_年10月20日-11月10日,提交到hancl@whu.edu.cn的邮箱,请以学号及姓名命名邮件。

2.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答辩表格。

3.硕士学位答辩须在11月20日以前完毕,答辩完毕三日内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工学及工程硕士论文评阅人由导师安排。

2.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二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一人。

3.论文评阅人写评语的时间保证有一个月。评阅人须对论文写出详细评语,内容包括:

(1)论文综述及选题的评价;

(2)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包括对论文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的评价;(3)对科研能力及写作水平的评价;

(4)指出论文中不足或论文应加强的方面,并提出希望;

(5)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能否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论文评定。

(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上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不与论文评阅人重复。指导教师可出席答辩,但不参加投票。

(六)硕士答辩流程

1.202_年10月份,申请论文答辩人员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硕士学位申请表。2.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和评阅书用密封传递方式送达评阅人。3.评阅意见书返回后,申请人填好硕士学位申请表,并将表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工学硕士申请表第3页,工程硕士申请表第3页)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4.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2页)基本内容:学生XX按培养方案已完成了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XX科研。并公开发表XX文章,其中被检索XX篇,学位论文XX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申请者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评阅酬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院里盖章后,携指导教师的经费本,到财务处领取答辩费用。

(七)硕士研究生答辩后需交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一份(内包含论文评阅书二份和表决票5张),整本用胶水粘贴好。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一份; 3.学籍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

4.工学硕士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式二份

(注明:答辩者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 装订成册,按要求制作封面,提交学院。所有材料不允许订书针装订)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6.硕士学位论文(A4)一式二份(中、英文摘要包含在论文中),论文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 小4号字。

7.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8.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根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要求,制定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工学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政治思想考核合格;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四级记分C以上,十级记分C—以上,100制60分以上);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2.发表论文要求

(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在《中国科学》发表论文1篇和正式发表外文文章1篇;

(2)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有已被SCI检索的文章1篇,并在学院指定中文刊物发表文章1篇。

(3)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在《科学通报》、《水利学报》、《水力发电学报》、《力学学报》4种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和正式发表的外文文章1篇;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有已被EI检索的文章2篇和正式发表的外文文章1篇;如果被EI检索的2篇文章均为外文,则需在学院指定中文刊物发表文章1篇。

说明:

(1)请各位同学以入学手册中的要求为准。为提高博士生科研论文质量,从202_级起SCI和EI 的文章仅指期刊文章。

(2)以上文章均须见刊,文章检索须提供检索报告。

(3)满足上述4条之一即可,但文章内容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一致,文章的作者单位均应署名为“武汉大学”,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外文杂志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3.相关要求

按照学校规定,博士生答辩前须进行论文检测(博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20%),请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0月份将论文的电子版交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pdf版),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2)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学院.doc”或“姓名-学号-学院.pdf”。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3)提交时间为202_年10月20日-11月10日,提交到hancl@whu.edu.cn的邮箱,请以学号及姓名命名邮件。

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答辩表格。

(二)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应着眼选择学科前沿或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应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应能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研究成果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应有一定的区分界限,论文选题得当,立论正确、分析透彻、推理严谨、论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练、层次分明、引证规范。论文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

(三)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学院聘请评阅人对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即对评阅专家姓名、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姓名保密的一种评阅方式。

2.论文评阅送审时间截止为202_年10月下旬。

3.在论文送审前,必须由申请学位人员的导师和所在教研室共同提出评阅专家候选人10-13人,并将专家详细情况,如姓名、职称、所在单位、是否博导、联系地址与电话填入(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中。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

4.申请学位人员将资格审查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3份学位论文((论文中凡涉及到论文作者、导师姓名的须去掉)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查。

5.学院在评阅候选人中选出三位评阅人,其中省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博导不少于1人,本校教师不担任评阅人,在答辩前一个月将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人聘书、保密信封寄送到评阅人手中,以保证评阅人有足够的时间评阅论文。

6.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由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学秘书将评阅人信息页撕下做保密处理(此页在答辩结束后归档)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3 份评阅书通过后,申请人拿上经过保密处理的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一并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批盖章,论文评阅书只有作过隐名和保密处理后才能提供给答辩委员会。

7.论文评阅有异议时,则由研究生院学位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同聘请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论文答辩。

8.论文评审费200元/篇,填酬金表报销,往返邮寄费70元/篇(按特快专递)学生自理。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全部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并至少有半数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有条件学科应聘请一定数量的院士和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所研究领域的校外学术权威或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包括一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不与论文评阅人重复。指导教师可出席答辩,但不参加投票。

(五)博士答辩流程

1.202_年10月下旬,申请论文答辩人员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

2.202_年11月中上旬,博士研究生必须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申请。博士学位答辩须在11月20日以前完毕,答辩完毕三日内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3.申请者带上填好的 “武汉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第10-11)页、成绩表、科研成果原件、3本博士学位论文(论文中凡涉及到论文作者、导师姓名的须去掉)到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签字。

4.在10-13个评阅专家候选人中选出3位评阅人,由院研究生秘书将论文和评阅书用密封特快传递方式送达评阅人。

5.评阅书返回后,由院秘书拆封,并将评阅书中有关评阅人的信息页撕下,作者将经过保密处理的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申请表第4页)、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一并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合格盖章签字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6.申请者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评阅酬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院里盖章后,携指导教师的经费本,到财务处领取答辩费用。

(六)博士研究生答辩后需交材料

1.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至7张),用胶水粘贴好。

2.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一份。3.学籍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

4.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套。如有多篇文章,文章之间的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四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装订要求: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全文)

5.向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版全文和纸本论文一份(由学生交校图书馆)。6.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7.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8.博士学位论文(A4)一式三份,(含交学位办三份),其中3000字的中、英文论文摘要包含在论文中,论文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 小4号字。9.《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页、3页、4页、和8页)用B4的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可先到研究生办公室确认)。

10.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第三篇: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_级05班秋游活动策划书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_级水利05班秋游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看似繁忙的大学生活,缺少的是参加活动的热情。看似有趣的大学生活,缺少的是大家眼界的拓宽。本次全体秋游活动的组织,正是为了弥补大家生活中的不足,让大家亲近大自然,放松心情,更好的了解一下学校附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气息。并且使同学得到更近一步的熟悉,促进同学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进而增进班级团队凝聚力,默契度。虽然说,本学期是水利05班存在的最后一学期,但我们还是希望大家能在最后的几个月内充分珍惜在一起的日子。按照去年惯例,水利05班在前任班委的组织下举行了秋游活动,那么今年也不例外,新一届班委也将继续组织大家进行一次全体成员秋游活动。

二、活动对象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_级水利05班全体成员。

三、活动举办单位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_级水利05班班委。

四、活动时间

202_年11月04日(暂定)。

五、活动地点

九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六、活动准备

1、实地考察:

a.部分班委经初步协商,集思广益,在大家一致认同下确定下来本次秋游地点:九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b.由班长带领生活委员和实践委员前往森林公园实地考察,与景区负责人进行初步交涉,了解其地理方位、环境状况、娱乐设施和价格等。

2、成员讨论:

a.相关考察人员整理和总结考察结果,确定具体事项。

b.充分征求每位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向同学们说明关于此次秋游活动的大致流程和预算经费。

c.以自愿的形式统计人数和名单,具体讨论此次秋游大家烧烤想吃什么,分量多少,活动期间想玩什么。

d.联络包车,处理路线等问题,与森林公园方面联系,确定门票、保险等具体事宜。

3、确定此次秋游活动相关负责人:

邓高阳(班长)彭峥(团支书)

4、经费预算:

a.门票:35元/人×30人=1050元。

b.包车:450元(一去一回)。

c.食物:600元。

e.总计:2100元。

七、活动流程:

1、集合:

11月04日早上08:30在工学部七舍楼下集合,等秋游人员到齐后统一搭乘包车前往目的地。

2、活动:

a.到达目的地后,由各寝室长清点本寝室的秋游人员,并向班长报告,做好情况记录。

b.进园游玩,择址拍照纪念,组织委员和实践委员组织,宣传委员拍

照。

c.文艺委员组织相关文艺活动,动员全体秋游成员自发或推荐文艺表演活动,增加活动乐趣,分组进行小游戏。之后,各成员可以在景区场地自由活动,但活动范围不能太远,强调组织纪律。

e.休息点名,还是寝室长负责,向班长报告,做好记录。

f.开始烧烤,以烧烤炉为单位分发食物、木炭及其他物品,相关负责人到各个烧烤组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g.饭后活动,以烧烤组为单位清理现场,各烧烤手负责,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检查,并点名集合。

h.自由活动,集体行动,不以个人为单位擅自离开集体,自由游园也要结伴而行,安全第一,强化组织纪律性,确保全体秋游人员的安全。

i.最终集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到景区出发点,寝室长清点各寝室成员,组织委员核查人数,并记录,确认无误后,搭乘包车带回。

整个活动过程中,班长、团支书不定期清查人数,负责好每位成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强调组织纪律,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圆满的完成!

策划人:昌先健

202_年10月31日

第四篇: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_级硕博连读规定

水 利 水 电 学 院

关于202_级“1+4”硕博连读生遴选的规定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_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为了做好202_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的工作,对遴选做了如下规定:

一.遴选范围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不得跨学院、跨二级学科专业申请。

2.推荐免试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列(前30%),并应届本科毕业于985或211工程的水利类高校的普通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学术科研能力;

3.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三.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1+4”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 下载中心下载),并提供两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及其它相应的证明材料;

2.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并签署意见;

3.研究生复试小组考核;

4.学院审议。

5.研究生院审批,上网公示一周后正式行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遴选坚持“科学选拔、优中选优、向基础学科倾斜”的原则,各培养单位应严格遴选条件,择优选拔。对于科研潜质与研究能力尚未显现、读博意愿尚未明确的硕士研究生,鼓励以2+3硕博连读的的方式进一步延长培养与考察期。

2.为保证质量,根据学校1+4硕博连读的人数是招生指标的20%的规定,学院202_年1+4硕博连读的人数为12人,每名导师限招1人,3.202_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应为202_年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在202_相应核减博士招生名额。如202_年未能在该专业招生,名下的硕博连读生可推荐给同专业其他博士生指导教师。

4.申请1+4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请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水利水电学院

202_年7月8日

第五篇: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四个专业之一——农业水利工程就业前景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四个专业之一

——农业水利工程就业前景

农业水利工程培养具备农业水利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农业水利、水电、水保等部门从事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从国际总体趋势上看,农业节水发展的重点已经由输水过程节水和田间灌水过程节水转移到生物节水、作物精量控制用水以及节水系统的科学管理,并重视农业节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密切结合,这也代表了现代节水农业技术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农业水利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农业水利、水电、水保等部门从事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水利、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受到水利工程设计方法、科学研究方法及施工与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基本能力。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是以水文学和水力学及工程力学为基础,研究利用灌溉排水工程措施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和改变区域水情分布,消除水旱灾害,科学利用水资源,为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生态环境服务的综合性学科。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以及水危机的日益加剧,我国的农业水利工程学科已经由过去的以农业生产服务为中心内容,扩展到了城市供水、城市绿地灌溉、城市污水处理及防洪、城市喷泉设计、跨流域调水、水利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诸多领域。由于水资源总量有限,城市和工业用水日益增加,它在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水危机中将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就业方向:一般分配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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