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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推荐五篇]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4-893543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31 12:53: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幼儿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制,抓好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是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极易引起局部暴发流行。我们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幼儿园对风疹、腮腺炎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制意识,及时报告疫情。

各班级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发现幼儿园患呼吸道等传染病,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限向幼儿园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三、规范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各班级要坚持晨检和巡回健康检查制度,发现有发热、出疹、腮腺炎、腹泻等症状的幼儿园,应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并及时督促患病幼儿家长到园,带领幼儿去医院治疗,及时了解掌握病情。幼儿园发生暴发疫情后,要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的工作要求,实施必要的消毒处理、疫苗应急接种、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停课等预防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保护易感人群。风疹、麻疹、腮腺炎、水痘和病毒性肝炎等大多数传染病已经有免疫效果确切的疫苗,是预防和阻断疫情发生蔓延的治本之策。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科学防治,把相关疫苗接种作为防病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研究制订幼儿园常见传染病免疫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要经常性保持室内室外环境的整洁,教室等场所的空气要保证流通。开展多形式的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卫生防疫健康宣传的强大声势,使广大幼儿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抵御疾病的侵袭。

第二篇:《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幼儿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制,抓好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是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极易引起局部暴发流行。我们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幼儿园对风疹、腮腺炎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制意识,及时报告疫情。

各班级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发现幼儿园患呼吸道等传染病,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限向幼儿园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三、规范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各班级要坚持晨检和巡回健康检查制度,发现有发热、出疹、腮腺炎、腹泻等症状的幼儿园,应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并及时督促患病幼儿家长到园,带领幼儿去医院治疗,及时了解掌握病情。幼儿园发生暴发疫情后,要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的工作要求,实施必要的消毒处理、疫苗应急接种、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停课等预防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保护易感人群。风疹、麻疹、腮腺炎、水痘和病毒性肝炎等大多数传染病已经有免疫效果确切的疫苗,是预防和阻断疫情发生蔓延的治本之策。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科学防治,把相关疫苗接种作为防病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研究制订幼儿园常见传染病免疫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要经常性保持室内室外环境的整洁,教室等场所的空气要保证流通。开展多形式的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卫生防疫健康宣传的强大声势,使广大幼儿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抵御疾病的侵袭。

END

第三篇: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本站推荐)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健康教育。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2.根据传染病疫情,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控救治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传染病的能力。

3.在病人来院进行保健、诊疗、康复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病人及家属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4.通过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以多种途径对病人及公众开展健康教育。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四、实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度,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五、对传染病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

七、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方式的预防原则,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传播方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

八、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九、诊疗过程中传染病的防控。

1.按国家要求设置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医院指定的科室进行诊治。不得歧视、推诿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2.对患有甲类传染病以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必须安置到医院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隔离和治疗。对其他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根据需要按规定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

3.按国家规定对特定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转诊、追踪随访。

4.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处理。5.根据需要,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十、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菌(毒)种的使用、保藏、携带、运输等进行严格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防止经血液传播传染病的发生。违反本规定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健康教育。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2.根据传染病疫情,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控救治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传染病的能力。

3.在病人来院进行保健、诊疗、康复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病人及家属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4.通过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以多种途径对病人及公众开展健康教育。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四、实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度,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五、对传染病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

七、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方式的预防原则,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传播方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

八、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九、诊疗过程中传染病的防控。

1.按国家要求设置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医院指定的科室进行诊治。不得歧视、推诿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2.对患有甲类传染病以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必须安置到医院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隔离和治疗。对其他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根据需要按规定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

3.按国家规定对特定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转诊、追踪随访。

4.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处理。

5.根据需要,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十、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

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菌(毒)种的使用、保藏、携带、运输等进行严格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防止经血液传播传染病的发生。

违反本规定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ND

第五篇: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法定负责人:范国印校长,负责人:杜桂芬;传染病防制工作小组:组长:杜桂芬,成员名单:各班主任;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传染病防制工作人员。

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学校实行晨检制度。主要对来校师生、其他员工通过询问和必要的体温检测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巡查;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及其诊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报送校总务处。同时要尽早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承担。

学校实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其他员工人数增多时,应及时向当地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学校实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要对小学新生进行入学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要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工作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生。

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场所、食堂、厕所进行定期空气清洁消毒和物品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由总务处负责。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学生、教职工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学校要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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