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2、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3、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4、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1、胁 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2、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3、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 和 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2、本法适用于在 和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3、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4、中国公民凡遵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5、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 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实施奖惩的依据。
7、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 1
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内,作出处理。
10、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1、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
12、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
13、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14、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5、教师法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学校或者其他 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6、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或者其他 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单项选择题
1.____________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 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________。
A、纪律处分;B、行政处分;C、经济处罚;D、警告处分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 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 高教师的________地位。
A、政治 ;B、经济 ;C、法律;D、社会
4.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 意见和建议,通过________,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A、学校行政部门 ;B、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C、学校工会;D、学校党组织
5.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 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________考试。
A、国家学历水平;B、国家教师资格 ;C、普通话水平;D、计算机等级
6.中小学教师资格由________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级地方人民政 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
7.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_______确定并予以保障。A、上级主管部门;B、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举办者自行;D、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8.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________。A、给予治安管理处罚;B、承担民事责任 ;C、追究刑事责 任;D、给予行政处分
9.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教师申诉的________内,作出处理。A、三个月;B、45日;C、30日;D、15日
1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 ________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A、革命老区;B、贫困地区 ;C、中西部地区;D、少数民族 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________ A、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B、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 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
D、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团 体中充分发表意见
12.为了________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 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
A、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B、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C、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D、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13.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________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B、全体学生 ;C、学习有困难的学生;D、残障学生
14.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的________使命。
A、公民素质;B、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C、公民科学文化素质;D、民族素质
15.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________ 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修养。
A、定期;B、不定期;C、每两年;D、每年
16.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教师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 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________ A、责令其立即改正;B、责令其限期改正
C、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17.学生由于喜欢某个教师所教的课程而成绩突出。这是(C)。A近因效应;B首因效应;C晕轮效应;D定型效应
三、简答题
1、怎样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2、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战?
3、各级各类学校是指:
4、教师有什么情形,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四、论述题
1、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2、试论述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案例分析题
1、教师受到学生家长侮辱、殴打,怎么办?
段某,41岁,系某小学四年级一班的班主任。202_年10月的一天,段某班上的学生侯某放学后在校园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打闹,并相互投掷石块。结果,侯某不小心打坏了学校大礼堂的一块玻璃。第二天早晨,段某批评了侯某,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做了检查,并决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侯某赔偿被打坏的玻璃。当天下午,刚下完第二节课,侯某的父亲就冲入教室,不问青红皂白,对段老师挥拳便打。由于毫无防备,段老师被打倒在地上,鼻子嘴角鲜血直流。侯某的父亲还扬言,如再“欺负”他儿子,还要“教训”老师。等其他老师闻讯赶来,侯某的父亲已扬长而去,大家急忙将段老师送往附近医院,经诊断,段老师眼底出血,鼻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损,经鉴定为轻伤。段老师受到侮辱、殴打怎么办?
2、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被学校扣发工资,怎么办? 杨某,30岁,1999年师专毕业,在某乡中学任初中物理教师。工作以来,杨某教学能力突出,很快成为学科的骨干教师。202_年,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经杨某申请,当地教委和学校批准其到某师范大学进修。杨某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进修机会,在一年的进修期间,不仅成绩优秀,还发表了数篇论文。然而,进修结束后,她才发现学校将她进修期间的工资扣了一半,并告
知:进修期间,没有在学校正常工作的,一律扣发一半工资。学校可以扣发参加进修的教师的工资吗?杨某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复习题答案
一、填空题
1、思想品德修养、业务素质
2、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
3、教书育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4、宪法和法律
5、双方地位平等
6、晋升工资
7、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
8、优先、优惠
9、三十日
10、幼儿师范学校
11、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12、表彰、奖励
13、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14、中等师范学校
15、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大学专科
16、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大学本科
二、单项选择题(20题,每题3分,共60分)
1-5 B B D B B ;6-10 A C C C D;11-16 B A B D A B
三、简答题
1、答:
(l)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2)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4)讲求民主,宽松和谐;(5)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
2、答:
我国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和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1)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要求。(2)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理念。(3)实现角色的转变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4)教师专业发展还应体现为教师对育人的责任感的提升。
3、答: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4、答: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有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四、论述题
1、要点:
(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2、要点: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五、案例分析题
1、段某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段老师无辜受到侮辱、殴打,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侯其的父亲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其赔偿段老师的损失。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其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段老师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侯某父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其要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有时不可避免地要与一些不良现象发生正面冲突,有可能受到人身权利的损害。《教师法》将侮辱、殴打教师行为分几种情况予以制裁,情节较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由公安机关或法院责令违法者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确保教师的人身权利。
2、学校无权扣除杨某工资。杨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中小学教师继 续教育规定》也有相关规定。杨某参加进修进行继续教育,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经过教委
和学校批准,杨某参加进修.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校不得扣发其工资,而且还应按当地规定向杨某支付学费或差旅费。对于学校扣发其工资,杨某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待遇
第七章 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格。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 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考 核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
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待 遇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针。
第三十条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
章奖 励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 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本站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章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臣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教师的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道德、文化、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A、202_.9.1B、202_.1.1C、202_.9.1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b)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6B、6,7C、7,8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B、批评教育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B、性格差异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B、课外活动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A、填鸭式B、题海式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B、不得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A、违纪B、违法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A、低于B、不低于C、高于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A、工人B、医生C、公务员
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A、低于B、不低于C、高于
二、填空题。
1、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8)章(六十三)条。
2、(202_)年(6)月(29)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6、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8、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0、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1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2、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13、(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14、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5、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16、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7、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18、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
1.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D)
A《教师资格条例》B《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
C《〈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制度化教育建立的典型表现特征是(B)
A学校的产生B学制的建立C教育实体的出现D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出现
3.个体主观能动性的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体进行的(A)
A生理活动B心理活动C认识活动D实践活动
4.教育史上“现代教育”的代言人是(B)
A赫尔巴特B杜威C夸美纽斯D洛克
5.培养劳动者是(A)
A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总要求B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要求
C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特点D学校的教育质量标准
6.被称为“课程评价之父”的教育家是(C)
A杜威B斯塔弗尔比姆C泰勒D裴斯泰洛齐
7.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的是(A)
A直观性原则B启发性原则C循序渐进原则D巩固性原则
8.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演示实验;使学生获得知识的方法称之为(D)。A实验法B讲解法C讨论法D演示法
9.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惟一方法是(C)
A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B德、智、体全面发展
C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坚持教育的正确方向
10.教师首次被列入“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类别的文件是(B)
A《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B《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C《教师资格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1.把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依据是(C)
A课程任务B课程制定者C课程设置的要求D课程管理层次
12.下列关于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叙述正确的是(A)
A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和等级制记分法
B一般说;题的数量多、便于给小分的;用等级制较便利
C题的数量不多、开卷、理解和灵活运用的题用百分制较方便
D在成绩评定时;不能把等级制换算成一定的分数
13.下列关于复式教学叙述正确的是(C)
A复式教学就是对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B复式教学适用于学生多、教室少的情况下教学
C复式教学课堂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自学或做作业同时进行
D复式教学情景下的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自学能力相对较弱
14.下列关于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的关系叙述正确的是(D)
A教学策略受制于教学方法B教学策略从层次上低于教学方法
C教学方法的采用不受教学策略的支配D教学方法是教学策略的具体化
15.学校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德育的基本途径是(A)
A各学科教学B政治课C班主任工作D共青团活动
16.道德教育的认知模式理论的提出者是(B)
A科尔伯格B皮亚杰C麦克费尔D班杜拉
17.中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始于1862年清政府开办的(A)
A京师同文馆B京师大学堂C南洋工学D洋务学堂
18.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的班级管理理论是(C)
A民主管理B目标管理C平行管理D常规管理
19.能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价者品德情况;且应用较广的品德评价法是(C)
A加减评分法B操行评语法C评等评分评语综合测评法D模糊综合测评法
20.用于选拔性和竞赛性活动的评价属于(A)
A相对评价B绝对评价C个体内差异评价D形成性评价
二、填空题
1.义务教育依据“法律规定”;具有__强制__性、免费性、__普遍__性。
2.学生的年龄在12-15岁之间;处于少年期;是人生理发育的第__二__个高峰期。
3.布卢姆认为;完整的教育目标分类包括三个主要领域:一是__认知__的;二是_情感___的;三是动作技能的。
4.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__根本特点__;要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教育__质量标准__。
5.教学是学校的_中心_工作;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的_基本途径。
6.理想信念是道德之本,___教育观念__是师德之魂。
7.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主要是由教师体罚、_变相体罚__和不作为侵权行为造成的。
8._平等、民主、合作_是新型师生关系的基本理念。
9.教学大纲侧重强调的是知识和技能目标,课程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同时,还关注学生学习的_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_。
10.课程综合性是新课程特点之一,其综合性表现为__加强学科综合_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教学大纲相对强调教师的教,课程标准更强调学生的学,强调学习的过程与方法。
12.新课程标准从内容上看,关注学生的__学习兴趣与经验;终身学习必备___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13.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是_校本_课程。
14.一般认为,传统的课堂教学偏重_科学世界_,远离生活世界和儿童世界。
15.按照课程资源的功能特点,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_素材性资源_和_条件性资源_两大类。
16.教师专业化是使教师从_普通职业_型转化成_专业职业_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
三、概念辨析和观点简答
17、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18、怎样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答:(l)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
(2)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
(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
(4)讲求民主,宽松和谐;
(5)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
19、简述确立三维目标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重要意义。
答:有利于改变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现象,注重学习主体的实践和体验,注重学习者的学习经历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掌握方法,课程本身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高度统一,使日常的学科学习上升到追求真善美的境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20、新课程实施中,教师的角色和行为需要发生哪些变化?
答:(l)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全面发展转变;
(2)由“大一统”教育向“让每一个孩子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转变;
(3)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
(4)由“重结果”向“重结果更重过程”转变;
(5)由“知识权威”向“平等和谐”转变;
(6)由教学模式化向教学个性化转变。
21、新课程学生评价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答:(l)在评价功能方面,要淡化甄别与选拔,重视发展;
(2)在评价内容方面,实现评价指标多元化,关注个体差异;
(3)在评价主体方面,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4)在评价方法方面,实现评价方法多样化。
22、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战?
答:我国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和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1)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要求。(2)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理念。(3)实现角色的转变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4)教师专业发展还应体现为教师对育人的责任感的提升。
四、分析应用题
23、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202_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学生上课的做法是不对的,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分析与评论:停止违反纪律的学生?课,应符合教育活动的价值要求,与对学生的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后进生的转化需要教师的爱心、耐心和信心;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24、结合自己所任学科的教学实际,谈谈从“知识本位”教学设计向“育人为本”教学设计转变的基本要领。
答:(1)从目标设?与执行的角度,要实现从“知识目标”向“三维目标”转变;
(2)从内容选择与转化的角度,要实现从“封闭、单
一、确定性内容”向同时兼有“开放、多元、不确定性内容”转变;
(3)教师要变单向学生传授固定知识向促进学生学会学习转变,要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发展,要不断增加创造性的教学设计;
(4)设计过程中要由过去过份关注教师的教向更多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要求、体验等转变;
(5)教学过程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结论、结果向同时关注过程、方法、态度等转变;
(6)教学评价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考试成绩向同时关注学生多元智能发展,培养学生丰富个性等转变。
25、美国教育家波斯纳提出:教师成长=经验+反思。请你谈谈对这个教师成长公式的理解和体会。
答:这个公式反映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为,经验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但没有反思的经
验是封闭的、僵化的和有局限的。
在教育教学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反思,对教师专业发展具有以下功能:
(l)反思使教师重新找回失去的自我,相信自己才是处理自己问题的专家;(2)反思使教师隐藏在自己心中的教育思想得以激活;
(3)反思是充分挖掘自己专业发展资源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