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您这架老炮还能挺多久
您这架老炮还能挺多久
《新京报》编辑先生大鉴:
贵报特刊张先生致我的公开信,上周读见了。赐报的记者电话中说:“陈老师有胸襟,不会见怪的。”待我读罢,发现自己并没“胸襟”,颇“见怪”——我猜这是贵报预期的效果吧——但也就放一边。今天记者催复信,说是好几位已经复了。看来此番不回应,本人更显得没“胸襟”:贵报这一招真高明。
念及张先生自称此信是“命题作文”,则命题与签发者应是诸位,索性直接写给你们吧。
《您这架老炮还能挺多久?》看标题,来意就不善:是的,本人见老了,但这顶帽子不领受。三年前于大学教育发点脾气,被呼之曰“愤青”,今改称“老炮”,莫非还没调戏够吗?且听寻衅的口气多么昂然:“还能挺多久”——转脸朝权势那边照样撩一句,敢不敢呢?
我批评,我书写,是在表达。表达,无所谓“挺”,要说“挺”,是承媒体抬举,我一人在家写写,何“挺”之有。现在张先生描一幅“老炮”犹“挺”的姿态,仿佛夸我好汉似的,其实是在“陈老师”面前充好汉——自我回国,嘲讽笑骂不曾断,前几天也还收到网络一篇长文,就我在《南方周末》谈美术现状的文章,痛骂我是拿了美国护照的“帝国主义走狗”„„难道我不能嘲讽?不能骂?非也,谁有兴致,尽管骂,但诸位明鉴:暗夜留言的博客生人,为文痛斥的各路写家,与张先生身份不一样:他是职业记者,记者发文,占据公器,与圈外的言路不是一回事,而记者下笔理应有根据、敢负责、懂约束。此信一不负责,二没根据,三不知约束,通篇语气卑怯而谵妄,不坦荡,所以我回信的这点小面子,不想送给张先生。信的前半部分绕来绕去,摸几把,夸两句,这套把戏见多了。若就我那些观点要来辩,再好不过,可张先生只嫌我近年絮叨、新书没劲,这类碎话,多有年轻学子爽爽气气当面对我说——读下去,张先生这才露了牙:提及本人画作拍高价,引我一句“这些都是有钱人玩的把戏。”然后写道:“我若是那有钱人,一定会对好事的媒体说,这些都是陈丹青的把戏,因为4年前,在他尚不像现在这样聒噪的时候,他的这幅画只拍了187万元。”
我的什么把戏?根据在哪里?此话意指我近年借媒体扩张知名度,意在赚大钱,与外界的揣测议论同一逻辑,只换了说法:即本人“还没像现在这么聒噪时”,画价其实很低——口气好大呀:当年“只卖了”187万元,这数目,若是贪赃的款,不够枪毙,也判个几十年吧!
外界揣测,由他揣测,私下的议论,私下而已,媒体上的“公开信”却俨然代表媒体的立场,可不,张先生接着就亮出道德牌:“常于媒体上叫喊着痛并快乐着的文化名流们,给公众一些什么?自己得到了一些什么?他们又改变了什么?”意思更明白:瞧啊,这帮欺世盗名惑众渔利的文化名流“们”。
是的,本人什么也不曾改变,但别拉了茫茫“公众”吓唬我——出名与画价是这样一种“成功学”关系吗?市面上画价攀高的艺术家都曾靠一路“聒噪”吗?张先生识得几位买家卖家艺术家?了解多少行市的规矩与内情?倘若出头“聒噪”而竟赢暴利,美术界正不知早有多少人索性辞职,相继上媒体了。
而张先生出语好轻妄:文化名流“们”并不人人在发财。单说贵报十二公开信的收信人:张鸣拿的是人民大学工资,谢泳从来是清贫之士,林大导演的实验话剧能不赔钱,便已万幸———他们如今都是“文化名流”,要骂我,指名道姓,一个“们”字,不可乱用的,而一句“媒体上叫喊着痛并快乐着”,又何其轻浮!媒体不是歌舞厅,谁想去得便能去。这位张先生以个人名义在媒体上叫喊过吗?倘若叫过,再来说说怎么痛法、何等快乐吧。
心术不正,嘴是管不住的,信的末尾,张先生终于熬不住,破了自己的相——他先带一笔小聪明,引我惯说粗口的辩词,然后开骂:“装逼的老炮们„„”这时,他忘了记者的身份,忘了代表媒体公器,总算将他的嘴脸心态一并端出来。什么心态呢,这倒一时难觅准确的词,觅到了,也给留一点最后的面子,不来点破吧,而这类心态,岂止他一人。
或曰:你“陈老师”就这点气量吗?是的。给媒体多次修理,这回我不想玩儿雅量;或曰:这等小事一笑了之,与彼计较,正好入了套啊。在下敬告:今次破例,余下的话愿意说给媒体听:
我自辞职事起,始有感于中国的媒体有点公器的意思了,此后周旋日久,乃领教不少媒体人德性差而下手糙——大事不必说,我是看重小事的,譬如公开信左侧引我一组语录,除了本人关博的话,每一段每一行都不准确,尽是有心无意的小错处。这是了不起的错吗?我以为了不起。我写稿,虽常为情绪所染,多偏激,然而遣词造句力求知进退,留余地,照顾到种种事实与事理,人情与国情„„怎么做呢,就是字句审慎而有度,稍一轻忽,意思就会不对、不妥,不良,以至不堪。譬如张先生骂我“装逼”一段,从上下文看,明明指我,他却写成老炮“们”,再以第三人称的“他们”,向“傻逼文青”说出他的“寄语”和“希望”。
这姑且算是“语文错误”吧,而今日媒体多多少少类似的文章与字词,便是这样不负责任的词语泥沙,细细侵蚀着媒体的品质与公信,兼以耍弄为媒体填版面的“文化名流们”——近年媒体轮番抬举我,仿佛很有话语权,其实落草北京当居民,无权无职,不设防;人会说,你有一本护照呀,装什么逼呢?是的,有本护照也是罪,轮到挨骂,便是“帝国主义走狗”了。总之,“名人”的气量与宽容,是人皆可欺,骂不还嘴,各种手势撩过来,稍一怔怒,巴不得,正可划拨版面炒新闻„„我曾说:所谓公众人物就是给公众耍着玩的人物,现知失敬于公众,没说对——盘踞公器而能耍弄私意的,不是公众,而是有欠自重的媒体啊。
国家的未来是在教育,我却逃离教职;国家的进步要看媒体,然而我将闪避。贵报的公开信特刊已经过期,恐怕没人在意,但我因此而确认了对媒体的疑虑和防范:承张先生一语点醒,从此我要对媒体认真“装逼”了——除非十二分信赖的报纸与记者。临了,学张先生信末两句话,前一句照搬,后一句添俩字:
有不敬处——不求见谅。
陈丹青
2008年元月10日
第二篇:我们到底还能孩子多久
不爱关注选秀节目的我,在偶然间听到曾轶可那首另类作品“我们还能孩子多久”后,对这个怀抱吉他、眼神笃定、表情淡漠的90后女生产生了兴趣。
我还是个孩子,给我个拥抱好不好,不要嘲笑我的偶尔发脾气和撒娇
烦恼伴随着年龄一起成长"。成长过程中我们不断累积了生活经念、处世之道、做人之法。我们也不断地给自己戴上各色各样的面具,更换着角色。微笑的背后或许是狰狞的丑恶,闪动的泪光或许是欺骗的事实,凶悍的面容或许是关心的伪装,···总之,成人的世界就像是天空,处处抬头可见,却又时时变化莫测。绚丽的云彩蕴藏的是即将成为暴雨的水珠,而雷雨的背后确实彩虹的光芒,···不时间,雁群飘然而过
孩童时期,与异性相处的目的较单纯,“玩乐”即可概括。与异性相处也特坦诚,俗话说“两小无猜”,没有心机、没有顾忌,只有简单的快乐。童年的绿草地清晰地记录着像花蝴蝶般追逐的倩影。
我还能孩子多久,我的温柔不够,大人总是把任性都没收,童孩时期的我们稚嫩而任性,总爱拉着父母的双手撒娇。哭哭闹闹、欢欢笑笑总是那么坦荡且自然。那时候的山野色彩分明,花儿是红艳艳的,叶儿是绿滴滴的,草儿是青幽幽的。成长中的是是非非叫教会了我们怎么克制自己,我会学会了那所谓的“为人处事”,不会什么都由着性子干事情了,我们懂得了收敛,也懂得了自我保护。我们小心翼翼的在人群中穿梭,穿着盔甲,涂上保护色,各种表情,各种心事。“圆滑”让我们抛弃了“童真”,抛弃了真值得追逐的“心情”。
我还能孩子多久,我力量不够,头发还没长长,时间就要带我走” 还记得小时候短小的肢体,还记得自己稀少的头发,还记得自己细细的眉眼。而今的自己已经是个身材匀称,浓眉大眼,笑靥惊人的青春少女。不是自己想要成长,只是我不过是时光的奴隶,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还记得SHE那首“不想长大”: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有花。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宁愿永远都笨又傻
我也不想长大,大人总有没完没了的烦恼和痛苦,大人总免不了尔虞我诈的争夺,大人摆脱不了深夜难眠的寂寞,大人总是在男女情爱纠葛之中沉浮
我还能孩子多久?我还能快乐多久?”
我们总归还是要被时间带走,带到那个成人的世界,告别我的纯真呢代。
我还能孩子多久,我还能快乐多久?
我只想在心中保留一块小小的天地,那里到处是童年的记忆,纯真的天堂。
第三篇:《泥土的微笑》、《背影》、《还能挺多久》经典散文中英翻译(小文档网整理)
《泥土的微笑》英译 Smile of the Earth “泥土”一词并不是指“泥”,而是指“土”、“土地”,所以译为the earth。Smile表达的是一种欢乐的情绪,而不仅仅是“笑容、微笑”的意思。
我在花园里种满了芬芳的玫瑰花,远远望去,像一片燃烧的晚霞。我想等朋友来做客的时候,让他们携带些玫瑰回家。我相信朋友捧着火红的玫瑰渐渐走远的背影,一定能点燃易感的情怀。
All over my garden I've planted nothing but roses, fragrant and--If looked at from afar--ablaze with colour like sunset clouds.I would be very happy if any one of my visiting friends should desire to pick and take some for their homes.I trust that any friend of mine carrying the roses would vanish into the distance feeling that his emotion had been rekindled.译这一句时要注意中文的说话方式:我......玫瑰花,(我或者人们)远远望去,(玫瑰)像一片......,我......让他们......。中文叙事的角度是不停变化的,而且,第一部分“我......玫瑰花”重点是在“种满了”上。译文考虑了这些因素,将“种满了”用all over my garden放到句首加以突出,使这一部分所表达的意思在语气的分量上与原文相当。然后用“I”作为主语,把整句串起来,作为这一段叙述的中心。
“我想”是说我的一种愿望,所以译为I would be very happy if...;should是表示将来的一种可能性;for their homes看似与原文不符,但原文的“带......回家”并不是说带回去就完事了,而是说要用玫瑰花装点居室,带花为的是(for)美化他们的家。
朋友并非特指哪一位,而是任何一位,所以译为any friend of mine。“点燃”此处译为rekindled,而不是kindled,是因为原文含义指人们原先有过的,现已淡忘的“情怀”被重新点燃。
有一天,一位非常要好的女友来探望我,我知道她平素最喜欢花花草草了,临别时我说,采一束玫瑰点缀你的闺房,保证十里飘香。
A close friend came for a visit the other day.I know her to be a lover of flowers and plants, and for that reason I told her at her departure that she should pick a bunch of roses to decorate her boudoir.I promised that the scent of the roses would be wafted far, far away.“探望我”也可以译为came to visit me,但came for a visit更好,既然是come且visit,被访者当然就是“我”了,这句也体现了英语介词多的特点。
“女友”只译作friend,而在后面某处说girl friend,是因为英语中girl friend也有“恋爱对象”的意思,为避免误会,先不译,而放到后面,译为That girl friend of mine。况且作者是男是女我们并不知道。
“平素最喜欢”英语可以说she loves...,但更合乎习惯的说法是she's a lover of...,另如He's a good driver是说他开车开得好。
for that reason是根据原文的句间含义加上的,把中文的意义关联,改为英文的形式关联。
“十里飘香”:中文用数字往往虚指,此处“十里”便并不表示实际的距离,而是说花香浓郁幽远,所以译为would be wafted, far away。
女友轻轻跨进花园,东闻闻,西嗅嗅,神采飞扬,就是不肯采摘。我说没关系,多的是,我又不是花店的老板,不会靠玫瑰赚钱的。说完我就举起剪刀准备献美。女友急忙拦住,高声叫着不可不可。
That girl friend of mine, tiptoeing into the garden in high spirits, sniffed here and smelt there, but in the end she didn't pick a single rose.I said there were so many of them that she could pick as many as she'd like to;I told her that I was not a florist and didn't make a living out of them.While saying so I raised the scissors for the sacrifice of the flowers, but she vehemently stopped me, crying no, no, no!
“不肯采摘”译成英语时必须有宾语,考虑到语句的连贯,再加上语气方面的缘故,译成了didn't pick a single rose。
这里中文的意思是说:你采吧,采多少都没关系,因为我这里玫瑰花多的是,而且我又不是开花店的,不以此谋生。中文的意义关联十分明显。根据这一分析,英文便把“没关系”隐去了。
make a living out of: 从......中谋得生活来源。
while表示的是同时,vehemently表示的是激烈的态度,句末的感叹号更是表明了阻止剪花的决心,因为英语里感叹号用的很少,表示的感情也较为激烈。
这么美丽的玫瑰剪下来,让人心疼。她抓紧我的袖子叮咛:千万不能剪啊,玫瑰是泥土的微笑,谁忍心杀戮美得醉人的微笑?
To cut such beautiful roses would hurt one, she said.With her hands clutching at my sleeves, she told me that by no means should they be cut.Roses are the smiling face of the earth, and who could be so iron-hearted as to destroy a smile so exhilarating?
让人心疼:hurt one是使某人伤心的意思,也可以说gives one heartache。
这一句的英文分成了两句,因为从意思上来看,“千万不能剪啊”有语气词在末尾,语气较重,单独处理较好。后面的两个“微笑”相互呼应,放到一起比较合适。
我的灵魂悚然一惊,丑陋的泥土,卑微的泥土,朴素的泥土,因为玫瑰,露出了惊艳一笑。因为这一笑,让人爱惜非常。
My mind was thoroughly boggled: the ugly earth, the humble earth, the plain earth--it is only because of the roses that it reveals an amazing and bright smile, and it is for the sake of that smile that it wins the care and pity of men.“灵魂”实际指的是心灵、良心,所以英文意为mind;
“悚然”是说由于惊觉、害怕而犹疑,正好是英文boggle的意思。
下面三个“......的泥土”并列为“露出了惊艳一笑”的主语,“因为”后面则是“这一笑”作主语,“让人爱惜非常”作谓语。
“惊艳”指这种微笑出现在如此不起眼的泥土里,既使人感到意外,有让人觉得灿烂无比,所以译为amazing and bright。
这里使用了两个强调句,为的也是突出这种反差。译这一个句子时考虑得最多的是中文的松散结构,怎样合理地转换成英文的句子。下面一句里,这种松散的特点可以说发挥到了极致。
一个朋友在拍卖会上有幸购得一个花瓶,花瓶细颈大肚,碎花蓝白调子,流光溢彩。从造型到色彩,整个如唐朝盛世的化身,雍容,华贵,高傲,悠闲,目空一切。朋友请我们大家观赏。奇怪的是每一个参观者都小心谨慎,生怕碰坏这盛唐的宝贝。其实不过是一撮泥土,经过窑烧才千修百炼成瓷中经典。
Of late a friend of mine invited me to appreciate a Tang Dynasty vase that he was fortunate enough to have bought at an auction.The vase, with its slim neck, plump body, and fine little flowers on a blue and white background, has a noble shape and a rich colouring, elegant, refined, proud, poised, and supercilious, an extreme embodiment of the prosperity of the Tang Dynasty.I was filled with wonder to think that while everyone present was taking great care not to cause the slightest damage to the Tang treasure, it was to me nothing but an object made of clay.It had only become a piece of classic art after being baked in a china kiln.这句的重点是看花瓶,花瓶怎么来的就不那么重要,所以译为从句。句子用了of late开头,使上下文连接通顺,没有这样一个短语,英文前后这两句是衔接不好的。
at an auction:这里用介词at,而不硬套中文用on。
后半句颇费思量。考虑到英文也可用介词引导一连串词组作定语,所以便用with引导三个名词词组,整句其实是把原文的意思融合后译出的,译文中的词或词组并不一定与原文的词或词组一一对应,如 noble shape就兼有“雍容、华贵”和“造型”的意思,rich colouring含“色彩”、“流光溢彩”、“华贵”等几重意义。所以这句译时并非词对词,那样很难将原文的所有涵义完全译出。
filled with wonder:心里觉得奇怪,很想知道。
slightest原文中并没有,来自“小心谨慎”和“生怕”所包含的意思,中文“生怕”后面没有说出来的下半截话应该是“(生怕)......一点点”。
the Tang treasure:原文是“盛唐”,但这个意思已在前文译出,所以不再重复。
“其实”没有直接译出,因为这个意思是存在于上下句之间的,而且后面还有only一词,因此没有太大必要用in fact或者actually。
“瓷中经典”也已隐含在the Tang treasure当中,因此就简单地译成了after being baked in a china kiln。
江南的紫砂壶玲珑剔透,泥人张的彩塑令人拍案叫绝,它们不都是泥土的微笑吗?弥足珍贵。即使曾丑陋,即使曾卑微,即使曾朴素,同样让人肃然起敬。
Both the exquisiteness of the boccaro teapots made in south China, and the shockingly beautiful sculptures by Clay Sculptor Zhang of Tianjin--aren't they all smiles of the earth? They are such exquisite treasures that--even if they look ugly, humble, plain, or whatever--they no doubt deserve
respect and veneration.the shockingly beautiful sculptures by Clay Sculptor Zhang of Tianjin:中文可以很简洁地说“泥人张”,英文也可直接译成Clay Sculptor Zhang。
中文可以接着上文说“弥足珍贵”,但英文则必须有主语,且意思上是与后面的句子连在一起的,所以便用such...that这样的结构译出了。
我懂得了,即使再平凡的人,也没有理由被埋没,只要努力活出色彩,一定叫人刮目相看。
Now I understand that no-one, however ordinary, should be condemned to anonymity, and that anyone who adds a dash of colour to life deserves our respect.中文的语气是“无论是谁,都不应当......”,换成英文的习惯就是用否定代词说no-one...;中文可以用动词的主动形式表示被动,而到了英文里就需要用被动的形式,尽管英文里也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动词有这样的用法。所以这里用了should be condemned to anonymity。
中文的“刮目相看”是“用新的眼光看待”,此处意译为deserve our respect,因为将它理解为treat sb.with more respect比look at sb.with new eyes更好一些。
由张培基译《背影》试谈散文的中译英
摘要:散文有它独特的特点,汉译英也存在普遍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立足于张培基先生所翻译的《背影》。通过对其的分析,试图对散文的汉译英提出作者自己的观点。
在汉译英中,通常最不好处理的,但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汉语讲求意合(parataxis),缺少形式标志,多短句,句子结构松散,词句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是以明确的连接词连接,而靠意思上判断;而英语讲求形合(hypotaxis),多长句,句子之间逻辑关系严谨,主从分明,层次交叠,一目了然。所以在翻译中,对原文句子进行恰当的整合,或并或分,是使译文流畅地道的关键。这个问题在散文的翻译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散文,作为一种文学体裁,有题材广泛,形式自由的特点。同为散文,汉语与英语也有所不同。汉语的散文讲求形散而神聚,只要中心意思明确,形式可以自由灵活;而英语的习惯则是讲求行文紧凑严密。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造成了在散文翻译中,不能拘泥于字对字的翻译,而是要准确传达原文的“神”,即散文的风格(style)。“忠实的第二义,就是译者不但须求达意,并且须以传神为目的。译成须忠实于原文之字神句气与言外之意。”①
分析朱自清先生的《背影》及译文,我发现张先生处理时的主要思路是:在紧扣原文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断句,把若干个小句的意思融化,吸收,综合,或拆或并,并且选择适当的连接词,句型和结构加以连接。这样既不损失原文的意思,又保证了英语逻辑严谨的习惯。使整篇译文浑然天成,保证了译文的可读性(readability)。
至于散文翻译中韵味的传达,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揣摩,模仿作者个性化的话语方式,包括原作者的用词和表达:用词是朴质还是华美;表达是简洁凝练还是浓墨重彩。
仔细品味朱自清先生的《背影》,发现它有以下语言特色:
1.简单,朴素,干净,不着意修饰,无论是用词还是句式都如此。
2.比较口语化,没有生僻的字。
3.每句话都是有内容的,连接紧凑,形式自然,读起来很顺当,但语句衔接与连贯比较松散。
4.多短句,少对话,只是平静的叙述,但有丰富的感情蕴含其中。
总的来说,原作者只是实事求是的说话,实事求是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不矫揉,不造作。
基于这样的原文风格,译者用的词汇也平淡质朴,并且使用英语里常说的口头语言,以获得与原文一样的口气,这就保留了原文朴素的风格。同时充分考虑中英各自特点,有些句子比照译语行文习惯作了适当的剪裁,另一
些则依据译语表达习惯调整了语序。如果只读英文,甚至不会觉得这是译文,不像是出自中国人之手的译文。它自成一体,流畅,准确。可以说是既完美的保持了原文的信息,又有原文的风格和味道。
根据翻译理论家奈达(E.A.Nida)提出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可以归纳出评判译文的四个标准:
1.达意。
2.传神。
3.语言流畅自然。
4.读者反应类似。
就这四点来看,张培基先生翻译的这篇《背影》,绝对称得上散文翻译中的典范之作。
下面就来举翻译实践中的例子谈一谈我的体会。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Misfortunes never come singly.In the winter of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grandma died and father lost his job.I left Beijing for Xuzhou to join father in hastening home to attend grandma‟s funeral.”
原文是一个长句,由几个小句构成,组织很随意。在译文中被拆为三个句子,干净利落。“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一句,虽然在意义上衔接自然,但逻辑关系不明确,若照原文的顺序译,必会使整个句子显得松散,拖沓。而调换顺序把此句放在前面,就起到统领以下几个句子的作用,使其成为一个紧凑,严谨的语段。
“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When I met father in Xuzhou, the sight of the disorderly mess in the courtyard and the thought of grandma started tears trickling down my cheeks.”
原文中连着两个动词“看见”,“想起”,译文中转变为两个并列的名词,结构对称,很符合英语中名词优势的习惯。
“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
“Between grandma‟s funeral and father‟s unemployment, our family was then in reduced circumstances.”
首先将原文中后两个小句子结合,并调换顺序。“为了”很容易让人想起用because of的结构,但这样会比较生硬,因为原文中并没有强调原因的意思,译文中的between就用的巧妙,自然的表达出了因果关系,浑然天成。小小一个介词,反映出张先生对于译入语的灵活把握。另外,以“reduced circumstances”翻译“惨淡”,这种模糊处理的方法也很高明。
“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
“He urged the waiter again and again to take good care of me, but still did not quite trust him.He hesitated for quite a while about what to do.”
“嘱咐”一词,巧妙的译为urged… to take good care of me,避免了抠字眼的死板译法,“甚是仔细”一句并没有明确译出,不过既然有again and again,信息已经到位了,就不拘泥于字对字。“但他终于不放心”,本来是后一句的,重新断句后,被划在前一句,构成转折关系。这样两句的意思都很明确。
“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
“After some wavering, he finally decided that he himself would accompany me to the station.” 上下文中的两个“踌躇”,分别用了不同的词来译,一动一名,避免重复,十分灵活。
“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父亲的这句话很朴实,完全是口语,译成英文,同样不加修饰:
“Never mind!It won‟t do to trust guys like those hotel boys.”
“guys”更增加了口语色彩,这句并不是字对字的照译,但联系上下文,的确起了相同的作用,可以说这是“功能对等”的一个好例子。
“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
“I was such a smart aleck that I frowned upon the way father was haggling and was on the verge of chipping in a few words when the bargain was finally clinched.”
这是包含几个小句的一个长句。很明显,原文的意思分为两层,以分号相连接。译文中把后面一层意思(就送
我上车)并到下一句,清晰明快。而且通过such…that, and, on the verge of , when几个关联词语,把几个意思相对松散的短句整理成一个复句,流畅地道,逻辑,意义上都紧凑严密,无懈可击。另外,“聪明过分”,是口语,而且是反语,译为smart aleck,同样是口语,很巧妙。
至于用的地道,巧妙的关联词语,译文中还有很多例子,比如:
“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I quickly wiped them away lest he or others should catch me crying.”
“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I, however, did not go back to my seat until his figure was lost among crowds of people hurrying to and fro and no longer visible.”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
“I sniggered at father for being so impractical, for it was utterly useless to entrust me to those attendants, who cared for nothing but money.”这一句的译文相对于原文语序也作了调整。
“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
中文里,“他给我做的”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他亲手做的,二是他找裁缝给我做的,按照习惯和常识,我们不会理解错。但译成英文,一定要说明:
“I spread on the seat the brownish fur-lined overcoat he got tailor made for me.”
讲明是“tailor made”,否则会使英语为母语的读者产生误解,造成信息传达不准确。可见汉译英中,适当的增益(而不是“增译”,即over translation)是很必要的。
“紫毛大衣”的译法十分地道,可见翻译的真功夫。原作者强调“紫毛大衣”,背后有它的含义。有毛的,厚,暖和,这就是“紫毛大衣”的潜台词,并且是父亲给我做的,于是可见细致深沉的父爱蕴含其中。张先生的译法基本是直译的,并且小小发挥了一下(fur-lined:有毛衬里的),这样原文细节上的言外之意一点也没有损失。我见过的另一个翻译版本译为“purple coat”,与张的译法相比,高下立判。另外很有意思的一点是,明明是紫的,为什么要译成brownish(略微泛棕色)呢?可能译者考虑到,在西方读者看来,紫色的毛太古怪了,还是棕色比较容易接受。其实不光西方读者,就连普通的中国读者(如我)也觉得紫色很不寻常,不知朱自清先生指的到底是怎样一种颜色。张先生的译法有他的道理,但这样翻译就不够信实了。该追求表意清晰还是忠实原文,这是个dilemma,多数情况下很难两者兼顾。
“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
“He told me to be watchful on the way and be careful not to catch cold at night.” 小心,警醒,其实是一个意思,于是该并则并,很灵活。
对父亲穿过铁道为作者买橘子的动作细节描写是原文中最感人最出彩的地方,下面来看看张先生对这几句的处理: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I watched him hobble towards the railway track in his black skullcap, black cloth mandarin jacket and dark blue cotton-padded cloth long gown.He had little trouble climbing down the railway track, but it was a lot more difficult for him to climb up that platform after crossing the railway track.” 原文结构比较松散,连接随意,中间甚至改换了主语。(“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经过重新断句,后一句为转折复句,十分紧凑。可惜的是,“慢慢探身下去”只译为“climbing down the railway track”,有动作细节的缺失。其实原文中这个动作描写很重要,“慢慢”,“探”,都是一个年迈,体力不佳的老人才有的动作,这是对父亲的一处细致刻画。译文中没有反映出这一点,有信息的损失。不能不说是张先生的一处小小的失误。另外,对父亲的服饰(黑布小帽,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完全字对字的翻译,十分忠实原文,张先生的认真态度可见一斑。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His hands held onto the upper part of the platform, his legs huddled up and his corpulent body tipped slightly towards the left, obviously making an enormous exertion.”
原文中三个重要的动词(攀,缩,倾)有强调的作用。译文中也用动词,起到了同样的作用,与原文保持一致。
准确传达了原文的“神”。
„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 “Go back to your seat.Don‟t leave your things alone.”
“里边没人。”一句是意译,起到了解释作用,细心的父亲怕行李没人照看。若直接译为“There‟s no one inside.”肯定会令西方读者不知所云。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
“In recent years, both father and I have been living an unsettled life, and the circumstances of our family going from bad to worse.”
“东奔西走”译为“living an unsettled life.”原汁原味。把汉语中的习惯用语换个说法,用英语中的习惯用语代替,这是翻译中很重要的一点。甚至有这样一种极端的说法:翻译就是在译入语中寻找于原文中的词对等的词或结构。
“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
“The discouraging sate of affairs filled him with an uncontrollable feeling of deep sorrow, and his pent-up emotion had to find a vent.That is why even mere domestic trivialities would often make him angry.”
原文分号之前被并成一句。这一句译得实在漂亮,完全跳出了原文的语序和结构,而是将几个短句重新组织,用符合英语习惯的句型和结构进行再创作,通顺地道。仔细推敲,又发现信息一点也没有损失。如此高质量的,如行云流水般流畅的译文,令人叹为观止。
“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
“忘却我的不好”译为“more forgiving towards me”,“forgiving”一词也很是地道。此句若直译为“forget my shortcomings”之类,就比较笨拙。
“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其中“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一句,译作“Perhaps it won‟t be long before I depart this life.”与原文同样委婉,同样书面化,十分精妙。
结尾一句“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译为:“Oh, how I long to see him again!”也非直译,而是从作者对父亲的思念之情出发,换为英语中现成的说法,译句既达意又地道。
以上为对译文中的精彩之处细节上的分析。另外,有两个特点可见于通篇译文:
1.用词俭省准确,比如,“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译作:“tears gushed from my eyes”,“gush”一词就有很快的意思。另外,原文中多次提到“背影”,译文中都用了不同的词。例如:
a.题目中的“背影”是“the sight of father‟s back”;
b.“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his figure was lost among crowds of people…”;
c.结尾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I again saw the back of my father‟s corpulent form…”
这样避免重复,反映出译者对于译入语词汇的掌握驾轻就熟。
2.译文中的地名都明确的翻译出来,即使原文没有说明。例如:
a.“回家变卖典质”:“after arriving hone in Yangzhou”;
b.“ 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and was ferrying across the Yangtse river to Pukou the next morning……”;
c.“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had already traveled on the Beijing-Pukou Railway a couple of times.” ;
d.“我走了,到那边来信”:“I must be going now.Don‟t forget to write me from Beijing!” 这也是便于西方读者理解,使译文清楚明白的一种方法。
纵观整篇译文,体会到译者绝不只是停留在字面层义上的“字译”,而始终注意把握全局,着眼于通篇信息的转换,采取“句译”的方法,即:
“先把原文整句的意义明白准确的体会,然后依此总意义,据本国语言之语法习惯重新表示出来。若能字字相对固善,若此总意义在本国文不能用同样之辞字表出,就不妨牺牲此零字,而别求相当的,或最近的表示方法。”②
出于句法,语法考虑,为了译文流畅地道,翻译中要不可避免的增益,剪裁,忽略一些枝枝丫丫的东西,按照英文的写作习惯信笔游走。这样就使得文字与译文之间无严格的字面对应,而像是各自在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创
作,但说的事情却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换了载体的形式(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恐怕这就是散文翻译的最高境界了。
至于如何使译文风格贴近原文,首先要抓住原文的基本精神,再化为自己的文思。巴比特(E.H.Babbit)说过:“目的应该是,对于原文作者的意思,应该有一个清楚的理解,然后坚持用正确的符合英语习惯的译法,把原作的意思同样好的表达出来。”也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凡译艺术文的人,必先把其所译作者之风度神韵预先认出,于译时复极力发挥,才是尽译艺术文之义务。”③
散文:还能挺多久(中译英)
一般门诊,看病的人山人海,但特需门诊那里几乎门可罗雀,一次挂号168元,坐堂的都是名医。
每次母亲看病,都要排队几个小时以上,往往是到了最后连坐的力气都没有了,更加重了病情。不能看着母亲这样受罪,就托人走后门看病,但无果。只好去特需门诊。特需门诊周遭寂静,静得有点可怕,走道泛着寒冷的光泽。
医生在翻阅一本杂志,见我们进来,仍在专心阅读,直到母亲坐下,他的目光才离开杂志。
母亲不认得字,不知道特需门诊是什么,只是奇怪这里看病的人特少,担忧这里的医生水平有问题。后来母亲知道爱特需门诊看病的都是好医生,但挂一次号,要花这么多钱,脸色更加难看。她说:在这里看病,实在看不起。
母亲被告知要手术。手术前,医生开具了几张处方,指明要在医院大门前的一家药店买,自费的,不能进医保。因为这是特需药。
医生见我有点迟疑,善解人意地说:当然,如果经济上有困难可以不买,我们考虑这些药对治你母亲的病有好处才开的。
这不是检验我的孝心吗?母亲养育了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买下这些特需药啊。
药店不大,生意却异常好。一盒药,几支小小的针剂和一些其他手术物品,居然瞬间就把我两个月的工资消化了。我想,我的薪水不算少,那么没有我这样收入的,怎么面对这么昂贵的药价呢?
母亲手术后,医生不断开具药方,仍是到这家药店去买。许多病人家属和我一样,不敢作什么停留,拿着处方就去药店买药。每次买药都见排队,就想加塞,生怕买不到。
一个病房8个人,卫生状况极糟,有些人整天整夜呻吟不止。母亲有心脏病,这种环境对她的心脏压力很大,我生怕发生什么意外,央求医生能否换个环境好一点的病房。医生说:可以给你母亲一间特需病房。
特需病区,就是不一样。不少病房是空的,几乎没有嘈杂声,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干扰母亲了。虽然她还是迷迷糊糊的,但是知道换了环境,脸色好了许多。
虽说有了一个好环境,可我心头还是很忐忑的,一是希望母亲早日恢复状态,二是不知一天这特需病房到底需要花多少钱。
过了两天,我终于有点按捺不住,去护士服务台查询账目。虽然我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可一看账目心里还是很紧了一下:乖乖,这么厉害,人民币在这里就像一张普通的纸,似乎已经体现不出它本来的价值了。我马上有点汗淋淋。
很想让母亲在特需病房再多呆几天,呆到她能自己下床,但是,一想到每一分钟,钱就像水一般逝去,心里就有些紧张。母亲出院后医生会拿出一套现成的持续治疗方案,还要支付多少医疗费,无法知道。
这时我才深切相信,一场大病,可以非常容易毁掉一个工薪家庭的经济。我不由得问自己,你的
财力到底还能挺多久。
How long could I sustain? By Song Yue-hui There is a vast crowd of patients in the ordinary out-patient department in the hospital, but only a few in the special out-patient department, but the registration fee there costs 168 Yuan each time.The doctors there are all famous ones.Every time my mother sees a doctor, she stands in a queue for hours so that she is often too tired to sit down at last and her illness gets even worse.I could not bear my mother’s suffering so I tried to get in by a “back door” but failed.I had no way but to go to the special out-patient department.It was so quiet round there that one might feel a little horrified.The corridor there reflected cool gleams.The doctor in the room was reading a magazine and he kept reading while we went in.His eyes left the magazine till my mother sat down.My mother was illiterate so she did not know what this special department really was.What made her feel strange was that there were so few patients in this department so she felt worried about the doctor’s capability.Later on my mother knew doctors here were all good ones but it was so expensive to register, she looked even more anxious.She said that it was really unaffordable for us to see doctors here.Mother was told to have an operation.Before the operation the doctor gave a few prescriptions which we were demanded to buy in the pharmacy next to the gate of the hospital.These were self-paid medicines which were not covered by healthcare insurance.They were special medicines.The doctor saw my hesitation and said knowingly that I might just put it aside in case of economical difficulty.He said that he administered these medicines only for the good of my mother.Was this a test for my filial piety? My mother has brought me up and I would buy these medicines even at the cost of draining my last few pennies.The pharmacy was not a large one but its business was unusually prosperous.Incredibly a box of medicine, a few injections and some other acquisitions for the operation cost my tow month’s salaries.I thought my salary was not poor, but how could these people who earn less afford such expensive medicines? After my mother’s operation, the doctor continued to prescribe medicines which were also to be purchased in that pharmacy.Other relatives of patients like me dared not delay and went immediately to the pharmacy to buy these medicines with the doctor’s prescriptions.Every time when there was a queue they would try to insert themselves into the front of row for fear that the medicines would run out of stock before they bought it.There were eight patients in a ward and the sanitary condition was awful there.My mother had heart diseases and such an environment brought pressure upon her heart.I was afraid of accident incurred to my mother so I asked the doctor if it was possible to move her into a better ward.The doctor said that my mother might go to the special ward.Though the environment was good now but I was perturbed first because I hoped that my mother would convalesce soon.And secondly because I had no idea how much money I would spend for one day’s stay in this special ward.Tow days later I could not help but go to the nurse station to check my bill.Although psychologically I was fully prepared I still felt strained after I saw the amount.My god, it was so expensive that RMB looked just like pieces of ordinary paper.It had lost its original value.I sweated at once.I would like to have had my mother stay here longer till she could get up.But when I thought of the money running like water with the every passing minute I felt a little nervous.The doctor would present a set of program for follow-up treatment after my mother left the hospital.I had no way to estimate how much it would cost.Up till then I came to the strong belief that a serious illness could easily destroy a wage-owner’s family economy.
第四篇:《老炮儿》观后感
《老炮儿》观后感
《老炮儿》>观后感
--《老炮儿》就是一部中老年版的《致青春》
今年真是国产电影的丰收年,年底以来上映的多部电影都获得了很高的口碑,《老炮儿》因为浓郁的'北京味道'和一堆老戏骨的精彩演出,再加上对当下社会'没有规矩'的批判,口碑爆棚。
在这个前提下,我预感这篇观后感又要遭遇谩骂了,因为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应该是很多喜欢这部电影的人都不爱听的。
口碑这事儿呢,跟电影的受众群体有关。目前有影响力的影评人都是70后和80后,这帮人正好是《老炮儿》的核心受众。再加上冲着吴亦凡和李易峰甚至仅露脸三秒的TFBOYS去的90后甚至00后观众对偶像的溺爱,口碑不爆棚才怪。
先从>故事说起吧。《老炮儿》说白了就是一个胡同里的老流氓为了救不争气的儿子,和一帮新时代的小流氓约架的故事。只不过管虎在故事里融入了'提升作品逼格的万能良药'——情怀,看的大伙热血沸腾。
如果以5分为满分,我给这部电影4分。说实话,我也喜爱六爷这样的人物,也希望有闷三儿这样的兄弟和话匣子这样的女人。
但看完之后我没有感动,更多的是心酸:时代不同了,不要再自以为是了。我希望六爷身上那些好的品质被继承下来,但千万别活的像六爷一样,否则你会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六爷是个讲规矩的人,但他讲的是'老规矩',是过去的人会自发遵守的行为。但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规矩,你拿过去的规矩来约束现在的人们,就好比《九品芝麻官》里包龙星的老妈拿着前朝皇帝的尚方宝剑来砍当前朝代的官员,这是不合适的。
六爷一直活在自己的价值观里,他觉得事情要一码归一码,老哥们的车被城管没收了,还挨了打,他主动垫钱,非要给老哥们讨一个公道。这是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上发生的事,他凭借老规矩,勉强做了主,但这个主也是建立在'先赔钱'的基础上的。
六爷最大的问题,就是一把岁数了没钱又没权。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六爷自己的价值观,他根本不想要财富和权利。
真的吗?六爷生活里遇到的所有困难,可都是因为财富和权利的极度缺失导致的。如果他拥有其一,儿子也不会被绑,自己也不用挨阿彪那一巴掌,也不用上门求助兄弟还开不了口,也不用为了还钱把房子都抵押给话匣子,更不用面对癌症连医院都住不起。
六爷是一个偶像包袱很重的人,他当惯了'胡同话事人'的角色,即便蹬三轮'一天赚一吨'他也不去做,为了生计干这事,容易掉价。所以他背着这个偶像包袱,那边乐善好施装大哥,回头又找话匣子借钱过日子。
所以我说《老炮儿》是一部中老年人的《致青春》,是一群始终沉浸在过去、没长大孩子想死死地拽住往昔'峥嵘岁月'的尾巴,却一直力不从心。他们不肯接受新的时代,把活在过去当做一种荣耀的象征。
人一上岁数,就容易得一种'对下一辈指手画脚'的毛病。六爷年轻时风光过,当年也应该是很多人的男神,他习惯了当权威,见不得别人不听话不讲规矩。
可问题是,每一代的年轻人都不讲老规矩,六爷当年自己就是规矩的破坏者。我的上一辈也指责我不懂规矩,看我不顺眼,现在我看比我小的一辈,有时候也觉得他们不懂规矩,胡乱来,可是结果呢?
社会还是一代又一代的往前发展,没有因为那些不懂规矩的年轻人而发生倒退。
我们所强调的'规矩',只是一套对自己有利的游戏规则,但这世界不应该只有一种游戏规则,哪怕它再好,也不应该。
对你有利,或者对多数人有利,并不能成为其它人必须遵守的原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规矩,老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使别人也不合适。
要想让别人遵守你的规矩,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有本事制定规矩,让别人不得不遵守。为什么那么嚣张狂妄的阿彪会乖乖的听小飞的话?因为在那个圈子里,小飞是规矩的制定者。
其实不光是北京有六爷这种人,全国每个城市每个乡镇都有自己的'六爷':他在一个小范围里是绝对的权威,因为多年以来凭借'做人'做出来的影响力,他的话比法律更管用。
六爷做人的方式,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个'刀'有时候是钱,有时候是暴力,在这两个前提下,他再跟你讲道理。
请注意,这个顺序是不能颠倒的,如果你先讲理,没人会听你的,只有用钱或暴力砸的对方愿意静下来听你唠叨,你才有机会讲理。一动一静,营造出了'六爷是个公道人'的形象。可是在新时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几乎是'多管闲事'的代名词。
《教父2》里,年轻的维托·柯里昂也是通过这样的手段,成了那条街上的教父。后来父老乡亲有什么事都来找他帮忙,一般的小事情,他可以直接和对方讲理来解决,因为大家知道,如果自己不听,柯里昂会用另一种方法让自己接受他的条件。
六爷和维托·柯里昂之间的区别在于,后者一直奋发向上,而六爷不求上进。柯里昂很清楚,要想一直做'话事人',就得一直具备让人听话的能力,所以他开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赚钱,他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其他人也一直按照他的规矩办事。
六爷是个典型的普通人思维,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过平凡的生活,可是矛盾在于:他在平凡的生活里,又想成为主持公道的'话事人',这是他一切痛苦的根源。
胡同里的六爷是个'人物',人人都认识你这号人物,都敬你三分。走出胡同,六爷只是北京这座城市里的两千万分之一,没人在乎你是平头百姓还是天皇老子,你进地铁一样被挤成罐头里的沙丁鱼,没人因为你是六爷就给你让座。
我外公年轻的时候,也是村里的一把手,谁家有问题都找他去解决。当然了,我外公靠的不是钱和暴力,而是讲道理,他确实能给出一个最合理最公正的解决方案。后来他离开了村子,村里再也没人能够单纯凭借讲道理让众人服气了。
外公讲道理能让人听进去,是因为他平时为人行事做出了表率,但后辈的人知道的道理比他还多,可是大家言行不一,没有公信力。
道理谁都会讲,可是谁愿意无条件遵守呢?除非借助外部因素,法制时代,你总不能靠暴力竖立权威,到最后,村里最有钱的那个人成了话事人,大家愿意听他的话,是因为知道他有能力解决很多问题,这个现象在其他地方应该也一样普遍。
六爷如果想做整座城市的话事人,就应该在财富和权利两者之间选择其一并登上金字塔顶端。可是六爷选择了蜗居在胡同里,那他同样就应该接受自己对外面的世界无能为力的现实。用胡同里的规矩去解决城市里的问题,显然是要吃亏的。
时代不一样,城市也不再是不当年的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让城市里鱼龙混杂,农民工来了,大学生来了,白领来了,小偷来了,过江龙也来了,财富和权力阶层取代了六爷,成为这座城市的话事人,他们不讲老规矩,因为他们带来了自己的规矩。
新旧两种规矩发生冲突时,被淘汰的必然是旧规矩。虽然这一点很让人感伤,但感伤阻挡不了时代的车轮从你身上碾压过去。所以铁骨铮铮的闷三儿在修理厂对着六爷痛哭:我操他妈的,咱什么时候受过这个呀。
导演管虎说'他妈的'不算脏话,但加了一个'操'字,必然就是脏话了。一个人愤怒的说脏话,无非是遇到了特别大的问题而自己又没能力痛快解决。闷三儿能打,但有勇无谋,如果不是六爷拦着他,早晚会出事。
以前没受过这个,不代表一辈子都不会受这个。好汉不提当年勇,那些现在活的风生水起的人,谈起往事通常都笑话自己当年幼稚不懂事,只有当下的活的不如意的人,才会沉浸在过去牛逼时光里无法自拔。
老一辈的人说:现在的年轻人都怕事。其实不是现在的年轻人怕事,是没本事的人都怕事。灯罩儿和那一帮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哥们,哪个不怕事?
怕事是一种求生本能,因为你知道摊上大事之后,自己没能力解决,你要是敢不计后果瞎横,吃不了的都得兜着走,吃过几次教训,人就怕事了。
小飞敬重六爷,也信任他,还说服自己人'只要按照六爷的规矩来,他就不会报警'.可结果六爷还是通过一封检举信撂倒了小飞他爹。
诚然,小飞家里的财富有原罪,但小偷偷来的钱有没有原罪?也有。在六爷的老规矩里,只要小偷还回钱包里的证件就算盗亦有道。用他自己的话说:'谁都不容易'.可到了小飞这里,'谁都不容易'变成了'有些事,老百姓该管还得管',举报贪官污吏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既让观众看的爽,也容易过审,多么正确的政治观啊。但这件事对于口口声声盗亦有道、凡事都要按照规矩来的六爷来说,是重重的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
影片的最后,六爷跟小飞约在颐和园后的一个野湖干架,那种感觉是'又回到最初的起点,呆呆地站在镜子前,笨拙系上军大衣的结,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再穿一身帅气军装',那一天,六爷要赴小飞最后的约。
不知道六爷举着军刀在湖面上小步快跑的时候,有没有想起当年夕阳下的奔跑,那可是他逝去的青春啊。可惜六爷还没跑到小飞他们面前就倒下了。
其实六爷心里很清楚,自己的老规矩从他寄出检举信的那一刻起已经被打破了,他去赴约,就是赴死,只有死亡才能让自己心安。六爷的死,是道义的沦落。
不知不觉已经絮絮叨叨了三千多字,关于这部电影就聊到这里吧,有不同意见随便喷,我兜得住,但是希望你要喷在点子上,不要乱喷闹笑话。
第五篇:老炮儿观后感
老炮儿观后感
电影开篇六爷的一句“讲究”意味深长,道出了他内心的一种规矩。也为本电影奠定了一种基调。
骑自行车的小伙儿以及张一山扮演的晓波室友是当代很多青年的典型代表,就算在求人问路的时候任然这么的趾高气昂的样子。一个“你好,请问”都不用。对老一辈的不尊敬,这正是当代孩子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结果,家里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围绕着一个宝贝儿转,对老的呼来喝去的,自己是皇帝。踏上社会了,家里养成的坏习惯带到了社会上,孤傲的要求他人围绕着他们转,对他人的不尊敬等。这不正是老一辈看不惯的一种社会现象么。六爷指桑骂槐的教育正是许多父母在家庭教育里所缺失的。
紧接着城管收摊这个事情让我映像颇深,也为本片更深层次的奠定了基调就是万事讲个“理”字。无证设摊,被没收工具在理,弄坏面包车灯赔钱,该!你打人了,我打回去,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这人儿,见事儿都躲。道尽了事态的炎凉。
在商议如何救晓波的问题上,六爷始终没有选择报警。在他的道义里,晓波不仁不义,是该赔偿人家,他还是想用江湖道义来解决眼下的事情。整件事情的转折点在灯罩儿把车刮花,本来完全可以解决的事情出现了新的变化。从侧面说了世道变了,而老一辈的不能再用当年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晓波被送了回来,钱也如数拿回,事情本来应该完美的解决了。袋子里的汇款存根引发了新的问题。龚叔不由分说的就把人打了,六爷表现出了当年的气魄,一把环形锁也不怕你人多。一向愿意以江湖道义解决问题的六爷最后选择了把证据交给中纪委。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绝不屈服。这也是一种正义。
电影中段,六爷到处借钱借不到,看的时候有点心酸。一帮兄弟如今却是变了。是事态炎凉,还是大家都变了这谁也说不清,折射出社会的一种病态,诚信的缺失。就算是过命的交情,在谈论到借钱的问题上都退避三尺。是不想破坏兄弟间的情义,还是信不过多年的兄弟情义。这都有着自己的苦楚。六爷最后没有拿洋火儿的钱,足以说明他觉得兄弟情义比钱财远远重要。
影片结尾,弟兄们一起步出看守所的时候,可以看出当年他们的情景。电影通篇没有描述过他们的过往,但其中穿插的各种细节表现出当年的他们活的精彩。为最后他们一起步出看守所所感动,无论现在我们发展成什么样,兄弟还是兄弟。情比金坚莫过于此。
小飞最后想用六爷江湖的方式将信件要回来,影片的最后,六爷强顶着身体的不适,独自一人举着军刀向对岸跑去,站在他背后的兄弟眼看着背影的远去,是何等的悲伤,也是电影向表达的,举刀将不正之风砍去,无论哪个时代,道义、情义、信义是通用的。六爷倒在了湖中心,兄弟们会继续勇往直前。晓波最后还是开了聚义厅。又养了一只八哥,学会了叫爸爸。以此纪念逝去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