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年法制宣传月讲话稿
202_年法制宣传月教育讲稿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老师的物品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 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班队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202_年4月3日
第二篇:法制宣传月-高中法制讲座讲话稿
学法以自用 守法以自重 用法以自卫
汝城法院 邓启章
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你们的师兄,曾经在这里接受一中三年的德育教育,从这里走出去,我考入大学、读研究生,并接受了六年系统的法学教育,现在是汝城法院的一名法官,我的工作就是处理汝城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希望通过今天的课程,能帮助和引导同学们对法律有进一步的了解,产生崇拜或者畏惧。高中生活有苦有乐,值得大家好好珍惜,作为一名高中生,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强不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至关重要。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更是所有人一生中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
可能大家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其实它时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就是规矩,无规矩就不成方圆,我们说,道德是宽泛的法律,而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道德所不能容忍的大部分都不为法律所接纳,而法律所不允许的,绝对是道德所需要管制的。任何行为,包括日常生活、经商、从政,都不能超越规矩之外,不然社会将混乱不堪,国将不国。通过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了解日常的法律知识,才能防卫和保护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在这里我结合一些案例与大家共同探讨,水平有限,不对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首先谈谈关于未成年犯罪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一个划分正好涵盖了我们高中生的年龄段。在座的同学们年龄一般在15岁到19岁之间。都已达到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因为读书,平时只注意到自己的学生身份,无暇顾及外界事物,而忽略了自己作为公民应当负担的法律责任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富以及精神世界的刺激,许多青少年在生理上出现早熟现象,一些14—17岁未成年人生理机能已接近成年人,可是心理发育仍相对滞后,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都比较差,容易出现违反纪律、破坏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学们自己不注意加强学习,放纵自己,或者受家庭、社会的某些负面影响,就很容易萌发不健康心理,做出为法律若不能容忍的行为,走上歧途。所以我首先就在这里把法律有关责任年龄的知识对大家做一个提醒。
当然,可能在场的各位中也有不满16岁的,触犯了法律自然也难逃法律的惩治,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违反治安管理就应当予以处罚,只是从轻或者减轻罢了。
第二个话题:高中生当中或是身边几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们和学校老师领导的交流以及日常的案件当中,可以发现高中生存在以下几类常见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比如说,发生得比较多的,你们学生之间打架,发生这样的事情后通常是内部消化,由政教处或者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家长严加管教,再适当赔偿损失就了事。实际上,如果伤害较重,学校或受害人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进行处罚,那么你搞不好就要进拘留所、甚至是看守所,也就是樱花公园附近的桃花岛。另外,打群架这样的事情在学校里也时有发生,有些嚣张一点的,赤手空拳都不过瘾,还要舞刀弄枪的,自己结伙所谓的学校“兄弟”不说,有些还拉帮结派,伙同社会人员一起参与斗殴,要知道,斗殴少说也是治安处罚,聚众情节就不一样了,而且一旦聚众,你还有那个控制场面的本事嘛?显然不,你聚众了,就是首要分子,要从重处罚的,斗殴导致他人受伤或者还有其他情节的,那么你的罪行显然就罪加一等了。明天上午我就有一个打架的民事赔偿案子开庭,年满14岁的被我们法院刑事庭判了刑,虽然是缓刑,这就跟古代对劳改犯的标记一样,一辈子的烙印,抹不掉了,未满14岁的被责令家长管教,受害人的所有损伤,所有参与人员都要赔偿,有些人辩解说只是围观,可是如果没有证据,当然也无法推卸责任,所以不要说参与,甚至要远离这样所谓的“战场”,不然总会有麻烦。再打个比方,可能有些人手比较控制不住,像昨天在一中球场有人钱包被偷,里面有5000多元,如果是我们一中的同学所为,那么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一经发现,一个小小的行为就要被判处刑罚,不要说想着继续考大学深造,那是到监狱去改造,人生档案里面永远都保存着这份不光彩的记忆,抹不掉的阴影,公安局流行一句话,叫做“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当然,可能一时管不住手脚动了歪念,退赃也不迟,在考虑盗窃数额以及你未成年年龄问题,法律上是可不做犯罪处理的,这就是回头不晚。另外,抢劫这样一个犯罪行为比盗窃更重,盗窃看中只是财物,抢劫除了财物还直接威胁到别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判刑,自然是更加重的。
还有,贩卖毒品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如何界定怎样才是贩卖?它包括:买入后卖出从中获利、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制造毒品销售、以物品来交还毒品、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赊销毒品的、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医药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毒品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吸毒毁人一生,必需要在制造、流通环节予以深究,在源头上、流转过程中予以遏制,所以刑法对贩毒行为规定了重刑,最低刑罚是三年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毒品是一道红线,任何贩毒行为都不为法律所接受和认可,同学们切记切记。
第三话题:引发上述违法犯罪的原因。
引发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简单的归纳以下,我认为有以下几种。
1、哥们义气。受影片影响,有些同学要的是“懂哥们义气,讲江湖情义”,遇到发生矛盾时,一轰而上,结果是往往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现在很多学生中的“江湖义气”风特别严重,有同学呈一时之威风,以为自己能叫上几个人人,主动与行为不端的人甚至是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相勾结,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寻衅滋事、强拿硬要、打架斗殴,以为拳头可以闯天下,可是现在是科技社会,不崇尚武力,武力看似逞威风,却只是一时之威,现在追求能力,靠的是脑子,获得成功和尊重,仰仗于打打杀杀的能耐迟早会被公安收容改造。
2、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有的同学被其他人侵害了,不想着求助老师,不懂的求助公安,不通过正当程序或是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反而变本加厉的向对方实施报复。需要搞清楚,人家对你实施违法行为,你不揭发或者举报,你再次实施相类似的违法行为,是赚了?还是爽了?自然一目了然,本有选择的权利,却选择了让法律去评判自己的糊涂。
3、侥幸心理和攀比型。有些人,做坏事时总抱有侥幸,以为只有在场人知道只要不被发现而可以逃脱惩罚,要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做事时有第三只眼盯着你,不是迷信,现在科技发达,你的毛发、指纹、鞋印都是现场证据,都是可以甄别出来的,再说了,现在摄像头全城覆盖,想不被发现,那么做坏事的想法都不要,没有发生,你想象却不是犯罪的,能想到不能做,与其想都不要想,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比什么都重要。
4、沾有不良嗜好型。
如今社会发展经济发达,物质丰富,活动丰富多彩,同学们本就处在性格多变期,好奇很多的新鲜事物,喜欢娱乐,向KTV这样的场所,有刺激的音乐、美酒,接触着形形色色的人物,龙蛇混杂,本就处于自制力不强的年龄阶段,面对诱惑,心存享受之心,滋生了像吸烟、喝酒、吸毒等恶习,与其他闲杂人员混在一起,染上恶习,不仅戒不掉,直接影响学习、生活,甚至延续到自己的一辈子,没有钱了就动歪念,走上犯罪的道路。
有些同学沉迷于上网,网络让世界浓缩于一个小小的屏幕,又让屏幕成为一个诺大的世界。它消除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给人以充分的自由,看的自由、表达的自由、行动的自由。正因如此,网络不可避免地以其特有的诱惑力吸引着有极强好奇心的孩子,使众多学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电子游戏室、色情网站、各类缺乏管理的聊天室都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为了玩游戏经常只睡三四个小时,通宵达旦,白天无精打采,打游戏时生龙活虎,不日不夜,耽误了学习,也损害了身体,有的同学搞“网恋”,在网上卿卿我我地谈起了恋爱,懵懂的年纪,无法识别外借的好与坏、真与假,以为找到了真爱,到头来终究是毁了自己伤害了家人;另外,在青春期,发育阶段,接触色情网站无非是误入歧途,对青少年造成“视觉污染”和“精神污染”,摧残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近几年来青少年因有意无意访问色情网站,遭受“黄毒”侵害,甚至走上堕落和犯罪道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第四个话题: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是国家层面普遍适用的规制,我们必须懂得规制,在规制范围内做事,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与认可,超越规制,踏过法律的红线,肯定会遭受法律的惩罚。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不止是同学们需要学习法律,学法应该是一个全民行动,只有学法,适应这最底层度的道德底线,才知道各行各业方方面面规矩的存在,并循规蹈矩,在红线内活动,获得法律的认可,在自己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争得自己应获得的法律权利和待遇,不管你将来是务农、务工、经商还是从政,请学好法律、尊重法律、用好法律,只有这样,你才能更好的生活,变得富裕或者获得地位,只有被普遍认可的才会光明正大的存在着。
最后,我希望同学们善待自己,珍惜青春年华,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够健康成长,关系到一代人的明天,也是你们父母、老师和家庭殷切的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千万别做出后悔一辈子的事,千万别给你和你的家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
祝老师和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业进步。
202_/3/31
第三篇:法制宣传月简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法制意识
为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法制意识,使执法人员能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我乡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有力地推动全乡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我乡以202_年3月25日XX街赶集日为契机,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我乡计生工作人员突出主题,将人口与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和群众逐步构建起以法制化、民主化管理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激励政策、信息技术、齐抓共管为保障的工作新机制相结合,让计生政策更深入人心,也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人口计生法制的重要性。此次活动涉及计生、综治、司法、工商、派出所等站部门协作,活动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向群众讲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等,向赶街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XX乡计生办)
第四篇:法制宣传月总结
灵溪镇202_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法治苍南”、“和谐苍南”、“绿色苍南”、“活力苍南”、“实力苍南”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县依法治理。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认真开展202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基础
我县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十分重视。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格局,县法制办各处、各单位均设置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处政府法制信息的报送工作。
县法制办充分发挥全县宣传联系网络功能,扩大网络的覆盖面。明确各市、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信息宣传联络员是本市、本部门的网络节点,积极履行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在部门之间、各市之间进行广泛的联系和交流,在全县建立健全了纵横交错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网络。
二、措施得力,形式多样,全面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我县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始终围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并将法制宣传工作与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复议应诉等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理论研究、调查研究相结合,与评选先进、学习典型相结合,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相结合,使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县法制办建立了与市和县内各级、各类(平面、立体)新闻媒体联系制度,通过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固定的联系,及时向各新闻媒体提供和报送依法行政与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网站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对重要的立法项目和重大的复议案件,都面向社会举办听证会,通过这些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县法制办对建县以来制定发布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分阶段进行汇编出版,向社会广泛发放,对宣传和普及法规规章,增强社会法律意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抓住契机,重点部署,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我县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中,善于把握和利用各种有利契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使法制宣传工作平淡中有高潮,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开展《纲要》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贯彻落实《纲要》重要意义的认识。县法制办集中组织开展了《纲要》宣传的活动,在全县各镇的主要街路,悬挂《纲要》宣传标语,召开纪念会议,开辟宣传专栏,征集贯彻《纲要》经验材料,在法制信息刊物和法制网站上登载,进行宣传。
四、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主要设想
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着眼点,全面为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客观地报道政府法制工作。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宣传基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及时推广和交流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经验。
二是健全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拓宽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渠道。加强同县内各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接受访谈、及时报送新闻通稿等多种方式,加强电视台和各大报纸的宣传。
三是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信息,扩大政府法制宣传的辐射面。及时上报总结和收集到的我县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加强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在县内外的宣传。
第五篇: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202_年澄田村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结合我村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5月份全村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现将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村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我村工作大局,集中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推进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提高全村公民尤其是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澄田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及时制定了《202_年澄田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镇司法所也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制宣传月的活动方案,确定了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宣传重点,为法制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组织实施
1、广泛翻印普法宣传材料
为全面提升村两委干部水平,活动月期间,全镇共翻印了《202_年普法法律汇编》200本,《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300份、在全村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2、举办普法培训班及法律知识考试
5月10日和5月21日,县司法局
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城乡规划法》、《专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等法律专业知识
3、走上街头开展普法集中宣传
5月22日,碧莲司法所联合我村开展街头集中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对《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件次。
5月23日,镇司法所还组织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4、出专栏、挂标语,直观宣传。
法治宣传月期间,镇司法所及各镇、办、街道办事处在本村内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标语5幅,出法制专栏、板报3期,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5、利用网络广泛宣传。
通过碧莲镇镇司法行政网的不断
更新、丰富,广泛向社会群众宣传法制知识,扩大社会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5月份共在网站上
发布信息20条,重点对《城乡规划法》、《专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拓宽全民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平台
虽然我村在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全村村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新颖,效果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摸索法治宣传工作的技巧性,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方向发展。
澄田村党支部澄田村村委会
依法执教、依法治校
——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依据上级指示精神,五月份我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
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根据全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
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
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在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团委、校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法制教育活动月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
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懒于做学生工作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
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
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
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泸溪四中
202_年5月
石棉县教育局
关于集中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
活动总结
按照省、市法制建设办的指示精神,依据石棉县法制建设办公室法建办2号“石棉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石棉县教育局“关于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计划。至三月七号以来,石棉县教育系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县教育系统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各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各学校的实际,广泛引导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校园。为创建“法制石棉”、推进六五普法进程做出了应有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加大“三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力度
为了把我局机关和全县教育系统的“三月法制宣传”活动引向 深入,形成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参与三月法制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法制校园的良好氛围,我局从局机关到各中小学分别采用召开局机关股室长会,职工会,中小学校长会,全休教职工会的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相关部门关于三月法
制宣传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法制意识,各中小学生还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平台、校园广播、法制宣传专栏、黑板报、专刊、标语等
宣传阵地宣传“三月法制宣传月”的意义、目标和相关知识,加大了法制宣传力度。
二、明确法制宣传工作目标,落实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按照县法制办202_年2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制办“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要点和工作目标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了领导机构,落实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法制宣传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好了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电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校园和周边环境的整治,积极配合公安局及派出所的法制副校长搞好三月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年犯罪,坚持学校宣传为主阵地,学生法制学习为主要目标和目的,创建平安法制校园为主要工作任务的三务实宣传月活动,活动取得了很大收益,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三、抓住重点,广泛宣传
“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点是在学校进行一系列的普法宣传。让全县
各中小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也了解到与之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懂法不违法,知法不犯法。活动期间,各学中小学就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紧紧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等法律法规开展,效果明显,收效很好。
同时,组织各中小学采取开主题班会、报告会、撰写小论文、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墙报、专栏、图片等宣传阵地,认真搞好“违章罚款、拒绝邪教、拒绝诱惑、远离网吧、远离毒品、远离赌博、远离不良嗜好”等系列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宣传作用。
同时,石棉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各学校在法制宣传的同时,加大了毒品危害的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等意识,通过图片,专栏、标语、签名、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将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团结协作,推进法制宣传
随着局机关和各中小学三月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石棉县公安局和各乡镇司法所也联系各中小学校,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法制副校走进学校讲法制课,乡镇司法所司法员也走进校园为师生上法制课,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制课内容讲解与学习,学校的法制氛围更浓,师生的法律法规意识更强,校园的法制秩序更稳。通过法治课,使各中小学师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月法制教育活动月”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
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懒于做学生工作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
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多发,交通事故对中小学生伤害引发的一系列案例,学校和交通部门联合对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
法制宣传。同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等法律条文,对学校安全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形成强大声势,增强宣传实效。
石棉县教育局
202_年3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中国加入wtox周年,我区按市里统一要求,于11月18日至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月的基本概况
自市里会议统一部署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转发,区委副书记李汉桥签发。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法制
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政法委、区文广局、区电视台、《栖霞报》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别召开了街道、镇司法所长会和驻区大中型企业联络员会议,8家街道、镇司法所和27名联络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举办法制宣传月的十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区司法局为使法制宣传月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月小册子xx本,公证工作办事程序400份,法律援助规定150份,法律服务联系卡1500个,法律书籍165本,做横幅5条,做法制漫画展板11块,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物质准备,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区法制宣传月工作历时一月有余,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请区委副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桥同志发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刊登在《栖霞报》454期第一版上。二是请区人大戴康础主任于12月4日发表题为《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电视讲话,并刊登在458期《栖霞报》第一版。三是栖霞电视台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每日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区人民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2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燕子矶幕府山庄举办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60多位,并向社区群众赠送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品400多份。五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区综治委、区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到校给学生
上一次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计43次,上课率在92%。同时,在原靖安镇9所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的基础上,在法制宣传月中,全区其他中小学也普遍开设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六是开展企业员工维权活动。主要是针对驻区大中型企业多、内退、下岗、职工多的特点,在宣传月活动中重点是开展了各种维权活动。七是开展应征入伍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应征入伍的160名新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各街道和镇还组织了适龄青年和入伍新兵的座谈教育,受教育青年465人。八是市区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17日,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公证员、律师及龙潭镇司法所近40名人员到龙潭花园村冒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百名,现场问卷调查300多人、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800本,法制漫画台历400个、法制漫画100本,并到花园中学开展问卷调查
49人。九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区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50名。十是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在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房产局、区环保局、区计生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多册。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
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
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 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
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3、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知识台历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4、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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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
2、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财力影响,缺少全区性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如法制教育基地、大型电子荧幕、宣传车辆、摄像设备等。
永寿小学202_年“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我校202_年被评为东坡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五·五”普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_年3月,根据东坡区法建办《关于开展202_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题要求,学校在地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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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政府的协调下,迅速解决了操场征地后与当地蔬菜一组的遗留问题——新修引水排水渠道纠纷。3月19日上午蔬菜一组组长和七位村民,未经学校和蔬菜村委同意,擅自在学校新征操场上挖沟渠。学校领导干涉,也不停止作业。后来在学校会同永寿镇政府和蔬菜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一起到达作业现场劝说,才将此项修建工作停止。下午经学校、镇政府、村委会、蔬菜一组组长开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开沟渠引水排水路线的共识,当场划线,此项冲突才算告一段落。3月20日学校请专业施工队开挖,五天之内完成该项工程,圆满解决了学校和蔬菜一组的此次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赢得了好评。
3月25日东坡区永寿派出所副所长肖卫如同志到校,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法制专题教育大课,警校共育再谱新篇。肖所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向全校师生宣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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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未成年人长期不良好的行为,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小错不断,大错必犯。举案例,以故事说法:“交友
不慎以身试法”,“不劳而获身陷囹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贪图暴利牺牲青春”来解读不良行为导致犯罪的真人真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教育师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防微杜渐,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劳动者和接班人。教育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通过“法制宣传月”活动,学校更进一步落实好了“五·五”普法规划中最后一年的任务,查漏补缺,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同时,结合各科教育教学,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知识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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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主渠道作用和少先队活动的辅助作用,让普法工作入耳入眼入心,并付诸生活实践。
东坡区永寿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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