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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四篇)5篇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11-101934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10:45: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四篇)

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一)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靖组发〔202_〕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2_〕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二)根据市纪委(宜纪综【202_】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5月1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副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2_年5月11日至1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三)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2_〕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2_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2_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四)按照中共大方县纪委文件《关于转发<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禁止滥发各种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明确责任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财经办认真按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清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经过自查,我单位除了按中央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通过县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干部个人。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接受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第二篇:太和县新兴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太和县新兴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

自查自纠报告

9月8日—9日,为切实贯彻《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_]80号)和太和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我校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兴小学积极行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为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学校成立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陈京任组长,并抽调3名同志具体负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召开党组织会、班子会安排部署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为一把手主体责任,纳入量化考评个人考核,并要求全面排查,各职能部门分头落实,严格把关,做到了自查自纠工作程序规范到位。在自查过程中,校领导率先垂范,逐项排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并制定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正面清单,规范了发放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严格财务审批程序,严肃内部监督审计,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现象,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同时,学校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解读,把自查自纠过程既作为规范行为的硬性要求,又作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从思想上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出现,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

第三篇: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政策执行,坚决遏制和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县政府办〔202_〕13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教育和促使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观念,自觉依规用权、按章办事,从源头根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全镇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为镇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进行。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治理时限为: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

(二)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明确禁止的行为,主要包括:

1.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自3月8日开始,到4月2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8日—10日)。

成立镇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胡业山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吕俊生和纪委书记熊明生任副组长,唐峰林、杨婷、张晓晨、王翔、杨玉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理办”)设在财政所,由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3月8日—3月10日)。

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要书面填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情况承诺书》并在单位公示栏公开;二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填写《县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表》,于3月10日前将自查汇总表上报镇治理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3月11日—25日)。

在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重点单位进行督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治理办,由镇治理办及时整理汇总报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查纠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1.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并于4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材料上报镇治理办。

2.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治理办。

(五)总结上报阶段(4月16日—4月25日)。

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举一反三,有效预防的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监管防范规范化,长效化。总结材料要在4月23日前上报县治理办。

四、工作要求

在全镇统一部署开展这次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负责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把抓好津补贴政策和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专项治理的先导性工作来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教育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知规守纪,按章办事。

(二)明确工作责任。

开展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各支部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财政等部门要负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全面自查、重点督查,整改查纠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对照相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加以整改。对超标准、超基数、超范围或重复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要全面清理;对违规自定项目要立即废止;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要全部清退。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推进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甚至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自查自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轻处理;对被查被纠、明改暗不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财经法规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本单位的内控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要结合各项财务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要建立典型案件即时问责通报机制,对已发现查处的典型案件,快速组织力量,快速核查立案,快速通报曝光。

第四篇: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治方案

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陈少斌

总经理

副组长: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

谢忠明

办公室主任 刘丽涛

财务部经理

戈豫林

党办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艾文青

审计监察员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202_年元月1日以来,在市国资委核定年薪标准和范围之外以各种名义发放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它福利性货币收入及物质性奖励项目。

三、整治内容

1、超出市国资委核定的薪酬范围和标准发放薪酬的;

2、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奖金、加班补贴、施工补贴、年休假补贴、节假日津补贴和发放降温费等福利性货币收入等;

3、未按规定报市国资委批准在下属子公司兼职取酬的;

4、违反规定为企业负责人购买的商业性保险;

5、未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自行为企业负责人建立或超标准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风险抵押金未及时向专户存储的;

7、其他不符合发放的货币性收入和有价证券。

四、重点整治对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五、工作方法及步骤

1、自查自纠

纪检监察室通过逐项查账的形式查找并发现问题,并报整治工作专班。

2、问题反馈及情况核实

工作专班反馈检查问题,并了解核实具体情况。

3、明确纠正问题

工作专班明确应立即纠正的内容,并报公司党委审议。

4、情况汇报

工作专班将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市国资委。

5、接受督查

迎接市国资委对公司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的督查。

6、整改落实 根据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包括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力争从制度和规程上予以规范。

六、工作要求

1、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把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相结合,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严禁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整治工作专班成员要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力争使活动取得实效。

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汲取本次整治活动的经验教训,并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

第五篇:202_年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自查报告

**市202_年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自查报告

按照市纪局、市局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査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局开展规范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内容,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局202_年以来岗位津补贴、福利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査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2_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2_年11月18日

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四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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