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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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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立信会计金融人〔2018〕7号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试行)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和融合创新发展战略,聚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目标

打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良、素质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类特色鲜明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到“十三五”末,学校“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规模显著增加,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组织形态显著优化,形成若干“跨学院、跨学科、跨业态”具有重要影响力

—1— 的“双师双能型”学术共同体。

二、认定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目录见当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

(二)在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等单位有2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的实践工作经历;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产学研实践项目或技能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五)在学校签约合作共建的基地进行“产学研践习”累计1年及以上并通过学校考核(具体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办法》(立信会计金融人〔2016〕31号)中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细则);

(六)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获得行业转化应用。

三、主要举措

(一)聘用行业专家,完善专业教师队伍。依托协同创新、—2—

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平台,聘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充实到专业教师队伍,承担紧缺实验课程或新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为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和指导,参与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的完善工作,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咨询意见,积极推进校企协作,在师生的实验、实习方面提供方便的条件。

对于“双师双能型”师资紧缺的二级学院,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聘请校外行业专家承担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二级学院按照教学任务做好预算,学校根据预算进行另行核拨,不纳入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核拨总额。对于超出拨付总额部分,二级学院可使用应用型本科建设专项经费。二级学院支付给受聘教师讲座费不得超过上级文件规定的额度。

(二)强化实地锻炼,实施实践锻炼计划。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师承担一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学校自主建设强化教师在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作用。选派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和校院实践基地,实地锻炼、挂职工作,组织教师参加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提升实践能力。

(三)加强交流学习,实施研修项目。依托上海市和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及教师海外企业研修项目,加强学校与国内外学校、行业、企业、协会的联系和交流,资助骨干教师进行行业研究,实行双方人员互派互聘。

(四)组织培训学习,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和支持教师取得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

—3— 书。

(五)依托激励计划,支持“跨学院、跨学科、跨业态”教学团队建设。鼓励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四、行业专家聘任程序和待遇

(一)行业专家标准

具有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高年资经历,熟悉相关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动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在行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二)聘任程序

1.二级学院是行业专家聘任工作的主体,应结合本单位“双师双能型”师资情况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等需求,开展具体兼职聘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厚植行业人才优势,行业专家聘任执行项目任务制、讲座制等多种形式,对于具有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级行业专家学校给予“一事一议”政策。

3.学校每年5月、10月开展行业专家聘任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下一学期拟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设课程,填写《行业专家聘任审批表》,初步面试工作后向人事处和教务处提交聘任人员名单、薪酬待遇方案和聘任材料。

4.学校人事处负责行业专家的基本标准审核,教务处负责行业专家教学工作标准、内容审核和教学质量把握。行业专家的薪酬待遇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确定。学校鼓励行业专家开设实务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等应用型课程,具体指南由教务处—4—

每年按需发布。

(三)行业专家薪酬待遇

1.参照《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行业专家的薪酬(税前)一般为副高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100-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150-1000元。讲课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2.具体薪酬由各二级学院在聘任审批时拟定,不超过限定标准按实发放。凡入选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二级学院行业专家薪酬由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专项经费列支,其他二级学院由人事处审批划拨。

3.对于具有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等高级专家,学校可以根据行业高级专家的柔性任务目标,“一人一策”确定岗位薪酬。

五、组织保障

(一)工作组织。学校结合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每年9月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认定和统计工作,各二级教研单位将符合认定条件个人的材料报送人事处。学校将“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绩效列入二级单位目标任务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二)制度保障。落实教师分类管理制度,把“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学科专业评估中,将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实绩、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贡献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中;要求教师在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

—5— 术职务时须具有一定的践习经历或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访学进修和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倾斜。

(三)经费保障。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教师产学研践习、教师产学研基地建设及业绩突出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奖励等,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经费的合理性和使用效益。鼓励二级学院积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通过主动服务社会,争取政府和社会的经费支持,入选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的学院、专业应给予“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行业专家聘任审批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8年3月5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

—6—

第二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与财务学院职业发展教育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学院党委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在就业情况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大力推进我院职业发展教育,帮助学生确立符合实际的择业观和创业观,鼓励大学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结合会计与财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理念

职业发展教育是我院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职业发展教育中,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员化和个性化相结合、全程化和阶段化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的学生个体。在职业发展教育体系中,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基础,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重点。

三、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制度

职业规划教育应全程介入,即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四年当中,要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年级实施相应的教育。具体安排如下:

1、初期导入阶段:帮助新生树立职业规划意识,进行前期教育。

(1)利用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学生接触和了解本专业特点、学习方法及就业前景,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

(2)指导学生开始制定职业生涯规划。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比赛等形式进行职业规划教育,并使这项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直接介入阶段:在学生二、三年级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就业素质”。

(1)利用“两课”、班会等途径对学生进行以“诚信”为内核的职业道德教育;

(2)通过团学组织“素质拓展训练”、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创业论坛”等活动形式极力培养学生包括“就业观念”、“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在内的“就

业素质 ”。

(3)在学生三年级,利用讲座、报告会、咨询等形式,帮助学生在就业、升学等毕业去向中进行定位并分类指导。

3、重点突破阶段:在学生进入大四后,开展求职技巧、职业技能的培训、指导。

(1)建立“咨询日”制度。由职业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利用网络、电话或现场面谈等形式就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技巧等方面接受毕业生的咨询。

(2)开设公务员考试培训讲座。公务员录用考试已成为高校毕业生重要的就业途径之一,将从考试信息收集、宣传到参考学生的组织等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并在每年 10 月— 11 月期间邀请专家举办考前辅导班。

(3)建立报考研究生导师制度,加强对考研学生的指导。升学攻读研究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良好途径,可邀请专家开展考研形势分析、考研培训等活动。同时积极利用我院现有教师资源,为考研学生推荐报考复习阶段的指导老师,帮助学生准确定位考研目标,努力提高我院学生考研的录取率。

(4)加强求职技巧、职业技能的培训。用讲座的方式,分专题对学生进行择业教育、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形势分析、职业道德教育、求职礼仪、面试指导、求职书撰写、劳动政策法规宣传等。

(5)建立就业指导图书角,提供各种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劳动政策法规等书籍供学生阅读。

(6)建立健全学院就业三级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党员和学生骨干的核心作用,形成辅导员毕业生的三级网络,以便于收集反馈各种信息,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就业指导,网络全覆盖到每个点,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7)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通过班级信箱、就业论坛、公务员考试论坛、考研论坛、留学论坛等方式分门别类地提供交流信息的平台,加强辅导员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联系。

四、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制度

1、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全面了解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意向,进行总结与分析,将毕业生源信息等及时准确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2、主动走访用人单位,争取与一些用人单位进行长期合作,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就业信息,积极开拓就业市场。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招聘会,做好各种招聘会、宣讲会的组织协助工作。积极配合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及时传达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信息给每一个未就业的学生。

4、建立完善学生就业跟踪体系,及时收集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反馈信息,适时调整就业指导工作。

5、建立未就业学生临时小档案,小档案具体内容包括未就业学生的专业、生源地、未就业原因、思想动态调查等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把工作对象由班级转向个体,找未就业的毕业生逐个谈话并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定期与未就业的学生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拟在12月中旬以前摸清毕业生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1)目前已经联系好单位,就业已解决的毕业生人数

(2)已报考研究生的毕业毕业生情况,包括报考学校,复习迎考情况

(3)目前不能正常毕业的毕业生情况,包括人数、姓名及原因

(4)仍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包括人数、姓名及原因

6、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离校,配合学生处,有序安排毕业生毕业典礼等相关事宜。

7、做好就业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整理转递档案、上报各类报表、上交就业材料等工作。

五、就业工作人员保障体系

学院就业体系实行全员参与、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的原则。

1、学院领导班子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宏观负责全院就业工作,主管领导亲自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可试行领导定点联系个别班级。

2、辅导员是就业工作的主要力量,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

3、教师是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帮助学生解决毕业实习和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党员和学生干部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力量。就业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

生的主体意识,鼓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党员中实行定点联系制度,即每位党员负责若干名同学的就业管理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就业工作网络,责任落实到人。

5、奖励措施:参照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在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老师或辅导员一定奖励。

会计与财务学院

2008年10月

第三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与财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课程的质量及水平是教学质量和水平的综合反映,课程建设工作是高等院校重要的基础教学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建设一批优秀课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点课程建设目的我院重点课程建设目的是为了适应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优化课程结构与体系,促进课程内容的更新,建立和完善各种课程保障机制。

二、重点课程建设的规划

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的重点建设计划并在学院内予以公布。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将随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调整。

三、重点课程建设的目标及范围

(一)重点课程建设的目标

1、校级重点课程,学院的重点课程建设之后将达到校级重点课程的要求,争取列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计划。

2、校级精品课程,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在校院两级的扶持下,一般应达到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3、校级特色课程,某些覆盖面较小但在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实验和实习教学、试题库、双语教学以及教材的编写等某些方面有鲜明特点或显著优势的课程。通过建设,使其成为学院的特色课程,并进一步申报校级的特色课程。

(二)重点课程建设的范围

1、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

2、专业主干课程

3、有鲜明特色的课程

四、学院重点课程建设最低要求

纳入学院重点建设的课程,必须在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教学文件齐备,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等;

2、教学环节完备,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3、有一支较强的师资队伍,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结构较合理的稳定的教学梯队;

4、考核手段科学,有符合教学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的考核办法。

五、已经具备校重点课程的学院扶持建设的内容

(一)必备内容

1、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内容能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和动态,课程教学内容必须上网,并进行网上答疑;

2、教学方法的改革:采用案例教学等方法与模式,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教学手段的改进:能够及时运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等;

4、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形成良好的教学梯队。

(二)选择性内容

1、实验、实习教学:改革实验、实习教学的模式和方法,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2、试题库的开发与使用:组织任课教师开发和更新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

3、双语教学:采用原版教材,课堂教学用语中英结合自如,能较好地培养学生专业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4、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结合立信特色和本学科专业的特色,编写或修订相关教材。

六、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验收

学院重点课程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课程的申报与审批、中期检查以及验收三个阶段。

(一)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每年5月份由各系部讨论确定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和课程负责人,并组织填写《会计与财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申报表》,院教务办公室受理申报并进行汇总归档。院教学委员会对申报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报学院审批。

(二)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

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所在系部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并配合制订重点课程建设的实施计划,负责解决课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次年5、6月份填写《会计与财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

重点课程的建设期一般为2年,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会计与财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由院教学委员会评议,确定其是否达到重点课程建设的要求。通过验收的学院重点课程作为申报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备选课程。没有验收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不能能申报新的有关建设项目。

会计与财务学院

2008年10月

第四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与财务学院辅导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会计与财务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特设置本制度。

第二条 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第三条 学院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马列主义理论素养、政治坚定、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岗位职责: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促进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改善学习方法,促进学习进步,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创新能力。

(四)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切实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五)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沟通,注重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利用学生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六)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导和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宿舍文化氛围。

(七)当学生出现突发性事件时,辅导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汇报,做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决不瞒报、谎报、漏报,维护学校、学院以及学生工作的荣誉和声誉。

(八)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

(九)扎实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针对不同年级,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就业形势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对毕业班学生做好就业政策宣讲、求职就业技巧、职业道德规范、创业指导、就业前的心理准备等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十一)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和心理上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有效帮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十二)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

(十三)承担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发展的教学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 第五条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

(一)辅导员例会制度

每周一下午 1:30,召开全院辅导员工作例会,会议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讨论分析问题。对学院布置的有关临时性任务,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将及时召开辅导员会议传达。

(二)辅导员考勤制度

根据学生工作的实际,我院辅导员实行周一至周五,早8:00和下午4:30行政坐班制度,每周两次的住楼值日制度,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负责考勤。

(三)辅导员召开班、团会制度

学院辅导员应坚持每两周召开班委会或主题班会(可根据本班级的具体情况选择开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并认真填写《辅导员月报表》,每月底交到学院归档。

(四)辅导员深入寝室制度

辅导员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3次。检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收集学生意见和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增强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对夜不归宿和经常酗酒的学生,辅导员须及时掌握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学院分党委。

(五)辅导员检查学生上课制度

辅导员每天早晨深入班级检查、了解学生上课及出勤情况,杜绝学生课堂吃早饭现象,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每学期至少与任课教师交流2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学院。(六)辅导员与学生谈心制度

辅导员应深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去,与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心和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状况,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七)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结合本专业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性格内向的学生,要心中有数,多加教育、帮助和引导。并认真填写《学生家长联系交流记录表》,及时上报学院。

(八)辅导员家访制度。

辅导员要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特别关注“三困学生”,利用假期走访“三困学生”家庭,及时上报走访记录。

(九)辅导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辅导员要根据本专业学生工作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并进行学期小结和学年总结,每学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写1~2个学生工作案例,并交学院汇编成册。

本学院拟每学期召开2~4 次辅导员经沙龙。每学年要求每位辅导员撰写学生工作体会与总结一篇,发表一篇论文。

(十)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基本动态,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每周将异常情况汇总上报学院。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条 学院应遵循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辅导员考核相关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制度自会计与财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之日起执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会计与财务学院分党委负责解释。

会计与财务学院 2008年10月

第五篇: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三型一化”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解释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学校不断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培养。

应用型是指学生具有“职业胜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以经济社会的变革为导向,努力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应用型人才的职业需求,坚持“通专结合,以专为主”的人才培养规格,注重学校培养与金融行业背景的结合。

复合型是指学生具有“适应社会”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坚持两个以上学科专业知识、两种以上岗位操作技能的交叉培养,注重理想信念、公民意识、健康身心和科学人文素养教育,为学生的职业岗位迁移和终身发展提供实用的基础和宽广的空间。

创新型是指学生具有“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突出创新创业理念、技能、方法的传承,通过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健全学生的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激发学生对创新创业的参与、关注。

国际化是指学生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交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突出学生的全球视野、国际情怀和国际交流能力,通过“师生互派、课程互换、学分互认”机制,培养学生熟悉国际金融规则,通晓国际行业惯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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