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宿管人员值班制度
雄武乡中心小学宿管人员值班制度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负责学生在宿舍生活区内时间段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常规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宿管教师汇报情况。
四、协同宿管教师维护好学生一日三餐纪律、午睡晚寝纪律,保证学生文明用餐,休息好。
五、加强对住校学生晚寝巡查,对偶发事件(严重违纪、生病情况等)要及时处理,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坚决杜绝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宿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做好对宿舍区内门、窗、玻璃、床等公共财物的管理,对损失情况要做好记载。
八、做好学生离开宿舍区、离校的相关工作,锁好楼门。
九、认真落实每日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雄武乡中心小学
第二篇:宿管值班制度
韩庄中学宿管人员工作制度
为加大宿舍管理力度,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安静、舒适、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韩庄中学宿管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坚守值班岗位,不擅自离岗、串岗。每日二十四小时内,保持不断岗
2、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负责给学生开门、关门。
3、学生进入宿舍,宿管教师全程巡视,不得空岗。
4、严禁学生未经许可在宿舍私自逗留,谨防意外发生;学生如有需要单独进入宿舍(持请假条),宿管人员必须陪同,直到离开宿舍为止。做好学生出入记录。
5、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如有需要,可在值班室接见;晚间异性家长只能在值班室会见学生。值班人员做好外来人员来访记录。
6、做好宿舍的安检日巡查制度,例如消防用具、学生床铺、门窗、水电、悬挂物等,并按照校园安全网格化划分,第一时间上报相应负责人员(男宿舍李稳主任、女宿舍朱艳辉主任),同时将纸质档案上报政教处存档(徐海滨主任),并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及时整改。如未整改到位,禁止学生使用。
7、坚持每晚查宿制度(熄灯后立即查宿)。查宿时,一定要有宿管教师在大门处看守,要严防学生私自外遛的现象发生。做好查宿记录(学生宿舍午休期间照此执行)。
8、坚持夜巡察制度。宿管巡察直至晚间11点,如果学生能安静就寝,之后则实行每隔一小时一巡察制度,巡察学生人数,就寝纪律,消防情况等,有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做好夜巡察记录(学生午休时段全时巡察)。
9、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卫生督导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张贴、汇总和上报。
10、负责每天学生中午宿舍通风1-2小时(开窗、关窗),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
11、熟悉、掌握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2、宿管人员工作时间为周一早7:00至周五下午全体住宿生离校。宿管人员分为两组,交接班时间为每周三下午3:00.13、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韩庄中学校长。
韩庄中学政教处
202_年4月29日
第三篇:宿管处值班制度
宿管处值班制度
宿管员工作是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岗位,肩负着宿舍楼内的财产保全和具体管理学生行为规范的责任,为确保宿管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每天交接班时间为上午九点)
交接班时双方需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交接班情况记录。
1、逾时十五分钟内不到岗接班者视为迟到
2、逾时十五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不到岗接班者按工作事故处理
3、逾时一个小时以上不到岗接班者按旷工处理
4、未到交接班时间提前离岗的均按旷工处理
5、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上一个班值班人员需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待宿管中心安排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6、值班室内不能出现脱岗情况款
7、禁止在值班室做饭、做菜
8、禁止在当班期间酗酒。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坚守值班室,做好宿舍楼的守护工作,禁止非宿舍内人员进出,对来访人员按有效证件登记出入时间,无有效证件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带出宿舍楼的物品必须逐一登记,并出具相应物品的放行条。
3、对宿舍楼内的安全,每个班次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负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义务。
4、对学生报告的安全等重要情况,要及时到场核实并告知宿管中心,以便及时了解、处理。
5、对宿舍楼内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核实,告知宿管中心,否则,按不作为处理,若因此引发事故要追究值班者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6、值班在岗但不履行工作职责,从而引发的相应事故,当值宿管员负直接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夜间巡查制度
1、值班教师和教师必须全面履行值班职责。来访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来访纪录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2、值班教师和教师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员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
3、值班教师夜间要对学生进行查铺,对查铺未到的学生要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落实情况。值班老师住宿学生宿舍,并要巡视宿舍 2-3 次,特别是 火灾隐患与用电安全隐患,要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重大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报警。
4、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值班教师和教师值班要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5、加强宿舍管理。寄宿生离开后需将电灯、电扇等电器关闭,锁好门。
6、值班教师和教师要经常巡视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7、值班教师和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做好情况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卫科处理。
8、对学生生宿舍的门窗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缺损的地方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抢修。女生宿舍尤其要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盘查,严防不良人员进入滋扰女生。
第四篇:宿管制度
一、学院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学生必须住校(走读生除外),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
二、班主任负责督导、检查学生寝室的清洁卫生以及学生的就寝纪律。
三、由总务处指派男、女生宿舍门栋关照各一人。门栋关照负责学生宿舍按时开关楼门和扫打宿舍走廊、厕所、盥洗间的清洁卫生以及维护学生宿舍楼的安全。
四、由院学生会干部每日安排男女学生宿舍值日生各二名,值日生负责协助班主任督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纪律,并作好详细记载。
五、学生宿舍各寝室由室长负责,及时向班主任、班主任老师反映本室的突出问题。并负责维护就寝纪律,安排寝室卫生值日。
六、为确保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学生楼每一层均安装防盗铁栅门,楼梯口设有总铁栅门,学生宿舍配备合乎要求和规定的消防防火设施;有配套的卫生设施和盥洗间,并做到定期喷洒消毒药水。
七、全体住宿学生必须尊重班主任、门栋关照师傅、值日学生和寝室长,服从他们的督导和检查。
八、为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上楼,须经宿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男士一律谢绝进入女生寝室。
九、住宿学生一般不容许在寝室接待外人,严禁在寝室内留宿亲友。
十、严禁在宿舍点蜡烛和使用燃器具,凡因点蜡烛等引起火灾的学生。除受到院纪处分外,还将由公安机关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罚。
十一、严禁将照明灯、电热杯、电炉、电扇等电器带入学生宿舍,若发现私自在寝室拉线使用电器,除受学院纪律处分外,并按《用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十二、学生寝室卫生由室长每天安排寝室同学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勤换勤洗勤晒衣被,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宿舍内无公物损坏现象。
十三、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就寝。禁止熄灯铃响后还在外疯打、喧闹、洗衣;禁止熄灯后在寝室打电筒看书和讲话,各寝室长和值日干部要劝说制止就寝违纪行为。
十四、对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五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值日干部进行检查打分评比,每周一将上周清洁卫生情况用黑板报的形式公布,表扬好的寝室,批评不足之处,并将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情况纳入每月“文明班级”评定内容。
十五、加强寝室文化建设,提倡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室内布置文明,健康高雅;寝室墙上和蚊帐内禁止贴挂歌星头像。
十六、开展创建“示范寝室”活动。每学期对男女生寝室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评出一个示范寝室,实行挂牌表彰。
第一条 新生入学时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办好离校手续后,经检查清点登记,方可离开宿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不准留宿客人和亲属,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八条 爱护宿舍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擅自拆卸、移位、损坏公共设施,加倍赔偿。
第三条 注意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器具外,造成严重损失者,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学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衣物勤洗勤晒,自觉整理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禁止向门外、窗外倒垃圾或泼水,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为了保证宿舍安全,不准许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离开宿舍及时锁门、关窗。
第六条 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准时关灯、送电,每晚十点楼门上锁,禁止夜不归宿。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吸烟、酗酒、喧哗、打闹。不许在宿舍内大声弹唱、播放收录机,不准在墙面上乱贴、乱画、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四条 男、女生不得互串寝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撬门、破锁、打玻璃,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住宿学生有义务打扫公共场所卫生、维护宿舍秩序,做好轮流值日工作。
第十条 宿舍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凡是卫生不及格的宿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经济制裁。
第十一条 定期进行“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评比。对入选的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住宿学生愉快学习,健康成长。特制定住宿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老师要坚守岗位,不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出入宿舍,提高警惕,预防他人入侵宿舍侵害学生,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给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
2、经常对宿舍水,电,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有生病、受伤的学生应立即找校医处理,严重的报告给值班领导并马上送往医院救治;要经常抽查学生就寝,有无故不住宿的学生,通报给班主任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5、所有住宿生要树立较强的安全意识,如发现非住宿学生到宿舍内来玩或住宿,马上报告给管理人员。
6、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伤害等工作。
1)、学生上课期间不许回宿舍。(特殊情况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
2)、晚上睡觉要插门,人走要锁门。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要存放在宿舍内。
3)、不许带火种、蜡烛、烟酒、鞭炮、刀、钳、锤、改锥、棍棒等危险品和不健康书籍、图片(含武打、言情类)进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用明火取暖,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不准在宿舍点蜡烛,点蚊香.4)、了解灭火和火中逃生的基本知识,妥善保管消防器材。
5)、不许私接电器,更换大度数灯管,私拉、挂电线。
6)、不许在宿舍楼内(尤其是楼梯上)跑动、打闹,不许爬楼梯栏杆和楼前扶手。不许翻墙出入相邻宿舍。
7)、寒、暑假学生要按时离校和返校。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和返校的学生要报告给宿舍管理老师。
8)、爱护环境。不乱丢垃圾、泼水,不损坏公物。
9)、宿舍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宿舍管理老师应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时处理.10)、宿舍定期消毒,发现疫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报学校处理.11)、不准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12)、宿舍管理老师要做好晨检晚查工作,仔细地查清住宿人数,对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报主管领导,并通知班主任,级长严肃处理.7、违犯以上制度的按严重违纪处理,违禁物品一律没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要负全面责任。
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管理
起床:6:45宿舍落锁:7:25
午休:12:25宿舍落锁:14:10
晚修:19:30宿舍落锁:19:25
就寝熄灯:22:30
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就餐、逛街、购物,确有急事出校,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在门卫室做好出入登记;
3、学生在宿舍内不允许下棋、打牌、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
4、室内布置整洁(各自行李按类摆放),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5、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
6、不准从窗口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和在楼内饲养动物;
7、课间不准回宿舍,若因病(事)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在校住宿期间不得随意回家住宿和到其他地方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交室长以便老师检查;
9、如有以上违纪者视情节严重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等;
2、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宿舍由学生轮流负责扫地、拖地。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台无物品摆放、干净,门窗擦拭干净;
3、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
4、餐具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整齐划一;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准乱倒饭菜、污水,不得在墙壁上乱画;
6、根据室内情况,可以布置简单的装置来美化宿舍的环境;
7、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视情节严重将给予2倍以上罚款。
第五篇:宿管制度
滦南三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树立安全意识,牢记安全责任,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认真细致进行学生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学生宿舍由学校总务后勤部门全面管理。具体实施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卫生、安全措施,组织进行定期的卫生、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人身、宿舍安全。
二、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熄灯时间就寝。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全体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案件及其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楼的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管理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建立以学校宿舍管理教师为核心、宿舍管理员为骨干、班主任教师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火柴、打火机等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煮饭。如宿舍的水电设施、床架等有损坏应及时汇报学校总务后勤负责教师,以便及时维修。
五、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校同意。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
六、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
七、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 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八、学生宿舍要在规定的地方凉晒衣物,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走廊栏杆上、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物,以免造成危险。
九、学生的现金、贵重物品,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或交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班主任教师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发出求助信息,或报告学校现场处理。
十、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猜码划拳;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不得在宿舍举办不健康的活动。
十一、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
十二、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物品、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十三、宿舍管理教师要严格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必须尽职尽责。
十四、建立健全学生睡觉点名制和核查制度,教育学生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逗留。上课、做操、集体活动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打就寝铃后,不准到舍外活动,也不准做有碍睡觉的事情。
十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室内置的公共设施、用品造册登记。如果遗失或故意损坏的要按学校公物保管制度赔偿。墙壁、天花板等也不准乱涂、乱写、乱画、乱钉、乱凿等。
十六、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严禁洗衣服用长流水漂洗,不准用长流水冲凉;注意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准自行安装任何用电器,做到人离灯息、人睡灯息。
十七、讲卫生、讲文明。每天早上起床后要打扫宿舍,整理内务清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抛乱放脏物,不乱倒污水。寄宿学生每月都要将被盖、床单等带回家洗一次。要坚持每天按规定洗漱,人人必须备有洗漱工具和必备换洗鞋袜。人人都要做到“四勤”,严禁食用“三五”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不安全食品,自带生活用品必须安全保管。
十八、学生宿舍钥匙由学校总务后勤负责教师、宿舍管理教师、学生宿舍室长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人人都要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滦南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