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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自查报告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1-112839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6 13:38: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自查报告

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解我团医院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为依据,提高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防止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根据我院制定的传染病自查制度,防疫科于1月-12月对本院的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调查范围

门诊日志、住院登记

二、调查方法

先查对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将查出的法定传染病病例与已进行网络直报的病例进行核对,未能对上者维漏报,然后分病种统计漏报情况

三、调查结果

本次共查对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 10488人次,全年无甲类传染病发生,XXX医院共报告传染病5种;乙肝1例,菌痢1例,流感4例,腮腺炎1例,其它感染性腹泻6例。外地报告传染病2种;乙肝3例,肺结核3例。无漏报,迟报。医院能较好地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登记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存在问题

1、门诊日志登记不全(祖多医生未进行登记)。

2、有部分传染病报告卡填写的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相关制度。

(2)进一步规范临床医生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

(3)加强全院门诊的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

1、加强疫情责任报告人的法律报告意识,提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要求责任报告人熟悉掌握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种、分类报告时限,明确我院疫情报告的程序并加以协调理顺。

2、建议院办组织人员立即对今年的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报告情况进行一次彻底自查,要求责任到人。

3、进一步加强我院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日志的填写规范工作,做的各种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XXX医院防疫科

202_年1月4

第二篇:法定报告传染病

法定报告传染病

随着新的传染性疾病的出现和流行,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有所调整。1989年及以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及副霍乱、天花、白喉、流脑、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感、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回归热、布氏杆菌病、炭疽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狂犬病、疟疾、黑热病、森林脑炎、恙虫病、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25种。

根据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0一1995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25种。

1996年乙类传染病增加新生儿破伤风和肺结核。202_年增加HIV感染者。添加新 202_年增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02_年5月2日,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202_年4月30日,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共2种。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共26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共26种。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这四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3],共11种。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第三篇:法定传染病报告须知

法 定 传 染 病 报 告 须 知

一、传染病报告病种

1、甲类:鼠疫、霍乱。(共种)

2、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流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共26种)

3、丙类:流感、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共11种)注意:对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要做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和未分期六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4、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5、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乙型脑炎的病例须填写接种史,同一个儿童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接种史。

二、传染病报告时限

1、医生首诊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接诊医生诊断后应立即向保健科报卡。责任报告人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卫生部门要求报卡的非法定传染病(如水痘、手足口病)在诊断后应于及时向保健科报卡。责任报告人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3.双休节假日向保健科报卡。保健科接传染病疫情报卡后立即网络直报。

第四篇: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各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各报告单位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清楚,不缺项。

三、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及疫情分析制度,固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收集、核对及上报,区疾控中心每月出一期疫情简报,每季、半年、年终写出各地疫情分析,年终写出传染病防治实施情况小结。

四、各法定疫情报告单位,一旦发现乙、丙类类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12至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及时填写报告卡向区疾控中心或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报告。

五、各法定疫情报告单位,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用最快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核实并经区卫生局审核后再进行网络直报。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并核实后,应及时向区卫生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六、各法定疫情报告单位,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并核实后,应及时向区卫生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派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七、对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惩处。

第五篇:最新法定传染病报告分类

最新法定传染病报告分类

法定传染病共分甲、乙、丙三类39种

1、甲类(2种):鼠疫、霍乱

2、乙类(26种):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11种):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注: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类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202_年10月28日国家卫生计委调整)

202_年1月22日

202_年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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