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方案
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学质量升级年”的实施为核心,以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理论水平、课堂教学技能为突破口;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课改要求,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思想品德优良,业务基础扎实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教学能手、新秀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赵福录
副组长:张福琴、毕德臣
组 员:王宝岚、王振和、张彦、张云杰、庞丽娟、朱学良、徐宝、刘淑萍
三、参评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业务水平精良。
2.报教学能手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教龄7年以上;报教学新秀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龄。
3.近五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或具有省市县中教部门颁发奖励,或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结题,或承担市、县级以上教学公开课。
四、参评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校初评后推荐。(学校初评时间:5月10日前完成)
2.教师进修校中教部终评。
第一阶段:参评资格审查(需交原始证件及复印件,时间为5月11日——15日前)。
第二阶段:参评教师说课(时间为5月10——7月20日,说课内容按教学进度自选,需有课件。)
第三阶段:课堂教学展示、评课(时间为5月10——7月20日,课堂教学展示内容按进度自选,需有课件。评课采取现场听课、听后即评的办法。)
3.公布评选结果:
高中组:每学科评教学能手、新秀4人。初中组:数、语、英每学科评教学能手、新秀10人,其他学科每科评教学能手、新秀6人。
六、各校申报名额分配:
按参评学科:语文、数学、外语各2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各1人。
七、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15日前各校将申报教师材料交中教部王振和处。
教师进修学校
年4月16日
青冈县
2009
第二篇: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制度
东坑镇中心小学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年重评一次,每次评选专任教师总数的20%,为了保证质量,评选指标宁缺毋滥。已是县级相应骨干教师的直接确定为学校相应骨干教师称号,不算学校结构比例之内。
第三条 校教学管理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为男58周岁、女53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骨干教师必须具有中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一级职称并聘任2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职业的; 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独立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比较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开课任务并获得好评;专业课教师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参加(或指导学生)县市级技能大赛或创新大赛获三等及以上奖。
2、近2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论文获奖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交流2篇;负责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在县级及以上的范围开过示范课。
3、近2年来,在教育信息网或学校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居领
先水平。专任教师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能胜任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并能指导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学生实习,参加(或指导学生)县技能大赛或创新大赛获一等奖。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勇于创新,在教学法研究、校本教材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近2年来,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4篇(其中必须有1篇为市级)以上,负责或参与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在县以上的范围开过2次示范课,在评优课、论文等活动中获县级及以上奖励。
第八条 学科骨干教师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服从分配,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受到教师好评。
5.近3年来,学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校级优秀等次或校级以上表彰。
二、教育教学方面
(一)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实绩,近3年内能具备下列2条:
1.在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或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要完成学校下达的指标且在平行年级领先或名列全县同类学校前8名。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较优异成绩:二等奖以上2人或三等奖以上3人。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荣誉称号或县(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称号。
4.在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三等奖2次或校级一等奖1次。
5.近3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成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表彰;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中队等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学科规定课时量的1/3,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有较明显的教学特色,达到以下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或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有较高的水平。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3年来,每学年能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须有学校教导处出具的公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价意见;申报职称时的考评课除外)。
三、教研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3年内能具备下列1条:
1.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2.参加县级以上论文交流评比中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3.应邀在全市县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4.受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5.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专业基本功大赛中,获县二等奖以上奖项1次。
6.近3年内,主持过县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或担任校级科研课题的正副组长,且课题已结题或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培养指导教师(本条为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参照条件)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带徒”活动(须提供原始记录且有学校教务处证明),指导其他教师提高业务能力。所辅导的教师在县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在公开课教学中获得较好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教学管理处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考评小组,校考评小组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组织专家考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行政人员兼课不少于本学科规
定课时量的1/3),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8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县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6篇;参加县级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带徒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县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必须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县以上的教学比赛。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学管理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和复评,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对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学校综合考核达良好以上,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
2、每举行年级组以上公开示范教学2次;或县级以上公开示范教学1次。
3、每在市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县级以上学术年会论文评选中以第一人称发表论文1篇;或参编县级以上出版的教材或专业出版物。
4、主持1项校级科研课题;或参加1次县级科研课题列前3名;或参加市级科研课题列前6名。
5、在教育教学和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学校或县、市级以上表彰。
6、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
骨干教师按以上六条进行考核,其中五条符合的为优秀;四条符合的为良好;三条符合的为合格;二条以下符合的为不合格。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考核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考虑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由学校每月补助科研经费20元;学科骨干教师每月补助科研经费30元,县以上相应骨干教师若有经费补助学校不重复计发(学期考评计发)。
第二十一条 学科骨干教师在聘期间可优先安排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教师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著。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 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泰州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著(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2 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条件
昆山市中小学(职中)、幼儿园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基本条件
第一条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对象
一、昆山市“教坛新秀”:35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3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需“123工程”考核合格。)
二、昆山市“教学能手”:4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需具有2年以上的“教坛新秀”称号)。
申报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中学(职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教学能手”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条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昆山市“教坛新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二)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学习教育理论的体会文章,或在昆山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或学科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中获等级奖,不少于2篇。
(三)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六认真”常规要求》。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实绩好,是学校公认的青年骨干教师。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低、中或高年级循环;中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毕业班教学实绩优良。能掌握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参加工作以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任务两次以上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在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合格。
(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能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2年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团委等德育工作经历,积累了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有指导学校兴趣小组(田径队、科技活动小组等)和舍务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有一定实绩。(注:副班主任工作一年折合半年的班主任工作。下同)
二、昆山市“教学能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二)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努力应用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或取得“教坛新秀”称号后,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000字),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或学科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文章,不少于3篇。
(三)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六认真”常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较系统的研究,学科教学初具特色。高中(职中)教师近3年承担过2次校级教学公开课教学,或在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其他教师近3年承担过1次市级或者2次片级教学公开课教学,或在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两轮低、中、高年级循环,中学中、高考科目任课教师有2年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学科教学质量在全校名列前茅;其他任课教师能胜任本学科教学任务,是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学骨干。在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获奖。
(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能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团委等德育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班主任工作实绩突出。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所指导的学校兴趣小组(田径队、科技活动小组等),在昆山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成绩突出。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高质量教育教学论文的(单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
(二)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组织的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三)指导学生在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信息技术、艺术和体育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的。
(四)连续两次在苏州市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五)有其他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越级申报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学历、年龄不得破格)。
本条例从2014年12月11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第五篇:教学能手评选方案
教学能手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和教学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培养典型,树立标兵,从而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此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意义:
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教师素质的提高是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评选教学能手其目的在于,发现典型,培养骨干,为优秀中青年教师接受健康成长创造机会和条件。
二、评选对象:
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掌握新的教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爱生,工作业绩良好,在学校教学工作中有一定的影响。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走在课改的前列,对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理解深刻,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
4、教学基本功硬,能够面向全体,教法灵活多样,知识点、难重点把握准确,课堂气氛和谐,教学效益高。
5、各项教学常规按计划要求落实良好,课堂常规落实到位。
四、主要指标:(课堂教学100分)
课堂教学赋分标准:
①采用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灵活,重点突出,难点疑点的突破恰当,教学基本功扎实。(20分)
②面向全体学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渗透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学习习惯及能力的培养。(30分)
③倡导运用自主、互动的学习方式,教学效果好。(30分)
④基本知识技能的训练扎实有效,课堂容量适当。(20分)
五、评选步骤及要求
(一)评选步骤
1、各教研组组织学习《海口镇中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方案》,组织教师申报,各教研组上报1—2名。
2、教师本人书面申请,教研组长统一上报教务处,由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评选,确定参评教师名单。
3、评比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对半录取。
(二)评选要求
1、全体教师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认真学习《评选方案》并严格实施。
2、参评的教师必须符合《方案》中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所规定的要求。
六、奖励措施
1、颁发荣誉证书,在考核中适当加分,并给予奖励。
2、优先考虑参加外出学习培训。(本)
3、优先考虑推荐各级各类的评比。(本)
4、择优录取4名作为参加县名师评选片级擂台赛选拔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