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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大全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1-104632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3 10:35: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大全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 : 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 : 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 :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第二篇:精麻药品自查报告

中医院精麻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我院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精麻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单位各临床科室均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经过毒麻药品培训且已经取得毒麻药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毒麻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具有上述资质的人员无权开具此类处方。

2、医院严格按照临床需要采购药品,确保库存既可以满足临床需要,又不会因库存过大,造成意外损失。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以后,医院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对药品质量、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进行认真检查。

4、医院设专柜(铁柜、双锁、双人分别持有一把钥匙)保管精麻药品,有相关制度;精麻药品专账管理。

5、对于过期、破损的精麻药品(目前未曾出现过期和破损现象),医院将组织院、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经上级领导同意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登记后,统一销毁。

6、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处方采用统一的红色专用处方,投递后的处方,保存至药品到达有效期后两年;处方、药品专人保管,药品专人投递,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一律拒绝投递。

7、我院开出的精麻药品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使用后的安瓿统一收回。

8、我院发现以下情况,将立即报告卫生局或公安机关:(1)精麻药品在运输、储存、投递过程中丢失、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冒领精麻药品的。

9、我院不为在家治疗的癌症病人提供精麻药品,如需使用,必须在我院住院治疗或者到医院门诊用药。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未在精麻药品管理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中医院

202_年9月30日

第三篇:精麻药品自查报告文档

石盘屯乡卫生院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省卫计委、省食药局、省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院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我院下发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制度》。结合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专题会议,使全院职工了解并认识到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储存、发放、使用的重要性,防止和杜绝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发生。

二、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验收由王宪甫、尚丽萍两位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用专用箱上锁保存。

三、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房右侧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和专帐登记制度。注射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霉变、破损情况,我院由郭培培、刘啸吟两人计数、保存、登记并报卫生局,严格执行报损销毁制度。202_上半年我院无霉变、无破损及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

四、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药监局审批,并在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对于不足之处我院已完善和更换,为杜绝以上不足之处在发生我院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查杜绝以上事情的在发生。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药房人员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我院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石盘屯乡卫生院 202_年5月1日

第四篇:麻精药品管理的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管理及使用的自查报告

为加强麻、精药品的严格管理,根据我院领导“对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要求,我科对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且组织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培训,强化意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制定并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二、采购验收严格执行市卫生局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由院长在介绍信上签字,院办公室盖章,销售清单与介绍信上的计划一致,有验收记录,验收时必须核对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才双人签字。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经常清点。

三、储存保管我们在管理麻精药品时实行五专:专人保管,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帐物相符。

四、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处方书写项目还算完整,但有时有遗漏、字迹不清晰等现象,有时没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生也开了麻、精药品而没有及时请有资质的医生签字,有时用普通处方书写而药房调配人员也没有拒绝发药,这些方面需进一步完善。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登记,按照规定留存处方。药房也配备一个麻、精药品保险柜存储,也有专用使用账册登记本,帐物相符。我们对麻、精药品的处方进行了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病历号、处方编号、疾病诊断、药品名称、数量、规格、医生姓名、发药人姓名等等。

五、处方开具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安瓯回收按照要求收回用后的麻、精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精麻药品管理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松原健民肛肠医院

202_年9月11日

第五篇:麻精药品的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卫生计生委转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院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制度

我院建立完善的麻精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采购

麻精药品和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计局的要求并按规定定点采购。

三、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药房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后进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4、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卫生局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四、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交回库房集中销毁。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卫生局审批,并在卫生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未在麻精药品管理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麻精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相关制度,真正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罗源县中医院 202_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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