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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科室职责[小编整理]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1-910172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4 16:36: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育局科室职责

峨眉山市教育局科室职责

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

2、负责拟定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机关公文的收发、核稿、打印等管理工作。

4、负责局长办公会、全市校长会和其它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安排工作。

5、负责机关目标管理、教育宣传、政务督查、信访接待、后勤管理、安全保卫、教育通联等工作。

6、负责牵头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7、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党政网和城域网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人事股

1、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和调配工作。

2、负责教师公招、培训、考核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办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的调资晋级及日常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办学校校长的考核、任免及推荐工作。

6、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师、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的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公办学校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查阅、传递等工作。

8、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及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计财股

1、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和调配工作。

2、负责教师公招、培训、考核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办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的调资晋级及日常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办学校校长的考核、任免及推荐工作。

6、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师、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的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公办学校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查阅、传递等工作。

8、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及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基础教育股

1、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学校德育、团队、精神文明、校风建设、艺体、健康卫生、科技、安全、国防、环保、法制等工作。

4、负责全市“普九”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5、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目标,组织教学巡导、评估学校教学质量等工作。

6、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学生奖励评审工作。

7、负责教育科研、课改实验及成果推广等行政管理指导工作。

8、负责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

9、负责普教招生、对口支援民族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相关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各类初等、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及民办教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初等、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幼儿园除外)。

3、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初、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及民办教育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等工作。

4、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队伍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和农村教育培训。

6、负责审批和管理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和初等学历教育机构,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7、负责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考核、检查、评估工作。

8、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综治安全股

1、负责全市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2、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学校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协调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置。

4、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5、负责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党办

1、负责草拟局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及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等工作。

2、负责局党委会、党务工作会的筹备及会务安排。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组织发展、年度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

4、负责工会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妇女、计生等工作。

6、负责教育行风建设、依法治校等工作。

7、负责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教育局内设机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教育局内设机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承担局机关政务及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局办公会、全局综合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会议通知的下发及局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值班、防汛、公务接待、局印章管理使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办公用品供应、办公设施管理维护、报刊分发、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保密等工作。

宣传信息科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联系沟通宣传机构和新闻媒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教育重点工作信息,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负责领导讲话和向上级呈报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教育重要决策和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稿件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协助做好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牵头做好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负面网络舆情的回应和处置工作;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登记、拟办、流转、归档和局机关公文的编号、制发、存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报党刊征订等党建和日常党务工作。

人事科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参与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负责机关和全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机构编制、教师调配、考核、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机关人员和学校教职工退休审批手续;负责机关并指导镇街所属及市直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基教科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抓好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做好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统筹普通中小学学生、班集体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课程设置及教材征订工作;协助勤俭办做好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规范办学行为,配合抓好乱办班行为的查处工作,抓好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控制义务教育段学生辍学。

职成教科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抓好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教研;指导镇街职成教中心建设、教育培训、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短期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牵头抓好教师有偿家教及乱办班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的审批备案;做好教育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计财科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好各项教育投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工资的发放工作;抓好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建设手续,组织教委办、学校抓好学校建设工程,协调安排与拨付工程建设资金;负责局机关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小学财务和校产校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对中小学校财务、食堂财务监督管理;做好教育事业统计、经费统计、劳资统计、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和财务决算工作,监测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及其他政策性教育资金到位情况。

思政科主要工作职责

指导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抓好教师有偿家教及乱办班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反邪教、禁毒教育;指导管理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慈善救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家委会、家庭教育工作,配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协助做好违反师德师风案件的查处工作。

安监中队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做好全市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指导各镇街教委办及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组织教育系统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对预案的演练;负责校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消防、反恐怖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做好对学校及周边秩序的综合治理;负责学校师生外出及大型活动的审批以及假期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

招生办主要工作职责

制定招生考试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教师资格证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抓好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试培训工作;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负责协调和处理本地区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教研室主要工作职责

统筹中小学教育理论、课程方案、课程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及课程资源的研究与开发,指导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工作;对全市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考试评价进行管理;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常规与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质量监测、教学评优活动,管理各种考试、竞赛活动;普及推广教育教研成果;参与教师培训,指导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结算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代理学校及有关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准确填制记账凭证,及时拨付资金,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指导中小学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协助中小学做好财务分析;做好学校及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师训科主要工作职责

统筹制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管理;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负责枣庄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和齐鲁名师、名校长的评审推荐工作。

纪委办主要工作职责

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效能监察工作,牵头抓好教育系统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明查暗访工作;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接待受理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受理查处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案件。

电教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指导信息化校园及信息化示范校建设,组织各学校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活动及课程研究;负责城域网建设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及农村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发放岗位合格证书及实验业务评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政办公网络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公开资料的上传、公文流转及二级办公平台的维护工作;负责中国滕州内网综合资料库的上传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运维工作,协助做好网络舆情控制工作。

勤俭办主要工作职责

协调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用品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险工作;协调做好全市中小学学生装的定制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省教育厅制定《目录》范围内教育报刊管理发行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和教育用品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图书资料的配备工作,指导学校图书馆(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督导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镇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并表彰奖励;完成市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下达的专项督导任务,定期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对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资助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其它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助学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体卫艺科主要工作职责

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大课间体育锻炼、学生课余体育训练;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体育竞赛与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好普通高中段招生音乐、体育和美术考试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采集、监测及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教师及学生参加国家、山东省和枣庄市体育与艺术竞赛、培训、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开足开齐开好音体美课程;落实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标准,督查器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

学前办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有关幼儿教育行政法规、重要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一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第三篇: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2 办公室工作职责 2 人事科工作职责 2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3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3 职业技术教育科工作职责 4 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4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5 师资科工作职责 5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6 离退休管理科工作职责 6 教研室工作职责 6 电化教育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教学仪器供应站工作职责 8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8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8 勤工俭学科工作职责 9 安全法制科工作职责 9 基建办工作职责 9 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0 晋中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管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统筹协调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局领导的参谋助手;

2.负责公文批办、来电处理、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

3.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全局性重要文件及涉外文字材料,制定全局性工作制度; 4.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编发、对外宣传及电子政务等工作; 5.组织相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6.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重要文件和事项的督办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整体工作运行情况;

7.负责制定机关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印章、钢印及主要领导个人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

8.负责对外交流、联络与合作,承办省、市组织的全局性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及接待服务工作;

10.负责管理机关临时雇佣人员的劳资、保险和待遇等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家属小区日常后勤保障等事务,为局机关和家属区做好服务性工作; 12.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人事科工作职责

1.对全市教育人事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2.负责承办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3.负责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协同编制部门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指导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教师交流工作; 6.指导全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7.负责承办教师节表彰工作;

8.负责承办机关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直属科级学校班子建设; 9.负责承办局机关人员考核和工资调整等人事工作; 10.负责承办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接收及就业指导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科级学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3.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为科学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准确依据; 2.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

3.指导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工作; 4.编制上报全市教育经费计划,做好全市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工作,统筹安排全市教育基建基金; 6.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及各项教育专款;

7.管理人民教育基金、教育奖励基金,落实国家、省、市对家庭困难学生奖学、助学等有关政策;

8.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教育投入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 10.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含幼教和特教),重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2.拟订全市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和科室编制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指导全市基础教育阶段的布局调整工作;

3.牵头制订“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标准”和“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市)评估体系”,组织实施好“千校达标”工程、省市级示范高中(含市级合格高中)创建工作以及“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合格县(区、市)”和“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市)”创建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指导、检查基层落实“五个规范”,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5.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监印工作; 6.宏观管理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负责审定乡土教材;

7.指导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政策,建立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新机制;

8.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与农科教统筹工作; 10.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业技术教育科工作职责

1.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

3.负责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和撤销的审核,做好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4.协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定、毕业证发放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6.指导、督促、落实好国家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 7.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办好晋中职业教育集团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8.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的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办好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负责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及农科教统筹与科教兴乡兴县工作,指导农科教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办学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5.负责全市职工培训与统计工作以及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 6.协调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7.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德育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工作;

2.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 3.指导加强中小学德育专兼职队伍、德育骨干队伍尤其是班主任队伍建设;

4.宏观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活动,调查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5.负责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与使用;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提高家教能力与水平;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及其他德育类模范的评比表彰工作;

7.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六大创建”工作; 8.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师资科工作职责

⒈宏观管理和指导市属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与培养培训工作;

⒉制定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教师的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⒊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培训模式,培养科研型、教育家型校长;

⒋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三·五”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组织好学科带头人“送教下乡”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⒌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整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⒍多种形式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⒎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监察室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2.协助市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市局和全市教育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负责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和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4.负责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和“双评”活动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5.指导直属单位及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6.做好机关工会和机关党委的建设工作;

7.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配合、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对离退休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 3.发挥好离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鼓励并支持其为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4.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5.结合离退休不同层次人员的爱好和特点,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6.积极引导有余力的离退休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7.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履行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服务职能; 2.指导县(区、市)教研室拟定区域内中小学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教学改革实验报告、教研课题等;

3.组织指导、检查、评价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认真研究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

4.把好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使用关和质量检测的命题关,搞好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和分析,为领导提供教学质量管理依据;

5.分学段、分学科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6.以“四项突破”为抓手,实施“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7.深入基层听课、评课、上示范课,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指导基层建立校本研训制度,构建民主、开放、高效的教学研究机制;

8.认真履行挂靠的教育学会的工作职能,完成上级学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9.组织培训全市各级教育科研人员,提高教研人员驾驭教学研究的能力; 10.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电化教育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电教(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电教规划和工作计划,管理全市中小学电教(现代教育技术)业务;

2.结合本地学校实际,制定中小学校电教(现代教育技术)基本建设标准和设备配套方案,指导中小学电教(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备、维修维护及使用,负责开发、配备和管理中小学校电教教材、信息技术教学资源;

3.组织开展全市电化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 4.负责全市电教(现代教育技术)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教学应用培训;

5.牵头实施国家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校校通”工程,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全市教育信息化工程;

6.负责教育城域网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

7.配合全局工作及各项中心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信息咨询和反馈,发挥好教育行政部门的窗口作用。

8.配合机关各科室做好各项涉网工作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 9.为全市教育系统提供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技术指导;

10.配合其它科室开展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学仪器供应站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的配备、管理、使用工作; 2.负责对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验收; 3.负责中小学校图书室(馆)的建设及等级认定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理化实验教学操作考试工作; 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规定,并通过多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宣传;

2.负责指导各县(区、市)招生办及有关学校做好考生报名、体检、政审、建档等工作,力争做到数据准确,不缺不漏;

3.协同考点做好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同公安、纪检、保密部门做好试卷的运送、保管、保密工作; 5.负责全市中考阅卷、登分和录取工作;

6.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7.负责全市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初审工作;

8.完成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负责拟订晋中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国家、省颁发的语言文字标准和法规;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和各行各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管理工作; 3.负责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工作; 4.负责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和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的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师生阅读工作; 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勤工俭学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勤工俭学方针政策,做好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学校“六大创建”工作; 3.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学生实践活动;

4.负责校办产业、学校后勤保障第三产业、学生用品、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 5.指导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加强学校流行病、传染病和地方性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法制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落实、考评及总结表彰工作;

2.负责全市学校教师普法及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开展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活动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4.按照上级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办理教育系统行政复议事项;

5.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6.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集体外出审批事宜; 7.负责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和师生平安保险工作; 8.处理涉及学生安全和法制教育方面的其它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相关临时性应急工作任务。

基建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2.配合有关方面抓好市中心城区校舍新、改、扩建工作; 3.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工作;

4.协助学校进行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编制审核等工作;

5.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对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贯彻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3.教育督导的范围主要包括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有关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教育督导机构的委托,对其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4.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评估方案,指导县(区、市)教育督导工作,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

5.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列席被督导单位的有关会议,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有权制止违反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

6.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篇:教育局各科室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安全监督管理科:

1.承担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教育局各科室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

3.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做好安全台帐的归档工作。

6.做好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镇(街道)教办、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考核,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本系统的考核检查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工作,配合安监科协调组织各科室和全市学校(单位)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安全工作。

2.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指导和督查直属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普教科:

1.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安全、高考中考等各类考试安全、师生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学生运动会、文艺演出、军训等)。

2.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安监科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检查、指导和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抓好学生德育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常识教育等,以减少、防范和遏制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成教科:

1.协同普教科做好全市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指导、监督职业中学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外来工子女学校、民办学校、社会力量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计财科:

1.负责全市学校校舍及建筑工程、设施设备、消防、防雷防汛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2.负责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治。

3.参与学校相关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六、人事科:

1.负责全市教师的师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

2.配合安监科做好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工作。

七、督导科:

配合安监科开展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督导评估。

八、监察室: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员的查处工作。

九、信息网络管理科:

1.负责抓好全市学校(单位)、幼儿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网络安全制度。

2.配合安监科做好有关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十、教育服务管理中心:

参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对受伤害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第五篇:科室职责

第三章 科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

一、掌握本中心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经常了解中心内各科室和基层的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协助中心主任参与大宗物品的购进及中心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二、起草本中心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三、协助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管理和协调各科室工作。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组织制定管理规范。

四、草拟各种综合性对外文稿、报告、请示等文件,并对各科室的各类请示报告、简报等来往公文进行审核、登记。

五、协助主任组织召开中心办公会、科室主任会以及全中心行政、业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对会议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报告。

六、负责全中心文书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邮发及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七、负责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八、承担全中心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并负责中心外印刷业务和审核与管理。

九、负责印鉴管理,执行用印规定。

十、负责来访、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公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管理、保养和维修。

十二、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检修、保养以及交通安全。

十三、负责实施组织全中心质量控制综合目标考评工作。

十四、支持协调科室开发创收,参与项目开发与产品监制的考察论证,协助办理审批手续。

十五、负责中心工作区环境卫生与绿化工作。

人事科职责

一、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任用干部的标准,负责科级干部的考核、考察、推荐、培训和任免工作。

二、根据中心人员编制定额,协助中心主任做好全中心的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提出各科室人员的合理配置意见,办理人事调配工作手续。

三、负责办理职工调入、调出、退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晋升、聘任和转业干部、复员战士、应届毕业生工作手续。

四、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转送交接机要通讯和有关的人事、劳资关系。负责人事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五、办理职工工资、职工转正、定级和正常的调资工作。

六、负责全中心人员考勤、考核、奖惩和请销假手续的办理。

七、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生活情况,提出对困难职工的生活补 助意见。

八、严格遵守人事机密和组织纪律。

纪检监察室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文件、通报、保证政令畅通。

二、协助总支委搞好党纪、政纪工作,查处违纪行为。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五、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廉洁自律、廉洁执法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总支及主管领导汇报。

六、完成中心党总支和卫生局纪检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并及时报告工作。

财务科职责

一、制定全中心的年财务计划,检查考核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全中心的预、决算,分折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监督管理全中心各项经费收支,纠正违法收支。

四、按照各项财务规定,办理日常经费收支业务。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做好财务管理。

五、协助物资管理部门进行财产登记,定期核对帐目,对物资管理进行监督。

六、按照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编制各类财 务报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会计凭证的收集、整理、立卷、造册和归档。

七、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八、做好全中心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和管理。

九、负责全中心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等。

总务科职责

一、制定后勤保障和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二、制定全中心工作、生活用房和基建发展规划。负责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负责现有房产的管理、维修,及时整理基建资料及档案。

三、负责全中心的办公用具添置、分配,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登记。

四、对中心固定资产实行建卡制,做到一物一卡。

四、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并负责此项经费的核算。

五、负责全中心电、汽、上下水管的管理、维修,保证正常运转。

六、负责本中心生活区环境卫生工作。

保卫科职责

一、在党总支和中心分管主任领导下,并根据领导授权负责全中心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日常工作。

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协助公 安、司法部门履行职责,打击犯罪。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以消防为主的“五防”教育(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防泄密),搞好治安与稳定工作,预防治安和政治案件的发生。

四、制定的完善治安防范制度。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五、协调有关科室,协助治安机关调查处理中心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

六、负责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年终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流行病控制科职责

一、根据省、市疾病控制规划要求,制订全市控制规划和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指导基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并开展科学防治和科学预测工作。

二、制定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方案,指导基层进行接种率调查,并及时汇总上报。定期对基层计划免疫综合情况进行考核,为上级主管部门制定预防疾病策略提供依据。

三、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报告,并实施控制措施。

四、负责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五、收集和分析计划免疫相关疾病及一些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资料,推行全市疾病的消灭及消除计划。

六、根据每年接种方案和接种人口,确定各种生物制品的所需要数量,并负责全市疫苗等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供应管理。

七、对疫苗质量、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及冷链质量开展调查监测、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切实制定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八、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负责计划免疫严重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的调查。

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扩大对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

预防医学门诊部职责

一、承担来诊病人的诊治,预防疫苗接种进行健康体检。

二、与有关科室配合,做好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病的诊断与防治。

三、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在健教科协助下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宣传。

四、做好疫情管理和上报工作。

五、监守岗位,认真负责,服务周到。

健康教育科职责

一、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协助、联合社会力量参与健康促进活动。

三、编辑、制作、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四、向新闻媒体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信息和卫生科普宣传 资料。

五、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六、培训基层健康教育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七、开展健康教育理论、学术研究。

八、开展调查研究,对各种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科学的计划设计和评价。

九、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宣传。

中心检验室职责

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承担市级卫生监督部门和社会委托的检验工作,全市公共卫生检验的实验室质量控制,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的检验、鉴定。负责卫生检验新技术在全市疾控机构的引进、推广、培训和技术指导。随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检验、检测任务。

理化检验室:

1、负责对各类食品、原料、饮用水、化妆品、空气、污水等卫生相关产品进行卫生理化检验并提供准确数据。

2、随时承做突发事件的理化项目及急性化学性食物中毒检验项目。

3、进行实验内及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微生物检验室:

1、负责对各类食品、饮用水、化妆品、污水等卫生相关产品进行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并提供准确数据。

2、随时承做传染病疫情检验项目及急性微生物食物中毒检验项目。

3、进行实验室内及实验室间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室:

1、按照质量控制程序时各相关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2、负责定期发放质控样品。

3、负责报告的打印、原始核对及资料编缉保存工作。样品室:负责所有采(送)检样品、标本的登记、分检、交接、发放检验报告等工作。

寄生虫防治科职责

一、努力完成上级和中心下达的寄生虫病责任目标。

二、指导全市各县、区做好寄生虫病防治休治工作,主要包括:疟疾休治、药物浸泡蚊帐,疟原虫镜检、蠕虫病的驱治等。

三、掌握全市寄生虫病疫情动态,及时报告,制定措施。

四、做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中的材料收集、汇总,认真进行总结,建立健全资料档案。

地方病防治科职责

一、认真、圆满完成各项责任目标。

二、承担本市辖区的地方病(IDD、地氟病、布病、鼠疫)的防治任务。

三、全面掌握本市地方病疫情信息和动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认真做好病情动态监测和病情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级站开展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五、对新发现的地方性流行性疾病,要制定调查方案,组织现场调查和提出防治措施。

六、收集、整理、建档地方病防治资料。

七、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消毒杀虫科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托幼机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生产经营部门单位的消毒监测,人员体检。

二、完成上级交付的消杀工作任务。

三、开展对基层工作技术指导和工作抽查,并对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四、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日常消毒、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并考核其工作质量。

五、协助爱卫会开展除四害工作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工作。

六、同时承担卫生监测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按照职权界定范畴对直管单位开展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参与相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指导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的开展。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加强精神建设,树立良好职业道德,认真按照工作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科室人员政治思想悟和专业技术水平。

6、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标准收费。

7、完成中心和上级部门交付的其它工作。

皮肤性病防治科职责

一、针对全市性病、艾滋病流行情况,研究和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担负全市性病、艾滋病的监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市疫情资料,并做好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的防治技术指导工作。重点指导浉河、平桥两区,做好监测、门诊咨询和诊疗业务。

四、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技术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协作开展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六、指导基层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工作。

七、开展麻风病等其它传染性皮肤病的防治与监测工作。

慢性病防治科职责

一、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的流行病学监测和调查研究,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和评价。

三、制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策略和措施,开展对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建立慢病防治示范点积极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驾驶员体检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建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全体人员进行纪律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三、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驾驶员体检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切实提高驾驶人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负责市管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补办证人员的身体体检工作。

六、完成上级和疾控中心交给的其它任务。

工会职责

一、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

二、认真做好职工以及临时用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检查、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调解家庭纠纷,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六、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学术委员会职责

一、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术报告活动。

二、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教育,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

三、完成上级医学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有组织地开展社会服务、科技咨询、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统计中心各项成果和论文并及时发布。

教育局科室职责[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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