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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11-876635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7 22:38: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

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

学校党委和行政关爱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设立了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为了更好地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落实好,全面做好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工作,并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金

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金是指对长期重病、鳏寡孤独且生活不能自理或突发大病基本医疗难以保障以及因其它意外、天灾人祸所造成的生活窘迫、子女无力负担的困难离退休职工实施的资助。

二、推荐评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爱及时有效的落到实处,实事求是的关心帮助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的评定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金额等原则上要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监督,确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的困难资助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资助,严禁用于其他任何开支。

4.坚持组织推荐评定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三、特困贫困对象评定的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去世后,坚持土葬的原则上不得予以资助。

2.对于身患重大疾病、绝症或长期住院自理医疗费过大(包括其它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在去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时可拿出1000元资助慰问,对个别患重大疾病,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可拿出202_元资助慰问。

(二)年底面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

对于符合困难资助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每年11-12月份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由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及离退休教职工个人申请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资助对象初步名单,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五、审批程序

对于日常慰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去世离退休教职工及身患重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不需要个人申请,由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校区服务中心协商确定直接慰问发放,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由资助对象本人签字即可。年底面上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必须按照以下推荐审批程序确定。

1.组织评定推荐:各校区在广泛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由离退休教职工联络小组提名推荐后,由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按有关程序评审推荐上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2.个人申请:对于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

示无异议后,由各校区组织资助对象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最后由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发放。

3.场站管理中心、动科学院分别成立推荐评定工作小组 根据评选条件及人数比例评选推荐特困贫困对象并排出名次,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及汇总表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审定,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发放。

七、本暂行办法从202_年7月1日起实行。

八、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

第二篇: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

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较合理地用好教职工集体福利费,让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能享受到学校集体大家庭给予的温暖,以人为本,同舟共济,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我校当前的财务状况和部分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参照兄弟院校做法,特修订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一)补助对象

本校教职工(含集体所有制职工、代理制职工、离退休人员)。

(二)补助原则

1、特别困难者多补,较大困难者酌情补,一般性困难者少补或不补助的原则。

2、本人自愿申请,组织集体讨论审批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同一人当年补助一般不超过二次的原则。

(三)申请补助理由及补助标准

1、教职工会员本人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按中保人寿所规定的疾病释义,指: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癌症;6瘫痪;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10主动脉手术;

11、非典型肺炎;

12、其它权威医院认定类似病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500----202_元不等。

2、教职工会员配偶或供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同上),直接影响教职工生活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不等。

3、教职工会员家庭发生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

次性补助金额为1000----1200元不等。

4、教职工会员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家庭直系供养人月人均在600元以下,或长期犯病造成生活有较大困难者;补助金额为300----500元不等。

(四)补助办法

1、由教职工会员书面申请或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交分工会小组提出意见,所在分工会在认真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由学校教代会生活福利监督委员会审批。

2、学校教代会生活福利监督委员会根据困难补助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可找相关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凭校工会(教代会生活福利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发的困难补助表,到学校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4、按时召开审批会议。一般情况下,教代会生活福利监督委员会每学期讨论审批2--3次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5、补助金额公开。校工会负责将教职工困难补助情况,每年用适当的方式向全体教职工会员公布一次。

二、慰问金补贴

教职工会员或教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因重病(重伤)住院、手术、去世或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等,由校工会代表学校进行安抚性慰问。

(一)慰问金补贴原则

1、特别情况只进行一次性慰问原则。

2、常规性慰问,同一人同一种病因的慰问,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原则。

(二)慰问金补贴标准

慰问分为一次性慰问和常规性慰问2种

1、一次性慰问:

教职工逝世补贴800元;教职工配偶、父、母、子女600元。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300元。

2、常规性慰问:

重大疾病住院:教职工300---5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200元/次。

手术住院:教职工200元---3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100元/次。一般治疗住院:教职工100元/次;(三)补贴办法

1、教职工本人或其他教职工向当事人所在分工会反映情况,经分工会核实后报告校工会。除校工会及相关领导专门探访慰问外,其余人员慰问补贴,需用填写统一表格形式报告校工会,校工会核准后补给。

2、补贴慰问金必须造册登记,并有3人签字,以备检查监督。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停止,解释权属学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福利委员会)。

茂名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

第三篇: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范文

白北关初中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较合理地用好教职工集体福利费,让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能享受到学校集体大家庭给予的温暖,以人为本,同舟共济,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我校财务状况和部分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特修订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一)补助对象 本校教职工

(二)补助原则

1、特别困难者多补,较大困难者酌情补,一般性困难者少补或不补助的原则。

2、本人自愿申请,组织集体讨论审批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同一人当年补助一般不超过二次的原则。

(三)申请补助理由及补助标准

1、教职工会员本人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按中保人寿所规定的疾病释义,指: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癌症;6瘫痪;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10主动脉手术;

11、非典型肺炎;

12、其它权威医院认定类似病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500----202_元不等。

2、教职工会员配偶或供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同上),直接影响教职工生活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不等。

3、教职工会员家庭发生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000----1200元不等。

4、教职工会员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家庭直系供养人月人均在600元以下,或长期犯病造成生活有较大困难者;补助金额为300----500元不等。

(四)补助办法

1、由教职工会员书面申请或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交工会小组提出意见,工会主席在认真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校长,并由学校教工代表讨论审批。

2、学校教工代表根据困难补助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可找相关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凭校工会主席签发的困难补助表,到学校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4、补助金额公开。校工会负责将教职工困难补助情况,每年用适当的方式向全体教职工会员公布一次。

二、慰问金补贴

教职工会员或教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因重病(重伤)住院、手术、去世或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等,由校工会代表学校进行安抚性慰问。

(一)慰问金补贴原则

1、特别情况只进行一次性慰问原则。

2、常规性慰问,同一人同一种病因的慰问,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原则。

(二)慰问金补贴标准

慰问分为一次性慰问和常规性慰问2种

1、一次性慰问:

教职工逝世补贴500元;教职工配偶、父、母、子女300元。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200元。

2、常规性慰问:

重大疾病住院:教职工100---3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200元/

次。

手术住院:教职工100元---2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100元/次。一般治疗住院:教职工100元/次;(三)补贴办法

1、教职工本人或其他教职工向当事人学校工会反映情况,经工会核实后报告校领导。由校工会及相关领导专门探访慰问,补贴慰问金必须造册登记,并有3人签字,以备检查监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白北关初中 二零一五年九月

第四篇:202_年慰问困难教职工及离退休教师请示报告

湘河镇初级中学工会

关于202_年慰问困难教职工及离退休教师

请示报告

商南县教育工会:

时值202_年元旦之际,特对我校困难教职工及离退休教师进行慰问,困难教职工12人,退休教师6人,共12人,需慰问经费3600元,望批准为盼。

湘河镇初级中学工会 202_年12月31日

第五篇: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工会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尊老爱老的美德,使每一个教职工都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要求在春节期间认真做好以“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工作和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工作的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扎实开展“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工作,做好离退休教师和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二、切实做好离退休教职工、老干部、老党员的慰问工作。春节期间,对退休教职工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慰问,慰问以登门走访的形式进行。要认真落实好党的干部政策,特别是对老党员、老干部以及长期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老同志,要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慰问中,要全面了解他们现有的生活、身体情况,主动宣传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认真听取老同志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向学校和单位反馈。离退休教师的慰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经费一般为:离休人员(包括遗属)每人不少于300元,退休人员每人不少于200元。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对有特殊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开展慰问。

三、积极开展对困难教职工和学生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以因患大病或遭受重灾致贫的困难教职工为重点,开展生活帮扶、应急救助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筹集送温暖资金,为困难教职工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生活,使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传统佳节。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积极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活动。新学期,要落实好贫困学生就学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认真做好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工作的总结。要及时做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和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的总结,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探索建立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加大 “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力度,进一步扩大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中国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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