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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渣土车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11-111462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3 23:10: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营运渣土车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榆林市龙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营运渣土车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榆政办发[202_]93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现将营运渣土车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本公司企业内部的监管

依法完善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公司渣土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向驾驶员大力宣传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二、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

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对多次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强制培训。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易受雨雪、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的特点,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驾驶人员冬季安全教育的培训,提高驾驶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

我公司认真地对公司渣土车辆维护和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严格公司渣土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确保公司车辆不带病运行。

我公司通过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渣土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渣土车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使得我公司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榆林市龙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15日

第二篇: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篇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及XXXX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XXXX自治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为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确保稳定”的原则,依法开展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保障经营者合法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2.打击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3.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和网约车经营的行为。

4.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5.查处聚众闹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牵头人。

(二)重点区域。

结合我镇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整治行动。选择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危害性大的1至2条客运班线和汽车客运站、码头、贸易中心、学校、重要路口、等人员和人流集中的区域作为整治的突破口,以点带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XX任组长,XXXXXXXXXX等相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整治办设在镇党政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积极配合县相关单位、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限为**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

1.印发《XX镇人民政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2.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标语等媒体,大力宣传机动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营运的必要性、重要性,着力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摸排工作,建立摸排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

1.研究确定整治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防控。

2.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力量,专项整治重点区域。

3.专项整治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对符合销毁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进行集中销毁。

(三)督查总结阶段(5月中旬)。

建立社会化打击非法违法运输长效机制,巩固整治行动成果。

五、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工作经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请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于**年4月20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镇整治办备案;于**年5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整治办。

XX镇整治办联系人:

(篇四)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运输秩序,保护客运车辆合法权益。鉴于我镇私家车非法营运在数量和运输方式上逐年增加和变化等十分突出的问题,按照**年9月2日XX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依法查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当事人,坚决杜绝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农村小客车、摩托车和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以及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营造良好的车辆运营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名单后附),办公室设在交管办,由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包括有上述情形的轿车、客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对小型客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管严控。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线路、区域、时段,开展区域性的联勤联动,实施精确有效的整治。

四、时间安排

从**年9月5日开始,至**年3月5日止,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成效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宣传发动阶段。

(一)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开展工作,全力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告知乘坐或者使用非法经营车辆的危害,不断提高群众对潜在危险的防范意识。

(二)各村(社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摸清全镇辖区范围内个人自用车辆的底数(含无牌无证车辆和外籍车辆),将车号、车主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交管办、派出所等部门。

(三)各村、社区敦促非营业性机动车车主签订《保证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诺书》,并发动群众及时向交管办、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举报非法营运线索,加大打击的广度和深度。

第二阶段:**年10月10日至**年2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抽调派出所、安监办、交管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进行集中整治。

(一)对原有非法营运车主自觉签订承诺书并终止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对签订承诺书之后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车主,一律从重处罚。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有非法经营情形的当事人,一经查证核实,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做好投诉举报人员的保密工作。

(三)要及时报告汇总案件,在镇纪委的监督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增强处罚的严肃性,避免说情风;对所扣车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报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放被扣车辆,不能降低处罚标准。

第三阶段:**年2月10日至**年3月5日,巩固成效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营运行为反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实施,并做好指导、协调及资料收集汇总等相关工作。

(二)交管办、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小型客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镇安监办、交管办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扣留。把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车辆信息汇总提供给县交通运输、运管部门。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农机站:负责牵头组织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调查摸底和排查甄别工作,并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查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安监办:协调配合派出所、交管办、农机站等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并参与各村(社区)对事故隐患点和事故多发路段(点)进行排查和整治。负责组织召开事故隐患分析会,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纪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敷衍塞责行为进行查处。

(六)村(社区):落实属地负责制,摸清非客运、非法载客车辆底数,做好宣传、动员、监督和稳定工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机动车车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和集市咨询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台帐及危险路段的管理制度。

(七)学校:将交通安全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会同交管办、派出所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划和设置学校及周边交通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环境。签订道路安全责任状,向每位学生及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从严治理学生非法驾乘、“黑车”、摩托车现象。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力度。非法营运车辆多数未经安全检验检测,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上岗证,超速、超载现象严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出行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注意加强协调和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制度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纪律,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坚持不懈地开展联合执法,努力促使联合执法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防止非法营运活动现象反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三篇:全县重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全县重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秩序,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落地落实,认真开展执行。

一、整治重点

(一)货运企业整治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台账;

3.未按规定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4.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不严格;

5.所属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入网率、上线率等未达到相关要求,未开展适时监控;

6.所属车辆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所属车辆未按时年审检验,对已报废车辆未及时注销相关手续。

(二)货运车辆整治重点:

超限运输、擅自加装钢板、私自加高栏板、改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货运驾驶员整治重点:

驾驶员”三超一疲劳”、故意损毁和屏蔽卫星定位监控设施、不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暨隐患排查阶段:202_年5月

各企业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隐患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_年6月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货运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_年7月

针对查处得到问题,各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报送局安监股备查。

三、整治措施

(一)货运企业整治措施:

1.开展安全生产约谈。

我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本地货运企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去年以来发生主要以上责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货运企业,进行联合约谈,对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经营资格。

2.曝光一批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

我局将严格按照道路运输企业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对县属货运企业进行风险状况排查,并公开曝光一批安全风险较高的货运企业。

3.实施信用管理。

我局将建立道路货运企业信用档案,将超载超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对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货运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4.实施保险浮动费率。

鼓励和引导重型货车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将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的视频、图像等资料抄告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机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理,同时引导保险机构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货运车辆实行保费浮动机制。

(二)货运车辆整治措施:

1.开展车辆隐患清零。

各货运企业立即对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排查,对未安装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已安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的车辆,要立即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全面的对车辆二维情况进行筛查,按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以及年审检验,及时注销报废车辆。

2.开展货车改拼装整治。

各货运企业应立即对参营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车况排查,重点排查车辆是否存在擅自加高、加宽、加厚钢板以及改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立即进行整改,回复原状,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安监股备查。

3.严厉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

汽车维修企业不得从事加高、加宽货箱栏板,增加钢板弹簧片数,改变车辆悬架形式,增加或者减少轮胎、车轴数量,更换与员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发动机、车架、车身或者罐体等非法改拼装作业。

4.严格车辆运营年审。

我局将货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车辆年审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数据与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信息对接,同时车辆年审时应提供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在线截图以及车载安全设施设备清单。

(三)货运驾驶员整治措施:

1.开展驾驶员隐患清零。

各货运企业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督促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章,在整治期间接受处理到位,做到违章处理清零,被公安机关记满12分的,被交通运输部门记满20分以及违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的,不得继续从事营运驾驶工作,对违法违规超限运输3次以上的驾驶员依法进行联合惩戒。同时企业要按规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2.严格驾驶员记分管理。

我局将严格按照《XX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记分管理,记分达到15分的驾驶员必须下岗学习,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企业应做好学习期间驾驶员监管工作,学习未完成不得参与营运;记分达到20分的驾驶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企业应严格按规定对其予以解聘。同时我局将定期公布重点监控名单和禁止进入名单,曝光违法违规驾驶员。

3.强化卫星定位监控。

各企业应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值班值守,全面提升卫星定位系统的上线率和在线率,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到从快、从严处置,对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要及时通知服务商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监控有效。

(四)强化监督执法:

1.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对路政部门、交警部门抄告的超载超限违法违规信息,严格按照“一超四罚”相关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实施处罚。

2.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管。

联合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事故深度调查追责,同时建立数据交流共享机制,及时查处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信息作为货运企业诚信考核重要内容。并对路面执法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重点企业、重点源头、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和联合执法。

(五)发挥科技和政策引领作用。

鼓励货运经营企业与网络货运平台做对接,降低车辆空驶运行频率,提高运输效率,引导平台企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优化运力调度和安全运行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并做好台账记录,并定期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认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职责,完善责任体系。

各企业要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施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明确职能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驾驶员监管制度,提升对驾驶员的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大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力度,并形成驾驶员处罚机制,定期对驾驶员资质、违规违章、记分管理情况进行筛查,运用好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监管及交警违规违章查询,严查重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行为,杜绝酒驾、毒驾、手续不齐、资质不符的驾驶员参与运营。同时结合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应急处置、特殊天气路况驾驶技巧的培训,全面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驾驶技术,从根源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细化举措,提升监管水平。

请各企业强化车辆监管,定期对公司所属车辆的二维、保养、年审等情况进行筛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养护,并建立台账,确保车辆技术等级合规,严防病车上路。同时加强源头监管,建立有效的源头治理体系,杜绝超载行为的发生,已查实并记分达到15分的超载车辆驾驶人,未参加15天的专项学习考核,坚决不允许参与运营。

(四)加大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积极采取多样式、多渠道的为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造势,营造良好氛围,让行动深入每个驾驶员及车主心中,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

请各货物运输企业于202_年6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202_年8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至局安监股,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纸质文件。

第四篇: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输车辆运输作业秩序,有效遏止运输车辆违规现象,维护道路运输秩序,根据武汉道路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公司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专项整治组成员:

组长:秦志诚

副组长:徐凡

组员:栗建党、程四元、冯念、王西宁、张筱君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公司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道路运输秩序。

二、工作内容

1、学习了解202_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了解事故原因,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给广大天津市民带来的危害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并从中吸取教训。

2、开展相关的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宣传及教育,使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秩序的和谐氛围。

3、认真检查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是否都是合法有效的。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资格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制运输车辆违规行为。

5、严格查处不按规定使用GPS装置的,对超速、违章行为予以严惩。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前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12月31日)。由安技部为主,组织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

1车辆出车是否带齐所有证件,2车身是否清洁,车辆各部位是否存在隐患; 是否及时处理; 3行驶途中是否正常使用GPS 关闭GPS行驶的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2_年1月1日至2月15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继续严厉整治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按照自查自纠;消除隐患为核心;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产。要组织开展好本公司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专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武汉医用氧气厂运输队

202_年8月20

第五篇: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办法,采取政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积极配合,集中开展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全县客运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吕南海(县交通局局长)

张建民(县安监局局长)

何金友(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胡子平(县农机中心主任)

易盛开(县教育局局长)

刘开岑(县市政局局长)

邱庆华(县监察局局长)

伍治辉(县工商局局长)

杨新明(新兴管委办主任)

马照明(县运管所所长)

杨长德(县交警大队队长)

舒彬(县交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马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运管所4人(杨秀文、汪建国、周华、陈文鑫)、县交警队2人(查小波、谭林)、县客运管理局1人(田洪海)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2_年5月25日起至202_年8月25日止。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取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保护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的行为,重点整治以非法从事班线、干线道路旅客运输为主。

(二)结合部分试点乡镇通村公路验收评审工作的开展,部署安排我县农村客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环境,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采取打疏结合、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全面完善的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的面包车等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大量“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涌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专项整治工作组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互相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突出重点,及时掌握和摸清辖区内车辆底数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和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非法营运行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统一行动指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严格按法定秩序依法从重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或保护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辖区内运输企业、车站等,要在整治期间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运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强化督查,增强效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县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周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县人民政府。

营运渣土车辆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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