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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城区学校、局机关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1-94511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2 23:26: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永兴县城区学校、局机关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永兴县教育局 202_年公开招考城区教师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城区部分学校工作需要和局机关日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县城区学校教师和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一)城区学校招考学科及名额(50人)实验中学(10人)

语文2人 数学3人 英语3人 历史1人 生物1人

朝阳小学(12人)

语文5人 数学5人 英语2人 城关小学(5人)

语文2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红旗小学(5人)

语文2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水南小学(18人)语文9人 数学9人

(二)局机关招考岗位及名额(10人)

1、教研员2人(物理、历史);

2、宣传专干1人;

3、审计专干1人;

4、计财股干事1人;

5、学生资助中心干事1人;

6、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4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城区学校教师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近两年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以上。202_学年度“任教学科在市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合格率不及50%,且低于全县平均合格率10个(含10个)百分点以下的”不得报考。

2、学历合格,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

4、参加工作6年以上(有合同限制的按合同执行)。

5、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对象为:①现从事小学阶段教学的教师(不含正在小学支教的中学教师)。②现任中学教师第一学历是中师类或小教大专班学历且在小学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③报考小学英语的教师不受本条①②项限制。

6、报考初中教师对象。现从事初、高中教学工作的中学教师(含初、高中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

7、报考学科专业对口要求。①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第一学历是中师或小教大专班的不要求专业对口,其他学历的必须专业对口。②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之外的学科(含初中各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但如果通过一年以上的脱产培训且结业的可视同专业对口,中文专业如近三年任教历史的可以报考初中历史。

(二)报考局机关工作人员条件

1、永兴县教育系统内在编在岗教职工;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吃苦耐劳精神,工作业绩好。在202_学年度“任教学科在市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合格率不及50%,且低于全县平均合格率10个(含10

个)百分点以下的”不得报考。

3、报考宣传专干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现在县教育局机关跟班的人员和抽调到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1人限报1个岗位;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合同规定在乡镇学校工作年限未满的教师不能报考;

6、具有所招考岗位的学历或专业证书;

①教研员:学历与招考岗位对口,从事一线教学工作6年以上(含6年),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相关专业教研教改文章2篇以上,且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教学比武等活动中获得奖励1次以上。

②宣传专干:热爱写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市级以上刊物、新闻网络媒体发表文章或教育信息5篇以上。

③审计专干:具有会计证或审计员、造价员职称资格证,有工程建筑专业学历文凭;

④学生资助中心干事:具有会计证和计算机等级中级证。⑤计财股干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具有会计证。

三、招考程序

(一)城区学校教师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_年8月5日至 6日,截止时间为8月6日下午18:00时。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名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费100元。

4、报考志愿要求: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

5、考试:

①时间:202_年8月8 日上午9:30时开考。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它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②地点:县实验中学。

③考试范围及分值:采用100分制。小学以本学科小学内容为主(70%),兼考初中内容(30%)。初中以本学科初中内容为主(70%),兼考高中内容(30%)。

④以招考学校学科人数计算,如果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则按该比例相应减少招考人数,少于2人报考的学科不开考。

6、确定试教对象:

根据招考教师计划数,分学校及学科,2人(含2人)以下的按1:2确定试教对象;2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比例尾数按四舍五入取舍。如最后一名分数并列时一并纳入试教对象。

7、试教:

①时间:202_年8月 11日上午7:00时开始。②地点:(待定)

③形式:采用说课形式,时间不超过15分钟。④试教费每人100元。⑤试教采用100分制。

8、综合成绩折算比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9、确定入围对象:根据城区各学校招考教师计划数,分学校、分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对象,如最

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现象,则笔试成绩得分高的教师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一样,则试教原始成绩(四舍五入前)高的排名在前。

10、考察:对入围对象进行考察。经查实,近两年来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他惩戒性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取消其资格,按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1、公示:将考察合格对象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招录资格。同时,根据相应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举报电话:5522041、5524578。

12、聘任: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_年8月5日至 6日,截止时间为8月6日下午18:00时。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名所需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岗位专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4、考试。

①时间:202_年8月8 日上午9:30时开考。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②地点:县实验中学。

③考试内容:试卷分财会类(计财股干事和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人员考试为同一张试卷)和综合类,采用100分制;学生资助中心干事加考计算机操作考试(占总分值的40%),考试时间为8月8日下午3︰30-5︰00,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还须进行试教(与城区招考教师初中组试教同组,占总分值的40%)。

④招考比例。宣传专干、教研员按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1:5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1:5的比例,则不开考;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体检。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对象(有计算机操作考试或试教的按照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各类人员分别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

7、研究。局党组听取考察组汇报,进行研究,确定入选对象。

8、公示。将入选对象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招录资格。同时,根据相应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举报电话:5522041 5524578

9、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一年,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计财股干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人员考试分数排第一的录用为计财股干事,其他人员为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如因政策原因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机构撤销,所招录的工作人员安排到城区学校工作,不留在局机关。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对象有冒名顶替、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

(二)笔试考试按高考要求进行组考。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整个招考过程全部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考试招录纪律,考务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认真工作,廉洁守纪,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监考。本次招考工作主监考由局机关干部担任。

(二)学校意见。在签署报考意见时,校长须亲自把关,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如学校弄虚作假,按国家考试相关规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回避原则。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应予以回避。

(四)监控。本次考试使用监控系统,终了铃响后继续作答的,一律视为舞弊行为。

永兴县教育局 202_年7月25日

第二篇: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_年11月11日 | 浏览369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2_]131号)文件精神,经202_年9月16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2_年10月19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专题会议、自治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经202_年10月21日威宁自治县县委常委会批准,202_年11月10日威宁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并经毕节地区人社局毕署人社复[202_]480号、毕署人社复[202_]545号文件批复同意,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录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审查、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开考录结果、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录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录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录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需学历、专业、户籍及其它报考条件等详见《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属威宁县村卫生室人员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_年11月28日-202_年12月2日;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议室(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对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威宁县村卫生室人员还应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本县村卫生室卫生人员证明;报考威宁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持县文广局出具的面试后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威宁县中医院02职位工作人员持会计证;属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人员持《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人员持《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限威宁户籍人员还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202_年8月31日前属威宁户籍证明和家庭户口簿。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者经报名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四、加分待遇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按照毕地青联发[202_]15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均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按照毕署人社通[202_]29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可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上述加分以最高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五、考录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每个职位考录人数按不低于3:1开考和录用。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可由本人申请并按报考条件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_年12月9日。报名结束后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对减少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_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 ;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_年12月29日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报考威宁县信访信息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审查

经考试上线人员列入审查对象,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等。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

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录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按各职位应录用名额经考试上线、审查合格者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202_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选岗

报考乡(镇)同一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驻矿安监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并列时抽签选岗)。

十、录用

1、经考试、审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报考职位行文聘用,同一职位末位分数并列时重新考试(不加照顾分),不超编进人。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增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录用单位。

2、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中专生为一年,专科以上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录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_年11月10

第三篇: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2_]131号)文件精神,经202_年9月16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2_年10月19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专题会议、自治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经202_年10月21日威宁自治县县委常委会批准,202_年11月10日威宁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并经毕节地区人社局毕署人社复[202_]480号、毕署人社复[202_]545号文件批复同意,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录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审查、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开考录结果、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录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录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录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需学历、专业、户籍及其它报考条件等详见《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属威宁县村卫生室人员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_年11月28日-202_年12月2日;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议室(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对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威宁县村卫生室人员还应持县卫生和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本县村卫生室卫生人员证明;报考威宁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

员持县文广局出具的面试后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威宁县中医院02职位工作人员

持会计证;属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人员持《毕节地区西部

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属高校毕业

生就业见习期人员持《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限威宁户籍人员还

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202_年8月31日前属威宁户籍证明和家庭户口簿。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者经报名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四、加分待遇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按照毕地青联发[202_]15号文件规定“凡参

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服务

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按照毕署

人社通[202_]29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区事

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可享受同等加分优

惠条件。” 上述加分以最高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五、考录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每个职位考录人数按不

低于3:1开考和录用。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

位计划录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

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可由本人

申请并按报考条件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_年12月9日。报名

结束后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对减少

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_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 ;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_年12月29日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准考证)。

报考威宁县信访信息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数1:3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

40%,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数字。

七、审查

经考试上线人员列入审查对象,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

情况等。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

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

定,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录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按各职位应录用名额经考试上线、审查合格者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

《202_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选岗

报考乡(镇)同一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驻矿安监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并

列时抽签选岗)。

十、录用

1、经考试、审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报考职位行文聘用,同一职位

末位分数并列时重新考试(不加照顾分),不超编进人。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

按职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增员审批手续,签订聘

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录用单位。

2、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

政统一拨付工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

制度(中专生为一年,专科以上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

开考录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

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附:《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_年11月10日

第四篇: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_年11月11日 | 浏览850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2_]131号)文件精神,经202_年9月16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2_年10月19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专题会议、自治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经202_年10月21日威宁自治县县委常委会批准,202_年11月10日威宁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并经毕节地区人社局毕署人社复[202_]480号、毕署人社复

[202_]545号文件批复同意,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录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审查、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开考录结果、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录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录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录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需学历、专业、户籍及其它报考条件等详见《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属威宁县村卫生室人员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_年11月28日-202_年12月2日;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议室(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对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威宁县村卫生室人员还应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本县村卫生室卫生人员证明;报考威宁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持县文广局出具的面试后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威宁县中医院02职位工作人员持会计证;属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人员持《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人员持《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限威宁户籍人员还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202_年8月31日前属威宁户籍证明和家庭户口簿。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者经报名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四、加分待遇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按照毕地青联发[202_]15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均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按照毕署人社通[202_]29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可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上述加分以最高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五、考录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每个职位考录人数按不低于3:1开考和录用。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可由本人申请并按报考条件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_年12月9日。报名结束后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对减少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_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 ;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_年12月29日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报考威宁县信访信息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审查

经考试上线人员列入审查对象,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等。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

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录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按各职位应录用名额经考试上线、审查合格者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202_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选岗

报考乡(镇)同一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驻矿安监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并列时抽签选岗)。

十、录用

1、经考试、审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报考职位行文聘用,同一职位末位分数并列时重新考试(不加照顾分),不超编进人。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录

用手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增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录用单位。

2、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中专生为一年,专科以上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录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附:《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_年11月10日

第五篇:202_年鹤城区教师公开招考公告

202_年鹤城区教师公开招考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关于公开招考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厨师的公告

根据区属学校(幼儿园)教学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区属学校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42名、区幼儿园教师8名、区幼儿园厨师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

一中、二中、四中、鹤翔学校、河西学校、东晟学校、舞水小学、人民路小学、跃进路小学、红星路小学、钟秀学校、锦园路小学、鹤城区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

应、往届毕业生(限鹤城户口,落户时间截止202_年7月3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限户口),鹤城区区外在职教师。

三、招聘计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10名。

2、高中2名:通用技术2名。

3、初中12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物理2名、地理1名、历史1名。

4、小学28名: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3名、计算机1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3名。

5、幼儿园教师8名,幼儿园厨师2名。

四、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要求:报考研究生专供岗位的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

历;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幼师专业以上学历或非幼师专业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的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报

考研究生专供岗位需具备初级中学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需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职业资格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4、年龄要求: 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鹤城区区外在职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报考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厨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日期均截止202_年8月31日)。

5、鹤城区区外在职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以上教师专

业技术职称。

6、特别说明: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和今年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不

得报考,隐瞒身份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符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组发“202_”5号)文件第五章第九条第六款规定对象,即‚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的‛,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21日(上午8:00—下午18:0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鹤城区教育局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研究生专供岗位的需带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②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的需带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厨师职业资格证和健康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③属于优惠加分对象的需递交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六、考试有关事项

1、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_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在怀化市一中电子监控考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说课为8月26日上午8:00在怀化市一中;幼师和厨师面试为8月27日上午8:00在区幼儿园。

4、考试与计分方式:

①招聘岗位与参考人员达1:3比例才能开考。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分闭卷笔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其中笔试、说课成绩各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的免笔试参加说课,说课成绩为100分。

笔试内容以招考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需70分以上(含70分)方有资格进行说课。说课人选原则上按所报科目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说课的具体内容考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要求写出教案。说课时间10分钟。计分办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说课得分,并当场亮分。

③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纲要、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各科教学法。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所报科目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面试考察五项技能:1弹:自弹乐曲和即兴伴奏曲各一首。2唱:自弹自唱歌曲一首。3画:当场临摹画一幅。4跳:表演舞蹈一个。5说:说课10分钟。计分办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每项面试得分,并当场亮分。

④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考试分闭卷笔试和操作两个环节,笔试和操作成绩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笔试命题范围为专业知识。操作人选原则上按所报科目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操作内容为红案、白案。计分办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操作得分,并当场亮分。

七、体检、政审

体检按所报岗位专业,以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面试、操作成绩)总分[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总分需70分以上(含70分),报考幼师岗位总分需60分以上(含60分),报考研究生专供岗位说课成绩需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厨师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政审由招考办公室根据档案记载进行审查,凡有违法违纪行为为政审不合格。若存在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各岗位参考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八、聘用

经公示、政审、体检合格者,根据定岗学校、学科、名额,以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面试、操作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等额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岗位,按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如在公示、政审、体检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其学科参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请垂询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5—22322160745—2265070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地址:怀化市鹤洲北路75号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永兴县城区学校、局机关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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