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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涧沟中心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11-102838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9 10:58: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寿县涧沟中心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寿县涧沟中心学校教师分流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根据寿县教育局教师分流要求,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为目的,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我镇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分流2-5名教师,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分流对象与范围

1、镇超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男47周岁、女42周岁以下的实行有计划地进行分流;

2、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教师实行交流轮岗。

五、具体形式及方法

1、以学校为单位对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从考勤、领导评价、群众评议、职业道德、平时成绩、终结成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分数量化得出结果后,以A级30%,B级40%,C级25%,D级5%的比例对教职工进行分等定级。

2、镇内中心小学、中学七、八年级D级教师(含中学三处后勤人员)作为分流对象,由中心学校调往农村小学任教。

3、除分流人员外,镇内超编一般小学、幼儿园依档案年龄从小到大,按10%的比例,轮岗支援农村小学,中学七、八 年级教师以202_-202_学年度上下学期终结成绩实行末位分流(上学期终结成绩30%,下学期终结成绩70%)。

4、农村一般小学A级教师根据需求通过试讲到街内中小学、幼儿园轮岗(学历合格,专业对口,短缺学科、B级教师也可考虑)。

5、轮岗期为一学年,期满后轮到农村一般小学的,经过考核85分以上者,方可回原校参加下一学年聘任。轮到街区学校的经考核90分以上者,可留下参加下一年聘任。分流教师考察期为一学年,经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可回原校参加下一年聘任。

6、街区D级教师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教师,学校可直接安排工作(工作量酌情,但必须达到其他教师工作量的80%以上),不服从安排者,将作为轮岗分流教师对待。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2_年8月中旬,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心学校分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202_年8月下旬,各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寿县涧沟中心学校

202_年7月16日

第二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 “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振霞

副组长:刘晗昭 汪长生 马永生

成 员: 朱庆锋 马刘杰 何传剑 黄平江 刘纯斌

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2_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2_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2_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2_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2_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2_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2_年8月执行)

第三篇: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202_-202_学年教师交流工作

实 施 方 案

来集镇宋楼小学

202_年10月20日

202_-202_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新密教体文[202_]73 号)和《新密市202_-202_学年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密教体党〔202_〕34 号)以及中心校202_-202_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来中心校〔202_〕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原则和目标

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在均衡中发展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教师交流工作。

教师交流的目标是:参加交流的支教教师、挂职教干、结对指导教师、送课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教师的总数占在职教师的30%。

三、交流对象

1、我校50岁以下的男教师、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交流工作3年的教师。

3、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含党政正职)。

四、交流方式

根据教体局和中心校安排,我校教师交流主要方式是在中心学校区域内交流,我校交流帮扶学校是东于沟小学。主要包括:

(一)、挂职教干;

(二)、全日制交流;

(三)、送课交流;

(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

(五)、结对指导。

五、交流时间:202_—202_一学年。

六、具体措施

(一)、挂职教干(小学)的产生、职数、职责

1、产生:通过自我推荐、学校确定,并且现担任学校中层岗位职务,最终确定我校大队辅导员侯小强老师去东于沟小学挂职锻炼。

2、职责:负责挂职学校交流教师的管理、服务,服从挂职学校的领导,认真完成挂职学校安排的工作。定期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教师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关心交流教师的生活情况,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教学教研工作,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20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6次。重视和加强调研工作,挂职锻炼结束时,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二)、全日制交流教师

按照中心校统一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派我校一一班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去东于沟小学进行交流,该同志是新密市骨干教师,交流时间为一年。每学年按照交流学校工作安排,要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上示范课不少于4次,指导课不少于4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三)、送课交流教师

经研究,我校安排二年级语文教师张翠云老师,六年级数学教师苏根红老师到东于沟小学交流送课。并与对口交流学校进行了沟通,不打乱对口交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每人每学年送课8节,参加评课8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次送课后认真填写《对口交流学校教师送课情况登记表(表五)》。具体安排详见附表四。

(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

经学校研究,决定安排我校一年级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和三年级数学教师侯会晓老师去东于沟小学上示范课、指导课。每学年每学科上示范课、指导课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五)、结对指导

经研究决定,我校由美术教师刘翠老师与对口交流学校东于沟小学同学科的教师郭文娟老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共同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指导,每学年具体指导活动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结对指导情况登记表(表六)》。

七、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必须在交流学校工作和生活。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交流教师走过场,流于形式。校长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2、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为所在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如果师生以及学生家长意见较大,不得返回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交流教师的考核由所在学校按照本学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平时考核由所在交流学校负责实施;交流教师的交流期满考核由交流教师本人在交流期满后填写《新密市交流教师考核表》,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及时反馈回原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者,重新安排交流锻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原任学校予以解除聘任合同。对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锋智

成员:张世伟陈利强侯小强陈书锋姜福海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每一位教师都能明确教师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原则和目标任务。

2、结合我校教师交流工作制定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人员数量等具体内容,并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3、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进行督导管理,纳入对交流教师的考核。

来集镇宋楼小学202_年10月20日

第四篇: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我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全镇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目的,使全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稳妥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教师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促进教师由师资富余学校向师资不足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交流与晋职、评优、评模相挂钩。

三、交流时间

自202_年1月1日起,交流时间不少于1年。

四、交流对象

1.全镇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

2.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交流优先安排。

3.各小学根据专任教师和班级数确定交流教师数,对申请交流教师进行统一安排。

4.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妊娠、产假或哺乳期的;(3)子女在任教学校就读四年级及以下,且无人接送的;(4)依靠本人照顾的直系亲属重病的。

5.音体美和英语学科的优秀教师可以申请多校兼课,五、交流类别与具体要求

1.奖励性交流

(1)条件:优秀的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主动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数和年限:每校原则上限报1人,交流时间为1年及以上。

(3)产生办法: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校集体研究批准后,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优惠措施: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加分。具体办法由职称评聘方案规定。②在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5)要求:参加奖励性交流的教师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在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要真正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师生满意度较高。若在交流时所任教学科在镇内文化素质测评时名列后三名或学生成绩与全镇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责任心不强引起学校及学生家长严重不满的,出现违背师德师风的,取消优惠待遇,并由中心校进行严肃处理。

2.督促性交流。

(1)产生依据和人数: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作为督促性交流的对象:①近三年来凡在全镇文化素质测试中连续名列后三名的教师或学生成绩与全镇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②工作不认真,不服从学校安排,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③违背师德师风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交流时间最少1年。

(3)产生办法:由中心校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要求:交流期间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素质测试较接任时排名上升,否则,继续交流。

3.逆向交流

(1)由上级主管部门调入到中心校的教师,由中心校安排,首先必须到村小任教,1年后有资格参加交流。

(2)根据中心小学生源、班级数及学科缺额情况,确需补充教师的,由村小交流到中心小学,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校领导班子研究、考核合格后方可交流。如出现“督促性交流”中第(1)条相应情况不得交流。

六、工作流程

1.每年7月下旬,奖励性交流教师提交申请,所在学校审核后报中心校。

2.8月上旬,中心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交流人数和学校。审查奖励性交流教师材料,择优确定人选;确定督促性交流人选。

3.8月中旬,将交流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

4.8月25日前,中心校将交流情况通知到相关学校和教师。

5.8月25日教师到交流学校报到。

6.8月30日交流正式开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五篇:乡镇中心学校关于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乡镇中心学校关于教师校长轮岗交流

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校长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邵店镇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镇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在职教师,各小学校长。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轮岗。

四、轮岗交流措施

(一)教师轮岗交流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两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其他小学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本镇各偏远小学(一、二、三类)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202_年起,凡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1年及以上在本镇偏远小学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中心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2、需要磨练的交流。

丁楼小学、后杨小学、十里铺小学、集北小学、邵店一中、邵店二中的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居本校倒数后三名的。虽然绩效考核名次滞后,但学生抽考成绩在全镇同年级前十名的不属交流之列。

3、其他乡镇调入到邵店镇的教师必须参加一学年的教师轮岗。

4、丁楼小学、后杨小学、十里铺小学的教师,在本校工作满十年的,必须参加一学年的轮岗交流。

以上所有轮岗交流的教师,由中心校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二)校长轮岗交流 本镇北片区各小学的校长,在本校任职已满十年的,属于交流范围。所交流的岗位,由本镇其他小学校长竞聘择优担任。校长轮岗交流对象,由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轮岗交流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本镇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6、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中心校。

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九月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流入学校工作。

寿县涧沟中心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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