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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精选五篇)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1-1020684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3 11:24: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申报的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分别说明资金计划情况,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二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xx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中的职能为主导全县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为贯彻落实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确保成功创建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计划资金595万元。于2xx7年5月9日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米易县落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中所涉及到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性质制定各自资金管理办法。

4.根据各项目责任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各项职能分工及《米易县2xx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及资金计划》来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氛围营造,着力集贸市场秩序、客运汽车站秩序、交通秩序、凉桥河沟黑臭水体和市政基础设施等九项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文明细胞创建和实地考察点位打造等十二项载体活动,切实做好迎国检准备。2.通过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创建宣传片制作、创建画册编制等来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氛围;进行市场秩序整治、客运汽车站秩序规范整治、凉桥河沟黑臭水体治理、市政基础设施整治、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建设、环境卫生整治、五小行业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重点区域整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问卷调查和模拟测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文明集市、文明餐桌创建活动、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文明小区楼院城建活动、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乡风文明示范点创建等创建载体活动。

3.2xx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经费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内容、措施申报资金预算,县文明办审核后报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最终金额为5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财政拨款资金。2.资金到位。

2xx7年县财政共下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经费指标5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7.7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77%。其原因为截止2xx7年xx月31日,财政未清算资金xx7.24万元。3.资金使用。

2xx7年共支付项目资金467.76万元。县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到我部后,我部根据《米易县2xx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及资金计划》及各责任单位提供的资金拨付申请,从财政系统上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责任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设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分为“理想信念建设”工作组、“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组、“经济民生建设”工作组、“社会环境建设”工作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组、“长效常态机制”工作组、“特色指标”工作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督查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的牵头部门组织责任部门统筹实施创建工作,协调完成指标任务,对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完成,与责任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主动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实施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

形成了县委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督查方式采取县领导督查、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督查。县领导督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区域和领域的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内容根据县领导要求、阶段性创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督查情况由县创文指挥部进行通报。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督查:一是每半月组织一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并以账单式及时送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二是不定期组织牵头部门进行明查、暗访,采取实地调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随机访谈、个别访谈和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信访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将以“发点球”的方式向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2xx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内容、措施列出工作计划,做好实施方案,及时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全国文明城市是最有竞争力、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和无形资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是提升城市魅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能有力地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从而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全面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硬件设施建设趋于完善,居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2xx7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米易与“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擦肩而过。虽然我们没有摘牌,但在创建过程中也取得了诸多成果,积累了许多经验,全面完成了2xx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计划中的工作任务,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全省的县级市和县中第一名。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最终与“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失之交臂,说明我们的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还有差距。体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主次干道、公共设施等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依然是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市民素质、城市管理、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等城市软环境指标还有缺差。组织动员群众不够,群众参与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工作局面。

(三)相关建议。

坚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农贸市场、主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规范管理,强化各类违法小广告治理,推进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坚决杜绝脏、乱、差等问题反弹,确保环境卫生经得起“细看”。要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和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引导市民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坚决消除乱停乱放、人车抢行、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构建和谐有序的公共秩序,确保公共秩序经得起“细评”。坚持开门创建、为民创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努力以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感染群众、赢得支持,确保为民服务经得起“细挑”。

2xx8年5月31日

第三篇:万元以上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

**部门关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报告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设立的依据和基本情况。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如属分实施的项目,还应包括长期绩效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2_年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分析。

(二)202_年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性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和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202_年项目建设或实施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情况等)。

(二)202_年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监督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或设定的绩效目标(或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三)其他。

六、项目自评工作情况

包括自评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情况,项目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情况。

第四篇: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_ )

项目名称: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实施单位(公章):自治区民政厅 主管部门(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填报时间:

202_ 年 1 月 23 日

202_ 自治区财政资金《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我厅对 202_ 年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项目绩效进行了认真评价,经研究,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自治区民政厅设 14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社会救助局、优抚安置局、民间组织登记处、民间组织管理处、退伍军人协调处(自治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处、救灾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管理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02_ 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的总体要求,自治区财政共安排我区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资金7029 万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按照《自治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202_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发放8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津贴。资助对象为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 80 周岁(含 80周岁)老年人。对于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值,我们依据往年项目实施情况,结合各地实际,从项目实施的数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质量等 7 个方面,分 80 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治区财政资助财政补助资金、各地配套资金、补助资金拨付时限、实行动态管理情况、对高龄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补贴发放机制、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高龄老年人对补贴发放工作的满意度等 10 个具体指标,对 202_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情况整体评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根据《自治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中“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自治区财政补助 80%,当地财政负担 20%;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自治区财政补助 20%,当地财政负担 80%;其他地、州自治区财政补助 50%,当地财政负担 50%。”的有关规定,202_ 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我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资金 7029 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其中乌鲁木齐市 660.77万元,克拉玛依市 85.52 万元,伊犁州 841.53 万元,塔城地区444.39 万元,阿勒泰地区 239.14 万元,博州 145.43 万元,昌吉州 696.73 万元,巴州 407.60,阿克苏地区 556.62 万元,克州 234.57 万元,喀什地区 1481.65 万元,和田地区 678.88 万元,吐鲁番市 191.18 万元,哈密市 347.69 万元。(剩余 17.3万元未标明情况)

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行属地化管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审核,根据老年人口变化的情况,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自治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申请、发放、管理等全阶段实现动态监管,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下真功夫维护高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认真组织开展 202_ 年高龄津贴

申报工作,并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认真审核研究,形成《202_高龄津贴自治区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202_ 年 4 月,自治区财政下拨的 202_ 高龄津贴自治区财政资助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在民政厅的监督指导下,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细则,落实了配套资金,规范了管理、监督和发放程序,在确保老年人基本权益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高龄老年人保障服务水平。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认真落实《自治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严格把控资助对象条件、项目标准、申报审核程序、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重要环节,确保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宣传作用,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提高社会知晓度。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分析。202_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各地州(市)民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落实配套资金,规范了管理、监督和发放程序,在确保老年人基本权益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高龄老年人保障服务水平。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1)项目完成数量:按照年龄在 80 周岁(含 80 周岁)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 50 元;90 周岁(含 90 周岁)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 120 元;100 周岁以上(含 100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 200 元的补贴标准,为全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 7029 万元。其中乌鲁木齐市 660.77万元,克拉玛依市 85.52 万元,伊犁州 841.53 万元,塔城地区444.39 万元,阿勒泰地区 239.14 万元,博州 145.43 万元,昌吉州 696.73 万元,巴州 407.60,阿克苏地区 556.62 万元,克州 234.57 万元,喀什地区 1481.65 万元,和田地区 678.88 万元,吐鲁番市 191.18 万元,哈密市 347.69 万元。(剩余 17.3万元未标明情况)

(2 2)项目完成质量:各地严格按照《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自治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按季度审核,根据老年人口变化的情况,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实现动态管理,科学发放。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2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强化服务保障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

(3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分析: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逐

步提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项目绩效目标按季度有序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对各地高龄津贴制度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公示资助金发放情况,按时组织开展对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对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工作较为重视,能够认真执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部分地州将发放工作纳入本地区年终考核指标并制定了督察工作方案。有的地州举行了地区和县市领导参加的发放仪式,扩大了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县(区)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克服人员少、发放地域广、老年人多等困难,精心组织,及时安全的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人手中。地、州民政部门也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乡村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在抓好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建立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利用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注老人的社会氛围,营造了社会各界支持、关心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今后老年人基本生活费发入工作顺利推进创

造良好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随着今年来,我区高龄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加之基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民政专干短缺,基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压力较大的现实因素,致使高龄津贴的动态管理缺乏一定程度上的精准。

(四)其他。

建议: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适时考虑提高补贴标准。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自治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积极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是提升高龄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重要举措。202_ 自治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_

项目名称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资金自治区补助经费 预算单位 自治区民政厅

预算

预算数:

7029

执行数:

7029

执行 情况(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29 其中:财政拨款 702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 80 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强化服务保障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通过实施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制度,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周岁(含 80 周岁)89 周岁的老年人 ≥50 元 ≥50 元 90 周岁(含 90 周岁)99 周岁的老年人 ≥120 元 ≥120 元; 100 周岁以上(含100 周岁)的老年人 ≥200 元 ≥200 元 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自治区财政补助

80%

80%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自治区财政补助 20% 20% 其他地、州自治区财政补助 50% 5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拨付时限

202_ 年 12 月底

100% 成本指标 实行动态管理情况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审核,根据老年人口变化的情况,及时办理审批、各地严格按照《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有关要求,实现动态管理

增发、停发手续。

对象,科学发放津贴。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高龄老年人对补贴发放工作的满意度

≥80% ≥80%

第五篇:财政公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附件2:

财政公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项目单位用)

填报单位:湖南八百里水产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202_年05月0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评价负责人(签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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