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301班下学期的学费缴纳方式(推荐)
关于301班下学期的学费缴纳方式
建设银行:户名:周海英
账号:6227 0033 9524 0051 692
收费标准:
1.指令生(公费):590元(学费)+200元(书费)+210元(班费+资料费)=1000元 2.指导生(自费、借读):200(书费)+210元(班费+资料费)=410元
注明:指令生只需按1正常缴费,指导生除按2缴费外,还需要到校缴纳其他费用。另外,请新申请内宿生的同学于8月26-30日来校学工处查询住宿申请结果;以便及时安排。请大家在8月31日前存入以上账户,31日来校报到时交周老师。祝大家暑假愉快!
第二篇:研究生缴纳学费住宿费补充规定
河北农业大学文件
校研字(202_)3号
河北农业大学
研究生缴纳学费住宿费补充规定
为规范研究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顺利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结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的实际,对《河北农业大学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暂行规定》作如下补充:
1、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研究生应当在每学年开学前至开学后的一周内缴清学费和住宿费。未缴学费不予注册。
3、定向、委培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河北省相关文件;统招研究生学费按入学时确定的标准缴纳;住宿费根据入住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休学或申请贷款等形式,解决缴纳学费遇到的困难。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者,应在注册前由本人提出困难申请,并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核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审批同意且缴清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先行注册、暂缓缴纳学费手续(暂缓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缓缴学费学年第一学期末结束前15个工作日)。批准缓缴学费人数不超过培养学院应缴学费人数的10%。
5、住宿费不属暂缓缴纳范围。
6、对在每年9月底前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且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发放普通奖学金。
7、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学费(办理缓缴手续的除外)或住宿费的研究生,学校停发其欠费期间的普通奖学金。
8、对已获批准暂缓缴费的研究生,其普通奖学金从暂缓缴纳学费手续办理的下月起缓发,在缓缴期限到期前足额缴纳所欠学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缓发部分的普通奖学金。
9、对尚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比。
10、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出国接受联合培养2个月以上者,自出国的下一个月起学校停发其普通奖学金。按期回国、回校报到者,从回校报到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访
问和短期学术研究的,自出国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其普通奖学金。出国期限不足2个月且按期回国、回校报到的,补发所停发部分。超过2个月、未按期回国或回国后未按期报到的,不再补发。
11、欠缴学费或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得进行毕业(学位)答辩。
12、本补充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电费缴纳方式申请表
电费缴纳方式申请表(高压)
缴费号:____________用户编号:_______________银行授权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 报装编号:____________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付款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选择付款方的电费结算方式(在相应方式前勾选):
□ 分次结算
□ 一次结算 分次结算以供用电双方签署《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中约定的交费日、交费金额(比 例)为准,分多次结清当月电费。
一次结算是指按照供用电双方签署《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中约定的最迟交费日前 一次性结清全部电费。为确保电费及时收回,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另行 通过与公司签订《用电客户履约担保金托管三方协议》等担保方式,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 请选择付款方的电费支付方式(在相应方式前勾选):
□ 直接交付
□ 金融机构联网托收
直接交付是指直接到供电人收费网点或供电人向社会公布的合作代收网点直接支付电费。金融机构联网托收付款需付款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并提供供电人备案。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9位同城交换号 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的12位小额支付系统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授权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收款方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开户银行为工行大栅栏支行,开户银行9位同城交换号为010206959,开户银行的12位小额支付系统行号为102100004880,账户为***0312。
★ 请选择付款方的发票类型(在相应方式前勾选):
□ 普通发票
□ 增值税票
说明: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用户需填写《增值税开户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增容或变更业 务客户另需提供原缴费单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为避免影响您的电费正常及时交纳,请确保上述申请信息填写及提交材料的完整、准确、真实。若上述信 息发生变化及时到我公司办理结算方式变更业务。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海淀供电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南里2 区 8 号(邮政编码:100086)﹡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62151813(增值税业务)、62150385(受理变更业务)、63662721(传真)
付款方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会员会费缴纳方式
附件二
202_级上海科学会堂青少年英才俱乐部
会员会费缴纳方式
202_级上海科学会堂青少年英才俱乐部会员会费将采取两种类型的收费方式:
一、捐赠方式:
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会费202_元/项目,交至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将出具“捐赠发票”。汇款时请注明姓名及“202_级英才俱乐部会员捐赠”字样。我们将在上海青少年科技英才网捐赠平台上答谢捐赠者。
银行账户: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上海工商银行淮海中路第一支行
账号: ***2647
二、会费方式:
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会费2150元/项目(含150元税费),交至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将出具“上海市社会团体单位专用收据”(根据国家税务规定,出具“上海市社会团体单位专用收据”需缴纳一定税率。经核算202_元需缴纳税费150元,故共需交纳会费2150元/项目)。汇款时请注明姓名及“202_年英才俱乐部会员费”字样。
银行账户: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淮海路第一支行
账号:***69
52注:请在规定日期前交纳会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将另作安排。
1、现金交费时间为202_年8月8日至202_年8月12日;
现金交费地点:南昌路59号204室。
2、转账交费时间为即日起至202_年8月12日。
(请在转账后,将相关凭证传真至或扫描以后发送至英才俱乐部,以便及时确认到账情况。)
联系人:徐恒巍、陈淑婷
电话:33311678 传真:33311679 邮编:200020 邮箱:es_club@126.com地址:南昌路59号204室
第五篇:普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
普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制:年)积极响应江苏省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号召,拟到单位就业。为配合其申请学费补偿,经查实,该生不属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应缴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
我校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办人:;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申请学费补偿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能出具完整的学费收据原件,则必须由原就读
学校出具本证明;
2.本证明必须加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财务处公章(院系和其他部门公章无效);
3.本表可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地址:http://aid.ec.js.edu.c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