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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1-110644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6 23:08: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设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杭锦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关于202_-202_年财政资金使用的自查报告

杭锦旗审计局:

杭锦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202_年-202_年水利水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累计拨入财政资金33423.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08万元,自治区 908万元,市级30827.26万元,旗级8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黄河安全防御工程

1、黄河鄂尔多斯段202_年应急防洪工程

黄河鄂尔多斯段202_年应急防洪工程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全面解决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御安全问题,202_年7月经鄂尔多斯市水务局批复,总概算33304.21万元。202_年 10月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核定中标价26386.78万元,独立费用2571.63万元,计划市旗两级政府以8:2的比例配套投资,截止202_年底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 2.62亿元。建设资金市级到位23897万元,旗级配套未到位。

2、黄河鄂尔多斯杭锦旗段标准化堤防风光互补项目工程

202_年市委、市政府安排在我旗奎素至毛不拉孔兑36.05公里高标准堤防进行亮化,并对独贵塔拉黄河大桥两侧各2公里及杭锦淖尔蓄滞洪区5公里共计9公里堤防背水面进行绿化,两项工程总投资4313.7万元。工程于202_年9月份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底已基本完工,其中36.05公里堤防亮化工程共安装风光互补路灯1055套,完成投资2469.68万元;9公里堤防绿化工程共种植各类灌木20.12万㎡,完成投资1036.43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3000万元,路灯项目支付工程款2413.15万元,绿化项目支付工程款516万元,发生独立费用70万元。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巴音门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_年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复,建设内容有大坝加高培厚、新建溢洪道和输水洞。计划总投资56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50万元,自治区补助62万元,市旗两级配套57万元。工程于202_年4月1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30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全部完工。该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现水库已开始蓄水运行,为巴音门肯嘎查近202_亩弃耕地恢复耕种提供灌溉水源。

三、人畜饮水安全工程 202_-202_年我旗共争取实施了锡尼镇乌兰台村、翻身湾村,独贵塔拉镇塔然高勒村、格点盖村,伊和乌素苏木巴音门肯嘎查、阿日善嘎查等10处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889 万元,解决877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于7月4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开始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有65万元未到位。

四、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1、完成格点盖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淤地坝7座,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89km,总投资50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1万元,自治区、市两级财政各配套50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200未到位。

2、完成减拉汗小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采取发展基本农田、大果沙棘造林、沙柳防护林种植,完成新增治理面积1.6km,完成投资6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0万元。

3、启动“十大孔兑”治理项目之一的毛不拉孔兑小流域综合治理,202_年实施了沟掌、亚马士和白音森布尔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措施主要以沙障、旱柳、柠条、羊柴种植为主,202_年下达投资1133.74万元,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623.41万元。

四、牧区水利项目 1、202_年牧区水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于202_年5月底实施完成,建设地点为伊和乌素苏木、锡尼镇,建设节水示范户30户,示范面积1528亩,完成投资15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55.4万元。222、顺利启动自治区实施的“四个千万亩”节水改造工程,其中我旗计划实施:沿河地区大型灌区扩灌26.99万亩,梁外牧区改水地(即新发展水浇地)15.78万亩,现有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8.82万亩,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摩林河灌区)1.2万亩。202_年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实施1.5万亩节水改造,投资868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355万元,市政府投资360万元,旗政府配套及群众自筹153万元,工程于7月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现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到位555万元。

五、现代农牧业节水灌溉工程

202_-202_我旗共实施喷灌项目7.3万亩,安装喷灌设备275台,其中在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宏昌规模化种植区安装大型喷灌3.3万亩,投入财政资金972万元;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以户为单元实施4万亩。亩均投资1060元(其中设备投资600元,水、电等配套设施460元),累计拨入财政资金1113.85万元。

六、防汛抢险抗旱资金

1、抢险工程

202_-202_我局先后组织对福茂西、毛匠圪旦、芦团、刀图、奎素五处险工险段进行了抢险整治,共完成投资598万元,争取到上级防汛补助资金580万元,及时消除了险情,确保了安全度汛。

2、防旱抗旱资金

202_-202_我旗遭受特大旱灾,全旗有49个嘎查村,1.82万户、5.1万名农牧民,30万亩农作物、1800万亩草牧场、100万头只牲畜和150多万亩林地直接受灾,面对特殊旱情、灾情,我局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力量抗旱减灾、生产自救、稳定民心,一是争取上级投资200万元,及时购置了抗旱机械及设备;二是争取资金515万元,在伊和乌素和锡尼镇等旱情相对严重的地区,实施了60余处小型应急抗旱工程,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旱灾损失。

七、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

202_—202_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政府专门成立了旗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水利普查办公室,于202_年1月7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水利普查工作,共成立了9个普查组,抽掉了148名普查人员,其中水利普查指导员43名,普查员105名,并对普查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提高普查人员的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目前,水利普查工作结束,并上报市水利普查办。该项工作财政共计拨入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培训费、差旅费、普查设备、办公用品购置费及普查人员津贴。

综上所述,202_-202_我局水利建设开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水利建设各个板块都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政府监督制等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重大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制,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和高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到位。

主题词:审计 项目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自查 报告

资金

第二篇:建设资金使用

建设资金使用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资金应按照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及时到位;凡有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要求各种资金应同步到位,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投资计划所列的各种建设资金要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

使用建设资金,应当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确定的工程内容、规模、标准、设计方案和使用范围以及下达的计划。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国家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动用基本预备费应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非生产性项目支出要实行预算管理。有关单位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三篇: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一章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立与执行

项目法人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相应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应当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项目法人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鉴应按规定分离管理。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立适合本项目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尤其是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资金使用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资金应按照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及时到位;凡有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要求各种资金应同步到位,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投资计划所列的各种建设资金要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

使用建设资金,应当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确定的工程内容、规模、标准、设计方案和使用范围以及下达的计划。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国家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动用基本预备费应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非生产性项目支出要实行预算管理。有关单位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三)工程价款结算

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比例、支付办法、支付时间及支付程序进行支付。工程价款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手续支付,由承包商提供工程结算清单、监理人员审核签证,项目法人有关业务部门审核,法人代表审批。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将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预以抵扣,同时按合同约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用现金支付工程款和材料款。

(四)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尤其是国债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不能用于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批复的概算项目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帐簿。会计凭证、会计帐目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

1、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必须规范

基本建设帐簿使用和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执行财政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执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财政部财建〔202_〕394号文件,所有建设单位需要设置核算机构的必须认真执行。

2、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依据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主要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概算,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以及相关政策、税收等规定。

3、基本建设成本核算及费用控制

基本建设成本核算最终目的是考核所批准的概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实际支出,从中找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实际成本和概算比较超降原因,在决算报告中加以说明。因此在日常核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一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支出,事先作出预算,尽量控制在所批准的概算之内,确实要突破概算项目的,要尽早编制调概文件,上报原批准概算部门批复,以便实施。

⑵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中的费用支出,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用支出必须依据合同进行支付,凡超过合同的必须办理追加合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⑶严格控制间接费的支出,例如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移民补偿费、建设单位开办费及经常费,应控制在批准概算内,招待费控制在批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以内。

⑷支付承包商的验工计价款,必须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由监理单位签证,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批准同意方可支付,支付时要扣除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质量保修金后支付。

⑸建设单位需要房屋建筑时,必须控制在所批准的概算规模以内,资金不得突破概算指标,车辆购置也必须按概算批准数量、资金额度加以控制。

4、建设单位会计机构及对人员要求

⑴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相应的会计核算部门,并安排相应人员,人员安排无论兼职或专职应不少于3人,即出纳1人,会计1人,财务负责人1人。财务部门应有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⑵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求是:应兼备相应会计职称,持证上岗,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

(五)项目建设的合同管理

项目法人通过合同分别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建立起合同关系,使各参建单位紧密的联系成一个整体,共同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而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本身就是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合同管理包含合同订立与管理、合同支付、合同分包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处理等诸多内容,由于时间关系,仅就合同订立作简要介绍。

1、水利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委托代理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以及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2、编制招标代理、建设监理、施工合同应分别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_-0211),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2_-0208)。上述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3、合同必须依法成立(主体合格、内容和形式合法),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4、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一般为以投标总报价中标,施工中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单价乘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价款结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的补充修正资料均是合同执行的重要依

第四篇: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1

按照上级卫生局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合理合规。

三、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2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第五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最终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2_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_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2_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2_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2_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2_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2_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2_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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