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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11-88135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1 18:06: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202_年第02期(总第71期)【监察动态】

淮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202_年1月28日

淮北办事处配合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对淮北市、宿州市地方煤矿“两节”期间安全工作

实 施 现 场 监 察

为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督促煤矿企业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淮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积极配合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组于202_年1月6日至13日,对淮北市、宿州市的12对地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本次监察共查出隐患112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2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份。各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淮北市地方煤矿

北杨煤矿:井下部分地段轨道质量不合格;主提升绞车房电控系统图与实际不符;井下水泵房不正规;部分临时封闭不合格;部分采掘作业地点无通讯电话;井口无供暖设施;风井附近20m范围内有电气焊加工车间。

广安煤矿:混合井绞车未安装松绳保护;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柜操作间未安设防护栏,车间未悬挂“高压危险,严禁入内”警示牌和各种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等,车间内未配臵消防器材、砂箱,高压油开关有两相油位低,两高压进线开关之间未安装高压联络柜;混合 井上口安全门未闭锁,下口未安装安全门;大巷施工作业规程不完善,无局部通风机选型、甲烷断电仪和传感器等设计;未制定灾害预防计划;两掘进工作面未安装前探梁进行超前支护,无防尘喷雾设施。

洪杨煤矿:新井下口绕道回风串入518探煤上山和探煤下山,但无串联通风措施;甲烷传感器未定期调校;518下山平巷掘进工作面的隔爆水棚安设位臵不当,局部通风机运转不正常,在检查过程中局部通风机停电;新井井筒下口无安全门,过放距离内有积水;部分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作业规程内容不全;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未纳入矿井安全工作统一管理。

吉山煤矿:部分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未连锁;部分绞车窝未设点检查瓦斯;炸药库回风未进入总回风巷;61采区回风行人上山无防尘管路;6113采煤工作面下部大部分柱子不正规,两巷高度、宽度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6112工作面未按规定对液压支柱进行测压,工作面无备用木料,工作面上出口部分地段断面不足2m2;6112轨道下山下口无信号峒室;井下部分运输巷高度不够;混合井下口安全门闭锁开关不合格,提升信号与提升机运行之间联锁设臵不当;63采区有两部皮带机无综合保护装臵;井下多处轨道质量差。

青源煤矿:矿井未进行通风阻力测定;防尘系统不完善,地面无水池,水管为塑料管,工作面喷雾不齐全;混合井信号闭锁不完善,下口无过放距离;井下局部巷道高度不够。

梧南煤矿:302工作面溜煤眼转载点防尘设施位臵不当,两处未安装防尘设施,未进行湿式打眼,行人小眼未设臵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工作面顺槽高度不足1.6m;302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均未安装甲烷传感器;-150m南巷封闭墙未检查有害气体浓度;-200m大巷隔爆水棚设臵长度不符合要求(少于20m),部分地段巷道变形较重(梯 2 形棚已为为矩形棚);混合井下口积水,西侧无安全门,东侧安全门无提升信号闭锁;安全监控系统部分设备损坏,甲烷传感器未定期调校;无通风设施台帐、通风月报,无设施检查记录。

二、宿州市地方煤矿

永堌煤矿:332轨道下山有瓦斯涌出,其作业规程中仅规定在掘进工作面安装甲烷传感器T1(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并未规定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7304工作面下出口局部悬顶面积过大;-300m两道风门外皮带搭接处安全通道不畅通。7304面下部即将收作,应加强三叉门处的管理。

闸河煤矿:井下部分通风设施失修,-164m车场无反向风门,-40m联巷风门失修;-280m水平巷道高度不符合要求;-320m--350m水平之间无防尘管路和防尘设施;-350m掘进工作面(煤巷)甲烷传感器距迎头约20m,且甲烷断电仪不能正常工作;-280m采区变电所内低压检漏继电器失效;-280m车场上方约50m的巷道未进行支护;-280m水仓的管子道内杂物堆积太多;地面矿灯房采用火炉取暖。

曹村煤矿:704工作面采用非正规回采,未报管理部门审批,工作面内部通风系统不合理,未安设隔爆设施;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704工作面一平台1号眼和5号眼供风;704工作面5号眼掘进工作面、北翼探煤巷掘进工作面绞车窝、一处盲巷和一处停风地点未设瓦斯检查牌;北翼斜巷上口安全挡生根不牢;北翼探煤巷掘进工作面无喷雾装臵;井下爆破材料库未设专职库房管理人员。

岱桥煤矿:南翼第二部折返下山掘进工作面风量较小;矿井南翼未安设隔爆设施;-250m下山绞车峒室未设瓦斯检查牌;风井下口排水泵房峒室未安设甲烷传感器;331采煤工作面第一平台防尘设施安设位臵不当,小眼处煤尘大;矿井北翼-75m总回风道敷设电缆,安 3 设电器设备;-250m--380m延伸下山缺少台阶、扶手等设施;风井上口少一道反向风门。

大演武煤矿:混合井下口过放距离内有积水;井底车场及其附近照明不足;井下中央变电所通道隔离栅栏不合格,无安全警示标志,变电所内无绝缘台;防尘系统不完善,水管不到位,转载点无喷雾;隔爆设施悬挂不规范,水量不足;部分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

郑腰庄煤矿:一部下山主要进回风巷间的联络巷未安设反向风门,正向风门未连锁;矿井主要运输巷局部高度仅1.7m,井下巷道断梁折柱现象较多;混合井上口安全门与信号不能联锁;局部通风机放在底板上,风筒拐死弯,且无管理责任人;掘进工作面未安设甲烷断电仪;井下无隔爆水棚;井下盲巷未设栅栏;矿灯发放和入井人员管理混乱;瓦斯日报显示有空班漏检现象;自救器未实行统一管理;作业规程不规范,无针对性。义安矿采空区影响范围未能确定。

【监察信息】

淮北办事处对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

202_年1月8日至15日,淮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皖北煤电公司任楼煤矿、百善煤矿、祁东煤矿和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朔里煤矿、朱庄煤矿、桃园煤矿、芦岭煤矿、工程建设公司等八家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进行评估验收。本次评估按照《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审查评估标准》,认真查阅培训机构内部管理的基础资料,审核师资力量和教学组织情况,实地检查各类实验设备、设施和安全教育展室,并按标准逐项评分。

评审组认为八家培训机构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学员跟踪调查制度执行得不好;在新技术、新装备的展示上仍较薄弱;创伤急救训练设备不齐全等。希望各培训机构针对存在的不足要认真进行整改,以全面提高矿区职工培训质量。

【监察简讯】

淮北办事处加大辖区煤矿节日期间安全监察力度

202_年1月14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后,淮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将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做好春节前后的安全工作做为近期工作的重点。

首先,制定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应急预案,保证信息畅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其次,严格值班制度,节日期间每天由一名办事处领导带班。第三,加强节日期间对辖区矿井调度,及时掌握矿区安全生产动态。并排出重点监控矿井、采区、工作面,实施重点监察。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停产矿井停产期间的瓦斯及水害防治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检修矿井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生产矿井安全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及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节日期间,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徐安昆在淮北办事处有关人员的陪同下现场监察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的海孜煤矿、祁南煤矿、朔里煤矿、桃园煤矿、皖北煤电公司及所属的祁东煤矿、孟庄煤矿、毛郢孜煤矿及肖县地方煤矿。

【事故通报】

萧县锦都煤矿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202_年1月19日5:00分,萧县锦都煤矿-79m南巷放煤眼,一名看小眼工人在捅小眼时不慎坠落眼内,被煤掩埋窒息死亡。

【法律信息】

《安全生产法》及释义

(十二)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释义:

1、本条所称的安全设备,主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生产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器械,如矿山使用的自救器、灭火设备以及各种安全检测仪器,象安全检测系统、瓦斯检测器、测风仪表、氧气检测仪、顶板压力监测仪器等。

2、安全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如煤矿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由于运输、闲臵等原因,可能造成防爆面以及某个元件的损坏或变形,致使设备不密封而达不到防爆性能。因此,一般要求企业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另外,矿山企业使用的瓦斯检测仪器,无论是光学原理,还是催化元件原理的,使用时间长了,就会出现零点漂移,影响应有的精度,而如果瓦斯检测 6 仪器精度不准,就不能正确反映作业环境的瓦斯浓度,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按规定矿山必须定期进行校正。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测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的特殊管理的规定。

1、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生产和检测、检验要求。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危险物品的容器,是指盛装危险物品的器具,如盛装危险化学品的槽罐等。

这些产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在投入使用前,还必须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未经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为了确保检测、检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对涉及生命 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品、运输工具进行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法》本条还明确规定,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就要求检测、检验机构在检测、检验时必须认负责,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进行检测、检验,提出科学、客观的结果。因检 7 测、检验机构的原因,致使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投入使用,并造成后果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目录的制定和批准。为了规范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对特种设备的范围进行统一明确。因此,本条规定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这就意味着确定特种设备目录的权力在中央,地方不得再制定各地的“小目录”,以免造成实际工作中的混乱和扯皮,影响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未完待续)

第二篇:煤矿安全监察简报(精选)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严把煤矿复工复产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黄锦生同志深入广安、达州督查煤矿安全工作

3月3~6日,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煤监局副局长黄锦生,根据国家、四川省的工作部署,率相关处室和川西分局,对广安、达州两市煤矿复工复产、确保电煤供应及“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

黄局长一行分三个小组共督查了广安、达州两市八个县(市、区)十八处煤矿的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所督查县(市、区)和两市安全监管部门或政府交换了意见。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黄局长要求:

一是要严把停产煤矿的复工关。煤矿复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特别是因停工停产造成瓦斯积聚的煤矿,必须由救护队排放积聚瓦斯并达到正常规定后方可复工,确保安全复工;复工煤矿编制的整改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实际,切实可行,切忌“走过场”、“讲形式”,并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二是对煤矿的复产验收必须严格按总局、四川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明确牵头和参加部门,制订验收标准,规范验收和签审程序,最后必须报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同意复产的文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复产验收工作的责任,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对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要重新进行复产验收,严格把住复产验收关,不带着隐患复产。

三是将煤矿复产验收与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采掘面审核公示、入井人数核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对煤矿供电、通风、运输等方面存在隐患的煤矿必须经整改达到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同时,要借复产验收之机,严格按446号令和省政府33号明电及市里的规定,对煤矿的采掘面及矿井入井作业人数进行核定并在井口公示。

四是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新进入煤矿的从业人员必须培训72学时以上并经考试合格。

五是要抓好对已复工复产煤矿的安全监管,一方面要确保电煤供应,二方面要严防“三超”、突击生产,做到确保安全,确保电煤,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

六是各煤矿的瓦斯探头必须保证有一倍以上的备用探头,探头的调校必须在井下进行且同时对自动断电和瓦斯电闭锁功能进行校检和试验,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

第三篇:贵州煤矿安全监察简报第四期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四期

本 期 内 容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组建监管分离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贵州局对国庆和十六大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贵州局各办事处十八个正科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贵州局举办三期《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 ●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贵州省出台《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组建监管分离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与煤炭工业局机构分离有关问题的通知》,贵州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撤消贵州省煤炭工业局,组建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正厅级建制),受省政府委托,由省经贸委管理,承担全省煤炭行业管理职责。按照省机构编制办审核的“三定”方案,省煤炭管理局设办公室、规划发展处、行业管理处(省煤炭生产调度信息中心)、企事业改革处、人事培训处等5个处室,事业编制40名。

9月20日,贵州省委组织部宣布了贵州省煤炭管理局领导班子,张仕和任副局长(主持工作),范开忠、张美树任副局长,胡世延任总工程师,赵安国任助理巡视员。贵州省煤炭管理局领导班子到任,标志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煤炭行业管理机构的分离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办公室)

贵州局对国庆节和十六大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防止重特大煤矿事故发生,为“十一”国庆节的到来和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一)加强对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煤矿事故接连发生、小煤矿非法开采制止不力、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能整改的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领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

(二)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煤炭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无证煤窑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无证煤窑事故,坚决刹住无证煤窑事故多发势头。

(三)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和全省煤矿瓦斯治理

工作会精神,加强对瓦斯治理重点单位和县(市、区)的监控。督促煤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矿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加强对瓦斯的综合治理。凡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的,必须停产整顿,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十

六大召开之前,对辖区内的重点监控单位和县(市、区)检查一遍。

(四)对隐患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和重点乡

(镇),列出隐患排查时间表,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对事故隐患,特别是“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做好超前防范工作,消除事故危险源。

(五)抓好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察落实,在关闭和整

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加大对煤矿安全设施、安全条件等的事前监察力度,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有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办公室)

贵州局各办事处18个正科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根据国家局抓好三件大事的工作思路,为加强以办事处为基础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所属的盘江、水城、林东、遵义四个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18个正科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省局成立了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段金林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人事、纪检、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研究制定了“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正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各办事处共41名符合条件的监察员参加了竞争,经过民主推荐、综合素质测评、业务能力考核、竞争上岗演讲等多个环节的考评,18名优秀监察员脱颖而出,目前,正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人事培训处)

贵州局举办三期《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

根据国家局的要求,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在11月1日《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前举办三期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班。9月27日,第一期学习培训班开班,来自4个办事处和局机关各处室的60余名监察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3天的学习培训。何刚副局长在开班典礼上强调:举办《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是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监察运行机制的需要,是提高安全监察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参加学习培训的同志务必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端正学风,真正学一点对指导工作实践有用的东西,努力做到依法监察,规范执法,树立贵州煤矿安全监察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机关党委)

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为深入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总结分析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的经验教训,安排部署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9月24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在贵阳联合召开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省属国有煤矿企业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所属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各地(州、市)煤炭局局长,部分重点产煤县煤炭局局长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盘县煤炭局、金沙县煤炭局、金沙县新化煤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刘长贵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确定了全省瓦斯重点监控单位和县(市、区),包括近年

来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和县(市、区),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和县(市、区),瓦斯抽放措施不合理、通风系统复杂的矿井,安全欠帐较多、隐患严重的矿井和县(市、区)。会议明确提出了全省煤

矿瓦斯治理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即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先进经验,从根本上治理煤矿瓦斯灾害,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煤矿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全省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办公室)

贵州省出台《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及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省省属国有煤矿的实际,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总工会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处罚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对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事故技术调查组组成人员、事故抢险和现场勘查报告、事故现场示意图及其他事故相关资料的制作格式等进行了规范。

(办公室)

第四篇:煤矿安全监察

浅谈如何提升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水平

吴维星

【摘 要】 当前,面临着煤矿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如何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员安全法制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对此,我认为主要从加强安全监察员的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以及煤矿企业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三个方面来提升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水平。

【关键词】 煤矿企业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监察

一、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分析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一次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保障。我国95%的煤矿是地下作业,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多变,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和顶板灾害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开采深度和强度的加大导致开采条件更趋复杂,重大动力灾害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目前国家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资源整合后,煤矿数目减少了,单个矿井的资源储量增加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滥采滥挖、哄抢资源、危害安全的现象。规范了采矿秩序,提高了矿井装备水平和资源采出率,有利于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但是从近阶段全国各省份发生的煤矿恶性事故的情况看,煤矿资源整合期间和整合以后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整合后虽然单个矿井储量有所增加,但是井下开采技术条件更加复杂,增加了开采难度。

2、有些煤矿经济条件差,底子薄,整合前就在安全投入上存在欠账,技术改造过程中要求一步到位存在一定难度。

3、安全事故数量减少,但是一旦发生,基本上都是大型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会更加严重。例如,202_年2月22日,山西屯兰煤矿发生重大事故,202_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这都是比较惨烈的矿难,也是少有的在国有重点大矿发生的矿难。

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要抓好对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层级管理工作。

2、继续做好煤矿整合工作,逐步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的煤矿进一步做好煤矿的整合、改造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

3、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加快采掘机械化和支护钢铁化进度,从整体上增强煤矿防灾抗灾能力。

4、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对违反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

6、强化煤矿复工制度,严把开工准入关。

7、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的要求。

三、做好安全监察员的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

1、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要按“规定”全部进行培训。从根本上杜绝那些漏培、假培(替培)、关系培(与培训中心搞好关系参加考试“过关”)等现象。

2、安全监察培训中心的授课教师应该有专业人士来担任,这些同志要具备极其丰富的现场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他们的 “知识更新” 要及时跟上,在授课时要能够让学员取得培训实效。

3、安全监察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整体素质,为今后更加得心应手地指导其实践工作。因此,安全监察培训机构要站在全国、省、本地区的层面上考虑其培训的重点和疑点,对照区域、培训对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组织其教学工作。

4、安全监察培训结业考试是培训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采取的“教考分离”的考试制度,考试试题不能局限于“试题库”所罗列的千篇一律的“八股文”式的考试题。

5、煤矿安全监察员必须在取得相关证书之后才能上岗工作。

四、安全生产法应及时完善

最近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_〕99号,以下简称国办99号文件)为主线,整体推进煤矿安全“双七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落实,重点突破、打好50个重点县(市、区)攻坚战,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督促煤矿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全力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

(1).督促50个重点县成立以县委书记或县长为组长的攻坚战领导小组,重点县所在的12个省(区、市)成立辖区内包片领导小组,围绕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9个规定动作,落实责任,严格监督。

(2).不定期巡查、抽查50个重点县攻坚战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关闭奖励、安全改造资金、能力核定、培训交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提供帮扶。以省(区、市)为单位,排出计划和时间表,把所有矿长轮训一遍。

2、大力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

(1).以云南、黑龙江、湖南等地为重点,督促各地按照国办99号文件提出的全国关闭小煤矿的目标要求,将202_年关闭800处小煤矿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并督促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关闭力度。

(2).定期通报各地整顿关闭工作完成情况,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召开全国煤矿整顿关闭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好做法,推动各地坚决完成关闭目标任务。

3、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严格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抽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的煤矿职工食堂、澡堂和宿舍。

(2).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新建、改扩建矿井必须实行机械化开采,鼓励采用综采综掘。继续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快中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50个重点县要率先开展小煤矿综采综掘改造。

(3).加强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全面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加快修订《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第四批淘汰落后工艺和技术装备目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

4、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

(1).加强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和业务司室负责人全程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工作,重大事故由省级煤矿安监局局长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分管副局长全程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工作。

(2).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和事故批复结案协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约谈措施,辖区内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事故,约谈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中央企业发生重大事故、较大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约谈企业分管负责人。

(3).推进信息公开,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全文公开,较大事故的调查报告逐步全文公开。

(4).加大瞒报事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发现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及伤亡人数的,依法严厉惩处有关责任人员。

5、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

(1).修订《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核准程序,提高安全核准门槛,新申请的项目未经安全核准一律不得建设。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开展网上许可申报试点工作。30.强化执法工作计划导向,严格执行监察执法计划批准和备案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交叉监察执法,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暗查暗访力度,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2).建立健全完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煤矿企业应该处理好以下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有些人将它们对立起来,视为一对矛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和片面的。安全与生产之所以不是一对矛盾,就是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对立着的双方,安全生产相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就没有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在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来观察、分析事物和现象,既要承认安全与生产存在着本质的必然联系,又要承认安全与生产之间存在着区别,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反对形而上学,只见局部、不见整体观点,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完全割裂丌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井上井下的全方位、全过程。

2、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就煤矿整体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煤矿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煤矿的效益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煤矿的效益主要来自于煤炭生产,如果没有安全保证,生产煤炭就是一句空话。事实上,一个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如何,必须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此外,由于工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生产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对煤矿至关重要。但是也应看到,安全毕竟不完全等于经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经济效益就能提高。由于有的国有煤矿多年来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企业效益低下,亏损严惩,因此必须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煤炭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事实证明,效益与安全是煤矿企业的两项根本性任务,企业领导必须坚持两手抓,要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

六、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现状,提出指出解决方法,通过对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煤矿监管部门职责的明确、煤矿企业本身的具体做法等,来对如何提升煤矿安全检查提出了几点建议,同时本文也对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阐述。具体如何提升煤矿监管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郑言.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的反思[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2_(8).[2]颜烨.新中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变迁[J].当代中国史研究,202_(3).[3] 煤矿安全管理论文:浅论煤矿安全监管的研究 [4] 潘加松.现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5] 郑煤集团振兴二矿.浅谈煤矿安全管理 [6] 浅谈煤矿企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法》202_版

第五篇:煤矿安全简报

鲁办简备字B72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简报

第1期

(总第145期)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_年1月31日 ★ 安全生产情况:本月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

★ 监 察 动 态:本月监察各类矿井16处,行政罚款76万元。★ 隐患排查治理:本月查处安全隐患162条,隐患整改162条。★ 工 作 动 态:

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会议

王端武陪同邓向阳副省长深入一线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安排春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安全生产情况 1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本月全省煤矿生产原煤1268.98万吨, 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百万吨死亡率0.16,具体情况是:

202_年1月9日20时35分,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_年1月19日4时30分,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郭屯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根据统计数据,202_年至202_年全省煤矿2月份平均发生事故3.08起,死亡5.31人,近5年(202_-202_年)2月份平均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

春节停产放假后,2月份各煤矿陆续恢复生产,较长时间的停产可能带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等方面的隐患以及人员精力不集中等方面的问题。

监察动态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1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各类矿井16次;制作笔录性文书25份,决定性文书36份;行政罚款76万元。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查处安全隐患162条,整改隐患162条, 隐患整改率为100%。

工作动态

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会议

1月22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回顾总结202_年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_年任务。山东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山东省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邓向阳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进行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条主线,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努力巩固当前全省煤矿持续稳定的好形势。他要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全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王端武总结了202_年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对202_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七项要求: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99号文。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30万吨/年以下矿井关闭。三要切实把好煤矿安全准入关。四要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五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六要切实落实 3 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七要进一步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

王端武陪同邓向阳副省长深入一线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月24日,山东省副省长邓向阳到运河煤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山东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陪同督查。邓向阳先后检查了运河煤矿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矿灯房、井口房,并与井下带班人员通了电话,详细询问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向一线职工表示亲切慰问。邓向阳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细化安全责任分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狠抓安全措施落实。要认真排查整改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类重大隐患,矿井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工作做到现场。

安排春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加强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鲁政值„202_‟1 号),山东煤矿安监局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局领导在节日期间带班值班。二是加强了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值班。三是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可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进行处置。四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五是对全省煤矿春节期间停产放假检修情况进行了调度统计,4 做到了心中有数。

责任编辑:杨传印 牟青 吕建新 联系电话:0531-85686222 电子邮箱:ajyc@sdcoal.gov.cn 网 址:www.teniu.cc

地 址: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政编码:250031 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分送: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山东省煤炭局,各产煤市人民政

府,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

属煤矿企业。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_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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