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XX乡2014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巩固2014年我乡高毒等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成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在全乡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在乡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委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成果
根据我乡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乡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了2家企业为重点整治单位,主要以石灰粉尘等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目前已整顿企业1家,该家企业经过工艺革新明确不再使用和生产原有害因素或更换了低毒材料。所有重点整治企业的作业现场均按照整治要求,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标准制作和张贴高毒物品警示标志和警示牌,并建立了一企一档。
乡专项整治办公室举办了二期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就职业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危害所造成的后果;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中的建筑、设备设施和个人预防的基本要求作了详实的阐述。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根据区安委会整治工作要求,成立了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赵明阳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同志组成。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整改,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和作业现场的检测,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完善有毒物品中毒预防和救治预案。
2、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精心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乡作业现场职业卫生实际情况,乡专项整治办公室提出了我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是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2010年~2013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2013年经卫生部门监测,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超标作业点的企业;在2013年度职业卫生普查和职业危害专项检查中,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二是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考核、接触危害职工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设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履行职业危害申报等六项整治目标任务;三是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为了让整治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根据我乡职业卫生工作实际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分三个阶段进行。
3、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力求取得整治成效。根据我乡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了1家企业为重点整治单位,同时把作业场所现场整治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卫生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按照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不折不扣进行整改。通过明确整治工作各方面的重点,各村、各单位集中力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地推开并完成了整治工作。
4、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质量。
专项整治小组注重企业的现场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一线,在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软件资料的同时,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改造和安装。督促企业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对存在企业严重不符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条件的决不手软,实行改、停、关。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共发出整改通知5份、计13条。整治小组人员共组织五次12人次督促检查。卫生部门详细计划、周密部置基本上确保了这次整治任务中体检和检测任务目标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乡整治 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通过前期整治,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我乡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在对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方面,企业只重视了作业过程中的生产操作安全教育,但还存在意识教育多,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偏少,实际应用不够全面。
2.部分企业虽经过此次整治,有了较大改观,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厂房及其设施老化,电器设备安装未完全符合要求的现象还有所存在。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与卫生部门加强联合,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大力整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建立起标本兼治的职业卫生长效机制,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XX乡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
第二篇: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于2014年10月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1、个别学校食堂因面积较小,食堂食品加工流程不够合理,不能进行镇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要求。本次检查中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学校均下达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
2、部分学校未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个别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
3、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落实索票索证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登记,也项目不全,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4、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极个别从业人员未能进行健康体检上岗,检查中已对学校管理负责人进行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
5、部分学校未完善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未及时在校内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对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访记录不全;
6、学校周边常见有食品流动摊贩和监督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 校外有部分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规范、标准,督促卫生许可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合理,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及宣传工作。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全镇学校的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一期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建议本学期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篇:2011年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定稿]
临沧市2011年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工作总结
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云南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云卫发„2011‟394号)关于《2011年云南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临沧实际制定了2011年临沧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部署,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的检查计划,结合我实际,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临沧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临卫发„2011‟218号),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明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将专项检查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以“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活动,全市在宣传活动中新闻通报2次,利用广播电视媒体报道3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230份,深入企业宣传11次;现场咨询80次,接受咨询人数342人,出动宣传人员64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9次,悬挂横幅23条,张贴宣传画124张。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极大地提高了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防护的认识,有效增强了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对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增强素质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用人单位105家,其中矿山开采30家,石英砂加工1家,冶炼行业6家,石材加工12家,水泥制造8家,其他行业48家,职工总人数11085人,接害人员共5648人,其中农民工有3842,占68%。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煤尘、矽尘、水泥尘及其他粉尘等)、物理因素(高温、热辐射、工频电磁场、噪声、振动等)、电磁辐射、化学因素有(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盐酸、硫化氢、锑化氢、砷化氢、乙醇、一氧化碳、甲醛、有机磷农药等。2011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为874人,体检结果:噪声聋观察对象3人,职业禁忌证1人,疑似职业病1人。我市无职业病诊断机构、无化学品
毒性鉴定机构,仅有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临沧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虽然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但还不能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述职业健康检查均请省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来做。
(二)加强对有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结合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车辆78辆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12人次,检查105户。临沧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区县职业卫生工作督导,2011年5 月16-19日,由张池所长带队,对镇康、双江两县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监管力度
为严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关,建立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专家审查和前期介入制度,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工作。2011年1月20日,临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中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初步设计职业卫生专篇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2011年11月2日—5日,邀请云南省职业卫生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沧源金腊云矿锌业有限公司、云南黄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沧源铅锌矿、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专家评审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审查。此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和建设项目
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填补了我市在这一工作领域中的空白。
(四)举办全市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培训班。
为切实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规范职业病信息报告及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2011年7月24-29日,临沧市举办全市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培训班。本次培训根据《临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中央补助临沧市201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培训分成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培训班、主检医师培训班、X射线高千伏摄片技术培训班、职业健康检查检测技术培训班4个班次分别进行,4个班次均于2011年7月24日同时开班举行培训,培训得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和省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派出有关领导和专家前来授课。市卫生局高建珍副局长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全市八县(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市县(区)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共156人参加了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集中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证。同时发出培训效果评估表156份对培训进行了效果评估,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全市职业防治能力,规范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高了全市职业健康监护水平,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了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增强 4
了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初见成效。但我市的职业卫生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职业危害防治基础薄弱,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乏力。
我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工业欠发达,生产技术较为落后,生产力水平低,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落后工艺、技术、材料仍在普遍应用。生产方式粗放、设备陈旧简陋,加之不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已淘汰的落后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大量存在,职业危害防治基础极其薄弱,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职业危害防治历史欠账较多,经费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导致防治能力严重不足。
许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评价和审查就已经投入生产和使用。分析其原因,一是建设项目批准部门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把关,而卫生行政部门及执法机构没有项目审批权,无法掌握新建项目信息,无从下手;二是用人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卫生学评价、审查、验收工作的法规要求和重要性认识明显不足,存在“先上车不买票或后补票”现象,部分建设项目未经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未按“三同时”审查就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为职业危害埋下隐患,也给事后监管带来更大难度。
(二)监督执法队伍较薄弱,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
强
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不足,卫生监督部门不光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还承担着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繁重的监督工作任务,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且多为兼职人员,监督人员的监督能力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经费拮据、监督执法条件差,导致无法完全覆盖目前数量庞大的职业危害企业和劳动者。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严重不足,我市目前仅临沧市疾控中心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但至今未能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与企业数量和所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量相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明显不足,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不能与技术服务工作量相匹配,影响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三)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农民工,多数没有用工记录,未签订劳动合同,很多企业从未为接害工人做过体检,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自我防护意识差,许多职工对职业病的危害缺乏认识,更有少数职工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甘心从事职业危害重、防护措施差的工种,并且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另外,由于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用工制度灵活,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用工(农民工),对他们的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也存在推诿扯皮,并且他们流动性和随机性很大,给职业病预防、监管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某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
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以支持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为由,强调所谓“优化软环境”,对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没有重大、特急、特殊情况,不准进企业检查;确需检查也必须经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进行,直接或间接地阻碍了卫生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制约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五)各监督管理部门未形成合力。
职业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牵涉多部门配合,各部门在职业病的防治、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等工作方面都未形成合力,现基本处于“各自一方,单打独斗”的局面。
五、今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切实同职业卫生服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通报有关情况、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做好职业病防
治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防治职业病的责任。在适当时候,向有关部门呼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责任制。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探索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执法网络,扩充职业卫生队伍,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条件,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督员的培训,特别是现场卫生监督能力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指导其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制度,督促其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不姑息,建立健全我市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到实处。
临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四篇: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每月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所有部门参加。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室参加。
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1)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3)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4)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7)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8)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9)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考核制度
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
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
8、安全检查结果以安全信息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全年实现职业卫生健康目标,对职业卫生领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篇:东城区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东城区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xxx卫生监督在区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于2009年春季开学初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初,东城区公共卫生监督小组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东城区2009年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据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区卫生监督小组9名卫生监督员分成三个专项监督小组,于2009年2月19日-26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展开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了61所学校食堂,16个学校小卖部,61所学校传染病防治情况及学校周边265间食品经营单位。
二、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现状
检查的61间学校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58个、实施量化分级的58个,无证(过期)3间,持证、量化率95.08%;从业人员526人,持有效健康证上岗514人,持证率97.72%;
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台账及索票索证制度的50间;建立实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的学校有58间;检查的16个学校小卖部持卫生许可证的13间;学校周边的42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率为63%。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学校食堂因面积较小,食堂食品加工流程不够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要求。本次检查中我卫生监督小组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学校均下达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
2、部分学校未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个别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
3、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落实索票索证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登记,也项目不全,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4、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极个别从业人员未能进行健康体检上岗,卫生监督员检查中已对学校管理负责人进行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
5、部分学校未完善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未
及时在校内开展春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对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访记录不全;
6、学校周边常见有食品流动摊贩和监督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 校外有部分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规范、标准,督促卫生许可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合理,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开展春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及宣传工作。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全区学校的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一期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建议本学期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
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Xxx卫生局
东城区公共卫生监督小组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