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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师招聘简章11.27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1-95716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2 10:48: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新疆教师招聘简章11.27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赴内地高校专场

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2_年满35岁及以下者,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集体商定;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仅要求学前或幼儿教育专业;乡镇及以下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城区小学和城乡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少数民族MHK等级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历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

(3)对报考学前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2_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在中小学岗位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8、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_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2_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可暂不作要求,但须在202_年9月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赴内地高校进行专场招聘。

五、录用及待遇保障

招聘教师正式录用后,直接纳入202_年度新疆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阿图什市特岗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国家特拨的南疆补贴、养老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等专项津贴,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7284元/月,实发4227.82元,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7012元/月,实发4022.25元,中专学历:应发工资为6948元/月,实发3974.53元,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其他福利待遇:转正后,每年享受冬季取暖费1400元,年终绩效奖励4000-8000元不等(视单位评定等级不同而定),可享受200--500元/月不等的基层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班主任享受200元/月补贴。住房保障

由用人学校或政府协调提供教师周转房。

六、岗位计划:详见《新疆克州阿图什市教师招聘岗位表》

七、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1.现场报名。毕业生报名时需填写《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语言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网络报名。通过微信平台、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考生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705854538@QQ.COM,报名截止后,经初审,统一通知考生进行面试(试讲)。

3、联系人:和老师,***,微信*** 闫老师,***,微信yanhui700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教育局

202_年11月16日

第二篇:202_年新疆教师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

202_年新疆教师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

202_年5月21日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评论(4)分享到 我的做题记录

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2_〕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_〕156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2_〕14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实施202_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2_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南疆三地州招聘岗位、医学类的康复类专业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同时要求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2)学历要求: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

员,HSK等级水平须达到5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2_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2_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2_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2_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岗位

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_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并下载、打印《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202_年6月2日-10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先资格审查,后现场信息采集。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如:报考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则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_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_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3)在有效期内的HSK(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

内的HSK(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下载打印的《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2.现场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电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2_年6月23日10︰00-28 日10︰0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2_年6月28日10︰00-13︰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三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6个学科: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含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综合实践活动、科学。专业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方法、国家和地方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

4.试卷命制

《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

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排名和计算总成绩的依据。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7月10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5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_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2_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分为两个科目测试进行。

科目一:测试学科专业授课能力。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

科目二:测试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按照考生报考什么方向(聋教育、盲教育、培智教育),测试什么方向技能的原则,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和掌握程度。具体内容见面试考试说明。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2_年8月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2_年8月4日-8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

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2_〕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2_年8月10日-13日)

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报考岗位学科专业完全相同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方有被调剂资格。被调剂的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202_年8月15日-19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九)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2_年8月20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十)岗前培训(202_年8月24日-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202_年9月1日-10日)

新招聘教师凭《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赴招聘学校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_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局。

对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91-7606250、7606258、7606272监督电话: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电话:0991-7606092、76062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_年5月20日

第三篇:202_年新疆农村信用社招聘简章 公告

202_年新疆农村信用社招聘简章 公告 202_年新疆农信用共招1326名,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内容及备考资料http://v.huatu.com/xinjiang/xys/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2_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备注栏中的说明,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及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招考充实到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储备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3、202_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招录(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且在试用期的人员;

4、已列入赴河南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人员;

5、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岗位的全部条件。

2、学历、年龄和户籍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根据岗位条件的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_年1月10日(如36岁即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户籍条件:新疆户籍、哈密地区户籍落户时间须为202_年1月10日前,公务员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均含户籍所在地生源。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具体方法请在以上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岗位表》以及公告、公示通过哈密政府网站(http://)进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要严格按照《岗位表》要求的条件进行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时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_年4月10日10:00-4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2_年4月10日10:00-4月16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2_年2月5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_年5月25日18:00时。

5、资格审查时间:202_年3月29日-4月2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资格审查地点从3月27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http://)查询。

6、面试时间:202_年3月12日-3月 15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3月4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

(http://)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7、体检时间:202_年3月 19日-21日。

8、考察时间:202_年3月22日-3月31日。

9、公示时间:202_年4月3日-4月9日。

(二)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名

公务员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费、笔试费根据新价非字〔202_〕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科目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

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笔试。

(2)试卷印制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

(3)笔试加分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笔试加分参照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入闱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纪检部门监督。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202_年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

(1)面试组织

在哈密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会同地直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有加试专业测试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打印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部分招聘岗位需加试专业测试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以上笔试、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考察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哈密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哈密政府网网站下载)并提交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7、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密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聘用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密政府网

(http://)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2-2233169

监督电话

哈密地区第一纪工委:0902-2255057

新疆华图202_年新疆哈密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辅导课程

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5楼F座

报名乘车路线:乘1,2,68,101,304,306,309,512,525,532路在八楼或友好路下车

咨询电话:0991-4515459,4539521,45395238339923 4539530(传真)

第四篇:即墨市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_]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_〕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即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4人(详见《202_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专业对口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202_年即墨市公开选招的且现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专业对口副高级职称人员不限制生源地(或户口)。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委培生、定向生、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_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_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_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2_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墨市生源或户口师范类毕业生、在即墨市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及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报考小学类教师岗位专业不相符的,可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及个人特长,从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和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中选报一个。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应聘人员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初审不能通过(其他有关网上报名填写补充说明见附件2)。

3、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初审。在报名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确认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_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4:30—17:00到即墨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振华街13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需出具以下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6、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的计划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报考被取消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5月5日9:00—11:30,14:30—17:00到即墨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振华街132号)办理改报或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须由本人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另行通知。

①往届(指202_届及以前)毕业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_年应届毕业生若不能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原件,须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等情况证明,以及本人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即墨市生源(或户口)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与毕业生关系的,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毕业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⑤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版一寸彩照2张(要求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

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将《毕业生推荐表》、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等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其它证件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不装订,一并上交)。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202_年即墨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须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将通过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予以公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_年、202_年、202_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4:30—17:00到即墨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请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B类,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_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在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成绩当日公布。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三)技能测试

应聘专业课类的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及办法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同日进行,技能测试成绩当日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文化课类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专业课类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通过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具体时间通过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招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具体单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岗。即墨市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不进行自主择岗,仍在现工作单位聘用。择岗结束后,由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七、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即墨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即墨市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_〕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通过即墨政务网、即墨教育网等媒体了解最新情况,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公开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相关网址及联系、监督电话。

即墨政务网网址:http://www.teniu.cc

即墨教育网网址:http://www.jm.qdedu.net

联系电话:0532-88512620,88553117

监督电话:0532-8855105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附件:

1、202_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2_年即墨市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填写说明

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第五篇:202_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2_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4.笔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将在全区14个地(州、市)和石河子市、奎屯市、新疆师范大学设立笔试考点,时间为6月26日(星期日)下午16:00至18: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6.笔试成绩公布

从7月16日18时起,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eniu.cc)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7月20日—7月26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持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疆本地生源证明)、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下载打印的《202_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考生人员须携带HSK等级证书,汉语系考生及无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人员、我区师范类高等学校高年级实习支教优秀毕业生、留疆战士配偶、五、六类县(市)本地考生需持相关证明,到所报考教师岗位的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可于7月30日起向有关地(州、市)教育局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地、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有关地(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7月29日-8月4日

(2)面试地点及面试程序7月28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eniu.cc)公布。

4.面试要求

(1)考生在公布的试讲题目中任选一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各学科试讲题目范围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2)考生应严格按岗位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6.总成绩公布

8月7日,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eniu.cc)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政审

体检于8月9日-8月13日进行,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各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详见附件3,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地(州、市)教育局报请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调剂

8月15日-8月17日进行岗位调剂。对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予以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相近)学科、相同学段(也可由高学段到低学段,不可由低学段调整至高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空缺岗位,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具体事项咨询各有关地州教育局。

(七)培养计划人员选拔 对同时兼报中小学招聘岗位及培养计划岗位,参加自治区202_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招聘岗位录取或单独报考培养计划,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本人自愿、签订协议前提下,纳入培养计划派往援疆省市进行为期2年的汉语强化培训、专业培训及就业见习,经考核合格后,按生源地原则定向到南北疆中小学指定岗位任教。

(八)公示

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8月20日-8月22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www.teniu.cc,http://www.teniu.cc)进行公示。

(九)聘用及岗前培训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8月23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eniu.cc)和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www.teniu.cc)予以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于202_年8月25日-8月31日,对受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并统一发放《聘用报到证》。8月24日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202_年秋季开学之前,受聘人员持《聘用报到证》到有关县(市)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学校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岗前培训地点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teniu.cc)另行通知。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0991—2699700 2699077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91—3689707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电话:0991-7606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5月

新疆教师招聘简章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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