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安全各项制度
校门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是学校安全工作重地,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2、学生在校时间,一律不准随便出校,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条方准出校。
3、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自觉下车推车,校内不准骑车、溜车。
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传达室同志同意,并进行登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
5、传达室是门卫工作重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严防干扰门卫工作。
6、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便进入学校,对于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滋事生非、骚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对于殴打师生员工、危害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对于盗窃学校财产、故意破坏学校设备的人,要制止并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本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出入大门要检查出入证。
7、任何人不准在校园内聚众打拳习武、学骑自行车,未经允许,校外人员不得到校园内进行各种球类和其他体育活动。
8、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要限速行车,确保安全无事故,上课时间不准鸣笛。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班每个老师和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如下:
1、班主任及班委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2、班委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并调查原因及责任人,并报总务处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3、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体育课、跆拳道课及学校放学后,务必锁好门、关好窗。生活委员及电教委员要定期检查班级的公共设施,发现门锁及把手不牢固及时报学生处修理,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5、班委要及时检查统计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将统计结果反映给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上下学需要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做到走人行横道,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要跑着过马路,不要跟汽车比时间。而且要有秩序,自觉排成一队,不要疯跑打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7、如果在上下学的过程中发生小黄帽被风刮掉的现象,千万不要问了个小黄帽,就冒着生命危险去马路上捡。
8、加强电教设备的管理,爱护公物、爱护电教设备,保护室内各种设施的安全无损。电教设备由电教委员负责,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有意破坏电教设备的要严肃查处。
9、班长及生活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中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迹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学生处反映。
10、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11、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家长到校并持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12、对在班级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对违反班级安全规定或因责任事故造成火灾、公共财务被盗或其他安全事故者,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的惩罚。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第七条
政教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第八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一)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十一条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带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第十四条
值周值日教师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早晨上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傍晚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二)负责维护出操、食堂就餐、晚自习等秩序;协助生活教师管理学生就寝秩序,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把值班记录交政教处。
(四)听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出反应。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
(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八)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按时结清各类医药费。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一)严格把好三关:食品定点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二)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三)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五)严格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六)定期对液化燃气、输气管道、锅炉、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八)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第十七条
学校锅炉工负责锅炉房安全,其职责是:
(一)对锅炉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在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四)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根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门卫保安人员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有:
(一)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勤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协助做好师生自行车管理工作。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四)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六)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
(七)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四、施工和经营性用水用电
1、施工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还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悬挂警示标牌,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施工用水用电,随时按受学校水电管理组的检查、督导。
3、学校同意的经营场所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经营门面内私拦乱接电线和违反用水用电规定行为。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水偷电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五、管经及设备检修
1、学校水电管理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水电线路定期检修(每两周一次),发现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水电工要及时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按规定程序报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检修情况后,水电工要及时赶到现场排查,并把排查情况告知分管领导和使用部门(个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违纪、违规和怠工行为,经查实,按《水电工岗位职责》、《水电工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人当事人责任。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二、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等。三、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四、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集体活动项目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集会、运动会、实践活动等。二.管理措施
1.加强学习和提高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2.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
3.每次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得到修理。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其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第二篇:学校各项安全制度
凉城二小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全面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条例制度,结合我校实际,以明确责职、规范操作为重点,在全面整理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从增加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入手,防止一切卫生安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1.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马海军(校长)
副组长:李贵珍(副校长)邓建军
郭海俊
常利宏
李拴虎
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含培训、学习、检查、评比)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的提高而制定。
一、做好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培训指导
1、对班主任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培训、辅导,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
2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的文件、条例,如《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
3、政教处通过广播、晨会、班队会向学生传授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增强学生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政教处通过告家长书,向家长进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宣传,提高家长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
二、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的各类检查
1、班主任做好每天的自查工作。
2、后勤主任每天检查班级饮水器的卫生。
3、值班教师每天到校门周边的小摊贩前进行检查,制止学生购买不洁食物。
4、校门口值班教师查看没收学生所带三无食品及饮料。
三、落实奖惩、评比措施
1、学校行政对因不履行职责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进行处罚、教育。
2、每年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先进的单项奖励。
3.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为确保师生员工的卫生与安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保卫工作。
一、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二、班主任一旦发现小食品、饮水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止食用,并立即向校长室或德育处汇报,同时协助学校 采取急救措施。
4.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教师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报告校长或主管领导。
三、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四、第一时间内报营养餐管理中心。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
第三篇:学校各项制度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本制度制上墙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各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现就领导小组组成、下设机构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并负责对外联络。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校医室、保卫处
2.医疗管理组: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承担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指定责任疫情报告人。
组
长:
成员单位:校医室、学生处
3.卫生管理组:负责校园环境的全面清洁、消毒。组
长: 成员单位:总务处
4.宣传教育组:负责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
长: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
5.信息搜集组:负责与疫情相关的校内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组
长:
成员单位:校医室、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 6.教学管理组:负责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协调工作。组
长: 成员单位:教务处
各职能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教育部以及庆阳市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和自身职责,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以下制度做成册装订留存备查)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规定,成立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晨检、食品安全、卫生清洁、传染病监测与疫情报告各项制度,对发现的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做好登记工作。
3、加强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特别要注意根据不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
4、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对发生疫情的班级要做好
终末消毒。
5、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6、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查验和疫苗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爆发流行。
学校传染病疫监测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1、学校校长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
2、学校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一般为校医,无校医时设置为教务科科长,并将联系电话留辖区医院公卫科,便于疫情时联系)
3、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熟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常识,指导全校的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学校出现以下情况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4、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或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教育、卫生部门报告,并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可上报县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并做好专册登记。
学校晨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防预,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班主任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晨检内容有:1.统计本班缺勤学生的姓名查问缺勤原因等,发现情况,要立即报告校医室。2.检查、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3.观察学生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发现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症状的患者,及时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带其就医。4.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班主任应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在学生因病请假期间要做好家庭电话联系。在学生病愈返校上课后,要对学生的患病情况进行询问并做好补充记录。如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及时和医务室联系进行排查。
三、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
四、对已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不得边上课边治疗。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告给学校医务室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
学校医务室进行查验,班主任在见到医务室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五、班主任是学生“晨检”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每天须认真填写晨检报告单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医务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每天的晨检资料,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特殊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六、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校医、生活老师务必高度重视,如有晨检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分管疫情领导。
3、学校分管疫情领导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分管疫情的领导。
5、学校分管疫情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实施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3、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
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导、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预防:
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宣传、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加学校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
3、坚持晨、午检制度。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坚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做好疫苗针对性疾病的控制。学校应做好水痘、风疹、流感等既是学校多发、好发
传染病又是疫苗针对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针对性疾病疫苗的宣传和接种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学校的免疫屏障。
五、疫情报告: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六、控制
1、凡发现校医务室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校医应跟踪了解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务室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校医务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七、应急准备
1、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定期对各班主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八、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2、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校医务室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护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校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校医务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校内感染。校医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校长
成员:×××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医室)、宣传组(政团队和校办公室)、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各
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校医)、健康教育组(教导处)和后勤保障处(总务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
职责分工:
1、组长抓总体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
2、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及卫生的整治、购置有关器械和药品,消杀(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体工作。
3、校医负责学校班级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各班晨、午检的检查监督与管理、指导疫情处理等。做好平时防控的督查、数据统计、上报等临时办公室工作。
4、政教处、团委: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组织在校内和班级宣传,组织联系社区宣传。
5、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晨、午检和平时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必要时要协助疫情处理等。
6、教导处:负责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尽快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
7、校办公室:负责学校与上级机关及其他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以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第四篇:人口学校各项制度
人口学校管理制度
一、校委会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生方针政策,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教学和管理,组织计生干部、育龄群众、协会会员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制定和完善各项教学制度并督导落实,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教师职责
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精心组织教学,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因人施教,严格考试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员应知应会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对15—49周岁的育龄群众(在校生除外)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科技致富知识培训,年内分期分批培训达到4次以上。严格教学管理,保证育龄群众参学率达到100%.四、学习制度
严格考勤,保证学习时间;学习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杜绝抄袭、替做试卷现象,合格者发结业证,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五、设备管理制度
爱护公物,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报刊等有关物品,要登记造册,制定专人管理。
六、图书借阅制度
健全图书登记簿,学员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2本,借阅时间不得超过2周,保证按期归还,要爱护图书,发现损坏、丢失要赔偿。
七、协会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季度组织会员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学习内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协会知识、科技知识、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
(二)保障学习时间,强化学习效果,做到教师认真备课,达到学习的目的,通过询问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调高参学率和应知应会率。
八、协会活动制度
(一)协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主要任务学习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上级计生部门文件、协会文件及指导精神,总结交流开展各项活动和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活动安排,讨论会员入会等事宜。
(二)协会每月29号定为会员小组活动日,学习文件、科技致富知识、交流开展活动情况,指导工作顺利开展。
(三)充分发挥理事、组长、会员的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协会的凝聚力。
(四)对召开的会议和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
九、会员之家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按照协会学习制度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事、组长、会员开展培训学习活动。
(二)要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认真备课按时讲课,充分利用电教设备,让会员了解更多的知识。
(三)保管好会员之家设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学习活动正常开展。
十、人口学校活动计划
(一)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协会知识,落实上级协会指导精神,根据活动制度,年内组织会员培训学习四次以上。
(二)每月29日定为会员小组活动日,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及五评一争活动。
(三)利用节假日,如“3.8妇女节”、“母亲节”、“5.29协会活动日”、世界人口日等,组织会员群众开展互帮互助献爱心,送温暖、评比等庆祝活动。
(四)发挥人口学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拓宽服务领域,为群众排忧解难。
十一、人口学校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全体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
(二)培训内容: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关计生文件、协会文件及上级指导精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孕期监护、打击“两非”、科技致富等有关内容。
(三)培训要求:
对教师:严肃认真、严守教师道德规范;对学习的各种资料整理归档。
对会员、群众:严格遵守学员纪律,认真做好记录,通过询问等形式达到应知应会。
人口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宗旨
通过人口学校对广大育龄群众培训面授,大力普及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渗透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群众性活动中,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家庭文明幸福。
二、教育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举办一次面授培训班。
(二)每年定期举办一次人口理论学习班。
(三)计生联络员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
(四)协会、理事会成员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
三、学员手则
(一)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本国策和上级政论有关计划生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成效,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
(三)服从学校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遵守课堂纪律,端正学习态度,上课认真听讲,讨论积极发言。
(五)尊师受教,互帮互学,积极进取,共同提高。
四、优质服务具体要求
(一)充分发挥宣传窗、橱窗、黑板报的作用,每日出一期计划生育国策或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二)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继续推进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严格按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通过改革和推行优质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
(三)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对知情选择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进行每年三次的生殖健康检查,力求检查率过到100%,并建立规范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四)进一步加大随访力度,加强定期随访,及时准确地了解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情况,以便提供必要的服务。要广泛传播避孕节育,健康保健知识,避孕节育全程服务。
(五)认真搞好育龄人群的六期教育,按照他们所处的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的生理特点及客观需要进行教育,要充分运用电视录像、挂图等形象地教育,以增强面授教育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工作目标
(一)坚持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
(二)抓好三普及:人口理论知识普及;生殖健康教育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科普知识普及。
(三)落实三保证:保证育龄妇女得到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保证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服务;保证按时送药具上门服务。
(四)做到四知情:知情教育;知情选择;知情服务;知情管理。
(五)确保三无:无计划外生育;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
第五篇:学校警务室各项制度
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驻校民警任副组长,总务主任或保卫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学校保卫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校园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校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校及周边的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二、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的作案人或作案嫌疑人时,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现场捉拿控制;
三、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四、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五、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9”火警,全力以赴扑救并做好救护伤员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六、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执法,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校园警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视察人员在校门口下车登记进入校园,车辆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警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监守岗位,及时开关校门。
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写好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外来人员吵闹。
三、严禁车辆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确因办理公务进入者,经许可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四、对携带、运载物品出校门人员,要严加盘问,见证明信后方可放行。
五、严禁小商、小贩和拾破烂者进入校园。
六、值班人员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负责检查、维持学生放学路队秩序。
学校警务室巡逻制度
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治安巡逻制度如下:
一、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
二、巡逻人员要在早、午预备铃前和课外活动等时间对校园内外进行巡逻,检查有无违法乱纪现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逻人员要对每天的巡逻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以备查找。
四、若遇到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学校警务室保卫人员职责
1、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防器材有专门负责人。保证消防器材的作用,做到无火灾、无案件、无事故。
2、坚持门卫制度经常化,常年有人值班,坚持作好值班记录,重大节假日坚持日夜有人值班。
3、严格控制化学药品管理,做到化学实验有专人负责管理化学药品。不发生任何伤害事故。
4、在教导处的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通过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5、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内骚扰,禁止摊贩进入校内叫卖,不准小孩进入校内喧闹玩耍,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防止坏人混入校内偷盗破坏。
学校警务室驻校民警职责
1、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 施。
2、负责指导制定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督促学校警务室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负责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5、负责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6、负责检查消防监督条例贯彻情况,负责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制定全校防火建设规划。
7、负责指导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8、负责指导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负责指导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积极开展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制度
学校出入登记管理制度是针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和物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
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巩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室、办公室、校长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 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