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2号文库
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1-111584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4 23:24: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202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之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XX县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力地促进林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现将创建示范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局党组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示范创建工作专题动员讲话,对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制定印发了《县林业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局开展创建活动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及创建标准等,为全面、顺利、有效开展这项活动提供了重要指导。创建工作增强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了林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健全机制制度,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特别是就林权改革、民生项目建设、城乡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问题,在决策之前,林业局党组都先调研,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后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努力拓宽信息渠道,确保信息畅通、言路畅通及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是建立领导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为促进和带动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法治林业建设,我局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学法计划。通过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意识,为林业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围绕示范创建目标和示范创建标准,我局相继制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本局名义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评估。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责可守,干有目标,办有程序。同时,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确定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层层深入的思路,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学习计划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坚持会前学法,全年中心组学法12次,局领导干部均写出不少于10000字的学法笔记,共撰写心得体会文章7篇,组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依法行政活动3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二是建立了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我局确保常年聘请律师1名。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建立领导干部普法工作联系点2个、法律服务联络点4个,确保我局依法治林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林业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林业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涉林人员学法用法培训。重点对基层干部、涉林企业业主、专合组织以及林业大户法人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增强诚信经营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培训4期、警示教育法制课5场、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向林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培养“法律明白人”达3万余人,大力增强了林农依法维权意识,确保林区稳定、社会和谐。

(四)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进程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涉林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进一步转变职能,确保林业行政审批行为规范、高效。优化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高效性;建立规范、完整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制度和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平台,切实把林业工作重点转到加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并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工作中的渎职、不作为、过错等违法行为。由于严格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近年来,执法人员无违法、无渎职、无不作为、无过错追究等案件。

四是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建立起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五是认真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5起,处理违法人员16人,依法注销2户不符合规定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没收活体青蛙、蟾蜍110余斤、活蛇近300条全部放归大自然,罚款20.316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查处问责工作,全年林地征占用项目共13个,征占用林地面积12.702公顷,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6例,其中4例已做出处理,另有2例处于查处阶段。林业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95%以上。各类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切实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强化“法律七进”,确保全民懂法用法守法

根据我县林业特点,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农闲、法定休息日和“四下乡”活动为契机,以国家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乡村、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宗教”为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律进乡村,重点针对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出宣传,帮助解决林业涉法问题,引导林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律进企业,深入开展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及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开展森林防火、环境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进联系服务点开展法律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组织林业干部职工近60人次下基层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在全县22个乡镇新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320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确保我县53年无森林火灾。对增强广大林农的法律意识、加强我县生态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注重结合实际,加强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

在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律、规章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县林业系统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家、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使全县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七)创新宣传形势,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为加大依法治林普法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林业工作,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制定林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形势,确定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在“三八”维权周、“3.12植树节”、“爱鸟周”、综治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月”、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画的发放、张贴工作,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我县公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为我县林业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为广泛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好坚实基础。

(八)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坚持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上访群众,加强信访和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衔接配合,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起,办结2起,办理率达100%。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起,调处4起,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演化升级。

(九)严格组织纪律,强化执法执纪重要性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靠山吃山”、“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突出了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开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查摆问题,扎实整改提高,不断规范行政行为。通过教育整改和健全制度,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气难受”及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

二、依法行政示范创建落实保障情况

(一)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示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三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所依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我局公开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业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林业局所承担的义务,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县林业法治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一是推进“法律七进”,狠抓依法治理,将普法工作渗透到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领导带头学法,职工踊跃学法,有力推动了全县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促进了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减少了人治,增强了法治,把法治林业建设作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动力。二是管控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构建“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受追究”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开展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健全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实行行政问责制,大力加强对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及时查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始终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透明和公正运行;开展依法行政规划、计划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和推广林业依法行政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林业系统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辆,深入乡镇、村社、基层单位、学校、涉林企业和宗教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紧贴部门职能特点主抓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并利用有利机会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三是灌输式宣传与互动式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根据具体宣传情况,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将法制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进行互动式宣传。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必将大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工作

我局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林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的氛围还不够浓。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执法为民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

二是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虽然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但是对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熟悉运用,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不到位,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林农对《行政复议法》的知晓率还较低,法制宣传还有待加强。四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增强。五是制度建设还有缺陷,特别是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还需查漏补缺。六是法制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偏远山区林业涉法知识的宣传。

七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还处于摸索前行阶段,对创建标准把握的还不够准确,与上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我县“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率先小康”为抓手,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抓好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我局执法队伍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实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林业依法治理和管理,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三是结合林业实际继续建立完善林业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持续加强。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后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必须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

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全县涉林系统的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篇:乡镇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乡镇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职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1.加强了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罗卉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2.加强了检查和考核,镇政府与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成员,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坚持问政于民,实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镇中心组学法制度》、《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镇党委议事规则》、《镇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镇聘请法律顾问制度》、《镇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镇行政审批制度》等15项制度。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班子自查、百姓听音、基层夜话、意见箱、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载体,采取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形式,收集到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共12个,每个落实专人限时办结,件件销号。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我们还事先组织部门工作人员与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评论,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公共服务体系健全

坚持高效便民,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本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时限实施行政许可,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作用,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比如集镇建设规划审批、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审核、生育证审核、低保、五保、劳动保障审批等由镇政府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群众来办事、咨询,实现“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ab岗制度,成立了村(社区)集中坐班制度,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建立起覆盖全镇的便民服务网络。印制了《政务便民事项手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真实公开。全年在政府信息网站和井研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省上48条、县上65条,借助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录入事项116件,依托四川省行政审批系统,录入行政审批事项30000余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基层大调解组织建设,立足发挥在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化解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三制”原则,做到大事不能出村、小事不能出组。依法处理各类纠纷,有效防止问题上交的事件发生。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件,成功化解15件,调解率100%。无因政府违法行为引起重大群体性、非访事件。

第三篇:药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202_**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以规范行为、提高水平、增强意识为目标,认真按照标准和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局中心工作之一,专题布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落

实。现总结如下:

一、重领导,建制度,强队伍,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抓住机构改革、监管职能不断加强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布置,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二是下发文件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行政许可科、药械科和稽查大队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三是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建设,在镇、街道设立五个执法中队。镇(街道)组建监管工作站,落实专(兼)人员,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的行政监管格局。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过错追究制。坚持“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对全局各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考评,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制度。先后制定行政许可首问责任制、行政许可告知制、行政许可受理制、行政许可公示制、行政许可监督制、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制、行政许可证件到期催办提醒制、行政许可受理、看点、验收三分离制、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10项行政许可制度。三是建立行政处罚复议、听证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告知相对人各项权利义务,对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要求举行复议、听证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复议、听证。四是严格落实归档统计制度。及时向区法制办和市局报送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报表。案件处理结束后及时整理、装订案件卷宗并归档,做到案卷资料齐全,装订规范。

3、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一是完善学法制度,以领导带头学习,机关人员轮流讲的方式,202_年先后学习了《行政强制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以案学法促提高。组织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司整理的十大案件进行讨论,聘请省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授课,举行内部案例研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大讨论,每人发表意见,以学习促提高。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市食药部门组织的知识培训和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确保所有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重履职,严监管,助服务,不断巩固依法行政成果

1.推行政务公开。一方面,按要求定期公布公开政务信息。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流程以举报电话、上墙公示、网络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范文件制定。对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全部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进行审查、讨论,力求做到出台的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对前期制定的文件,及时审查清理并公示。

2.规范行政许可。202_年我局在全市率先履行餐饮服务和药械行政许可工作以来,通过实施10项行政许可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全年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1121件、办结1002件,受理药械行政许可274件、办结256件。实现零投诉。

3.加大执法监管。强化对餐饮、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部署开展“餐剑”、“餐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相继开展了自制面食、生食海产品等11个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蓝剑”打击无证经营药械、“两打两建专项检查”、“保健食品打四非”等行动。202_年,共立案77起,罚没款67.66万元。案件办结率和自行履行率达100%,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同时,通过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近10次,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单位3家。

4.推进行政服务。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落实多项强化服务举措。一是建立药械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QQ交流群、开通短信群发功能等,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动态,解答疑问、提供咨询。二是开展预防性审核,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於服务于监管之中。对餐饮单位的布局和设施布置提出改进意见和给予技术指导,少走弯路,提高效率。202_年共开展预防性审核和验收指导近40次。三是加强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作用。202_年,月河街区成为辖区内首条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梅湾清园酒店、江南印象等5家单位成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江南开元等4家通过市级验收。浙江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桥店、大桥店、新篁店成为202_年浙江省保健食品经营示范

第四篇:上半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上半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上半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20xx,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坚持一手抓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舆论宣传和引导,一手抓行业内部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小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功能,提升电视宣传在全县各行各业依法行政工作的舆论引导水平。

(一)、强化宣传报导对象的层次性,用各级干部的依法行政工作实践典型引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民生在线》栏目,很受广大群众的关注,热线电话呼听率居高不下,依法推理,分析原因,对加强舆论监督、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推动城市建设工作都起到积极舆论引导作用;二是和县人劳、农业、科技局、水利等部门联合推出了一系列电视专题,宣传县直各部门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典型,《农村安全引水》、《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等重点稿件的播发,引起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三是《科学发展在**》等栏目聚全台记者力量,围绕全县实施率先突破发展主题,深入到20余个乡镇,20个县直部门采访,组编7集专题报道,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干群的普遍关注。

(二)、采取各种形式,提高依法行政宣传成效。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完成新闻稿源相对丰富,为了提高宣传成效,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报导。一是开办《突破发展,建陕西强县》采访单位和个人涉及40余个部门和乡镇,共编制了30期节目,为构建平安、和谐**起到强有力的舆论推动作用。二是采取系列报导。宣传大乡大镇,综合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展,通过系列报道有力宣传了我县依法行政及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给各部门、各乡镇提供了工作交流平台。

(三)拓宽报道范围,提高报导的覆盖面。依法行政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作,涉及各行各业。随着依法强国战略的实施,各部类法律建设成交显著,各行各业基本都有“尚方宝合剑”作为后盾,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我们在宣传报导工作中既注重对政府依法对全县经济

、社会事务管理的报道,同时对依法保护环境、依法保护资源等工作领域进行宣传,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导覆盖面和社会效益。半年来县台播发依法行政方面的稿件59条,市台用稿21条,有力地提高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内外宣传成效。

二、抓好依法管理、规范行业服务,提升我县广电行业在全市系统创佳评差位次。

(一)着力深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意识的培育工作。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正确履行职责,不越权、不失职;行政处罚规范、行政许可合法,后续监督到位;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有效地规范执法。

(二)自觉接受监督。在四月份,我们接

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广电工作召开座谈会,虑心听取对依法行政、事业建设,新闻宣传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处理。

(三)决策民主。行政决策都经过集体研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单位执法权限,开通局网站,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按程序执行规范性文件。

(四)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职能作用,筑牢局台干部职工思想道德、警示训诫和党纪国法三道防线。随着县纪检委对干部实行警示训诫制度的实施,我局纪检组认真按纪检委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在局台干部职工会上深入宣讲警示制度的内容,实施制度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及实施警示制度的严肃性、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局纪检组扎实细致的工作使每个干部职工对规范个人工作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通过局台职工共同努力,系统内无一例因执法不公、服务不规范等方面引发的上访案发生。

我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快,政府也正逐步实现管理社会事务从靠行政手段到靠法律手段的转变,这些成绩的取得也与我局台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分不开。我们将一如既往,不断努力,不断创新,把单位职能作用发挥的更加充分,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篇: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XX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工作,促进了全市林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_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一切工作从计划的着眼点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决策、行政审批、政务信息、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刑衔接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公益和舆论监督。

二、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坚持合法性审查。一是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代拟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先行由局行办、局法规办审查后交由由分管局长审核后通过,局长签发,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二是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重大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努力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性进展。

(二)公开听取意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对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影响的行政决策实行社会公开或群体公开征求意见及组织论证评估和评估,并坚持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今年已向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专题汇报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3次。并经局领导研究制定了多多项管理措施和政策,针对责任追究制度分类制定了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极大地避免了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法纪政纪处理事件的发生。通过一系列制定要求的落实,切实地解决了规范行政决策工作,为我局开展依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促进林业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林业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并在林业系统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工作

(一)行政审核审批和效能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严格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一站式办理”工作制度,将我局行政审批科整体入驻市政务中心,接受涉林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咨询工作,并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XX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前后台协同办理工作制度,明晰了行政审批科与各科室的职责,并先后三次修改办事指南,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实现电子政务监察系统网上公开,将整体办理过程展示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体现了公开、公正。通过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政务工作等相关制度地落实以及不断地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并为群众和单位提供了高效、快捷地服务,截止目前,共计受理行政审批2277件,办结2277件,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提速率达69%。

(二)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方式、时限明确,内容准备,对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会议主要内容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发布,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发布,累计已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政务信息达200条。

(三)通过部门网站、政务网、电子监察信息系统、政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向办事群众和咨询群众,回复各类提问、咨询服务等事项3000余件,通过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我局达到了与公众信息沟通交流顺畅,与公众互动的平台和机制完善,群众呼声得到了及时回应,公众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四)为进一步地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办事群众往返跑路的现象,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根据全市花卉苗木的发展势头,在我市柳街镇设立了XX市林业局柳街办证服务点,主要为河西片区苗木企业、苗木专业种植户、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地服务。并通过减低收费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等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普法”法制学习内容,并相继从市级部门购买了“六五普法宣传读本”、“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漫画”等法制宣传读物进行了宣传和讲解;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成绩合格,对培训合格的145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和新办了林业行政执法证;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四是通过广播、电视、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利用“3。12植树节”、“4月爱鸟周”、“10月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段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已发放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万余份;五是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依法治理热点难工作,按照报送相关材料,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改革)配套改革工作;六是积极做好“行政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建章立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七是积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经调查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按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进行立案查处。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工作,使林业系统涉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三十多部林业法律法规,使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五、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按照XX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林业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局领导分工作,对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并落实了行政审批科作为该工作的牵头科室,行政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造林科、林改办等科室协助,并落实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报送行政事项报表、行政调解工作报表。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制定了行政调解相关制度、行政调解程序和规范,并将制度进行了上墙公示,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已积极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调查调解纠纷3起,经调解后达成协议书3起,正在积极协调争议双方1起。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相对人复议案件,履行率为100%。

六、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做好“行刑衔接”机制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林业行政执大队、纪检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科室,做至“行刑衔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单位和人员具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进一步加强对“行刑衔接”工作的认识,认真地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_]8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制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案件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不畅、案件移送标准的不统一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局制定的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标准及有关行政案件立案受理标准的相关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的程序和森林公安机关受理、立案的程序,同时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完善立案监督程序启动制度。切实地维护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了案件的有效衔接。截止目前为止,已移送林业刑事案件6件,已办理5件,正在调查1件。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规范执法主体和依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对培训合格的145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和新办了《林业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涉及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法定依据在法定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执法,亮证执法,并将行政执法人员的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程序、工作流程、办案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为期限等清晰地展示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将我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进行了公示,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落实,共计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26件。二是确定我局行政审批科、纪检监察室为我局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监督机构,主要从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从而促进林业内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施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内外部监督机制地落实。

(三)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小组,全面督导林业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落到实处。对我局202_年1月—202_年8月实施行政处罚的21件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的执法案卷评查。经过自查,总体上感到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特别是在执行办案程序方面较去年又有了较大进步。并于9月通过由XX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质量评查,评定我局为优秀。这充分说明,我局在抓好队伍建设,法制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提高办案人员法律素质收到明显成效。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局立即对各相关执法科室发出整改意见,并将好的做法在全局及时予以推广,以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八、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

在强化林业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了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了林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和答复,答复满意率达90%以上。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监督

通过将行政执法、政务信息、行政审批等类别的处理、通报、办理情况在我局政务网、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网等网站上进行公开,并开通了专线电话,设置举报、意见箱,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全面地规范了我局的行政权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处理。

总之,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林业行为,促进了林业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林业系统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市林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证。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XX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工作,促进了全市林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_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一切工作从计划的着眼点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决策、行政审批、政务信息、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刑衔接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公益和舆论监督。

二、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坚持合法性审查。一是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代拟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先行由局行办、局法规办审查后交由由分管局长审核后通过,局长签发,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二是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重大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努力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性进展。

(二)公开听取意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对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影响的行政决策实行社会公开或群体公开征求意见及组织论证评估和评估,并坚持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今年已向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专题汇报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3次。并经局领导研究制定了多多项管理措施和政策,针对责任追究制度分类制定了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极大地避免了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法纪政纪处理事件的发生。通过一系列制定要求的落实,切实地解决了规范行政决策工作,为我局开展依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促进林业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林业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并在林业系统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工作

(一)行政审核审批和效能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严格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一站式办理”工作制度,将我局行政审批科整体入驻市政务中心,接受涉林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咨询工作,并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XX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前后台协同办理工作制度,明晰了行政审批科与各科室的职责,并先后三次修改办事指南,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实现电子政务监察系统网上公开,将整体办理过程展示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体现了公开、公正。通过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政务工作等相关制度地落实以及不断地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并为群众和单位提供了高效、快捷地服务,截止目前,共计受理行政审批2277件,办结2277件,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提速率达69%。

(二)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方式、时限明确,内容准备,对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会议主要内容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发布,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发布,累计已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政务信息达200条。

(三)通过部门网站、政务网、电子监察信息系统、政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向办事群众和咨询群众,回复各类提问、咨询服务等事项3000余件,通过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我局达到了与公众信息沟通交流顺畅,与公众互动的平台和机制完善,群众呼声得到了及时回应,公众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四)为进一步地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办事群众往返跑路的现象,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根据全市花卉苗木的发展势头,在我市柳街镇设立了XX市林业局柳街办证服务点,主要为河西片区苗木企业、苗木专业种植户、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地服务。并通过减低收费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等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普法”法制学习内容,并相继从市级部门购买了“六五普法宣传读本”、“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漫画”等法制宣传读物进行了宣传和讲解;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成绩合格,对培训合格的145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和新办了林业行政执法证;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四是通过广播、电视、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利用“3。12植树节”、“4月爱鸟周”、“10月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段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已发放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万余份;五是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依法治理热点难工作,按照报送相关材料,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改革)配套改革工作;六是积极做好“行政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建章立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七是积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经调查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按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进行立案查处。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工作,使林业系统涉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三十多部林业法律法规,使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五、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按照XX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林业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局领导分工作,对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并落实了行政审批科作为该工作的牵头科室,行政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造林科、林改办等科室协助,并落实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报送行政事项报表、行政调解工作报表。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制定了行政调解相关制度、行政调解程序和规范,并将制度进行了上墙公示,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已积极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调查调解纠纷3起,经调解后达成协议书3起,正在积极协调争议双方1起。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相对人复议案件,履行率为100%。

六、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做好“行刑衔接”机制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林业行政执大队、纪检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科室,做至“行刑衔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单位和人员具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进一步加强对“行刑衔接”工作的认识,认真地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_]8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制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案件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不畅、案件移送标准的不统一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局制定的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标准及有关行政案件立案受理标准的相关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的程序和森林公安机关受理、立案的程序,同时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完善立案监督程序启动制度。切实地维护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了案件的有效衔接。截止目前为止,已移送林业刑事案件6件,已办理5件,正在调查1件。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规范执法主体和依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对培训合格的145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和新办了《林业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涉及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法定依据在法定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执法,亮证执法,并将行政执法人员的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程序、工作流程、办案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为期限等清晰地展示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将我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进行了公示,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落实,共计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26件。二是确定我局行政审批科、纪检监察室为我局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监督机构,主要从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从而促进林业内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施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内外部监督机制地落实。

(三)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小组,全面督导林业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落到实处。对我局202_年1月—202_年8月实施行政处罚的21件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的执法案卷评查。经过自查,总体上感到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特别是在执行办案程序方面较去年又有了较大进步。并于9月通过由XX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质量评查,评定我局为优秀。这充分说明,我局在抓好队伍建设,法制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提高办案人员法律素质收到明显成效。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局立即对各相关执法科室发出整改意见,并将好的做法在全局及时予以推广,以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八、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

在强化林业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了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了林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和答复,答复满意率达90%以上。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监督

通过将行政执法、政务信息、行政审批等类别的处理、通报、办理情况在我局政务网、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网等网站上进行公开,并开通了专线电话,设置举报、意见箱,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全面地规范了我局的行政权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处理。

总之,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林业行为,促进了林业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林业系统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市林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证。

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