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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运输代理协议(含五篇)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2-104469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1 23:12: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报关运输代理协议

报关运输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香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确保甲方合同项下进口棉花的顺利报关、运输和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进口货物概况:

1、进口货物品名:

2、数量及箱量

3、货物到达港口及目的地

二、双方责任:

1、1)甲方责任: 甲方同意将上述进口货物的清关、提货、报检及国内集装箱整箱运输等事宜委托乙方办理。甲方在进口货物抵达目的港前将进口单证、配额、报关和报检委托书交至乙方,并通知乙方货物报

检流向。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将每批货物的关税、增值税汇入乙方帐户。

3)

4)协助乙方回答海关和商检对货物及单证提出的疑问。乙方完成清关并将税单、报关单及配额等相关单证退回甲方后,甲方定期向乙方支付包干费和确认的额外费用。

2、1)乙方责任: 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确保安全、迅速、经济地完成货物清关,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在收到甲方关于货物出运的相关信息后,密切注意船期,及时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货物转船、抵港日期及货物漏装、航运时间超常等异常情况,在货物抵港之前与船公司核对舱单,如发现舱单信息与提单不符,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予以更正,以免影响货物清关。货物抵港前两日,乙方有责任提醒甲方支付税款。

3)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保证在货物抵港后三日内完成清关工作。由于单证晚到、单证错误,乙方须准确记录延误原因、延误时间、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支付,并在清关开始日起三日内完成清关工作。由乙方自身疏忽而导致的清关延误和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货物清关完成、准备送货前,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确认送货地点,与仓库衔接送货时间,将装箱单等有关单据交给仓库,以保证每日卸货数量,并督促车队与仓库做好货物交接。

5)

6)乙方保证在甲方提供的免箱期内将集装箱送还至船公司堆场。乙方保证在清关日起两周内将关税、增值税缴款书、报关单退回甲方,在配额使用完毕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配额退至甲方,同时随附配额使用情况说明。如出于乙方疏忽出现配额保存和使用不善的情况,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货物抵达目的港前,乙方向相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并向检验机构提供报检所需的一切单据。在商检局扦样后30天内取得重量、品质检验证书,并及时寄给甲方。

三、费用结算

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1)报关运输包干费按元/吨计收:

含换单费、报关费、报验费、海关查验费、商检查验费、港杂费、港建费、箱体封志费、堆存费、还箱费、从港口到仓库的集装箱整箱运输费、熏蒸费等。

包干费中不包含检验检疫费、THC、由于甲方晚交单(船到港口当日货代公司未收到单据)、单据错误、未及时支付关税、增值税而产生的疏港费、滞报金、滞箱费额外费用。

四、协议的补充、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签订后,若有变更、补充或提前终止,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2、本协议是乙方在甲方进行的竞标中中标基础上签订的,如本协议有不详之处,双方可根据甲方竞标办法的内容,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需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争议解决办法:

协议中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纠纷,应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如未有书面形式延长合同有效期,则此合同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乙方:

第二篇:代理报关协议

代理报关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手续一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公司内自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事务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任何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2.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报关﹑报检﹑查验及国际国内(市内)运输等各种进出口手续,由于货物本身问题发生的滞报,滞纳以及产生的相应杂费由甲方负担。

3.由于乙方仅受甲方委托承办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所以对所进出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4.甲方提供报关文件时须将外文品名翻译清楚,纳税货物须将归类税号提供给乙方。(或交乙方详细的清单以便乙方查找)乙方必须在遇到报关文件有问题、海关查验有问题、及耽误正常送货的其它问题时,立即通知甲方报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5.甲方需负担货物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关税﹑检疫费港杂费﹑运输费用等 6.甲方应遵守海关法,并对所进出口的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7.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在通关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之甲方,并真实的反映给甲方海关检疫等部门对所进出货物的意见和问题,一起协商解决,尽快完成通关工作。8.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货物正本提单或到货通知及相关报关文件后,空运货物三个工作日内,海运货物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仓库,如超过时间,未送到卸货地点,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及责任。(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缴纳税款及对货物查验有问题的情况除外。)9.甲方可按合同情况选择货物国际运输及国内(市内)长短途保险,乙方所委托的承运人因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损失只负责赔偿车辆和人员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未上保险而导致的货损由甲方承担。

10.通关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开出收费明晰单,在甲方确认费用无误后开出正式发票,甲方及时将费用支付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第三篇:报关代理协议

代理运输报关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区新兴思达国际物流基地

法定代表人: 张双

电话: 86-10-6457 6677

传真:86-10-6456 6503

邮政编码: 101300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年年月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尽快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延误甲方应予以理解。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第六条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甲

方自审核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如因甲方未给乙方结算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第十一条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事宜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

年月日日

第四篇:代理报关协议样板[最终版]

甲 方:.乙方:..年.月

进 出 口 货 物 代 理 报 关 协 议 书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海关注册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进出口报关业务,包括申报中的报检、报关、查验等有关事项。

二、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需及时提供报关所需的一切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委托书、运单、发票、装箱单、手册、核销单、许可证、商检证、减免税表、包装声明等,并保证单证的内容合法性、完整性,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真实性相符,严格遵守海关和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规定。若经海关或者检验检疫局查验发现申报货物与实际不符,甲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单证如实地向海关及检验检疫局申报,在单证齐全正确的情况下,依照流程操作保证单证的正常清关。如有海关查验,则需要增加1个工作日,并且需要客户配合协助查验工作;保证金等特殊单证除外;进口报关单付汇联应在当月退还;如遇单证不符、不全,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更改、添补单证,但由此而造成延时或发生额外费用则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海关、航空公司电脑发生故障,无舱单及其它难以克服或不可预料的客观原因而无法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清关时,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

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在协议期间及其后的时间内,应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此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能将本协议中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知第三方。

三、费用明细:

进口报关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含一份电脑预录入费一份付汇联);

外仓换单服务费 元/票

报关单量在每月0票~200票,报关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

报关单量超出每月200票,报关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

多品名联单费.元/票(含电脑预录费和海关退单费)

拼票报关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含一份电脑预录入费一份付汇联);

保证金报关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含一份电脑预录入费退保手续费);

外贸代理费:小金额一般.元/票,大金额的双方确认

三检查验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代付代收实报实销)

海关查验服务费:(周一~周五).元/票(其他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税金的支付:乙方将税单传真甲方或者乙方直接将税款报给甲方,由甲方划账至乙方帐号,待到帐后乙方以EDI平台支付至海关

EDI支付平台费:.元/笔(代付代收)

海关查验用车费:代付代收实报实销

加班节日报关双方确认

注:以上费用不包括任何代付代收费和其他特殊费用,其他费用双方确认

四.费用结算: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前一个月所有的服务费用有效发票,并列明上月所发生的所有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相应成本(海关或其它只能部门收取费用的证明发票),且应每票单证提供下列信息:

1、报关日期

2、空运提单号码

3、报关单号码

4、货物品名

5、报关服务费用

6、其他服务的费用,提供其他服务的说明

7、其他原因导致的费用,提供海关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原始发票并对产

生额外费用的原因进行解释

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有效发票以及单证相关信息后,可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若确认无误,应在当月的15日前,以人民币方式向乙方结算费用。

若甲方发生确认费用而无法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结算费用情况,则乙方收取1‰/天的滞纳金。

五.甲乙双方都应按照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实施操作,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顺延。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甲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委托代理报关协议

委托代理报关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代理协议:

一、由乙方委托甲方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检验检疫、报关等一系列业务。委托报关的详细情况,将由双方认可后,由乙方登记建档,随时接受海关调阅。双方必须按照《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二、乙方将进出口货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装箱资料与实际装箱情况相符,若海关查验发现情况不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乙方的装箱单提供报关单证并向海关申报,如甲方不按乙方所提供装箱资料报关或违反正常报关操作程序,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在资料不明确时会向乙方提出询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时补充资料,包括样品,做到向海关申报的资料准确无误。为确保货物顺利通关,乙方必须在截关时间前做好报关准备,以给予甲方充分办理报关手续的时间。

三、在货物报关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通知报关进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操作中产生的额外费用。货柜放行后,甲方即刻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法:

1、甲方以每单多少元人民币作为报价单位。通常甲方的代理费包含单证费、商检费、报关费,其他费用则实报实销,如海关查验费、港建费等。

2、付款方式: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约期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六、双方产生争议或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由法院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一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报关运输代理协议(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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