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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演员协议书
编辑:轻吟低唱 识别码:12-107856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5 18:35: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聘用演员协议书

立协议日期:

立协议书人: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艺人 :[以下简称乙方演员]

身份证号码:

兹因甲方拍摄电视剧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剧),决定聘请乙方演员__________演出该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兹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演员参与拍摄 ___________。拍摄集数为 _ __ 集,每集以_____分钟计。不足之集数按议订的集数计算,超出之集数按播放集数计算。

第二条 开拍日期预订: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此期限包括定装时间。

第三条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演员演出该剧每集酬金人民币_________[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甲方在年月日付订金人民币,及年月日付余款予乙方,在交收。甲方要绝对保密本合约酬金之数目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 甲方除支付乙方演出报酬外,还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住所地____至演出举办地___的城际往来交通费用(航空/铁路/公路),标准为____;

(二)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拍摄地的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标准为____;

(三)其它双方约定由甲方担负的费用:________。

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____名。

第五条 甲方需保障乙方演员在拍摄期间之一切安全措施,并为乙方演员购买劳工保险及负责意外事故的医药费。

第六条 该演员同意遵守该剧于本合约期内之一切通告日期及依时到达拍摄现场,并遵守一切拍摄常规。自该剧开始拍摄以后,该演员得悉力演出该剧中角色,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拒收或拒绝履行甲方之拍摄通告。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约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约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第八条 乙方演员有义务为该剧其角色完成有关后期工作和主要宣传活动,如出席记者招待会,该演员出席与否视其档期而定,但乙方确保尽力安排该演员出席;而有关宣传活动之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该剧属甲方之出品,甲方绝对拥有一切有关该剧之权益,包括电视录像带及乙方演员在该剧中饰演之人物之造型、桥段之一切权益。发行及宣传等事宜乙方无权过问,唯乙方演员于该剧之肖像权及一切有关该剧之宣传剧照,除只用于该剧播放播映及宣传外,甲方保证不得擅自取用及由甲方出售该剧播放版权之购买者作其它用途。

第十条 甲乙双方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及相关文件均不得外泄,另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另以书面订定。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之各项规定,另一方就可实时终止本合约,违反之一方并应付给对方相当于本合约酬金%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以[签署所在地] 之法例为准,并以其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签署盖章为凭,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

代表人 :

乙 方 :

代表人 :

乙方演员: 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

第二篇:演员聘用合同书

演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邮编:

住所:

甲乙双方现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如下合约:

一、聘任条款

1.甲方为拍摄电视连续剧《》,聘请乙方________________在该剧中饰演“___________”角色。本剧名称和本合同所定乙方角色名字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2.聘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签署本合同,除本合同约外,无其他合约的约束。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出具所在单位或经纪人同意乙方接受聘任的证明,甲方视乙方为可自行决定接受聘任的无单位、无经纪人人员。如本合约的签署引起任何第三方合约纠纷,乙方负完全责任及承担后果,与甲方无涉。乙方若因此而影响本剧拍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不放弃对乙方和乙方所有单位及乙方经纪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聘期内乙方须全职为甲方服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参与第三方(包括原单位、任何公司、私人或团体)的工作(包括义务性质的占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期内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无论是否对合同工作造成影响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违约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向甲方赔礼道歉。

5.如甲方需要乙方加戏、改戏、分拆角色、合并角色等情况时,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每集或每日金额取得酬金。

6.甲乙双方如因创作问题发生矛盾时,应认真研讨,无法解决时,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乙方不以公开的方式表示异议。

7.本合同期内,甲方由权决定乙方是否适合出演该角色,如甲方做出终止合同及更换角色的决定,乙方同意服从。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按已实际出演集数或实际工作天数获得酬金。同时,甲方须另付乙方一集/一日酬金作为补偿。

8.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和承担正常食宿外,不负责乙方个人开支和亲友的来访接待。乙方不得借甲方或本片名义作任何借贷、经营及令甲方及本片名誉上和财务上的损失。

9.关于本剧的配音问题双方约定按本款第()条执行:

(1)乙方须参加本剧的后期配音,配音酬金包括在本合同所定酬金内。同时,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取代乙方完成配音。配音时间拟定于本剧关机后三个月内,总时长约为()个工作日。

(2)乙方同意参加后期配音,后期配音的酬金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取代乙方完成配音。配音时间拟定于本剧关机后三个月内,总时长约为()个工作日。

(3)乙方不参加本剧的后期配音。

10.甲方因故需延聘乙方时,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延聘期的劳务、工资按延聘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1.乙方同意在本片尚未完成前,无论何种原因,不改变剧中角色设定的发型及化装。

12.本合同履行地为:********。

二、版权条款

1.本剧的所有版权(包括电影、电视、广播、录像、激光影碟、计算机网络播放、舞台演出、展览展示及其他衍生商业权益)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剧的人物造型、对白、剧照等相关权益均归甲方。甲方由权使用乙方在本剧中表演、接受采访、现场报道的形象和声音,用于对本剧的宣传及其他商业用途。

2.甲方在使用乙方上述形象和声音时以不损害乙方署名权、获酬权及名誉权为前提。

三、剧本确定条款

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剧本,对基本剧情和长度无异议。乙方同意拍摄中导演、制片人有权对人物台词、剧情做出调整和增删。双方同意,如在拍摄中出现乙方所扮演角色戏份的增减,则本合同所定酬金也相应增减;如在后期制作中出现甲方对片长、集数作出增删调整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酬金不再追加或扣减。

四、酬金及费用

1.甲方同意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的情况下,按____类方式支付乙方酬金:

(1)按天计算酬金:每天_______元。

甲方按乙方实际参加本剧出演的天数付给乙方演出酬金。所有酬金在乙方完成本剧角色后,一次性给付(含税/税后)

(2)按集计算酬金:每集_______元。共计_______集,总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

A.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付乙方合同定金_________元整。

B.乙方完成第一场戏拍摄通过导演认可后3日内(含第3日),甲方支付乙方酬金的______%即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有义务提示甲方)。

C.如乙方通过首场戏拍摄认可,则从该日起算至本合同所约定截止日止,时间过半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酬金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D.合同规定的聘任期结束之日后3日内,乙方还清所借甲方物品、资料等,甲方按乙方依剧本实际出演集数付清全部余款。甲方支付,即乙方酬金的________%,共计_____万元人民币。

(3)按角色计算酬金:共计________元。

付酬方式为:

A.合同签订时甲方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B.乙方按本合同期完成全部角色出演后,甲方一次结清余款。

2.关于单位劳务费,按下列第______类执行

(1)无单位劳务费;

(2)单位劳务费含在前款酬金中;

(3)单位劳务费按与乙方单位所签合同按乙方工资______%另外支付。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乙方在摄制组的食宿,其标准由甲方制定。乙方不在剧组时,此款费用不补发。

4.本剧无酬金之外的其他补助

5.乙方前往拍摄的交通方式由甲方决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完成拍片后,若本片需要加戏、改戏或补戏,乙方须满足甲方要求,甲方付予乙方经济上的补贴,按加戏、改戏或补戏所涉集数额,付给原标准50%的酬金。

7.甲方必须保证及时付给酬金,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基本权益受到损害时,甲方应给予及时修正和经济上的赔偿,经济赔偿额每日在应发金额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五、更换演员及署名

1.乙方有在本剧成品中的署名权。乙方在本剧中的署名位置、排列顺序、字体及大小由甲方决定。乙方是否在本剧的宣传品中署名、及署名的排列顺序、字体及大小由甲方决定。

2.本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则乙方已获酬金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或提出赔偿,甲方也不再支付后续酬金,本合同就此解除。甲方可决定在本剧中是否使用乙方的形象及声音。若本剧中未使用乙方的形象及声音,则无论乙方时否参与本剧实际拍摄,甲方均有权在本剧中不给乙方署名。

3.本合同期内,若因乙方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将已获酬金退还甲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在该剧中是否使用乙方的形象及声音。此情况下若不使用乙方的形象及声音,甲方亦有权在本剧中不予乙方署名。

六、遵守摄制组制度条款

1.乙方认可甲方为本剧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对甲乙双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2.在聘任期内,乙方在食宿条件、交通车辆、工作时间等方面服从甲方摄制组的安排,遵守甲方通知的到达拍摄现场时间要求,保证按时化装和到场拍摄。

3.若在少数民族地区或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拍摄时,甲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等特殊情况,对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应注意遵守,共同维护甲乙双方的名誉。若因乙方原因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经手的工作费用,必须事先通话甲方并得到批准。乙方因工作需要借用甲方的资料、衣服、道具和其他物品,须认真保管,并在拍摄工作完成后如数清还,未还清所借物品或对所借物品损坏者,甲方有权扣减乙方酬金作为赔偿。

5.乙方保证在合约期限内绝对按甲方要求及时到位。乙方在本合约期限内因事经甲方同意后外出,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行踪去向,使甲方在任何时间内不论日夜能与乙方联系或发出通告。有关个人情况及家庭住址、休假地址及变更,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甲方按乙方本合同注明的地址处理有关甲方通知后,应视为已送达。如通知已送达,乙方未能按剧组要求到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误场都将被甲方视为严重过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未按甲方安排的时间离组时,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7.按照目前国内电视剧组工作常规,本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合同期内一律不过节假日,乙方应予理解和服从。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经甲方同意。

七、意外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应为乙方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乙双方确定保险金的保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事故责任者负责。

2.本合同期内,乙方因拍摄造成的工伤及乙方因剧情拍摄需要,在雨、水、雪、风、冻、暑热环境工作而致病时,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医治,所需费用由全部甲方承担。

3.在聘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复发,造成摄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十日内无法康复继续拍摄工作,甲方可中止本合同。乙方凭在甲方负责人员的陪同下,在甲方指定的两所医院就诊而获得的医疗诊断证明,按照医嘱同甲方协商采取短期休假(一至三日)、长期休假(四至十日)或根据甲方意愿解除聘任合同三种方式解决。

4.在聘任期内,若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无在甲方指定的两所医院就诊而获得的医疗诊断证明,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造成甲方或摄制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并由乙方公开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向甲方赔礼道歉。

5.如果乙方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双方同意,在下列危险场次和镜头拍摄时使用替身演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替身演员费用由甲方负责,其他剧本内容均由乙方出演。

八、宣传条款

1.在聘任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发行部分,做好宣传采访的工作。

2.在该剧拍摄完成后宣传发行阶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为该剧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或观众见面会等宣传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新闻采访。甲方应在活动举办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除因疾病、参加其他影视剧拍摄工作的正当原因外,不得拒绝或回避。由此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保密条款

1.甲方交予乙方的剧本,乙方应注意保管和保密,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外借、不予他人复印。

2.乙方在接受采访、公众联谊等活动中,不得擅自将摄制组的演员变动、内部矛盾、特殊剧情等情况向各媒体透漏,也不得由诋毁、诽谤本剧的行为。

3.乙方的个人住址、通讯方式等与本剧无关的个人隐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密。

4.本合同所涉条款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应予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漏。

十、违约条款

1.在以上条款中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按上述约定执行。

2.在以上条款中对违约责任未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支付约定总酬金的20%作为违约金。

十一、诉讼条款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敬互利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合同。若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

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约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二人,乙方执一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未尽适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合约将顺延。

4.甲、乙双方一切意愿均明列在本合约中,除此无口头协议。

十三、合同附件

剧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已将剧组规章制度交给乙方,乙方已经明了剧组规章制度的内容并承诺严格遵守。

1.《********》电视剧剧组管理规定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资格证明

(日期签名等落款略)

第三篇:演员聘用合同

演员聘用合同书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202_年 月 日于北京市朝阳区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艺人: 护照姓名: 护照号: 中国工作签证号:

鉴于:

1.甲方为电视剧《 》(暂名,以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中之名称为准,若剧名变更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各方权利义务,以下简称“本剧”)的出品方和制作方,有权为本剧摄制组(以下简称“剧组”)聘用演员,并签署演员合约。

2.乙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独家拥有艺人【 】(以下简称“艺人”或“乙方艺人”)全球演艺事业代理权,乙方有权代表艺人签署本合同,乙方与乙方艺人于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3.乙方艺人【 】为具独立民事能力的【 加拿大 】籍自然人,拥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艺工作的工作签证和必须资质,自愿出演本剧,同意签署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

基于以上情况,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就甲方聘用乙方艺人【

】出演本剧取得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 14

第一条出演角色及拍摄地点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艺人【 】出演电视剧中的【 】一角,角色名字以甲方剧本最终核定为准。2.本剧拍摄地点为:暂定北京、上海、青岛或宁波象山、青海或新疆、新西兰,及甲方根据拍摄需要而确定之其他拍摄地点,由甲方事先告知乙方及艺人。

第二条拍摄期限

1.本剧预计拍摄周期(从正式开拍至拍摄完成)为:【 202_ 】年【 3 】月【 1 】日至【 202_ 】年【 6 】月【 30】日,乙方艺人工作天数为此期间的【 85 】个工作日,自第一天拍摄工作开始至完成最后一天拍摄工作为止,其中包含拍摄转景及赴外景地往返路程时间以及试装定妆及剧本沟通时间。此外,乙方及乙方艺人还需配合甲方配音、补拍、补录等后期工作不超过【3 】天,以及宣传推广工作(具体所需时间见宣传相关条款)。具体后期工作和宣传时间双方协商,视艺人时间安排决定,但不计入工作天数。乙方艺人进组、在组、离组具体时间待制作计划确定后,双方在正式开机一个月前商定并书面确认。

2.双方同意,如乙方艺人确因工作计划变更,需要临时短期离组,须提前10天和甲方提出,在不影响甲方既定的拍摄计划的前提下,乙方艺人可以临时短期离组不超过【 2 】次,每次不超过【 3 】天,因乙方及艺人原因临时离组时间及往返组路程时间不计入乙方艺人工作天数。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本合同下服务费共计¥140,000,000 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2.甲方将在本合同生效后分五次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20%,即¥28,000,000 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 ;

2.艺人进组拍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30%,即¥42,000,000 元,(大写)肆仟贰佰万元整 ;

3.艺人戏份拍摄过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30%,即¥42,000,000 元,(大写)肆仟贰佰万元整;

4.艺人戏份拍摄过3/4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10%,即¥14,000,000 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元整 ; / 14 5.艺人拍摄工作全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10%,即¥14,000,000 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元整。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后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境外形式发票,如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境外形式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格,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本期及后续合同款项,直到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格发票后再予以付款,且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乙方指定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商务约定

1.收益分成:乙方及乙方艺人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获得本剧发行净利润的百分之五(5%)作为收益分成。净利润的计算方式为:净利润=首轮及后续轮次卫视及视频网站发行收入-税费-剧本及原作版权成本-拍摄成本-后期制作成本-宣发成本。乙方在拍摄本剧中无需实际投资,但需承担收益分成对应部分税费。该收益分成的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剧首轮播出结束后,甲方收到播出平台结算的首轮播出款后5个工作日内需将收益分成计算依据及计算结果提交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回复后,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次收益分成款。本剧首次播出后的三年内,如本剧持续产生新的发行收入,甲方仍需继续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双方每年核算确认一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收益分成。甲乙双方确认,该收益分成与本剧著作权无关。

2.主题歌曲:甲方将提供一首主题曲,经乙方艺人确定后,可由乙方艺人参与创作或演唱,此主题曲乐曲部分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此主题曲艺人演唱版本永久著作权归乙方及艺人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艺人本歌曲演唱版,用于本剧或与本剧相关的宣传活动中。/ 14

第五条工作要求

1.在拍摄开始之前,艺人需要安排【 2 】天时间参加本剧的主创人员沟通、研读剧本、试装定妆、宣传照拍摄等拍摄筹备工作,筹备工作所需的时间计入艺人的工作天数,甲方负责艺人及乙方随行工作人员筹备工作所需的食宿和交通费用(标准同第八条1、2、3、4款)。甲方应该对乙方艺人在本剧演出之造型(包括化妆、发型、服装、道具、配饰等)充分尊重乙方及乙方艺人的意见,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2.甲乙双方及乙方艺人同意,在工作期间,乙方艺人每日工作时间为 12 小时,工作时间计算标准为从进入化妆开始,至回到驻地为止,包括化妆、实际拍摄、换场和往返驻地路程时间,其中实际拍摄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甲方需保证艺人每天不少于 10 小时连续休息时间。如遇极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拍摄时间,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3.本合同拍摄期限届满后,如因甲方或广电部门审批修改的要求,需要对本剧配音、补拍、补录时,乙方及艺人应予以配合。配音、补拍、补录工作以【 3 】天为限,但甲方应提前10天与乙方协商艺人的工作时间,艺人需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时间内完成配音、补拍、补录工作,该部分工作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艺人的工作天数,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甲方负责艺人及乙方随行工作人员在此期间所需的食宿和交通费用(标准同第八条1、2、3、4款)。4.乙方应当督促艺人亲自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艺人不得将其工作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危险动作替身演员除外)。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及乙方艺人保证,甲方已取得制作本剧的所有必须资格及政府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授予的批准),有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2.甲方及剧组拥有判定本剧摄制的进度情况及是否已全部完成摄制之最后决定权。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约后及时进行乙方艺人外籍演员的申报事项,如果申报不能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本合同自动解除,不视为任一方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4.甲方保证拍摄的剧本应与签订本合同前与乙方先行沟通的剧本内容一致,若在拍摄过程中甲方需要临时调整剧本内容须与乙方及艺人提前沟通确认,但最终由甲方决定,但不得影响乙方及艺人的正面形象。

5.在乙方及艺人按约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保证不得更换艺人在本剧中饰演【宁缺】之角色,/ 14 不改变艺人出演的戏份、人物性格走向等,并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6.甲方保证艺人在本剧的发型、服装、化妆等造型和道具均由甲方组织优质团队负责提供。在拍摄过程中,艺人有权就剧本和角色及造型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应服从导演对艺人出演角色的合理剧情安排

7.甲方保证行使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时,须尊重和保护艺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8.甲方出于宣传、推广、发行、播放本剧之目的,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经乙方基于本合同提供的或本剧中艺人的姓名、肖像、声音、签名、个人工作上的资料、载有艺人形象和声音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录音带、剧照等,而不需要取得乙方或艺人的另行同意,亦不需要向乙方或艺人支付任何费用。上述资料只限于本合同项下电视剧宣传使用,不脱离本剧单独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上述资料用于其它任何商业及非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及艺人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及乙方艺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除本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事项外,甲方拥有乙方艺人出演的本剧在全球范围内所产生的全部版权、邻接权和衍生制品的所有权以及收益权等有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本剧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歌曲及文字材料方面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电影、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及诉诸各种传媒的全部永久版权),以及相关商标、专利的所有权。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的独占性拥有、并且乙方特此向甲方转让、所有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结果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利及所有表演者权利以及版权。乙方、艺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署名权、获得合同款项、及本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权利外,不享有其他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决定如何处理有关本剧所引发的一切权益及发行、宣传等事宜,乙方及艺人不得干涉。如果根据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甲方对本剧不享有上述除署名权外但归属于乙方或艺人的关于本剧的的全部知识产权及任何类似或相关的其他权利,则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并唯一地将上述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而无需就该转让另行签署任何协议;如果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禁止或限制此类转让,则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并唯一地将上述权利独占授予甲方永久使用而无需就该授权另行签署任何协议。

10.甲方应保证在艺人工作天数内完成艺人全部戏份(不含后期配音、补拍、补录部分)的拍摄工作,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需要延长艺人拍摄时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采取补救措施使得拍摄得以完成。若因甲方原因需延长乙方受聘时间不超过【 5 】天(含【 5 】天)的,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1,700,000 】元/每天(含税,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并在每日开始工作前支付给乙方延期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需延长乙方受聘时间超过【 5 】天的,乙方及乙方艺人可视工作安排决定是否可以配合。如可以配合,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1,700,000 】元/每天(含税,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并在每日开始工作前支付给乙方延期服务费。/ 14 11.如有国外拍摄或宣传,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艺人及随行工作人员前往国外拍摄地或宣传地的签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12.甲方在各类宣传活动及宣传制品中,不得有损害艺人形象的任何内容和行为。甲方保证在本合约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在包括任何形式的电视节目及播出,新闻报道、海报、字幕、互联网网页,宣传视频,视频网站等以及其他一切任何形式的宣传品和宣传活动中的图片及措词均以艺人的署名出现,并不得脱离本剧的发行、宣传,不得影响乙方艺人的正面形象及名誉。

第七条乙方及艺人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及艺人应如约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剧组的工作纪律及要求,拍摄创作过程中若出现分歧,艺人有权对角色和剧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但最终以甲方及导演的意见为决定。

2.乙方及乙方艺人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义务,有权获得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收益分成、商务植入分成等酬劳。

3.若本剧得以摄制完成并公开发行,且乙方及艺人如约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则艺人享有在本剧中的署名权,署名使用【】,并且甲方在前中后期,所有对外宣传之海报,视频均需体现乙方名字及所饰演角色,并且列明:【 领衔主演 】,且排在所有演员第一位。若本剧得以摄制完成并公开发行,且乙方及艺人如约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则乙方享有在本剧中【 出品方 】之一的署名,乙方代表可享有在本剧中【 出品人 】之一的署名。

4.乙方及乙方艺人应保证工作期间须配合剧组安排完成拍摄内容,并严格遵守与甲方书面确定的进组、在组、离组时间。如乙方艺人确因行程要求需要短期临时离组,需提前10天与甲方沟通,协商一致方可短期临时离组。若因艺人未提前获得甲方同意情况下随意外出离组、或在组期间拒绝配合正当拍摄工作等乙方或艺人原因,耽误拍摄计划,甲方有权按人民币【 1,700,000 】元/每天(含税,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扣减乙方的费用。如因此造成本剧拍摄的延期,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艺人负有连带责任。

5.乙方及艺人于本剧拍摄、宣传活动、录音等工作开展期间,非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拒不执行甲方或制片人的工作安排及规章制度、无故误场、中途罢演、未经甲方事先许可擅自离开剧组、组织参加其他拍摄、演出、活动等情况时,均属乙方及艺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造成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

6.乙方应负责为乙方艺人申请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作的签证,并保证乙方艺人在双方约定的拍摄期间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进行工作。如因乙方艺人不能在中华人民共/ 14 和国境内合法工作导致本剧拍摄制作进度受到影响,乙方及乙方艺人应采取充分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7.如艺人在拍摄期间因自身原因罹患疾病或受伤,应积极配合治疗。艺人如因伤病而请假,须提供中国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本合同约定的拍摄期限亦应相应顺延,但乙方及乙方艺人应保证在本剧拍摄结束前完成全部拍摄时间。

8.如不可抗力或其它人为不可控制因素(例如,导致乙方艺人不能从事演艺工作的重大疾病等)导致艺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经乙方提供有效书面证明(例如,中国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详细诊断书),且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无法通过延期履约等形式解决的,本合同可终止。在此情况下乙方同意退还尚未履行工作对应部分的已收款项,甲方不追究乙方及艺人任何其他责任。9.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履行及本剧发行及播出期间,乙方及艺人应保持良好、健康的形象,不得出现违法乱纪、吸毒、涉黄、赌博、受到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发表反动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及集会等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违反公序良俗及造成恶劣社会负面影响之行为。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及乙方艺人受到法律制裁或受道德谴责,使自身形象受到贬损,导致本剧制作、发行、宣传、评奖遭到有关主管部门的禁止、限制或被市场排斥、社会公众抵制等情况的,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删除乙方艺人已经拍摄完毕的内容,并不再为乙方及乙方艺人署名。乙方须退还所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由乙方及乙方艺人按照本合同总款项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因非乙方及艺人自身原因产生的恶意诋毁、炒作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在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之情况下,乙方及艺人不承担本条约定之责任。

10.乙方及艺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发表对本剧、甲方、其他出品方、合作方及其他演职人员等不利、贬损的言论。

11.乙方及艺人不得籍以或借用甲方或本剧之名义作任何借贷或令甲方或本剧在名誉上或财务上招致任何损失的行为。

12.乙方及/或艺人与任何甲方以外的主体发生纠纷,由乙方及艺人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13.乙方与艺人之间发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付款、解约等纠纷,均与艺人参加本项目出演无关,乙方及艺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之义务。

1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及艺人保证不存在妨碍本剧拍摄的各类严重疾病病史(包括但限于行动不便/心脏/肺部/肝胆/脑部/肾脏/血液/血压/传染病等方面病症),如乙方及艺人隐瞒病情,则所发生的医药费及相应风险由乙方及艺人承担,概与甲方无关,亦不得进行保险理赔。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4 15.艺人出现之镜头画面、使用之拍摄道具,如涉及软性广告宣传,甲方需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与艺人已有代言不存在冲突的情况下(见附件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的艺人已有代言明细),乙方及艺人不得拒绝,甲方无需向乙方或艺人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如剧中软性广告内容与艺人已有之代言合作存在冲突,则乙方及艺人有权拒绝出现含有该类软性广告内容的镜头及内容,乙方及艺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16.乙方及艺人需向甲方提供其真实、准确的证件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以便甲方通知工作等所用。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与乙方或艺人取得有效联系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则乙方须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无故失联时间超过3日的,甲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7.艺人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至本剧拍摄完毕期间,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个人形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整形手术、改变肤色以及其他导致整体及局部形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有违反以致拍摄无法进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8.乙方及艺人应保证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及工作成果及内容不存在任何违法、侵权及可能引致任何法律纠纷、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情况,亦不会使甲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遭致其他权利主体的追诉、异议、处罚或其他权利主张。如发生上述情况,则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及艺人承担,并由乙方及艺人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此导致本合同履行延误超过10日或无法履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生活标准

1.艺人随行团队:经纪人【1】人、助理【1】人、其他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

2.甲方提供拍摄地住宿,标准为:艺人--拍摄当地五星级别或最高级别酒店套房一间,经纪人--同酒店单人标准间,其他随行人员--同酒店双人标准间。

3.甲方提供进/离组及转拍摄地交通,标准为:艺人--从所在地至拍摄地往返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舱,经纪人--从所在地至拍摄地往返飞机商务舱/高铁商务舱,助理及其他随行人员--从所在地至拍摄地往返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

4.甲方提供在组拍摄期间饮食,标准为:艺人—按照艺人要求定制,其他随行人员--按照剧组平均标准。

5.甲方提供在组拍摄期间车辆,标准为:房车1辆、商务车1辆,均八成新或以上,配司机,供/ 14 乙方艺人专门使用。

6.艺人及其随行团队须自行负担其因私发生的一切开支,随行团队人员应自觉遵守剧组安全制度及拍摄地公共秩序,维护良好拍摄秩序及社会环境。如出现随行团队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制度或拍摄地公共秩序,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该随行团队人员。

第九条宣传活动

1.为了更好地提高本剧知名度,乙方须安排艺人参加甲方有关该片的宣传活动,标准为:开机(或关机)发布会及开播活动各【1】次,拍摄现场媒体探班【2】次,媒体专访【3】次(仅限乙方认可的媒体清单内的媒体封推专访,具体媒体清单乙方应在宣传活动开始前三个月提供给甲方),跟拍纪录片专访【1】次(专访时间30分钟,专访内容双方提前确认),与甲方宣传时间节点配合的微博互动【6】次,在不影响正常拍摄的前提下配合购片机构高管/主要赞助商人员的合理合影要求,提供签名剧照或海报【100】张。甲方需在每次宣传活动前5日与乙方协商艺人参加宣传活动的具体事宜,以甲乙双方最终协商确认的时间为准。同时,乙方应协助甲方与艺人的粉丝组织进行有效沟通与宣传协作。

2.本剧宣传内容由甲方确定,但其中涉及乙方及艺人的重大新闻通稿、宣传环节、采访提纲、问答话题、活动内容需事先经乙方审定方可执行。甲方应在每次宣传活动前至少2日将涉及乙方及艺人的上述内容交由乙方审阅,乙方应于收到内容后1日内与甲方协商确认。如遇到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以保证宣传活动的有序进行。

3.甲方剪辑艺人于本剧的任何片段用于与宣传、发行、播放本剧相关的用途,无需事先得到乙方之同意。

4.在本剧一切宣传活动中,对于艺人的肖像使用不得构成任何程度的丑化。甲方所制作的一切载有乙方艺人形象、使用乙方艺人姓名或与乙方艺人相关的宣传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剧照、花絮、视频、背板、易拉宝及其他衍生品等)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须得到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如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超过3日不予回复,则视为乙方已确认。乙方对于本剧官方宣传物料可提出建议和改进,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相关合理意见并进行调整,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 版权等权利归属

1.本剧的版权及与本剧版权相关的权益、邻接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仅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有收益分成权,以及按照合同第七条约定享有署名权。除以上乙方享有的权利之外,甲方有权单独决定对本剧的一切版权权利的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2.甲方不得将艺人在本剧之演出任何片段,包括(但不限于)造型、照片等,以有价的形式再制/ 14 作或剪辑或转录与本剧无关之任何电视、VCD、DVD、游戏及印刷品等有关商品或媒介内。3.未经乙方及乙方艺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任何乙方艺人在本剧之造型、人物或肖像改编为其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小说、漫画、卡通、广播剧、舞台剧、网游、非本合同约定的影视剧作品。

4.乙方及艺人有权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宣传、个人介绍、书写个人履历时使用本剧中本人的宣传物料、剧照、视频片断资料,并无需支付费用,但应注意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权利主体的合法权利,若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保险

1.甲方负责为艺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并在乙方艺人工作开始前出具保书;甲方负责为艺人随行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与剧组其他工作人员等同。艺人与乙方工作人员应于保险办理过程中提供相关证件,并配合签字等工作。2.该保险需能确保艺人及其工作人员如因履行本合同工作而导致的疾病或伤残时;(1)所产生的医药费用;(2)因该疾病或伤残所引起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上述实际费用超出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艺人及乙方工作人员如非因本合同项下工作或个人原因引发疾病、事故、意外伤害等情况,则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艺人及乙方工作人员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且不能进行保险理赔。

4.如甲方未能如期为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办理上述保险,艺人及随行人员发生意外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付相应保险金额;如乙方未及时配合甲方及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导致艺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意外而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则甲方仅于应获得的保险理赔款项数额之外承担补偿赔偿责任。

5.如需境外拍摄或宣传,甲方应为乙方艺人及艺人随行工作人员购买境外保险,标准与境内保险相同。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1.本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以及本剧的一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剧的内容、剧本、拍摄进度、演员、片酬、台词、摄制、录音、录像等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应以保密,不得透露与其他方。2.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书后,除因牵涉诉讼、仲裁、行政命令、法律规定等情况,对本合同/ 14 及履行情况之一切内容应严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此项协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3.乙方承诺,在本剧正式播出之前,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剧剧本、演职人员、画面、声音、音乐、文字资料、宣传彩页、剧情内容、职务资料、本剧资料、信息、工作进程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无论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乙方若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3个工作日,且经乙方提醒后2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而拒绝演出或终止合同。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款项外,还需承担逾期支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滞纳金。如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收益分成超过5个工作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款项外,还需承担逾期支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滞纳金。

2.除本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情形之外,如合同一方(甲方、乙方及/或乙方艺人)无故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守约方应以书面(含原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方式向违约方提出警告。如果违约方在收到该警告后3天内未对违约行为纠正,守约方有权视违约方为单方面违约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此外,违约方还需向守约方额外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3.如乙方及/或乙方艺人在收取甲方支付的部分或全部服务费后,无故拒绝出演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则构成严重违约,应退回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额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作为违约金。

4.本合同任何一方(包括艺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发布对对方或本剧不利的言论(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形外),否则均构成违约,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5.甲乙双方均应如约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若有违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若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赔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除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以外,违约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及原作版权成本、拍摄成本、后期制作费用、宣发成本、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补偿、声誉损失、调查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及其他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但声称遭遇不可抗力/ 14 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并有责任尽全部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2.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7日以上并且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后开始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对因延迟通知对方而扩大的损失,不能免除责任。

4.不可抗力是指非三方过失或故意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或即使能预见亦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灾、旱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骚乱、流行性疾病、政府行为、法律和行业管理规定的生效、修订或废止等社会性事件。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对方为收件人,按对方在本合同首部所列的地址(乙方公司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亦视为艺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出,并按下述规定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7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如因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发生对方按合同约定之联系方式或变更后之联系方式发送文件及通知等被拒收、查无此人、查无此地址、无人收取等而被退回等情况时,则所发送之文件及通知等仍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的时间视为已送达,并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由此产生之所有法律后果由收件方承担。

2.送达时间:书面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以快递邮寄方式发出的,邮寄之日起第3日为送达日;以人手转递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的,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为送达日。

第十七条合同签署 / 14 1.本合同未尽之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如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内如出现可以理解的笔误和打印错误,将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如合同内某条款与现行或更改后的法律相抵触,其他部分则仍然有效。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3.乙方艺人确认函(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2_年 月 日签约日期:202_年 月 日

乙方艺人:

签字:

签约日期:202_年 月 日

附件3: / 14

确认函

致:霍尔果斯金色梦想传媒有限公司

本人[ ](证件号码:[ ])确认:

[

]有权全权代理本人与贵司就电视剧《》的演员工作进行谈判并签署《演员聘用合同书》,并确保本人按照《演员聘用合同书》的约定向贵司提供服务。本人同意按照《演员聘用合同书》的约定履行涉及我本人的全部义务。《演员聘用合同书》中[ ]或/和乙方艺人作出的承诺,均等同于我本人作出的承诺,本人自愿遵守,并与[

]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此确认。

确认人:[ ] 签字:

日期: / 14

第四篇:演员聘用合同范本

演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 剧组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艺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艺人 进行 集(暂定)电视连续剧《 》的演出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之目的,即为完成 集电视连续剧《 》(本合同中统称:该剧)的拍摄制作,而确定甲方、乙方艺人双方间聘用劳务之法律关系,该剧名称为暂定,该剧完成后,甲方可以单方更改该剧名称。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即乙方艺人参加演出该剧的拍摄时间)约为 天,暂定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拍摄日程方案由甲方予以确定,并提前告知乙方(以下统称: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满,如非因乙方/乙方艺人原因未完成相应拍摄工作,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延长拍摄周期,乙方承诺本着完善艺术创作的原则予以体谅,协调乙方艺人档期配合完成该剧拍摄。

第三条 工作内容

替乙方艺人演出,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此类表演。

第五条 工作报酬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因提供如本合同所述之表演工作劳务而获得演出酬金的权利。

2、在乙方及乙方艺人完整履行本合同项下应尽义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之演出酬金为人民币 万元,该酬金不随该剧最终发行许可证集数而增减,且包含一切津贴、补助、加班费、补拍费用等,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具体支付酬金的时间和方式如下:

第一期款项:本合同签署当日,支付乙方酬金的10%,即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款项:乙方艺人进组拍摄当日(暂定为 年 月 日,以剧组实际通知为准),支付乙方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元;

第三期款项:该剧拍摄过半后三日内,支付乙方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期款项:该剧乙方戏份全部拍摄完毕后,支付乙方酬金的 %,即人民币 万 元;

上述款项向乙方支付后即视为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乙方及乙方艺人之间的款项分配 方式、比例、时间等由乙方内部解决,与甲方无涉。

4、汇款账号:甲方同意将上述酬金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中。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及相关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5、甲方支付本条所涉之演出酬金款项给乙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数额的合法发票,该酬金为税前款项,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税负。

第六条 工作管理

1、为完成该剧的拍摄制作,甲方特设立剧组为摄制工作组织,剧组负责人均由甲方指派,剧组制作人(制片主任)代表甲方行使剧组管理权利。乙方艺人应在参加该剧拍摄制作过程中接受甲方合理的管理。

2、该剧拍摄、制作过程中,乙方艺人工作时间由制作方(即甲方)全权制定及安排,乙方艺人同意遵守甲方管理规范遵守拍摄及排练(如有)要求,不无故不到或迟到;不无故罢

合同项下标准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外埠食宿、交通费用(如有)。

9、该剧拍摄期间内乙方严禁打架斗殴、赌博、不适度饮用含有酒精之饮品或为其他影响该剧正常拍摄的言行,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之责任。为此,甲方有权利优先以未支付乙方之劳务报酬等补偿损失,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如果甲方根据本条解聘乙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给付任何于解聘之日后之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剧组拍摄额外增加的费用、维权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艺人须自行负担本人的一切因私的个人开支。乙方艺人因私事之私人消费、交通费、电话费甲方无需报销。

11、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授权,乙方/乙方艺人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或受聘的名义作任何借贷。不得进行任何引致甲方和该剧在名誉上、经济上受到损失的行为。

12、乙方/乙方艺人承诺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且乙方/乙方艺人保证不存在阻碍本合同履行的人事、雇佣、管理等方面的限制或禁令,乙方与乙方艺人之间经纪关系的变动、解除不会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13、为使该剧拍摄顺利进行,达到最好效果,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对乙方的应尽义务,同时,乙方亦承诺尽最大努力配合甲方的艺术要求来完成该剧拍摄工作。

14、合同签订以后,任一方不得对公众及媒体发表任何损害相对方、剧组及该剧声名的一

切言论。

15、在拍摄期间,乙方艺人一切私人财物的保管及工作时间之外的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艺

人自行负责。

16、如甲方出于角色适合度方面的考虑,决定由他人替代乙方艺人在本剧中饰演之角色,乙方承诺对此表示理解,并有权不退回已实际收取的片酬。

第七条 著作权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艺人享有于该剧中之演员署名权,除此之外该剧的其他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全世界电影、电视、录像带、雷射影碟、网络、广播、舞台剧及一切现在已有及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剧本内之人物造型、姓名、桥段、照片等版权,以及产生的全部收益,由甲方全权享有和负责处理。

2、因全面履行本合同,并依本合同的约定完成该戏剧表演工作,乙方享有于该剧标署乙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违反法律法规(无论是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包括但不

限于赌博、吸毒、嫖娼等)或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通奸等),而

影响该剧宣传、发行、播出的。

第十条 宣传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艺人参加该剧的发布会及其他宣传活动,甲方提前10天告知乙方发布会及宣传活动等的时间、地点,以便乙方安排档期。同时,乙方因此所产生的外埠交通、食宿费用(如有)由甲方负担,标准同本协议第四条5款。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就此再为乙方承担任何费用或支付任何报酬。本条款有效期不受本合同第二条之限定。同时,乙方艺人接受媒体采访应确保就该剧与甲方保持统一口径,不得发表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拍摄制作参与者、该剧本身等的不利的言论或举动。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为甲方保守秘密,不会擅自向第三方泄露对方及该剧拍摄中的影片内容及故事情节、资料信息、工作进程等;否则泄密方须承担由于其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除司法或审计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否则,泄密方须承担由于其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除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透露乙方酬金数额,为此发生不良后果由泄密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其在合约下的各项义务,或出现合同第九条第4款的情况,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剧组拍摄额外增加的费用、维权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篇:电视剧演员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_________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视剧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导演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视剧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演员提供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视剧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视剧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视剧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演员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列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演员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保证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与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演员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3、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

4、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5、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6、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7、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演员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除外责任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演员的用人单位,应为演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演员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演员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七条 乙方与演员的连带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演员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演员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演员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而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演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6、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视剧后期制作完中,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和演员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演员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合同编号:_________

致_________(《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之甲方,下称甲方):

鉴于甲方将要(或已经)与本人用人单位即_________(《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之乙方,下称乙方)签订《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聘用本人出演甲方计划(正在)摄制的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中的_________角色,本人特在此作出承诺如下:

甲方:_________

一、本人愿意接受乙方的指派,出演电视剧的相关角色。

法定住址:_________

二、本人与乙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有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的期限尚未届满;依据此劳动合同,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或者:本人与乙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该委托代理合同在乙方与甲方签订《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时仍然有效,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三、本人完全清楚、理解并接受甲方将要(或已经)与乙方签订的《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的所有条款;若此合同得以签署并生效,本人将依法遵守并履行应由本人履行的条款。

职务:_________

四、本人有能力出演电视剧的角色,且本人出演电视剧的角色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本人有能力出演电影的角色,且本人出演电影的角色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本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五、本人保证在与甲方签订的《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期限内,不会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六、本人保证向剧组提供的本人的相关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

通讯地址:_________

七、不论因本人或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本人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本人仍将依法遵守并履行甲方与乙方签署并生效的《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

邮政编码:_________

八、本人同意甲方将与本人在《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中约定的酬金直接向乙方支付,除非本人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本人不会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

联系人:_________

九、无论因何原因导致本人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本人将于该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出具该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的书面证明,否则,本人无权要求甲方直接向本人支付截至甲方收到书面证明之日尚未发生的酬金。

电话:_________

十、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挂:_________

演员(签字):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了《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甲方聘用乙方签约的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电视剧)中出演_________(角色),因电视剧剧情需要演员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剧情需要,演员可能被要求在电视剧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视剧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演员在电视剧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 演员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 甲方要求演员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演员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视剧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代表演员签订本协议,并保证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演员可以选择由替身代替其完成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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