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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2-43221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6 07:59: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

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固定住所证明写法

一、对申报单位的要求、办理的条件、申报的程序、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对申报单位的要求: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办理条件:

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三)申报程序:

聘用单位注册:具体操作参考聘用单位注册帮助;

信息填报:具体操作参考信息填报帮助;

材料审核:由聘用单位持需报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人事局审核

领取证件: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四)需报送的材料:

1、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④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⑤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如果还有什么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县人事局。联系电话如下:海淀区人事局调配科 62615183 62624511、62624515转215

朝阳区人事局调配科 65094893

昌平区人事局调配科 89741671

大兴区人事局调配科 61298595

东城区人事局调配科 64033283

丰台区人事局调配科 83656325

西城区人事局调配科 88064031

宣武区人事局调配科 73976086

崇文区人事局调配科 67100732

门头沟人事局调配科 6984304

5房山区人事局调配科 89350336

通州区人事局调配科 69548539

密云县人事局调配科 69022110

顺义区人事局调配科 69441985

怀柔区人事局调配科 69681081

平谷区人事局调配科 69970600

延庆区人事局调配科 69144296

石景山人事局调配科 88699267

经济技术开发区67881310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所称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主要是指什么?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审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中专学校教师高级讲师 讲师技校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小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记者(编辑)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技师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技师工艺美术人员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实验人员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三、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没有名额限制、有没有年龄限制、个人能否申请、何时能申请?

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对申请人没有年龄限制,申请人需通过其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四、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怎样办理续签?

2003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对于原单位仍在聘的人员,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续签手续,期限为两年。在办理续签时,需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聘用合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

2003年7月1日后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续签手续,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续签申请,续签期限为三年。申请办理续签时需向区县人事局提供经聘用单位盖章确认的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续签帮助。

五、《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后能否办理聘用单位变更、居住地址变更、随往人员变更及其它信息变更,能否补办和注销,怎样办理?

聘用单位变更 须由新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提出。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新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聘用单位变更帮助。

居住地址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现居住地址的证明,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居住地址变更帮助。

随往人员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随往人员的身份证;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身份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随往人员变更帮助。

其它信息的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佐证其它信息变更真实性的相关证明,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帮助。

补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补办申请和与近期免冠彩色一吋照片一张(与留存于信息系统的照片同版),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补办帮助。

注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原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离职之日起提出,60日后聘用单位可持《注销xxx〈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到区县人事局初审,注销申请生效。具体操作请参照注销帮助。

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享受哪些待遇?

工作居住证制度的核心是市民待遇,旨在建立一种“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为各类人才在京创业工作提供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创造平等地参与竞争、创业和发展的环境。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E-mail:xuchunying2008@sohu.com

第二篇: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

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工作流程:

一、受理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解疑居住证】需要工作多久才能办理北京居住证?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工作流程:

一、受理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解疑居住证】需要工作多久才能办理北京居住证?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篇:如何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

一、申请工作居住证

1.资格要求(申请个人资格要求):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办理程序及材料

1.办理程序: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2.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三、工作居住证续签及注销

1.续签: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注销: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四、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五、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信息系统是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六、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提供补充材料时,应在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将何材料递交到何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补充材料时也要在个人信息备注栏注明“收到何部门提供的何材料”,以保证对补充材料的处理均有据可查。

第四篇: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介绍(见附件1); 2.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档案中职称评审的材料;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7.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8.本人近6个月缴纳个税证明(用您的身份证到地税开具即可); 9.诚信声明(见附件2)10.结婚证;

1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13.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4.配偶近6个月社保证明; 15.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 16.出生医学证明;

17.符合计生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往子女系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二胎的提供二胎准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篇:北京工作居住证年检办理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年检指南

一、单位用户年检操作步骤 1.单位年检申请 功能说明:

每年4月1号系统自动更新所有有效状态的单位为未年检状态,此时需要单位在系统内发起单位年检申请。在4月1号-4月30号期间内,在单位用户系统提交的年检申请不需要审批,系统自动审批通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申请的单位将被系统自动冻结,在冻结状态期间内,单位无法使用该系统,需由单位提交年检申请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人事局业务窗口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解除冻结状态。

操作步骤:

(1)操作员点击菜单中的“办理单位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单位年检申请”;

(2)操作员输入“年检说明”;

(3)操作员点击“保存”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

(4)操作员选择点击“确定”,系统给出操作成功的提示信息,并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该项申请的操作。

2.个人证件年检申请 功能说明:

每年4月1号系统自动更新所有有效状态的个人证件为未年检状态,此时需要单位在系统内发起员工年检申请,在4月1号-4月30号期间内在单位系统提交的证件年检申请不需要审批,系统自动审批通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证件年检申请的个人用户将被系统自动冻结,在冻结状态期间内,个人用户无法使用系统,需由单位代个人提交年检申请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人事局业务窗口办理年检业务。

操作步骤:

(1)操作员点击菜单中的“办理员工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证件年检申请”;

(2)操作员通过输入“身份证编号”、“工作居住证编号”、“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亦可输入其中一项或几项,然后,点击“查询”,查询需要的证件信息(点击“重填”按钮,可以清空所填信息重新查询),查到以后,点击“审核”进入该证件办理信息审核页面;

(3)操作员审核个人的证件信息后,选择“审核结果”和填写“审核意见”;

(4)操作员点击“保存”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

(5)操作员选择点击“确定”,系统给出操作成功的提示信息,并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该项申请审核的操作。

二、个人用户查询证件年检 特别提示:

(1)年检申请有员工所在单位发起,员工只能查询,不可修改;(2)每年四月一日,系统自动将证件状态置为“未年检”;(3)截止到当年的四月三十日,如果证件仍未年检,证件将被“冻结”;(4)有效期内提交的年检申请,系统自动设置为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操作步骤:

(1)操作员点击菜单中的“已申办业务查询”链接,选择菜单中的“查询证件年检”;

(2)操作员点击“查看”图标,查看业务办理情况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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