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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第二十八中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2-42894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4 14:08: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淮南第二十八中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淮南第二十八中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教育局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

组长:吴在德

副组长:王立辉

组员:刘标德、刘钊利、刘武、梁群昌、李勇、潘海兵、岳琼、唐健、卢明剑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五、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1、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2、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4、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5、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6、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7、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

六、应急救援小组设置:

总指挥:吴在德

1、师生联络小组负责人:刘钊利

2、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刘武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刘标德

4、安全保卫小组负责人:王立辉

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梁群昌

七、应急救援通讯录应急电话:

火灾:119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镇医院急救电话:

派出所电话:市教育局普教股电话:

一、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制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并启用通风排烟系统,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安全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二、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发出的食品,立即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安全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领导、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镇卫生院,并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应对中毒情况进行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三、体育活动中,学生受伤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体育活动中有受伤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

2、校医和老师应当立即送学生去医务室救治、如校医认为有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3、下肢受伤的学生,不可让其自己行走,必须背运;胸闷、晕倒的学生不可背运,必须抬送。对颈椎、腰椎骨折学生不宜推动,应请骨科专业医生协助。

4、学校应随时掌握受伤学生情况,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

5、学校应当检查学生受伤地点的设施、设备是否有事故隐患。

6、学校应当了解,在学校受伤的过程中,是否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责任。另外,学生的体质是否适合进行该项体育活动。

四、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抢救触电者,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

1、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解脱方法:(1)切断电源。(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3、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志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5、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6、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五、学校防汛、防暴雨、防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洪水、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想尽一切办法安全撤离。

2、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微机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3、洪水、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政府相关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学生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搀扶和引导。

(4)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4、学校后勤部门为师生提供雨伞、雨衣、雨靴、食品、饮料,衣服,药品等必要物品。

5、保卫人员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6、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六、学校发现外来可疑人员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学校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2、学校安全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卫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他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单位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七、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预案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二〇一四年二月

第二篇:淮南第二十八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淮南第二十八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淮南第二十八中工作规则》的规定,为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对社会、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高度出发,重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和育人环境。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原则是:完善制度,立足防范,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多方联动,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全员负责,保障师生安全,保障校产安全。

第二章责任制和管理目标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学校各处、室(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班主任和餐饮部、学生宿舍、实验室、财务科、仪器室分管责任人以及校医、电工、保卫、司机、保管员等等,为第四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淮南第二十八中“依法治校,办平安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开展工作,具体实施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疏散、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八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

2、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尤其是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教育以及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教育;

3、心理健康教育;

4、正确利用法律法规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教育。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学校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通过学校大会、年级组大会、班会、团员会及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达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通知精神和生活中的安全知识。

2、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资料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

3、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节假日和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中。

4、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了解掌握

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5、学校在楼梯间、走廊、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设立警示标志和警示语言,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6、学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

第十条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要特别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一条 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同时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

第四章安全目标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目标是: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

2、熟悉在学校、家庭、社会中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事故防范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

4、具备应对一定危险情况的判断能力。

5、懂得运用法律、法规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规范、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引导教育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领导干部:

1、要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

2、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

3、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4、根据环境、季节变化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第五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

1、校长与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部门要同教研组、备课组及班主任和各方面管理的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使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人有责任,层层把关、层层抓落实。

第十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及活动场所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

2、有关部门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制度;

3、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

4、安全工作、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5、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6、安全值班的规章、规范制度。

第十七条教务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建立和完善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指导、监督和落实。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季前及放假前,总务处、保卫科等有关的职责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对主要责任人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外出训练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书面报学校有关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时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2、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书面报主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批准。第二十条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1、每月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整改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学校领导和市教育局。

2、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危急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根据《淮南第二十八中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与职责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根据事故情况书面上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管理、评估各部门的重要内容。

2、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

3、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酿成恶性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至行政、法纪处分。

4、凡因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当年考核不合格。

5、安全工作成绩作为教职员工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学校的实际,积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的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尤其是在雨季到来之前),发现校舍险情(危楼、危房、危墙、危厕)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筹集资金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

第二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消除。

1、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餐厅、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防火重点,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门厅、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不得存放障碍物,并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并安排好值班人员,以利于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并制定紧急情况疏散预案。

2、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图书馆、电教室等配备灭火器;教学楼、实验楼配置消防栓、灭火器。

3、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实行学校领导干部、班主任、宿舍管理员轮流值班制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子、充电器,严禁将蜡烛等易

燃物品带入宿舍。

4、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修,严禁超负荷、超期运转,禁止乱拉、乱扯供电线路。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

1、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及上级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活动,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逐级审批。

2、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由有关领导干部和足够的班主任、教师带队。

3、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如学生自愿参加,学校应予劝阻。

5、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6、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7、各班组织学生参加的外出活动,必须报学校相关领导干部批准,并有相关的应急措施,同时,不得租用无营运执照、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禁止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第二十五条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卫科主管校园治安工作。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实施24小时巡查,门卫严格登记制度。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人和事要立即制止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1、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

2、加强对早操、课间操和体育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体育课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要领指导,注意做好学生活动中的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总务处要与学校体育教师配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4、在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游泳、军训和体育课等活动时,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第二十七条加强教学环节的管理:

1、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范,并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安全管理。

2、禁止学生参加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实验。

3、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的保管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课堂上任课教师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清点学生人数,查清未到学生的去向,报告有关责任人。

5、课堂上若遇突发事件(晚停电、自然灾害等),课任教师要组织保护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实行紧急疏散、预防措施。

第二十八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2、加强对食堂炊事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食堂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防止食物和药物中毒。

3、为师生员工提供卫生合格的饮用水。

4、加对锅炉、供暖设备的检查和维护,落实责任制,健全维护、管理档案,严禁超期使用。第二十九条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做好师生内部矛盾的调处工作:

1、学校各部门要注意和掌握本部门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2、关心师生的生活,千方百计为师生排忧解难。

3、对容易引起纠纷导致矛盾激化的问题,要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教育手段妥善化解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加大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力度:

1、严控大门,严查出入人员和车辆。

2、落实校内24小时巡逻制度。

3、建立值班组长带班制度,严格登记制度,健全安全记录档案。

4、实行消防安全巡察制度。

5、做好安全工作各方面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6、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和一中街。

7、加大对保卫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防范能力。

8、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十二条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学校安全管理。在节假日时间、学生自主活时间进行的学生活动,学校要由领导干部值班,安排足够人员管理、盯岗、值班巡逻,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十三条学校卫生工作:

1、要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3、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

4、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5、学生参加劳动、外出活动,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并随行指导、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第七章学校周边安全环境

第三十四条政教处处、年级组、保卫科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交警、执法、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定期排查学校周边环境和一中街的安全;在学生放假、返校、开学及中考、高考期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净化育人空间,创造平安和谐氛围。

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吴在德(党支部书记、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王立辉(副校长):总负责师生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工作。

组员:

刘标德刘钊利梁群昌刘武李勇岳琼 唐建卢明剑潘海兵

每位组员分头抓自己分管工作的安全。

淮南第二十八中

2012.9.5

第三篇: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杭州市学校安全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为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印染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十一)住校生停电应急预案

1、住校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晚上在晚自学前5分钟做好点名工作(按作息时间表执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学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电事故,管理员首先要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不可慌张,然后用学校准备的应急灯进行照明,让学生疏散。

3、如果在停电时学生的作业已完成,要组织学生就寝,等学生全部睡下后才能离开休息;如果学生的作业没有完成,应向学生提供蜡烛等照明工具,监督学生完成作业,一直到就寝后方可离开。

4、学生寝室在没有管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点蜡烛,点蚊香。

5、总务处要在白天及时供应好蜡烛、应急灯等停电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总务处要在当天就补充到位。

6、如遇学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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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电话:)。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教室、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教室、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出现起哄闹事事件

1.立即报告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学工处。

2.迅速赶到现场警戒、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3.及时疏散学生。

4.协助有关部门对带头闹事者进行分隔、询问、查清原因,报学工处严肃处理。

二、出现大、小字报、反动标语等事件

1.一旦发现有人书写、张贴大、小字报或反动标语,迅速报告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

2.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协助保卫处勘查取证。

三、出现火灾事件

1.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向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报告,必要的话同时向119报警。

2.深入火灾现场,采取灭火措施。

3.设法组织人员疏散。如果疏散通道被烟火封堵塞,一方面用镇定的语气不断呼喊,消除被困人员猝然临险后产生的恐慌心理,另一方面采取喷水掩护措施。设法保持疏散通道通畅,防止人流拥挤、堵塞、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4.深入火灾内部抢救人员。为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辨别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被困人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对因惊吓、烟熏、火烧而昏迷的要用背、抢等方法把他们抢救出来。出来过程中遇有烟火,应用水枪喷水进行掩护,并注意保护被救者外露部位,防止被烧伤。

5.协助组织安全警戒保护火灾现场。

四、出现破坏活动的事件

1.一旦发现有现行破坏活动人员,要勇敢与破坏分子作斗争,决不让其阴谋得逞,并迅速报告保卫处。

2.协助保卫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犯罪嫌疑人,并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

淮南第二十八中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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