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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奖罚制度5篇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2-846408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4 16:56: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施工的积极性,在电力施工生产做到奖罚分明,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分公司、厂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分公司、厂,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根据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省局要求,公司从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1%,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安监部门掌握使用并负责考核,同时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第四条安全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分为安全风险抵押奖、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奖;处罚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事故单位及事故单位有关领导、事故责任者,公司有关领导及专业部门(人员)等。

第五条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人身、交通、火灾等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向公司报告,坚持从严考核。如发现隐瞒虚报者,除追回安全奖金外,视情节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章 奖励形式

第六条安全风险抵押奖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以各基层单位、处室为单位,按人员在安全施工中的不同职责、责任、岗位,交纳不同金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以年为期限。年内不发生抵押金规定事故,抵押金除全部返还,并按抵押金的20%至30%予以奖励。抵押期内如发生规定的事故,按规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抵押金,具体执行参照《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和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

⒈奖励条件

⑴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⑵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⑶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救援和自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⒉奖励标准

⑴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奖励3000—10000元。

⑵避免人身死亡事故奖励202_—6000元。

⑶避免人身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奖励 1000—3000元。

⑷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突出贡献事迹者奖励300—1000元。

⒊呈报形式

各基层单位将应获奖励人员及对安全施工有特殊贡献人员,以书面形式形成事迹材料,上报公司专业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安全管理目标奖

⒈奖励条件

⑴全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含生产、非生产)。

⑵全年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⑶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⑷安全施工局面稳定、未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跑线、倒杆塔等事故。⑸职工培训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率达100%⑹各项事故率不超出公司下达的指标。

⒉奖励标准

⑴对完成上述各项安全目标的分公司(项目部),由公司年终考核一次性奖励。

⑵考核等级的划分及金额确定:

根据年度的施工任务,各单位所完成的任务产值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考核表》、《公司双文明考核》安全管理方面的分值与每次安全检查的掌握情况产生综合分值,共分为三个等级。

综合分在90分以上,人均奖励200元;

80分—89分,人均奖励150元;

70分—79分,人均奖励100元。

⑶奖励金额的核算方式:

安全奖励金额=全年获取的综合分值所在等级的奖励金额×受奖人数,受奖人数以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数为准,综合分值70分以下不得奖。

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国家劳动部门及省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3—5万元

⒉扣除事故单位的全部承包兑现奖,扣除全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若发生重复死亡事故,加倍进行处罚。

⒊取消本单位及党、政、工领导年内所有评先资格。

⒋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罚。

⑴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并罚款1000元,下岗。⑵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并罚款500—800元,下岗一年。

⑶对事故单位领导和直接领导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安全管理不到位者予以免职。

⑷对事故单位的其他领导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200—500元。⒌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处罚

⑴公司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主管处室人员各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三个月。

⑵公司第一安全责任者,主管领导由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十一条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万元。扣除事故单位年终承包兑现奖的50%,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300—1000元,下岗三个月。⒊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

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

⒌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200元。第十二条发生轻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202_元,根据事故情节性质扣除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2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300元。

⒊对其他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根据情节、责任给予50--200元罚款。第十三条非生产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2万元。

⒉对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参照人身伤亡事故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⒈对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除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⒉对酒后驾车者,吊销准驾证;酒后开车肇事者一律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无省局准驾证驾车,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处理

⒈职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重伤、轻伤),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对事故责任者罚赔伤者医疗费用额度的10%。

⒉职工因违章作业死亡,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及《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待遇》执行,不再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超出规定的其他要求。

⒊职工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必须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中有关事故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国务院、劳动部的有关法规和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上述奖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加倍、加重处罚。

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保证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目前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制定本细则。

(一)处罚细则

1、现场安全通道必须通畅,如通道及外围防护未及时到达作业面,则每次/处500元罚款;

2、严禁在悬挑式外架上集中堆放木料、钢管等材料,违者每次/处200元罚款,若造成坠落者每次/处500元罚款;

3、施工作业面严禁吸烟,违者每次/处50元罚款;

4、塔吊垂直运输必须使用卡环,违者每次/处100元罚款;

5、塔吊垂直运输必须捆扎牢固可靠,违者每次/处200元罚款

6、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违者每次/处100元罚款;

7、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落下层,违者每次/处2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违者每次/处100元;

9、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处100元;

10、不准酒后上岗作业,违者每次/处200元;

11、不准私开施工电梯和塔吊,违者每次/处500元。

12、进入现场穿拖鞋,违者每次/处50元;

13、违章作业不听劝告,违者每次/处100元;

14、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每次/处100元;

15、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分原因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16、故意损坏安全文明设施标记牌,违者每违者每次/处100元;

17、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违者每次/处100元;

18、整改通知单不及时反馈者, 违者每次/处100元;

19、对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违者每次/处500元。20、安全会议无故迟到者,违者每次/处100元;

21、班组安全记录不及时,违者每次/处100元;

22、对于不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进行施工现场布置,乱放、乱摆的现象每次/处罚款200元。

23、施工过程中要保持施工现场内的材料、设备存放整齐、合理,要做到“施工过程随手清”,否则每次/处罚款200元。

24、架体内外封闭符合要求,“四口、五临边”防护严密,否则每一项罚款100元。

25、外架设、外架内网要求绑扎符合要求,否则每次/处罚款300元。

26、外脚手架立杆基础,架子结构,架体技接,杆距,剪刀撑绑扎,搭结符合要求,否则每一项罚款100元。

27、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否则每一项罚款300元。

28、长流水、长明灯,每一项罚款100元。

29、每周检查及定期评比中,未达到优良标准,每次/罚款500元;

(二)奖励细则

1、每次检查及定期评比中,达到优良标准,每次/奖励1000元;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次/奖励100元;

3、对安全防护有突出贡献者,每次/奖励100元;

4、揭发严

第三篇:隧道施工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前 言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相关管理人员检查要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对所属所有工区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

第三条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等,视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四条

所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除对其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处罚外,各工区对检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查。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对安质部的奖罚均有申辩权,对奖罚不服的,有权向上级领导申诉。管理条例如下:

1、安全管理

1.1新进场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工区进行处罚202_元,对人员培训的组织部门(办公室)主管,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工区主任500元罚款;工区领导强行安排者,给予安排领导1000元罚款。

1.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工区主任处罚200元/人次,对工区处罚202_元。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3安装、拆除工程无经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未签字(以书面方案为据)。对土木总工处罚100/次,工区处罚200元/次。

1.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工区机械总工处罚200元,工区罚款500元。

1.5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对工区罚款200元 1.6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工区罚款200元

1.7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工区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1.8不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对工区罚款100元 1.9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表格的。罚款100元(按缺表数)1.10无故不参加每周安全活动或者班组不组织安全活动的,给予工区安质部处罚200元

1.11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工区主任罚款500元/人次

1.12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工区主任200-1000元罚款。

2、隧道施工安全

2.1洞内文明施工管理,管线电缆悬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道路有积水、淤泥,水沟不畅通的;材料、设备、机具未挂责任牌,摆放混乱的。给予工区罚款200元。

2.2隧道施工步距超标,不符合铁道部规定的要求,给予工区30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

2.3超前地质预报不连续的;监控量测不认真,频次不够,布点数量不足的,每发现一项给予工区罚款500元。

2.4隧道内移动变电站未按要求安置安全栅栏的;未配置灭火器材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处给予工区罚款300元。

2.5有突泥、突水危险的作业面未执行超前地质预报或“先探后掘”探放水制度的;有瓦斯突出危险未采取防突措施进行预测预报打超前探孔的。每一项给予工区罚款202_元。造成施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隧道预埋构件的位置、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发现一处给予1000元罚款。

2.7在隧道开挖过程中按照设计轮廓线开挖,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的现象,根据面积情况给予工区1000~202_元罚款,并重新处理。临时支护不符合施工组织要求的,出现空顶、空帮作业每处给予工区1000元罚款。

2.8隧道衬砌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衬砌完毕后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如有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轮廓线变形的现象,罚款1000-3000元,对于衬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0元,并处以返工处理。混凝土质量要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脱模、养护等工序符合质量要求,如有不符合的罚款1000~3000元;混凝土搅拌过程控制不严或混凝土各类试件制作、养护不规范的,罚款500~1000;材料更换后未调整配合比的,罚款500~202_元。

3、机械安全

3.1 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工区处罚100元

3.1.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3.1.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1.3园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3.1.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3.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工区处罚300元

3.2.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3.2.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无证上岗的。

3.2.3塔吊安装好后,无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合格证为依据)给予工区处罚200元

4、电气安全

4.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每处对工区罚款1000元

4.2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 给予工区处罚200元

4.3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给予工区每处罚款100元

4.4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作用铜线作保险金丝; 每处给予工区罚款50元/点

4.5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 每处给予工区罚款50元

4.6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给予工区罚款50元/处 4.7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给予工区罚款30元/处

4.8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给予工区罚款50元/处

4.9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4.10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5、脚手架工程

5.1脚手架无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 每10延长米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2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未经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无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给予工区罚款1000元

5.3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4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每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5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6竹、木脚手架的竹笏使用和杆件联结不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每个联结处给予工区罚款10元

6、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6.1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 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2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米的护栏;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3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4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每发现一人给予 处罚500元/人次,给予给予现场副经理罚款300元/人次,对重大检查发现违章给予工区加大10倍的处罚。

7、钻、挖孔桩工程

7.1桩孔深度超过5米而无下列安全设施的,给予工区罚款300元/项。

7.1.1 机械通风装置;

7.1.2 防落物伤人的半圆平护钢板(网);

7.1.3操作人员上下楼梯;

7.1.4井内照明不使用12伏安全电压;

7.1.5缺氧、毒气检测措施及设备。

7.2暂停施工的桩孔口无防疬盖板;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3第一节孔圈护壁高出现场地面少于15厘米;给予工区罚款100元。7.4吊桶的吊钩没有防滑脱装置;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5挖孔桩施工时没有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给予工区罚款1000元。

8、火工品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追查认定,处罚责任工区5000~10000元。8.1火工品管理炸药、雷管未做到分装、分运的;洞内作业现场炸药、雷管乱丢、乱放无人监管的;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退库或不落实领退制度的;工区未按要求配备库管人员的;外来人员进库未进行登记的。8.2放炮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验炮制度的;放炮员未做到起爆器随身携带或转交他人保管的。8.3装药或者炸药看守人员抽烟的。

8.4隧道施工存在边打眼边装药现象。如重复出现罚款加倍,如出现多次罚款无效的,建议更换工区现场副主任。

9、其他

9.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给予工区罚款 200元/个。

9.2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火距离小于10米,氧气、乙炔距离小于5米,用液化气罐替代乙炔瓶的; 给予工区罚款200元/个。9.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坠物伤人等到);给予工区罚款50元/个。

9.4现场文明施工缺少五牌一图的,少一块牌子给予工区罚款300元 9.5工区每发生一起安全施工即死亡一人或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给予工区罚款40000元,给予工区主任罚款5000元,给予工区书记、副经理、安全总监、机械总工、土木总工、工会主席罚款3000元。同时接收股份公司处罚。

9.6部省级检查严重通报的,给予工区罚款20000元。

9.7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期限内或在复查后仍没有整改的给予工区每条1000元;对存在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未确定整改期限及整改方案的,责令停产整改,给予工区处罚5000元,工区主任处罚500元。

10、奖励制度

10.1在业主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时,获得业主一致好评,信誉评价未扣分,或者扣分少于0.5分的工区,奖励20000元;

10.2在省级地方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时,获得地方领导肯定的给予3000元/次

10.3在项目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工区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工区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项目除精神鼓励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10.4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项目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单位核实上报项目,经项目部研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2_元。如表现良好建议上报上级部门,奖励可以重复计发。

10.5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100元,以资鼓励。

10.6对被业主或者地方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项目给予奖励30000元。(项目经理30%,其余书记、副经理、土木总工、机械总工、工会主席、安全总监、四部一室部门主管按照比例给予奖励)。附则:

1、项目各部门都可依据此条款作为日常检查的处罚依据,2、项目罚款项从工区验工计价扣除,牵涉到个人罚款的,由本人将罚款上交财务部,项目所罚款项纳入质量安全生产专用基金专款专用。

3、本条款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4、对不足部分进行的补充修订和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队伍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清除潜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项目部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一、奖励

根据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周检、月检中各项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施工队予以奖励现金500-1000元。

二、处罚

若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不文明的现象,施工员及检查人员下达整改通知单,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成通知单内容的,将按以下条款对施工队及责任人予以处罚(罚款直接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在日常的施工管理中对于项目部的特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行动和工作的将加倍处罚。具体罚则如下:

(一)施工行为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工人罚款10元/人,管理人员罚款20元/人。

2、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人。

3、塔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罚款100元/人。

起吊重物捆扎形式不规范(不用U形卡环,使用带伤的钢丝绳索具的)罚款100元/次。

4、现场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现场存在的违规行为,罚款100元/次。

5、作业时间区段饮酒,罚款100元/人,酒后上岗罚款200元/人,并将其辞退。

6、打架,酒后闹事罚款500元/人。

7、盗窃、破坏现场材物,特别是安全设施的,罚款202_元,并将其辞退,情况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

(二)施工质量

1、砌筑工程

有下列行为及质量通病并存在三处以上的,处罚100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2_元。1)砌墙不立皮树杆处罚50元 2)370墙不双面挂线处罚50元 3)砌筑前不浇水洇砖处罚100元 4)砌筑砂浆不饱满处罚100元 5)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处罚100元 6)砖砌体组砌混乱处罚100元

7)砌体无拉结钢筋或不按规范预埋的处罚200元 8)不按规定留槎的处罚100元

9)砌筑墙面平整度多处超过规范要求的处罚100元 10)砌筑砂浆配比不准确,处罚200元

11)没有按规定留置试块、留置数量不足的处罚100元

2、钢筋工程

有下列质量通病并造成质量隐患的,处罚200元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2_元。1)使用严重锈蚀钢筋处罚200元 2)焊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200元

3)非等强度钢筋进行代换且无设计变更处罚200元

4)不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加筋、弯钩或钢筋留置长度不足的处罚200元

5)钢筋锚固长度不足处罚200元

6)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架设马凳数量不足处罚200元 7)接头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200元

8)钢筋网主、副筋位置放反;弯钩方向不对;间距不均匀、钢筋位移处罚200-500元 9)钢筋材料不合格、数量不足,品种不符合图纸要求、无试验报告的处罚200-500元

3、模板工程

有下列质量通病并存在三处以上的,处罚100元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2_元。

1、支撑系统搭设不规范的200元

2、柱加固方式、数量不准确的200元

3、模板拼缝不严,易造成跑浆漏浆的200元

4、梁柱接头模板不规范的200元

5、梁梆模板固定不规范的200元

6、剪力墙对拉螺栓使用不规范的200元

7、竖向支撑使用方木,柱箍未使用钢管的200元

8、卫生间顶板边框未支模的200元

9、各预留洞口未按规范预留的200元

10、拆模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进行的500元

11、应拆模造成砼表面伤害,缺棱掉角较严重的500元

4、混凝土工程

有下列质量通病并存在三处以上的,处罚100元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2_元 1)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露筋、缺棱掉角、缝隙处夹层的,一处50元

2)有孔洞、烂根的,一处100元 3)外形规格尺寸偏差,一处100元 4)墙、梁、柱轴线位移,100-200元

5)墙、梁、柱混凝土外形竖向偏差、表面平整超过允许偏差值的,200元

6)混凝土裂缝。一处100元

7)砼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定,100元 8)砼未达到强度前上人堆料,100元

(三)、安全隐患

1、施工现场未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进行布置的处罚1000元,其中: 1)材料堆放混乱100元; 2)防护棚搭设损坏100元; 3)施工现场、作业面不清洁100元; 4)安全通道损坏100元;

5)工人宿舍区、房间内、房间外及其共同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不干净清洁的200元;

2、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未按《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技术措施》要求进行布置的处罚202_元,其中: 1)“三宝”使用情况,20-100元;

2)“四口”防护,一处未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处100-200元; 3)“五临边”防护,一处未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处200-50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布置的处罚202_元,其中: 1)开关箱及配置不合格20-200元 2)配电线路不合格100-200元

4、施工现场脚手架未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处1000元罚款,其中:

1)基础不平实,立杆无底座、垫木及无排水措施

200元; 2)杆件间距与剪力撑:间距超过规定200元,一处不设剪力撑100元

5、施工机具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其中:

1)圆盘电锯:无据盘护罩、防护挡板,50-100元,未做接零保护,100元

2)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的,50-100元,未做接零保护,100元

3)电焊机: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红外线老化的,100元,电源不使用气动开关的,100元,电焊机无防雨罩,50元 4)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50-100元,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100-200元,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20-100元。

(四)文明施工方面

3、施工中嬉戏打闹,不精心作业者罚款50元。

4、未经指派随便操作机械罚款50元。

5、安装电器不找电工,私拉乱接者罚款50元。

6、坐提升盘,司机及乘坐者各罚款200元。

7、领用工具要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和损坏照价赔偿。

8、使用的车辆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按指定的地点排放整齐,下班后由看场人员进行检查,缺少一辆罚款300元。

9、使用要精心保养,使用无气车胎一次罚款50元。

10、搅拌机使用当班清理干净,如有结块凝固将处以100-500元罚款。

11、调制砂浆要按配比单施工,不得随意添加,如发现多用超用一次罚款100元。

12、调制的砂浆当班必须用完,剩余一锨罚款50元。

13、施工中落地灰要随时用掉,清理干净,乱扔或剩余的最少罚款50元。

14、施工中不按操作要求施工,造成返工的按返工量,扣除材料费。

15、施工中不保护成品,造成损失的最少罚款50元。

16、安装工无特殊情况,墙上、楼面上剔槽走线的每米罚款50元。

17、打架斗殴,双方各罚200元,再做处理。

18、不文明施工随地大小便者罚款200元。

19、水泥袋拆口时用锨乱铲的,罚款50元。20、寝室乱点大灯泡的罚款50元。

21、白天不熄灯的罚款50元。

22、不戴胸卡的罚款50元。

23、施工中不节约用水,造成施工层积水,罚款100元。

24、施工中被罚的款额要在当月的借支中扣除。

25、凡交工后的工程,因安装质量迫使经理亲自处理的罚安装组500元。安装部长亲自处理的罚安装组200元。

26、对于有功举报者,一经核实,一次奖励举报者100元,对被举报者按责任大小追究。

第五篇: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为了加强对重庆金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美.金山湖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一、奖罚管理

1、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各行其职。

3、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各劳务队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制止。项目部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各类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制度或先进、优秀事迹均有权奖罚。

4、奖罚单应有两人签字,即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发往被奖罚单位和项目计财部。

5、奖金由项目部计财部统一执行下发,被奖人员或各劳务签收。

6、被罚款单位及个人依据罚款单在指定时间内由各劳务签收后到项目计财部缴纳罚款,计财部收到罚款后开具收据。

7、无故不按时缴纳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直至清除出场的处罚,罚款金额直接从该劳务处和直接责任人的月度工资中双倍扣除。

二、奖罚措施

(一)、安全部分:

1、施工人员入场不上报,未进行安全教育,不办理相关入场手续,每人次处罚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工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不系安全帽帽带或安全帽无编号,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光背、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每人次罚款100元。

3、危险施工区域未进行围挡、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处罚200元。

4、未按规定开展每日班组安全活动,或无记录的处罚500元;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的处罚1000元。

5、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元;未按规定高挂抵用或不扣保险扣每人次处罚100元;登高作业或爬梯作业下方无人看护的每处处罚100元。

6、特殊工种无证操作,或操作证过期未复检,未随身携带操作证复印件,处罚当事人(每人次)200元,并处罚该班工班长100元。

7、安全防护(如安全网、警戒围栏、脚手架及跳板搭设、孔洞临边防护、各类爬梯、移动操作平台等)设施不按规范或规定、方案设置和施工,每处处罚200~500元。

8、未经工地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或施工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防护的,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

9、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或填报不及时的每处处罚200元;开关箱使用有一闸多机现象处罚200元;配电箱内电器元件损坏未及时更换,零、地线乱接每处处罚200元。

10、工地临时架设电线电缆,必须参照有关规定,严禁缠绕在脚手架上或围栏上,乱拉乱拖,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1、私拉乱接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没收电器设备外每项次处罚200元;用电设备无插头,电源线直插插座供电的每处处罚500元;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设保护接地的每处处罚100元。

12、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或昏暗区域未配照明设施的,照明灯具架设达不到安全高度的,每处处罚200元。

13、动火作业未履行动火证手续的,焊工作业无专人看火,无灭火器材,在高处施焊时焊点下方有易燃物或作业人员时不使用接火斗,在重点防火区域内吸烟、生火烘烤或在施工现场焚烧物料的每人次处罚200~500元。

14、施工作业中氧气与乙炔气瓶未按要求分开摆放的,使用中未达安全距离的,压力表、防回火阀等安全装置损坏的,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使用现象的处罚300~1000元。

15、消防器材布局不合理,失效器材未及时更换每瓶处罚10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每处处罚500元;灭火器材随意乱拿乱放或损坏的均将处罚300元;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罚劳务负责人10000~50000元,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6、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所在各劳务承担1000~5000元罚款。

17、起重吊装违反“十不吊”规定的,处罚责任者200元;高空安拆作业等危险区域内无人监护、无证指挥每次罚款200~500元。

18、无证或违章操作机械设备处罚200~500元;人为造成机械或其它设备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19、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张挂操作规程牌、设备检测合格牌等其他警示牌的每处处罚100元;机械无防雨设施,动力部位无防护罩,无挡板,无保险装置的每处处罚200元。

20、大型机械设备未检测、未按规定上报备案即进行使用的每次处罚1000元。

21、振动、打夯机等电器设备作业未采用绝缘防护用品的处罚100~200元。

22、明知有危险,冒险强行作业而发生事故的,除处罚200元外,责任者自负。(二)、文明施工及环境部分

1、未按要求开展文明施工相关教育及宣传的,处罚各劳务200~1000元。

2、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管理人员处罚200元,工人处罚100元;野蛮施工,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处罚200元。

3、对施工现场外来人员、非施工人员游荡未进行制止的,处罚当班保卫人员或安全员100元。

4、任何班组及个人都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打架、斗殴,打架双方单位视情节各处罚202_~5000元,造成财产损坏或人员受伤的由责任者自行承担。

5、从高处往下抛洒建筑垃圾、物料、工具等每次处罚当事人100~500元。

6、现场各类标识、标语、图牌按规划要求统一设置或悬挂,违反一处将处罚100~500元。

7、各类临时设施(如办公室、宿舍、食堂、材料库、加工场等等)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及设计进行布置和建设,并要规范管理。违反各类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按责任大小处罚200~202_元,并对违规临设进行拆除。

8、施工现场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挂牌堆放,做到堆放安全稳定,整齐美观。如施工现场混乱、材料乱堆乱放、标识不清,视情节处罚各劳务1000~5000元。

9、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如有破坏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罚款200~500元。

10、大型设备、材料运输或繁忙路段及危险路段运输无道路指挥、警戒、疏导人员每处处罚200元。

11、做好工完料清工作,交班或完工后,发现场地凌乱、废料散落,垃圾不及时清运,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12、土方作业时无人指挥或挖掘机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如:电缆、水管、电线)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处罚202_~5000元。

13、夜间施工,大声喧哗者罚款100元;装卸材料、设备时发出严重噪声,噪音影响环境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14、乱倒剩饭、剩菜、脏水、垃圾,罚款200元;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生活区卫生差而不及时处理的处罚1000元。

15、爱护公共财物,经查实偷窃集体或个人财物者,以被窃财物实际(成品)价格的十倍罚款至清除出场,交司法机关处置。

16、在建筑物体上用粉笔、墨汁、油漆等乱图乱画,每人次罚款100元。

(三)通用条款部分:

1、对项目部下达的整改措施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整改完成),未按时对整改单进行回复或没进行自检,每次处罚200~500元。

2、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相关资料、台帐、报表未及时按项目部要求建立、填报和回复,或有弄虚作假现象,每项处罚200~500元。

3、各劳务如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混乱、而受到甲方指挥部或监理单位批评、扣分的,视情节(影响面大小)给予责任单位每次1000~5000元处罚。如:现场临边、孔洞防护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1000元;检查时发现各劳务有关人员不在岗(电话联系5分钟内不到场的)每次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不在岗情况,将其撤换或调离岗位;现场安全员若因工作不认真或工作能力不强,经常出现的安全隐患不能识别或发现不制止、不提出整改通知,项目部检查人员、监理或业主人员提出来,一次罚当班安全员100元。

4、各劳务发生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项目部给予各劳务及其主要负责人下列处罚:

①发生重伤事故1人的,各劳务罚款5000元,班组长罚款202_元,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各劳务安全主管罚款500元。②发生重伤事故2人以上的,各劳务罚款1万元,班组长罚款4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2_元,各劳务安全主管罚款1000元。

③发生1人死亡事故的,各劳务罚款3万元,组长罚款5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500元,劳务安全主管罚款1500元。

④发生2人死亡事故的,各劳务负责人罚款6万元,班长罚款2万元,技术负责人罚款1万元,劳务安全主管罚款202_元。

5、以上条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及职工劳动规范准则,违反者将按章处罚并承担事故责任,同时现场所有职工均应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规定和措施,违反者按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行为恶劣、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将加倍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6、奖励规定:按原《项目部管理考评办法》执行,同时项目部根据个人或集体在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所取得的成绩及优秀事迹进行相应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200~202_元。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项目安质部。望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重庆金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金山湖项目部

202_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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