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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2-97199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2 23:40: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区乡镇党委自二○○一年换届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以及郴组〔202_〕4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区委研究决定,全区17个乡镇党委于今年三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加强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关系到今后几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了切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调优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培养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群众信得过、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党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乡镇党委职数的配置

根据省委湘组电〔202_〕29号、郴组〔202_〕43号和郴编办〔202_〕184号以及郴编〔202_〕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乡镇党委定职数5—8人。一类乡镇:白露塘镇为8人;二类乡镇:良田镇、坳上镇、桥口镇为8人(以上四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中含1名专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6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人大主席;委员(政法)、政协主任;委员(组织)、纪委书记;委员(宣传、统战)、武装部长;委员、常务副乡镇长;委员(专管安全生产工作)。三类乡镇:栖凤渡镇、五里牌镇、廖王坪乡、马头岭乡、荷叶坪乡、塘溪乡、大奎上乡、许家洞镇为6人;四类乡镇:岗脚乡为6人(以上九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中含1名专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4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组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委员(政法、宣传、统战)、政协主任;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镇长;委员(专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三类乡镇:白鹿洞镇、廖家湾乡、邓家塘乡、太平乡为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组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委员(政法、宣传、统战)、政协主任;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镇长。乡镇长是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的,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人大主席、政协主任是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的,委员兼任职务相应调整。乡镇纪委职数为3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

三、乡镇党委成员的结构

1、形成一定的年龄梯次。乡镇党委成员一般由45岁以下的干部组成,并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其中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0岁以下的干部。

2、配备一定数量妇女干部。乡镇党政班子原则上配备1名以上的女干部。

3、优化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既要配备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干部,又要配备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干部;既要配备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外经外贸的干部,又要配备熟知意识形态、政法工作的干部。特别要配备懂党务、经济、政务、武装工作的复合型干部。

四、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比例和产生的程序

1、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7条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名”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各乡镇的党代表名额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委批准。

2、乡镇党代会的代表比例。各级领导干部(指村级以上干部)的代表占70%左右;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0%左右;妇女代表占20%左右;有少数民族党员的乡镇,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1%左右;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占2%左右。上述比例仅作为指导性要求,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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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区乡镇党委自二○○一年换届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以及郴组〔202_〕4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区委研究决定,全区17个乡镇党委于今年三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

到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加强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关系到今后几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了切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调优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培养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群众信得过、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党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乡镇党委职数的配置

根据省委湘组电〔202_〕29号、郴组〔202_〕43号和郴编办〔202_〕184号以及郴编〔202_〕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乡镇党委定职数5—8人。一类乡镇:白露塘镇为8人;二类乡镇:良田镇、坳上镇、桥口镇为8人(以上四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中含1名专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6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人大主席;委员(政法)、政协主任;委员(组织)、纪委书记;委员(宣传、统战)、武装部长;委员、常务副乡镇长;委员(专管安全生产工作)。三类乡镇:栖凤渡镇、五里牌镇、廖王坪乡、马头岭乡、荷叶坪乡、塘溪乡、大奎上乡、许家洞镇为6人;四类乡镇:岗脚乡为6人(以上九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中含1名专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4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组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委员(政法、宣传、统战)、政协主任;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镇长;委员(专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三类乡镇:白鹿洞镇、廖家湾乡、邓家塘乡、太平乡为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组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委员(政法、宣传、统战)、政协主任;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镇长。乡镇长是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人大主席、政协主任是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委员兼任职务相应调整。乡镇纪委职数为3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

三、乡镇党委成员的结构

1、形成一定的年龄梯次。乡镇党委成员一般由45岁以下的干部组成,并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其中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0岁以下的干部。

2、配备一定数量妇女干部。乡镇党政班子原则上配备1名以上的女干部。

3、优化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既要配备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干部,又要配备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干部;既要配备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外经外贸的干部,又要配备熟知意识形态、政法工作的干部。特别要配备懂党务、经济、政务、武装工作的复合型干部。

四、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比例和产生的程序

1、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7条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名”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各乡镇的党代表名额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委批准。

2、乡镇党代会的代表比例。各级领导干部(指村级以上干部)的代表占70左右;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0左右;妇女代表占20左右;有少数民族党员的乡镇,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1左右;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占2左右。上述比例仅作为指导性要求,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3、乡镇党代会代表产生的程序。①基层党支部按照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②基层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③基层党支部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不

第三篇:关于认真做好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

今年第三季度,我县乡镇党委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县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南委发〔202_〕42号),结合中、省、市的要求和我县的实际,现就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指导思想

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作中起着总揽全局的作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站在事关全局,事关未来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开展“三农”工作的实际需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经济上过得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事,不断提高乡镇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团结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资格和产生办法

(一)党代表名额

党员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乡镇,应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党员人数200—500人的乡镇,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名左右;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乡镇,党代表名额一般为150名左右。具体名额由各乡镇党委提出建议,报县委批准。

各乡镇党代会列席人员控制在10人左右。列席人员主要是:不是代表的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不是代表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二)党代表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

4、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6、党组织关系在本乡镇内的中共正式党员。

各乡镇党委可结合党员队伍实际,进一步细化党代表的资格条件。

(三)党代表的产生

1、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①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根据各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广大党员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中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其中差额人选不少于20%)。

②组织考察。选举单位在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群众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③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④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乡镇党委审查和批复各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⑤确定代表候选人。选举单位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

2、党代表的选举。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其中差额人选不少于20%)。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4/5才能进行选举。

3、党代表资格审查。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其酝酿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构成比例是否合理,每个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审查结束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必须在202_年9月10日前选出。

三、乡镇党委和纪委的组成及产生

乡镇党的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不设专职的副乡镇级党委委员;乡镇纪委委员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纪委书记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的乡镇,可设1名纪委专职副书记。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应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实行等额选举,采取群众参与、民主推荐、承诺就职的方式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县委审查同意后,在各自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选出的乡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和纪委书记报县委批准,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报县纪委备案。

乡镇党代会必须在202_年9月20日前召开完毕。

四、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明确责任。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把这次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必须认真制定好科学的工作方案,组织好对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各项准备工作,为选举工作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选好新一届领导班子是乡镇换届的关键。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对换届选举的各个重要环节,包括宣传发动、党代表的选举、组织推荐、人事安排、党代会的召开,乡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的选举工作等,都要深入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心中有数。对换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要把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周全,把困难估计足,把工作做细,严把质量关,严格程序,确保换届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中要加强对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大力弘扬正气。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制止换届选举中的拉帮结派、跑官要官、排挤诬陷他人、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对那些借换届之机,搞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认真总结。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形成书面材料于202_年9月24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

中共XX县委

202_年8月31日

第四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潍坊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征求意见稿)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于今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全区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今年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换届,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十二五”规划落实到农村基层;对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于发展

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区农村情况复杂,并且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分析面临的形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富民强区目标,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十二五”的总体规划和“一六三一”思路举措,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村“两委”换届选举从3月份开始,到5月底基本结束。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分别达到70%、50%以上。(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达到80%以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5)村“两委”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积极稳妥,健康有序。

根据上级要求,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二、把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突出重点

(一)明确村“两委”成员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努力达到“三高三强”要求:①政治素质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②文化水平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知

识和能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应当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③群众威信高。品行端正,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得到多数党员群众认可。④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发展思路宽、办法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有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本领。⑤服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⑥协调能力强。科学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街道党委和各村级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细化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同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不宜提名的具体情形,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街道党委和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

(二)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统筹城乡人才资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各类经济能人和复退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两委”成员竞职。

(三)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加强对农村党员群众 的教育引导,把符合“三高三强”要求的党员和村民选进村“两委”班子。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成员一般控制在3—5职,1500人以上且工作量较大的村可增加1—2职。其中,村委会成员一般控制在3职,并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村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部书记。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认真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两委”班子,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文化和性别结构。继续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四)规范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制度。继续推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演讲制度。正式选举前,要引导候选人根据本地“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进行演讲、作出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承诺内容,要分别经街道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不得有违

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换届选举结束后,街道党委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党员群众公开。积极探索辞职承诺制,建立健全不合格村干部特别是村委会成员的退出机制。加强考核管理,把落实竞职承诺、完成任期目标情况与村干部政治待遇和补贴报酬挂钩,充分调动新一届村班子干事创业、富民强村的积极性。

三、严格按程序要求组织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一般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实行“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推荐候选人时,北城街道党委要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候选人产生后,经北城街道党委审查,同意后再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条件成熟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在党员和群众推荐、党委考察的基础上,由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重点把握好四个主要环节:一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另行推选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二是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并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三是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组织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四是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

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设立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村,可探索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四、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街道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村“两委”换届平稳顺利、健康有序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建立联系点,亲自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特别是要把村“两委”换届选举作为一个时期内的头等大事,切实履行领导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换届选举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实行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信访举

报数量较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等重点责任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区。

(二)加强协作配合。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政部门负责抓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农业和财政部门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好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宣传、政法、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三)强化包靠指导。要扎实开展“包村联户、和谐发展”活动和重点村集中综合治理工作,区直各部门和驻村工作组要把指导重点村、难点村搞好“两委”换届选举作为硬任务,配合街道抓好换届选举工作。换届期间,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每人包靠一个村,街道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逐村分析村情选情,确保成熟一个、选举一个,选举一个、成功一个。

(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工作简报、明白纸、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舆

论导向。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严肃换届纪律,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村级党组织换届前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参与竞选人员等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对规范自己言行、严守换届纪律、公平阳光竞争作出公开承诺。全面推行街道党委与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换届政策纪律知晓率不高的、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认真的、党委没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未到位的、选情复杂村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机关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善防范监督措施,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加强对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及时处理,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及

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换届选举结束一个月内,要组织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街道党委要向区党工委写出情况报告。

第五篇:关于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单位: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按照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力推进跨越发展,努力构建平安、富裕柳林,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在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1-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以及《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二、时间和步骤

1、时间: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从202_年7月开始到10月底前完成。新一届人大代表应于9月上旬选举产生,新一届镇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9月底前召开。

2、方法步骤

第一步:部署动员阶段。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制定方案,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干部,确定分配代表名额,划分选区,开展宣传教育,思想发动。

第二步:选民登记。(从8月9日至8月18日),共10天时间。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选区的划分,应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的原则划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工作单位划分。这次换届的选区划分原

-2-则上与上届相同。选区名称统一按中心会场所在村名确定。要求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选民数应大体相等。选区可按实际情况划分若干个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选民推选,报镇选委会备案。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以户口为准。采取“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对202_年镇级换届登记过的选民,进行认真复查核对。对上次选举之后新满十八周岁,以及恢复了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于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列入选举名单;对迁出本选区的、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中除名;对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报镇选举领导小组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目前,我镇流动人口较多,在流动人口中广泛进行宣传动员,使选民明白参加选举的重要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积极行使选举权利,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选民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代投票人必须保证体现委托人的意志;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

-3-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户口转出时间不长,并且在选举日实际上还不能离开原选区的,也可以在原选区登记并参加选举。户口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出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选举工作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选举机构尚未设立或者已经撤销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选民资格证明。

选民的年龄计算,以202_年9月9日零时为截止日期。选民名单由镇选举领导小组审查确认,由选民小组在选举日20天(8月18日)前公布,并发给选民证。

第三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从202_年8月19日至202_年9月4日),共17天时间。

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到正式确定,是选举全过程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是关系到广大选民是否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选出人民满意的代表的关键所在,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选举委员会都要进行了解和考察,掌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

-4-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但不得多于本选区代表的名额。必须实行差额选举的原则,根据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镇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被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严格执行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15天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5天以前公布的法律规定。

第四步:选举镇人大代表。202_年9月9日(星期日)为选举日。主要任务是召开选举大会,依法选举镇人大代表。

以选区为单位,召开选举大会,离中心会场远的村子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对老、弱、病、残的选民采用流动票箱进行投票,但流动票箱的数量要控制使用。要培训好有关工作人员,使其熟悉选举基本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选举严格依法进行。选举时,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5-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推荐的监票人、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登记,并由监票人签字。

选举以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为有效,选举以投票结果为准,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公布。

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不低于25%,非中共党员代表不低于35%,少数民族代表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保证,连选连任的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

第五步:召开人代会。主要任务是: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镇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要认真执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的规定。党委在安排镇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时,所提人选一般应当能够任满一届,一经依法当选,除特殊情况外,不要在届内调整,以保持领导班子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

要进一步加强镇人大建设。在换届选举时,党委要重视选配好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使组成人员的个人素质、专业结构和整体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组成人员中,非中共党

-6-员要按有关规定占有一定比例,专职组成人员应占到组成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要正确执行代表辞职的规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与同级人大党委会党组协商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镇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三、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镇党委已将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党员选民、党员代表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要深入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让选民或代表了解法定的选举程序和有关规定。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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