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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12-108572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31 11:12: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来宾市恒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栋单元房业主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在维欢嘉裕城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区、市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和维欢嘉裕城原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本着友好协议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的实施内容

按经审批同意的《装修申请表》所填报工程项目及提交的图纸施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自月日至年

2、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施工工程(如需继续装修的须重新申请)

第三条:允许施工的时间

1、噪音施工时间:8:00-12: 00,14: 30-18: 002、即除开节1点施工时间外,高考、中考须做静音施工。

第四条:废弃物及装修垃圾的清运与处理

装修垃圾的搬运时间为:16: 00-18: 00。装修垃圾必须用结实细密的编织袋装放在业主(住户)装修单元房内,由施工人员在每天指定时间内成批量自行清运到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第五条:住宅外立面设施及安全网(门)的安装要求

1、不得改动或改变外门窗、阳台用途及窗户、阳台色调,确保楼宇外观协词统一、整洁美观。

2、不得在阳台、露台搭建阳光棚等。

3、空调器应按原设计预留或指定的主机位置安装,并将空调冷凝水用软管引入预设的引(排)水管内,(如室内装柜式空调机,应于室内自行设计空调冷凝水的引(排)水管)。任何款式的空调机均不得把冷凝水直接排于室外。

4、禁止在外立面安装商业招牌及标识。

5、在室外施工不得损坏市政及小区的公用设备、设施,并确保消防安全及他人安全。

6、卫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规范再次做好防水处理。

第六条: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禁止私自改动或移动配电箱、对讲电话;禁止安装室外天线、广告招牌;

2、安装防盗网须在玻璃窗外侧按统一的款式安装(外侧平装);

3、空调室外主机要求在本户预留空调位内安放;其它非预留位置安装空调需由服务中心统一规 范审核,并监督安装。

4、住宅室内的楼面、地板禁止打凿、钻眼等作业,以防损坏楼面及降低荷载能力。

5、为防止日后发生渗漏现象及避免造成损失、在装修时,禁止打凿、破坏卫生间已经做好的防 水层,并建议再次做防水层,在铺贴瓷片前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卫生间的墙裙须加做至少1.8米高的防水层。

6、户内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

7、由于阳台排水管为雨水管道,不能排放生活污水。如需在阳台放置洗衣机,则必须加装排污 管道往室内的厨、卫地漏排水,并做好防水措施。

8、禁止在承重墙上打凿、拆除。

9、禁止任意刨凿、重击梁、板、柱、承重墙、外墙内侧及公共排烟道。

10、需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同意。

11、禁止在阳台上、厅、房间设排水管、安装洗手盆,如私自排管,水管破裂造成楼下住户天 花板漏水,全部损失应由该房屋负责人赔偿。

12、天台、底楼花园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13、其它事项详见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区、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七条:装修管理的费用

1、承担装修垃圾清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m2由物业公司代收取;

2、原则上不允许拆除室内非承重墙,但如有确需拆除非承重墙(包括在此墙上开门、窗、建 橱柜等)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业主还要负担拆墙建筑垃圾处理费,按所需拆除面积2元/m2的标准由物业公司代收取,用于建筑垃圾的清运。

3、承担《装修许可证》工本费5元/张。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区。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在维欢嘉裕城的住宅室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装修前必须协同装修单位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红印公章,到甲方办

公地点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业主应选聘有承建资质的专业装饰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3、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装修知识宣传或培训,并可提供咨询服务。

4、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批,提出审批意见,确保不出现违章现象。

5、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给予答复决定是否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6、在住宅室内进行装修时,甲方有权进行现场监管及巡查。对发现乙方有违章装修行为或违章装修事实,甲方有权现场予以制止。若乙方的违章施工人员不听劝阻,甲方可采用强制纠错措施,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7、甲方装修的审批及监管巡查坚持原则,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收受礼品,不得营私舞弊,若乙方投诉并确认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处罚手段。

8、甲方装修管理人员不可滥用权力,干涉乙方的正常且符合规定的施工。

第九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规定》,督促装修管理企业缴纳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认可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施工。乙方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行为和违章装修事实,保证装修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

2、乙方应选聘有承建资格的装修施工单位。

3、乙方有权在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装修范围内,选择室内装修方案。

4、乙方在装修动工时,应提前三天到甲方办公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时限、施工图纸及施工单位等资料,以便于甲方进行审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范围进行装修,不超出经甲方审批的装修范围,保证不出现违章。

7、乙方配合甲方的装修审批、巡查、监管、复验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的监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中1、4、5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和第九条第7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采取说服、强制停水停电、责令恢复原状、暂扣或没收工具、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罚款及上诉法庭等纠错手段。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8项,甲方有权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或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措施。

4、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笫八条第1、4、5、6、7项,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直接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l、装修者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服务中心补充审批手续并获准后方可施工。

2、《室内装修许可证》须张贴该装修单位之大门的外边,以便于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3、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议定。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峨嵋半山·七里坪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峨眉半山·七里坪国际度假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主姓名):房号: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责任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

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

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

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

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

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

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二、关于申报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关于施工时间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四、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五、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六、关于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七、关于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八、关于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九、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十、关于人员管理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 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十一、关于管理服务费用

1、装修保证金:按每套5000元收取,装修验收合格无违章装修凭装修保证金收取条退领;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十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十三、关于违约责任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一、执法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苏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二、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危害

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墙体上任意开门、窗,拆改混凝土梁、楼板,削减墙体断面等,破坏了房屋的结构安全性和整体性。尤其是拆混凝土剪力墙,剪力墙也称为耐震墙,由于剪力墙的刚度很大,要比柱子大上许多倍,因此剪力墙可以承担极大部份构造物的水平力,而柱就承受小部份的水平力,设计了剪力墙则无形中可以减小了柱子的尺寸,剪力墙当然也是承重墙。

三、几点要求

(1)在业主装修前,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2)开工后物业公司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前期要加大巡查力度,每天要多次派人上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3)物业公司发现业主有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责令停工并及时向我处及监察大队报告。

(4)严禁拆改混凝土结构的切割工人、工具进入小区,如发现物业工作人员为了私利同意切割工人进小区施工,将追究物业企业责任。

(5)业主违章装修,物业未及时发现、制止,且无巡查记录,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物业企业严肃处理。

第四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服务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时,与装修人(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2、为体现协议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示范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

第五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在本物业内进行物业装饰装修应遵守以下规约:

(一)业主需自行装饰装修物业的,在装修前,业主应带备全套装饰装修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装修申请表、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资料等)前往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按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业主自行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否则将由装修业主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业主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相关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双方签订的《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切未经物业服务企业许可擅自进场施工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予以制止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相邻、相关受侵害的业主有权要求侵害方依法予以赔偿。

(三)装修期间,装修单位必须将《装修施工进场证》挂在所装修物业的门外,装修工程结束后交回物业服务企业。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8时至晚上6时(物业服务企业可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在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期间(12:00—14:00)施工不能产生噪音。在非施工期间,装修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

(四)装修期间,如需使用临时水源、电源、应通知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安排有关人员接驳。

(五)装修期间,装修人员出入本物业必须佩带《天鹅湖9号装修人员出入证》,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检查。装修单位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事前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申报手续,并遵守本物业有关规定和制度。若因违反而发生任何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业主承担。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责令违规的施工队伍立即停止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防水层和房屋楼面板的结构性能;应保护好公共的水、电、燃气、空调、通讯、消防、电视管网等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如有设施设备因施工而损坏,业主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七)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施工产生的杂物、垃圾、淤泥等应由施工人员及时清理,不得倒入本物业内的垃圾桶、沙井、渠道或堆放在公共区域。

(八)未经物业服务企业许可,手扶拖拉机不得进入本物业。如需搬运装修材料、淤泥、垃圾等,应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有偿的特约清运服务。装修工程完成后,剩余的施工材料及工具运出本物业时,因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接受登记和查验,并由携带人员签名确认。

(九)以下设施的安装及装修项目须先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遵循以下指引:

1、禁止在超出门窗平面以外的位置安装防盗网、防盗门或纱窗,禁止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机、晒衣架等。

2、房屋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规约:

(1)遵守设施、设备使用说明要求,确保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安全。

(2)保证建筑物整体的整洁美观。

(3)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影响相邻业户;不得侵害相邻业户的合法权益。

(4)不损坏房屋安全结构,对损坏的房屋部位,应及时进行维修、修复。

3、天台装修规约:为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天台的装修应从小从简,不能超过设计的载荷。严禁在天台加建任何封闭式建筑物,如需搭设花架的应符合结构安全的要求,以不影响相邻关系及物业整体外观且高度不超过单层楼层高度为原则。天台装修必须做好防漏、排水措施,在确保防漏安全、排水通畅的情况下方可施工。严禁在天台楼板上钻孔、开凿槽坑,否则,因此造成渗漏或堵塞下水管道等后果由该业主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十)装修房屋不得有任何改变、损坏建筑物的行为,并应遵守以下规约:

1、不拆除阳台之间的分隔墙,不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不改变房屋外型、外观;不改变外墙面的颜色、形状;不改变房屋窗户玻璃的颜色、形状,不粘贴反光膜;不在玻璃及外墙面粘贴标语广告;不改变阳台围栏。

3、不得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侵害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

(十一)为避免或减轻噪音、废气、废水、废料、震动及灰尘对相邻住户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关闭门窗;进行外墙翻新、装修工程,应采用有效措施封闭装修区域。

(十二)装修前,要计算好实际用电容量,如实际用电容量大于额定用电容量,请即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不得擅自增大用电容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事故。

(十三)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消防安全,装修单位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四)装修期间,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对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五)为维护本物业内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本物业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利益,凡在本物业内施工的装修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约:

1、严禁在装修单位内进行违法活动。

2、不得在公共场所、道路上追逐喧闹,不得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3、不得在装修单位内吸烟,不得在装修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或明火。

4、所有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电、消防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5、不得采摘本物业内的花果,践踏草坪。

6、不得在本物业内散发装饰装修商业性广告或滋扰其它业主。

违反上述规定者,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并收回其装修人员出入证,禁止其再次进入本物业。装修单位的业主有责任对装修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装修人员遵从有关规定。造成损失损害的,装修单位业主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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