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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2-91450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7 22:43: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西和县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202_-202_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科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后备干部以及在关键岗位工作的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干部交流,是指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调动性易地交流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二章指导思想及原则

第四条

干部交流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党的干部工作政策,着眼于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洛阳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条干部交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原则。

2、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

3、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原则。

4、有利于保持班子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的原则。

第三章交流对象

第六条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下列人员:

1、因工作需要交流的;

2、需要通过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3、在同一乡镇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4、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

第七条

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现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县直单位副职在同一单位或部门任现职级满10年的必须交流。新提任的副科级干部除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以外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任职。

第八条县直单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优秀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交流。

第九条

县直单位从事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政、计划等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副职领导成员应当交流,且时间跨度应小一些。

第十条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两届的,必须交流。乡镇副职领导在同一乡镇任现职级满10年的必须交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任满一届。第十一条乡镇新提任的副职领导干部应当易地交流。

第十二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一般不在成长地任职。在成长地已经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任满一届后必须交流。

第十三条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者暂缓交流:

1、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第十四条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在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它特殊原因暂不交流的干部,可视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的,为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视不同情况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第四章交流范围和方式

第十六条

干部交流可以在乡镇之间,县直单位之间,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县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之间进行。特别要注重加大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的交流力度。

第十七条引导和鼓励干部从领导机关向基层单位交流,从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交流。

第十八条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本系统内交流,也可以与其他系统相互交流。

第十九条针对不同的交流对象,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干部交流工作,一般包括:

1、着眼于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的调整性交流;

2、着眼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培养性交流;

3、着眼于改善干部工作环境的换岗性交流;

4、着眼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回避性交流。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可直接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干部交流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干部交流方案,研究提出交流人选;

2、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县委常委会、县组织部部务会、县人事局党组会分别按照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4、与交流干部谈话,听取本人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权限办理任职或调动手续。

第二十二条

干部交流应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注意结合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积极稳妥地推进。同一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同一班子同时交流的人数,一般不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需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免的干部,交流时应严格按法定规定办理。按有关规定需作经济责任审计的,应进行审计。

第二十四条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交流,由主管单位提出,征求协管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干部交流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领导干部交流,应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职数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

第六章交流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为确保干部交流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各乡镇、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2、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交流对象,不得借机突击提拔干部,也不得借机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

3、干部必须坚决服从组织的交流决定。接到交流通知后,必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及时迁转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及时向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4、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要做好交流干部档案及有关情况的接转工作;

5、干部调入、调出单位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提供干部的有关真实情况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同时,要本着节俭、热烈、隆重原则,做好欢送和迎接;

6、干部调离时,不得违反规定随调工作人员,不准随带公共物品;干部调离后,不得干预原单位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干部交流工作纪律、执行纪律不严格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坚持干部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到边远地方、艰苦环境和矛盾突出的乡镇或单位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第二十九条

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应当关心爱护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其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干部调入调出单位应当配合,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困难和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

第三十条

加强跟踪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考察交流干部,有关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与交流干部谈心谈话,了解交流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共西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公司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工程公司

公司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编号:RL--20

批准: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年月:

年 4 月总

1.1 为做好公司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1.2 干部交流、轮岗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实施人才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锻炼干部和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

1.3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依法办事、有序推进、劢态管理。

1.4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原则:

1.4.1 服从、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1.4.2 开发使用和培养锻炼相结合的原则;

1.4.3 组织安排不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1.4.4 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的原则。

1.5 人力资源部是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计划、组织、协调、实施等职能。对象和范围

2.1 交流是干部到公司所属单位(非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或按上级要求选派到地方政府、其它企、事业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的干部培养制度。

2.2 轮岗是在公司本部各部门之间,同级丌同岗位调换任职的岗位轮换制度。

2.3 干部交流、轮岗的对象和重点是公司管理的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2.3.1 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

2.3.2 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2.3.3 在重要岗位同一职务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

2.3.4 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经验的干部;

2.3.5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干部;

2.3.6 按照上级要求选派的干部;

2.3.7 因公司发展需要交流,或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干部。

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丌安排交流:

2.4.1 经考核被确定为丌称职的;

2.4.2 因健康原因丌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4.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4.4 其它原因丌适合交流的。组织实施

3.1 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

3.2 需要按法定程序任免或选举的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3.3 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审批:

3.3.1 交流(挂职锻炼)到公司所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按公司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决定;

3.3.2 交流到公司所属单位担任中层职务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经不所在部门及拟调入单位协商后,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实施;

3.3.3 交流到地方政府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公司管理的干部按公司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决定。

3.4 轮岗工作的审批

公司管理的干部轮岗,按公司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决定。

3.5 干部交流、轮岗一般在干部任职期满后,结合干部聘任工作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在任职期间进行。交流、轮岗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3.6 干部交流、轮岗的要求

3.6.1 交流干部应于接到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将工作交接完毕,一个月内到新单位报到工作;

3.6.2 交流干部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调劢手续,转移人事关系。异地交流的应同时迁移户口和人事关系,户口和人事关系一时无法迁移的,人事关系可委托原单位管理,并协商管理事项。交流干部的待遇按新单位同岗位确定,若待遇低于交流前原岗位待遇的,采用协商解决的办法处理。人事关系委托原单位管理的交流干部,其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由原单位交纳,所需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现所在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缴费基数由新单位按同岗位人员确定。

3.6.3 轮岗干部应于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将工作交接完毕,到新岗位报到;

3.6.4 挂职锻炼干部原则上丌办理调劢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其人事关系仍由原单位管理。挂职锻炼干部的待遇按新单位同岗位确定,若待遇低原岗位待遇的,可保留原岗位待遇。其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由原单位交纳,所需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现所在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缴费基数由原单位按同岗位人员确定,其他待遇协商解决。按规定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

3.6.5 异地交流和挂职锻炼的干部,配偶、父母在外地的按公司规定享受探亲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3.6.6 交流、轮岗干部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需延迟办理手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纪

4.1 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讣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并遵守以下纪律:

4.1.1 严格按公司干部管理办法执行,按程序办事;

4.1.2 坚持标准,公道正派,丌得借交流、轮岗工作打击报复;

4.1.3 丌得拒绝执行交流、轮岗的组织决定;

4.2 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丌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党员干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3 本人对交流、轮岗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4.4 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附

5.1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交流、轮岗干部的跟踪考察,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要重点培养、合理使用。

5.2 各级领导要顾全大局,支持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讣真做好交流、轮岗干部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帮劣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12月25日 组通字[1996]5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实现202_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要全国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参加范围与考评内容

1、参加范围: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及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在500卷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企业及其它管档单位原则上也按本《办法》执行。

2、考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鉴别;材料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与转递;制度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三、等级划分与审批权限

1、等级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标准总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0分,达标分为85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85分,达标分为80分以上。在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一级标准总分为110分,达标分为10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9分,达标分为94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92分,达标分为87分以上。

2、审批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审批,并颁发证书,其它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

四、评审程序与晋级时限

1、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

(2)组织考评: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报等级的书面报告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采取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抽查档案,检查基础设施,查看有关资料,测试有关人员必备知识等方法,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判出分数。根据考核验收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写出验收的情况报告。

(3)评定审批:审批部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依据《考评标准》和考评小级验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正式通知申报单位。

2、晋级时限: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从1997年1月起在全国实施。申报单位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审批部门申报。各单位原则上首次只能申报三级,条件具备的单位也可以直接申报二级或一级。定级后,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1999年底前,凡属目标管理范围内的管档单位,均应申报等级。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历宏观业务指导的责任,切实解决好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分类指导、定期检查评比。对已评上等级的单位和部门,一般每年复检一次,经复检,发现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单位,降低或撤消其原定级别,并收回等级证书。对到1999年尚未申报或未达到等级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电报等级。

4、奖惩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干部人事工作以及测评主管领导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对达到一级的管档单位,要对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其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一律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进行。未尽事宜,由中央组织部干部调配局负责解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三级标准(总分:92分)

一、组织领导——5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入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议事日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库房建设、所需经费等问题给予解决。(1.5分)

2、本单位有一名领导分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了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任务和要求(1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十项职责;制定了计划并认真实施。建立健全了八项制度: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1分)

4、关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切实解决职级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级予奖励。(1„5)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4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隶属于组织干部人事部门领导,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1分)

2、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和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其档案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代管。(1分)

3、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干部主管部门保管,副本由干部协管部门保管。(1分)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及其有本级管理范围内的直系亲属的档案,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1分)

三、队伍建设——6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至少配备3名专职干部;其它管理档案单位管理档案在202_卷以上的,要配备2名专职干部;管理档案1000至202_卷或管理1000卷以内,且宏观指导任务比较重的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干部。兼职人员要以主要精力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3分)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提供利用以及档案的保管、保护知识和技能。胜任本职工作。(0.5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职干部相对稳定,做到先培训后上岗。(1分)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参加县以上组织干部人事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1991年以来,累计时间二周以上。(1分)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坚持原则、严守纪律、遵守制度、保守秘密。(0.5分)

四、收集与鉴别——21分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其中:1990年以来干部任免材料(包括考察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齐全;1985年工资改革以来的各种工资材料齐全;入党入团志愿书、党员登记表;1988年以后填写的干部履历表和公务员过渡表以及公务员考核登记表齐全。(14分)

2、对收集归档的材料鉴别准确,手续完备。其中由组织上形成的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时间、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本人签字。(5分)

3、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及其时转递或按有关规定销毁。(2分)

五、归档与整理——24分

1、归档及时。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半个月内归入档案袋(盒)内,每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5分)

2、分类准确。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4分)

3、档案材料排列有序,层次清楚。(2分)

4、加工合理。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大于或小于16开的材料,进表裱糊、压平、折叠和裁剪;档案材料应包边(加边),并拆除档案材料上的金属物。(4分)

5、目录清楚,字迹工整,无粘贴涂改,材料与目录相符,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无误,材料份数和页码计算准确。(5分)

6、装订整齐,档案材料装订后,表面平整,无脱页漏装,无损坏文字的材料。(3分)

7、干部档案袋、卷皮、目录纸等用品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1分)

(注:负有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在“归档与整理”这一项上,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档案案卷质量,有“5分”的评审权)

六、保管与保护——16分

1、每管理1000人的档案,库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分开,即“三室”分开;管理1000人以内档案,设专用库房,阅档室和办分室合一,即“二室”分开。(6分)

2、配置铁质档案柜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使用木质档案柜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不能申报等级)。(2分)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六防”设施基本得到落实,配有防盗门窗、灭火器、温湿度表、电风扇或排气扇、防腐防虫物品。(6分)

4、配有切纸打孔机、缝纫机。(2分)

七、利用与转递——9分

1、干部人事档案利用范围符合规定,审批手续齐全,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3分)

2、未配置计算机的单位,以建设干部卡片;配置了计算机的单位,要将干部信息录入计算机。卡片或录入计算机的信息内容翔实、准确,适应干部人事工作的需要。(2分)

3、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时,及时续填干部卡片。职务变动和工资变动登记表,或将变动的信息录入计算机。(1分)

4、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人送取。(1分)

5、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齐全,符合整理要求,无零散材料。(1分)

6、干部调动、职务变动可改变主管单位需转递档案的,其档案一般在15天内转出。(0.5分)

7、及时退回接收干部人事档案回执。(0.5分)

八、宏观指导——7分

1、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制符合规定。(1分)

2、认真履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适时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并解决实际问题。(1分)

3、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5分)二级标准(总分:99分)

一、组织领导——1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定期研究、部署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0.5分)

2、分管领导档案意识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0.5分)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 二级标准与三级标准相同

三、队伍建设——1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干部人事档案干部能积极主动地研究探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1分)

四、收集与鉴别——1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与管档单位的联系制度、收集网络。(1分)

五、归档与整理 二级标准同三级标准

六、保管与保护——2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配置了计算机、空调机、去湿机或加湿机。(1分)

2、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新型档案卷夹。(1分)

七、利用与转递 二级标准与三级标准相同

八、宏观指导——2分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制定了本地区、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及5年发展规划,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并认真组织实施。(1分)

2、本地区、本系统参加目标管理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占50%左右,其中二级标准占10%左右。(1分)一级标准(总分:110分)

一、组织领导——3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2分)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财务)计划,保证落实。(1分)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1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专门机构。(1分)

三、队伍建设——1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地操作。(0.5分)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每年在地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一篇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面的报道或理论文章。(0.5分)

四、收集与鉴别 一级标准同二级标准

五、归档与整理 一级标准同二级、三级标准

六、保管与保护——3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做到“四室”(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微机室)分开;其他管档单位做到“三室”(库房、阅档室、办公室)分开。(2分)

2、配置了复印机、照相机、红紫外线扫描消毒器和档案微波灭菌杀虫机。(1分)

七、利用与转递——2分

1、运用计算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所管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档案信息查询、检索迅速准确。(1分)

2、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1分)

八、宏观指导——1分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地区、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率达80%左右。(0.5分)

2、本地区、本系统参加目标管理间接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占60%左右,其中二级标准占20%左右,一级标准占10%左右。(0.5分)

第四篇:干部交流材料

干部交流是干部开阔视野、丰富经验、经受锤炼、增长才干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市紧紧围绕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这一重点,坚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多元化干部交流,有效地促进了年轻干部的交流锻炼和全面成长,改善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也为我市培养造就一支素质比较好、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

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的后备人才保证。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增强干部交流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干部交流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交流工作组织好了,可以实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反之则会造成盲目交流、用人不当,背离干部交流的初衷。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干部交流,我们除积极营造有利于干部交流的良好氛围外,着重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选好对象。选好交流对象是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除定期排出由于任职时间较长、有亲属关系或班子少够协调等按规定需要轮岗、回避或调整的人员实施正常交流外,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性交流上,着重挑选那些发展潜力比较大、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锻炼。为了把全市最优秀的文秘杂烩网后备人才挑选出来,我市探索建立了以基层党组织推荐、领导推荐、群众推荐、社会推荐、实施“公选”和人才市场推荐为主要形式的“六位一体”后备干部推优机制,每年都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推优荐才活动,并对市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分类排队,遴选出合适对象分期分批进行岗位交流,让他们在多岗位锻炼中尽快成长,提高素质层次。如去年我市共推荐出市级后备干部700名,我们从中又排出了100名经济型、50名城建型和80名行政管理型年轻干部作为交流后备对象,目前已有15名市级机关年轻干部被交流到经济建设一线任职,有25名市级机关“七九”式年轻干部被选派到基层挂职,另有3名乡镇年轻干部被交流到市级机关任职。

2、超前规划。实施超前规划是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前提。近年来,我市每年都要对市级机关、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及时掌握各级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个班子逐一分析排队,拟订出每年班子调整和干部交流的总体计划。对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需要轮岗交流的,我们都提前拟订交流方案。对乡镇紧缺的经济型、城建型、行政管理型领导人才,特别是乡镇正职人选,我们更是着眼长远,超前规划,制定干部交流选配预案。对缺少后备人选的党外干部必配单位和女干部优配单位,我们也是从全市干部一盘棋的角度,制订了党外干部和女干部交流选配预案。

3、制度规范。完善交流制度是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保障。为规范我市的干部交流工作,我们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对干部交流的范围、对象、纪律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为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我市还制定了《关于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党政领导班子www.结构的意见》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办法》,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交流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年轻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交流的有效载体,在促进年轻干部交流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规范这些工作,我们均制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拓展渠道,多元交流,增强干部交流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多元化干部交流是指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手段对干部进行多角度的交流。实施多元化干部交流,有利于改善领导班子年龄、知识结构,有利于促进干部换位思考,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也有利于加强机关与基层之间的沟通、理解,促进工作上的协调共振。同时,更有利于让一大批年轻干部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摔打磨炼、锤炼才干,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为此,我们探索建立了三种干部交流机制。

1、横向交流机制。即指干部在部门与部门、乡镇与乡镇、岗位与岗位之间的换岗交流。仅去年以来,我市通过组织调配,市级机关之间就有65名领导干部,乡镇之间有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横向交流。尤其是结合镇级区划调整,我们把一批原在小镇或经济相对薄弱镇的党、政、经正职放到经济重镇正职岗位上,把大镇副职放到小镇正职岗位上,加大岗位锻本炼力度,扩大年轻干部施展才华的舞台,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横向交流,既使一些领导班子充实了力量,改善了结构,增强了团结,也使一批干部做到了人岗相适、学有所用,较好地调剂了部门、乡镇间的人才不平衡性。如去年××保税区筹建物流中心,我市从市级机关调配了2名年轻干部到物流中心工作,一个熟悉对上审批业务,一个熟悉交通运输业务,二人到任后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把物流中心筹建工作运作得井井有条。又如经考察推荐,作为女干部优先配备部门的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和作为党外干部必配部门的监察局缺少后备人选,我们则分别从其他部门、乡镇进行调配,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部门的女干部、党外干部配备问题。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运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来促进干部 的横向交流,如在市级机关通过开展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横向交流年轻干部,近年来我市通过公开选拔到副局级领导岗位的21位干部中,有9人是通过部门横向交流到位的,去年以来通过竞争上岗录用的54名中层干部中,也有一大批干部是通过跨部门交流到岗位的。

2、纵向交流机制。即指市级机关与乡镇及有关企业之间的干部交流。近年来,针对乡镇、市属企业经济型、城建型、行政管理型人才比较缺乏的实际情况,我们坚持每年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挑选一批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比较成熟的年轻后备干部放到乡镇及有关市属企业担任领导职务。去年以来,我市共选派了35名市级年轻机关干部到乡镇直接从事招商引资、经济管理和城镇建设,一方面充实加强了基层领导班子的力量,改善了专业结构,激发了班子活力,另一方面也使市级机关年轻干部补上了基层一线锻炼这一课。与此同时,考虑有些乡镇领导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由于受环境和地域的限制,其思想观念、工作视野和管理能力与市级机关领导干部相比在层次性、规范性方面可能会有所欠缺的情况,我们在交流市级机关干部到乡镇工作的同时,每年也安排一批多年在乡镇工作的干部交流到市级机关任职,以丰富他们的阅历,提高他们的领导层次。去年以来我市从乡镇交流到机关的共有55人,通过交流也帮助一些干部解决了后顾之忧。

3、软性交流机制。即指将干部行政关系、工资福利放原单位,而将人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或抽调参与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干部交流方式。如1992年以来,我市先后选派了680名年轻机关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挂职扶贫,让他们在帮助农村脱贫致富的实践中经受锻炼,绝大多数同志因工作表现出色得到了提拔使用。202_年5月,我们又精心挑选了80名素质较高、有经济工作潜力的优秀机关年轻干部,分别下派到各镇农工商总公司、重点骨干企业以及保税区、开发区等单位担任总经理助理,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并先后提拔了33名佼佼者担任了乡镇、机关的领导职务。今年,我们又借鉴这一成功做法,继续挑选了25名清一色“七九”式年轻干部到经济一线挂职锻炼。同时,我们坚持把市里的一些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作为干部软性交流的平台,如在我市暨阳湖开发建设中,我们先后从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借调了一批年轻干部参与暨阳湖开发建设,这些同志尽管行政关系、工资福利放在原单位,但人员都纳入暨阳湖公司管理,经过锻炼,目前已有3名年轻干部因表现出色被提拔到副局职领导岗位。

三、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增强干部交流的实效性和严肃性。

干部交流工作既要体现出对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性,又要充分体现出组织行为的严肃性。特别在年轻干部的岗位交流过程中,组织的关爱、严格的管理,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显得尤为重要。

1、强化知识培训。干部交流到一个新的岗位,由于受工作经历和所学专业的限制,将有一个比较长的适应过程。为使被交流干部能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我们十分注重干部交流前后有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如针对近年来从机关交流到乡镇任职的年轻干部比较多的情况,去年以来我们分期分批安排他们到上海外贸学院进行招商引资和经济实务培训,到南京大学进行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为进一步拓宽他们的视野,我们又选送他们到新加坡进行了学习深造。对下派挂职年轻干部的培训,我们更是紧抓不放,第一批80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前,我们举办了青年干部经济实务培训班,帮助大家补充一些经济实务知识,挂职中期,我们又专门分二批安排到上海外贸学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使挂职干部在挂职锻炼的同时,得到了理论知识上的充电。

2、实施跟踪考察。干部交流后,由于工作环境、业务范围、人际关系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对其应对环境能力、适应工作能力、与人交往能力将是一个全面考验。为及时掌握了解干部交流后的表现情况,我们建立了交流干部跟踪考察制度,一方面结合每年机关、乡镇班子全面考察,对新交流新下派干部进行重点考察了解,另一方面对下基层任职锻炼、选派挂职锻炼和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年轻干部,则实行定期考察制度。如对前年下基层挂职的80名机关年轻干部,我们坚持每半年到挂职单位实地考察一次,了解他们工作表现及实绩,对表现突出的及时予以提拔使用。通过跟踪考察,在一年挂职期中期就有6名同志得到了提拔使用。

3、严肃组织纪律。由于部门间管理职权有大小、经济收入有高低、机关与乡镇间工作环境有差异,这些都给干部交流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一些由大单位交流到小单位、由经济收入较高的单位交流到经济收入较低的单位、由机关交流到乡镇工作的同志,或多或少会存在些想法,从而影响情绪,影响工作。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一方面从制度着手,明确规定干部交流纪律。一方面积极做好交流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凡是被交流的干部,市领导及组织部门必须找其谈话,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干部交流后出现的思想上、工作上的苗头性问题,我们组织部门及时找他们谈心谈话。同时,对干部交流过程可能出现的带人、带车等不正之风,我们也作了制度规范,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我们坚决予以纠正、处理。对单位主要领导或掌握一定实权的干部调动,我们还要及时做好离任审计工作。

第五篇:庄浪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庄浪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

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干部交流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深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平凉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交流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培养锻炼干部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的原则;

3、发挥干部专业特长与业务职能相近的原则;

4、有利工作、有序推进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6、民主集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是指县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转任、调任、挂职锻炼等方式对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 1

成员,以及以上工作部门和内设机构的科级干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副职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中的科级干部。

第二章 交流对象

第五条 交流对象主要包括:

1、因工作和改善班子结构需要交流的;

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3、在同一乡镇、部门(单位)或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

4、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5、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六条 乡镇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

1、在同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同一职位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2、在同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正、副职领导职务累计满8年的,应当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

3、在同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副职领导职务满8年的,应当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

4、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同一乡镇工作,担任领导成员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5、提拔担任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应有计划的交流在异地任职。

第七条 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

1、在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2、在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担任正、副职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的,应当交流;满12年的,必须交流。

3、在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担任副职领导满8年的,应当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

4、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项目规划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担任领导成员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5、县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8年、在正副职职位任职累计满10年的,应当轮岗交流。

6、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同一部门(单位)工作,担任领导成员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7、提拔担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有计划地交流任职。

第八条

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领导干部,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交流,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第十一条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在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它特殊原因暂不交流的干部,可视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为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视不同情况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第十三条 交流到县人大、县政协各专委会任职的,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或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第三章 交流范围和方式

第十四条 干部交流根据全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结合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 干部交流可以在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单位)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或党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之间进行。重点在职能相近的部门(单位)之间进行。特别要注重加大乡镇与县直部门(单位)之间的交流力度。对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交流到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的乡镇或部门(单位)工作,促其成长。

第十六条 干部交流应突出重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要注意结合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积极稳妥地推进。原则上每年交流的干部不少于应交流干部总数的30%,领导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过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同一乡镇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第十七条

结合干部交流工作,每个领导班子对领导成员的分工应在一定时间内适当调整,以提高领导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 需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免的干部,交流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干部交流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县委组织部提出交流人选及交流初步意见;

2、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3、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4、县委领导或县委组织部负责人与交流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5、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交流干部必须服从组织的交流决定,在接到任职通知后,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迁转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其情况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二十二条 干部调入调出单位要相互配合,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离任和到任的有关事项,保证交流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庄浪县委组织部 202_年6月25日

西和县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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