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工地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本项目部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施工作业人员生产和财产的安全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举报的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隐患情况;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即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
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3、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定期检查的方式下发给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
(1)对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工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将人员举报、检查发现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负责人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 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除此之外,质安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部负责复查。
第五条 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 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第九条 公司质安部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第十条 公司生产部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4、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参照及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第十四条 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第十五条 质安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 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第三篇: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必要措施,是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特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1、引用标准与政策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领导职责和安全监督职能
2.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组织有关人员或亲自参加)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要求。
2.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2.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2.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3.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3.2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3.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等。
4、安全检查的形式
4.1日常检查: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必须采取这种形式。
4.2定期检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星期不少一次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3不定期检查: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公司领导的巡查、特殊情
况检查、整改后的复查。
4.4专业性检查:对特种设备、危险品、季节变化、尘毒防治等的检查。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5.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5.1.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5.1.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缺;
5.1.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5.1.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好用、正确使用。5.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5.2.1 查各种脚手架包括脚手板、跳板和斜道等的搭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材质、结构和连接方法,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脚手板和竹笆是否满铺,有无探头板,是否搭前有措施、有交底,搭后履行分段验收手续,严禁竹木、钢材混合搭设,搭设人员有无符合要求的操作证;
5.2.2 查“三宝”的正确使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严密有效。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2.3查安全用电,实施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动力与照明是否分线架设并分装触电保安装置,查在建工程的设施与临近高压线是否达到部颁标准要求,查线路架设、现场照明,开关箱、配备熔丝及变配电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5.2.4查垂直运输架具是否设置可靠灵敏的高度限位,断绳保险(塔吊四限位一保险),缆风绳的设置、钢丝绳、架体、转动系统、避雷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井架安装验收是否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5.2.5 查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易燃、易爆器具是否达到安全距离,防爆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机操工持证上岗等。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件的发生,以及其处理情况;
5.2.6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制度,岗位责任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2.7查季节性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5.2.8 查施工现场的“七牌二图”,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安全管理网络图牌等安全标志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情况。
5.2.9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5.2.9.1 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交接手续和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及执行情况
5.2.9.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5.2.9.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策划、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3各单位安全检查的内容
5.3.1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5.3.2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3.3安全教育培训;
5.3.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5.3.5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3.6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行;
5.3.7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签到; 5.3.8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5.3.9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件是否处理及处理情况;
5.3.10施工现场的安全职能部门是否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员。5.4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5.4.1基本内容:
5.4.1.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5.4.1.2查安全生产八种台帐(安全会议台帐、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安全经费使用台帐、安全奖罚台帐、新工人入厂及老工人换岗安全教育台帐、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台帐、工伤事故登记台帐、一塔两架验收台帐)的建帐与实际是否相符等情况;
5.4.1.3安全管理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5.4.1.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4.1.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4.1.6施工现场、生产基地、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5.4.1.7基层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5.4.1.8是否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5.4.1.9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4.1.10各类安全见证材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管理情况;
5.4.1.11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5.4.2各级安全要针对季节变化,要按如下重点进行: 5.4.2.1春季安全检查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 5.4.2.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5.4.2.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5.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5.4.3节日前安全检查以防盗、防触电、消防为重点。5.5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5.5.1 公司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5.5.2公司在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前、大检修期间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6、检查、监督的组织与管理
6.1公司负责按季度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由公司质安部组织成立检查组,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经安全主管理经理批准后,有检查组长负责按照检查计划规定要求,对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上级机关指令组织的检查、监督按照此程序进行。
6.2各单位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协助本单位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经安全主管理经理批准后,有检查组长负责按照检查计划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6.3公司或各单位根据施工生产的不同阶段或专项业务管理需要组织的不定期检查,应按照(7.
1、7.2)的原则组织实施。
6.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员负责进行的检查、监督,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5班组各岗位的日常检查、监督,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检查程序
7.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要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7.1.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质安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7.1.2各单位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经理审批确定。7.2编制检查计划
7.2.1 安全检查前,检查组组长应根据已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编制检查计划并按检查计划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小规模一般性检查,可不编制检查计划,但应在检查后建立检查记录。
7.2.2检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7.2.2.1检查的目的、依据; 7.2.2.2检查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7.2.2.3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7.3检查的实施 7.3.1公司
7.3.1.1 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主要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并形成记录.7.3.1.2施工经理:1)主管公司安全施工生产及体系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不定期施工现场巡回检查主要是专业性检查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并形成记录.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后,立即向经理汇报;3)并负责检查本系统范围内的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7.3.1.3总工程师:主管公司安全施工技术及体系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不定期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并形成记录
7.3.1.4 工会主席:主管公司职工的卫生健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并形成记录.7.3.1.5质安部:1)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实施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形成记录.2)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3)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效果以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4)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对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装置、机动车辆、危险物品的管理状况的检查。
7.3.1.6 保卫处: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定期组织固定场所消防大检查并形成记录.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7.3.1.7施工部:每年不定期组织一次施工现场设备安全大检查并形成记录.7.3.1.8人力资源部:每年不定期组织一次对分包商、供方大检查并形成记录.7.3.1.9经理办公室:每年年终定期检查办公用品、水电的耗费情况并形成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7.3.1.10经营部:每年年终定期组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情况。7.3.2项目部
7.3.2.1项目经理: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7.3.2.2项目施工经理:开工前,检查到场的机具设备、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7.3.2.3项目总工程师:开工前,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情况,开工后检查实施情况;
7.3.2.4项目工程部:1)开工前,根据安全管理体系4.3.1要求,施工专业、工序、施工环境、业主及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2)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安全性;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7.3.2.5项目质安部:1)经常性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2)定期进行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施工经理;3)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5)建立项目安全设施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3.2.6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与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符合性。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
7.3.2.7供应科: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7.3.3施工队
7.3.3.1队长:1)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2)经常性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7.3.3.2付队长:经常性检查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7.3.3.3班组成员自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检查、工具的安全检
查、设备的安全检查、交接班安全检查、交付工程防护检查及记录检查。
7.4安全大检查步骤
7.4.1 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7.4.2 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7.4.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7.4.4 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7.5检查报告
7.5.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长应负责组织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7.5.1.1检查的目的、范围和内容。7.5.1.2检查的依据。
7.5.1.3检查的受检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和检查时间。7.5.1.4检查的客观评价和检查结论。7.5.1.5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项目清单。
7.5.2检查报告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受检单位要按整改期限要求组织整改。
8、隐患整改及验收
8.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质安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列入公司隐患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8.2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检查记录
检查结束,检查组应将检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由质安部门实施归档管理,登记检查台帐,奖励与处罚的情况也应登记台帐。
10、考核
10.1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质安部及各单位安全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10.2考核以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并以现场整改情况为主要内容。10.3考核结果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的依据。
二、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使安全检查工作贯穿于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日期安排: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不超过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车间、作业队不超过每两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班后必检,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3、各施工单位还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对特种机械、电气、锅炉、龙门架、脚手架等进行安装验收性检查及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检查。各单位应针对(冬季、雨季、暑季、风季)气候的特点,预防可能对安全施工生产带来的危害,主要对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为内容的检查。
5、节前安全检查。各单位应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休假节日前,对现场车间、库房、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中毒的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6、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受检查单位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处理。
第四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
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
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传业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贾桂华、苏庆华、李兴印、包木升、郑恩峰、郑光锋为成员。各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
面排查,结合《临沂市建设局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高坠、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一)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塔吊、外用电梯、井架、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
(三)“四口”、“五临边”、地下管线等重点部位;
(四)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地下暗挖、设备拆装等施工环节;
(五)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是否符合规定;
(六)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人员是否到
场并履行职责;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方案等编制、审
批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针对性。
四、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从
8月6日至20日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二)常规性排查阶段。从8月21日至年底为常规阶段排查,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第五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201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建委《天津市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情况、各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目前工程施工特点,继续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小组
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由项目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骨干等人组成: 组
长:张忠军 副组长:孙继勇
黄建军
成员:蒋伯焕
王全力
马建强
李岩
刘红吉
李旭光
徐安凯
聂镜
杨勇
吴凡
二、每月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安全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各家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对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是否有安全验算结果;对规定应实施专家论证的方案是否按程序论证;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技术部门是否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落实交底制度,落实到作业人员,由本人签字归档。
4、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得到保障。
5、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事故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结合不同季节特点和施工部位,对临边防护,基坑沟槽防护,脚手架、桥梁等模板支撑,临时用电,防暑降温,防冻、防滑、防食物中毒,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和安全运行等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要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指导性文件。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三类”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分包队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培训;操作人员(外来工)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7、分包队伍资质审查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队伍资质及安全协议,分包队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8、安全检查的频次、覆盖面、细致程度,查出的隐患是否登记,整改是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验证落实。同类隐患是否反复出现(隐患整改重复率),存在什么原因,解决的措施是什么等。
9、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救援设备的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三、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是否具有相关证书和专业部门的检验报告等内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天津城建集团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时间安排 结合项目部20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计划要点,对施工项目开展不定期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由安技部门、机械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检自查隐患排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照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到位,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相关检查记录,建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和工程程序,一级抓一级,真正做到抓出实际效果。
2、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到实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的,疏漏重大隐患造成事故的,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制度,巩固成果
项目经理部要通过今年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对隐患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4、加强沟通,上下联动
项目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会议,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分析、改进,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项目经理部要建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台帐》。
5、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督促并指导施工作业队对施工项目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督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结果,并复查。
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西站西纵联络线立交工程二标
项目经理部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