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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作协议书(太原)(五篇模版)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2-97313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3 23:49: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旅游合作协议书(太原)

第1页

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

乙方: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1、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在经营中

出现的违规操作,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属地责任。

2、甲、乙双方为组、接团旅游业务往来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和协议书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协议书正文与协议书附件的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与组团社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件(须双方盖章确认,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2)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13)必须承担收款责任和垫款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团队(含散客)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以确认件方式将计划落实于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通知甲方接待车型及车座、地陪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拓旅游客源市场,保证服务质量。

三、导游服务:

(1)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持有效导游证上岗。

(2)乙方导游员应积极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3)乙方导游员接送和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准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准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准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准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准欺骗或歧视组团社全陪。

四、车辆标准

(1)行程中所使用的车辆都必须经过检修,有营运证及其他合法有效证件。

(2)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要求,不得出现超座等不合法经营。

五、用餐标准

(1)按照合同上所注明的餐标,不得擅自减少标准。

(2)用餐的餐厅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等应具备的证件。

(3)要保证客人所食用的卫生。

六、住宿标准

(1)所定酒店必须达到合同所列规定的标准、星级,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七、行程安排

(1)按照行程所列的景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景点

(2)旅游行程中,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气候、罢工、战争、灾害、交通工具时刻变更等)造成的行程延误及损失,乙方应积极协调、配合解决,已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八、保险:团队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购买。

第五条:投诉的处理

(1)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并经双方确认的行程及内容作为与游客签订合同的要件。同

时,必须保证给游客的行程及内容和双方确认的一致。甲方单方面改变行程或其他变化,须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通知乙方而单方面变更行程等原因造成游客投诉,由甲方承

担,不得转嫁于乙方分担;甲方与客人签定合同后,因乙方的原因报错信息而令行程或

价格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确因乙方服务缺陷造成以下投诉,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已经确认酒店,团队抵达时发生变化,一切价格差异及赔偿由乙方负责同客人协商解决,如需要填补差价,应在当地解决并有客人签收字据,如甲方同意更改而未通知客人,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安排餐饮严重不符合标准,引起客人强烈反应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在用餐地点提高餐标或加菜,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安排车辆与甲方要求不符并受到客人投诉时,甲方全陪有权拒绝并责成乙方及时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团队抵达时发生景点门票或其他接待价格变动,未经甲方许可的,应由乙方承担,不得自行向客人加收费用。

(7)乙方服务过程中接待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造成客人投诉,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协助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客人协商,但甲方不得以此恶意从中牟利,一切赔偿及损失需有相关证据。

(8)甲乙双方为维持企业发展、维护信誉,需有质监人员处理接待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9)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交由有管辖

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必须执行。

第六条:费用的结算

(1)甲乙双方旅游接待费用的结算按照《旅行社条列》中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处理,特

殊单位及团队双方商定,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与方式于委托接待合同确认件双方约定为

准。

(2)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

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及单团

核算利润表以传真形式传真甲方结算专管员,甲方核实无误后回传确认。

(4)每月团费余款账期不得超过15 日,超出账期每天按未收款的5%收取甲方违约金;更

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截留、转移、坐支团费,轻者警告、解除协议,重者可通过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发票管理

(1)“三不开原则:不能无收入虚开发票、不能开无抬头的发票、不能开抬头与缴款单位

不符的发票。

(2)根据税务机关现行规定,使用填开式发票时,不能填写“会务费”、“考察学习费”等名

目。发票上的客人名称必须与”缴款书“上团款到帐后,发票以快递方式寄于组团社。

第八条:汇款方式:

(1)汇至总部在当地设立的账户(公帐)开户行: ;

(2)汇至建设银行卡号:4367 4238 1852 202_ 540(私帐)户名:李娟

汇至工商银行卡号:(私帐)户名:李娟

汇至招行卡号:6226 0902 8072 9308(私帐)户名:李娟

第九条:利润的核算及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本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的成本透明化,如一方结算虚报成本,视为违约责任,按以下违约责任处罚。

(2)利润核算方式:应收团款+返点(含机票返点+购物佣金+人头费)-成本(团队实际支出成本,含发票税收)=利润。

(3)固定成本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属地各项固定成本。

(4)利润的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分配所属区域总利润的50%。

第十条:利润分配的时间

(1)单团利润核算表及月利润核算表,双方需核实后签字认同。

(2)每季度分配一次,按利润的50%分红,每次剩余50%利润用于企业备用金,扩大再生产,分红时间双方商定。

第十一条:技术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及价格,协助乙方拓展更大的市场份额。

(2)举行大型营销活动时,需要营销费用,需双方商议达成共识,双方共同承担。

(3)甲方需要乙方派专人技术指导,所产生的交通费、差务补助、住宿费等费用由双方

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 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一、甲方变更

(1)因人力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因人力不可抗力之原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双方有责任协助处理与第三方的合同问题。

(2)甲方不得在合作期内,以任何形式转团、卖团,如有此行为(有四川线的与它社合作的行为视为违约。

二、乙方变更

(1)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内,不得在太原区域与第三方合作代理协议,如有此行为视为违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特别条款

(1)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2)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3)组团社与乙方直接联系后达成的协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视为双方合同。

(4)甲方对外进行四川线路的文字宣传,应以双方的名义宣传。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202_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起诉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

│旅游线路 │名称│发团周期 │天数│出发地│价格(元)│详细说明资│

│││││││料│

├─────┼─────┼─────┼─────┼─────┼─────┼─────┤

││││││││

├─────┼─────┼─────┼─────┼─────┼─────┼─────┤

││││││││

├─────┼─────┼─────┼─────┼─────┼─────┼─────┤

││││││││

└─────┴─────┴─────┴─────┴─────┴─────┴─────┘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代表:

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签署地址:

第三篇: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甲方:

乙方:

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旅游线路,由甲方具体负责线路的营销;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畅通,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甲方应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因旅游客户要求造成旅客行程变动应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变动,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以新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布营销

5、乙方因旅客行程服务质量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 双方每一笔交易由乙方发送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结算凭证对上月结算

六、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旅游产品合作协议书

旅游产品合作协议书

甲方:呼伦贝尔市天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呼伦贝尔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旅游产品,乙方拥有旅游产品线路的分销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60条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旅游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需支付的旅游票价格为68元/张

(2)每月30日结算,每月结算1次(旅游票按当月销售数量结算,旅游产品按每月末旅游人数实际下团之日结算)

二、甲方权责

(1)甲方同意乙方在海拉尔地区旅行社范围内销售甲方的旅游票及旅游产品,乙方享有在本地区旅游行业内独家代理权和销售权,甲方拥有旅游票、产品的所有权,解释权;

(2)甲方对乙方进行旅游票产品培训,并承担售后服务。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要求守法经营,如实的按旅游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

(2)乙方在经营销售的过程中应维护提高甲方的声誉,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委托乙方销售的旅游线路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并承担旅游产品操作中的一切责任。

(2)旅游票全国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为198元,其他旅游产品每出行一人甲方支付乙方150元,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旅游票价格如有改变,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最新接待价格等信息。

(3)甲方托乙方销售的旅游线路产品,如乙方负责组织收客,须提前 5 天及以上的时间将所确定的出团人数(年龄,区域,线路,出行时间)等相关信息提供给甲方。

(4)根据旅游行业行规,若乙方在组织收客时,利用旅游票单独成团或年龄低于21岁高于65岁人群出行时,需和甲方客服部进行联系,价格另行商议,否则甲方不予接待。

(5)因为甲方提供的旅游产品,是用旅游票方式选择出行,甲方每月会进行出游团期公布,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团期公布。

(6)游客接待服务时甲方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否则赔偿1万元/人。

(7)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本旅游线路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如涉及使用甲方任何名义,包括使用甲方名称、品牌、销售系统等运用于报纸、互联网、视频等媒介物的,都应该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知会甲方,以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五、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宜

1、从签约日起,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

2、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本协议延续或终止事宜,协商未出结果之前协议自动延续。

4、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太原旅游攻略

太原平遥自由行攻略

巍峨的城墙,幽深的大院,气派的票号。一切都在向人们展示这里曾经的富足与荣耀。财富与文化的积淀造就了这座千年古城。回顾前人的兴衰,寻找致富的秘籍,让我们的思想在此与晋商的智慧碰撞!

乔家大院(门票参考40元)

这里曾经是影片《大红灯笼高高挂》、央视热播剧《乔家大院)的拍摄地,最突出的特点是房屋结构大方美观,建筑古朴精致,并因此而受到海内外游人的瞩目。

乔家大院在太原市西南64公里处的祁县,始建于清代,原本是当地一位富商的私宅,现在被辟为民俗博物馆,馆内共有院落 19进,房屋300多间,是清代大户人家的典型宅院。你可以花上小半天的时间,一间间地踱步,慢慢品味老宅院中的味道……

还没走入大门,你就会被满眼的大红灯笼所震摄,在漆黑的门楼的映衬下,这些色彩明丽的大红灯笼象征着红红火火。在顶楼上,悬挂着一块“福种琅缳”匾额,这是当年山西巡抚所赠。像这样有来头的匾额,乔家还有两块,一块是李鸿章亲笔题写的“仁周义博”,另一块是傅山亲书的“丹枫阁”。大门对面的砖雕影壁上,100个不同样式的“寿”字组成了一幅“一寿变百寿”图,字体古拙遒劲,是不可多得的艺术品。

乔家大院共有50多个展厅,内容以民俗为主,包括:乔在中堂史料、乔家珍品、商俗展示、人生礼俗、民间工艺品、农耕习俗等。

平遥古城(门票参考120元)

位于平遥县城中心位置,始建于西周宣王时,明洪武年间扩建为砖石城墙。城墙为方形,总长度为6157米,墙高10米左右。城墙内部由泥土夯实,外部全部砖砌,城墙上以砖石辅就,上面可以并行两辆马车。作为一个起防护作用的城墙,平遥城墙顶上还设有了望孔、射孔、垛口等御敌设施,有人说这垛口三千,敌楼七十二分别象征孔子三千弟子和七十二贤人。城墙东西有四座方形瓮城,两两相对。在东南城墙上还有一座奎星楼,八角形的小楼高24米,全部为琉璃瓦覆顶,精巧挺拔。

晋祠(门票参考40元)

晋祠在太原市区西南25公里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始建于北魏,曾是西周武王次子、晋国开国君主姬虞的祠堂。

晋祠包括几十座古典园林式的建筑,环境幽雅舒适,风景优美秀丽,景观布局可分为三个部分:中部,入晋祠大门,自水镜台起,过会仙桥、金人台、对越坊、钟鼓楼、献殿、鱼沼飞梁,至圣母殿,这里是晋祠的主体;北部,从文昌宫起,经东岳祠、关帝庙、三清洞、唐叔虞词、朝阳洞、待凤轩、三台阁、读书台,至吕祖阁,这组建筑群起伏有致,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南部,从瀛胜楼起,经白鹤亭、三圣祠、真趣亭、难老亭、水母楼,至公输子祠。

祠内还有难老泉、周柏、侍女像,号称晋祠三绝,其中43尊侍女像服饰、形态各不相同,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晋祠还是海内外“王氏”、“张氏”寻根祭祖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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