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赵唐学校治理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赵唐学校治理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已经多次强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费用。如果违反学校规定,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月初,我校对易引起乱收费、引起学生家长不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梳理:
我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现象;财务管理条理化;学校教师没有举办也没有参加校外组织的补习班、培训班等有偿辅导和家教。在学生征订报纸、学生奶等事项上,采取自愿原则,由书店工作人员和学生奶供应商亲自收取费用,教师不经手现金。学校教师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礼金、没有参加家长宴请等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仍将严格按照治理乱收费要求,严格管理教师,不断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教师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去触碰乱收费这根高压线。
赵唐学校
2014.03.11
第二篇:治理学校乱收费自查自纠汇报材料
治理学校乱收费自查自纠汇报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现就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学校自办校以来,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学校或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群众的强烈不满。自2013年9月1日开学以来,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师德大会上,又进一步领会了精神,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县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规范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二是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
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材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明确责任制度,加大处罚不手软
第1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全校通报批评;全额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当年考核为
不合格,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三年评先评优和参加评聘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终生低聘一级教师职称。
第2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免去所有职务。是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取消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是县级及以上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
七、落实四项要求,居安思危不松懈
我校未发现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上,校长居安思危,遵照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四项要求”,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做到居安思危,绝不松懈。
1.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每位教师在本周五(5月30日)前撰写并上交自查自纠个人材料;
2.立即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区别个别无偿辅导与集体有偿补课的本质,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3.持之以恒,坚持长期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以自塑形象换人民满意。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体教师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重大意义,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加快教育发展,树学校光辉形象,展教师廉洁风格,办人民满意教育,赢社会良好口碑。
房县尹吉甫学校
2014年5月
第三篇: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我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管理,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抓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推进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在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
三、开展自查自纠,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检查内容,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1、收费方面: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私设收费项目、不超标准
收费、不超范围收费;不存在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定的问题。
2、教辅资料方面:
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用书为省教育厅统一发行、夏邑县教育生产公司配送。
3、补课办班方面:
学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我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校长签字:盖章:
2014年3月31日
第四篇: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潍坊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全国治理办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的指示精神,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
1.成立了以校长赵永华为组长,副校长董绍勇、吴美英、张玉森为副组长,总务主任冀文国,团委书记于波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2.所有收费一律在公示栏内公示:如收取的校服款、学生的作业本费、行知天下、语文主题学习等在公示栏内公示,表明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名给家长都有一张明白纸,并在明白纸上签字存档。
3.票据使用规范:校服费、行知天下费、作业本费等一律用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打印,并按规定给每名学生开具发票。
4.我校无自立项目乱收费现象,按照上级规定收费一律在公示栏内公示,家长每人一张明白纸,做到公正公开。
5.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有序,学校和教师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无任何利益,无任何形式的回扣。
6.规范办学行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操场与食堂。
7.无违规代购教辅材料。学校按照“三规三禁”要求,不为学生代购任何教辅资料。
郑母初中 2015-6-10
第五篇: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学院高度重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4月1日召开“依法治校年”动员大会,学院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就开展好“依法治校年”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开展“教育乱收费”等三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院各部门紧密配合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制定的举措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务实高效,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依法办学水平。
2019年4月9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第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于2019年4月6日出台了《浙江信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至院属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任组长,院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主抓,党政班子其他成员领导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协调、落实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并做好常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见成效。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表现在教育领域,但涉及部门较多,学院建立了组织有力、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协调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治理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完善治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3.加强舆论宣传,主动接受师生监督。把舆论宣传作为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借助校园网、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设立教育乱收费举报信箱,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我院紧紧围绕省教育厅实施方案中的十项治理重点,结合学院实际,严格对照专项治理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深入自查。经全面核查,2019年秋季以来,我院各项收费内容均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未发现有任何违规乱收费情况,切实做到了依法收费、“阳光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1.严格依法合规收费。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收费许可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学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均严格遵循物价部门标准,明确收取金额,每一项收费均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不存在超标准收费、国家明令取消项目费用。作为教育事业的参与者,学院积极无偿为学生提供学业帮助和服务,不存在转学费、考试费、答辩费、文理兼收的文科按理科收费等任何与学业相关的巧立名目的费用收取行为。学生校内使用的饭卡、学生证、借书证均由学院统一发放,免费办理。建立了学院自己的纯净水生产线,纯净水直饮、开水打取均免费向学生开放。为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学院按照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为班级配备活动经费,严禁辅导员和教师组织收取班费以及代为保管、使用班费行为。对公寓用品、军训服装由学院统一招标,学生自愿采购,并按招标价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把优惠全部让利给学生。
学院严控计算机房的使用,确保全面用于教学工作,没有出现将计算机房出租、承包的行为,不存在任何服务性收费。
2.大力推行“阳光收费”。我院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措施有:对于新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在当年的招生简章及新生交费须知中予以详细说明,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对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投诉电话等内容予以明确公示,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保护了广大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照规定代收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收教材费和超额电费费用。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教材费用,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核算,多退少补,出具明晰结算票据,未出现强制代收、与学费合并收取、在代办收费中加收费用、不按折扣与学生结算等违规行为。超额电费是学院按照学生生活用电水平,设置了一定的用电额度,在限定额度内免收电费,额度以外的用电费用按照国家正常居民用电标准收取。
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我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未与任何民办学校开展合作办学行为,不存在以民办学校名义违规高收费问题。
5.收费项目票据管理规范。所有收费项目均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
6.经核查,学院不存在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
总之,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严明办学纪律,坚决杜绝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现象,保证学院始终向着健康良好的态势发展。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学校各项收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充分赞誉,学院连续6年获得“浙江省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先进单位”称号。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院依法办学中还存在的一些挑战,主要有教育收费信息公开的形式仍有待创新,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有效举措仍有待突破,如何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监督管理机制仍有待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教育厅和省高校纪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学院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教书育人的水平和服务师生的质量,进一步提升师生的满意度、家长的信任度、社会的认可度,创省内一流高职院校,办人民满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