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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问题思考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12-114396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8 17:35: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问题思考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使其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不仅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成败,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所在。

省委、省政府《关

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坚持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优化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实现改革的目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有关专家认为,各地在进行改革时,必须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实行编制管理实名制。

《意见》要求,首先要深化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一般应控制在3-4个以内。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5-9名,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提倡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人兼。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同时,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综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经营性服务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建立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乡镇不再保留和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此外,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在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实行竞争(竞聘)上岗和“凡进必考”制度,并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推进乡村区划调整,是乡镇机构改革的延伸,是巩固和扩大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根据《意见》,全省乡村规模原则上定为:平原地区乡镇5万人以上,行政村0.4万人以上;丘陵地区乡镇3万人以上,行政村0.3万人以上;山区乡镇1.5万人以上,行政村0.15万人以上。平原、丘陵、山区县城人口分别为10万、8万和5万人以上,中心镇人口分别达到7万、5万和2万人以上。

第二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刻思考

要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能否顺利实施是非常关键的。而乡镇站所的改革是这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人员身份置换和安置又是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人员的身份置换,而人员身份置换的核心问题是两点:钱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在改革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没有固定模式可引用情况下,必须积极探索乡镇站所改革的方式方法,把改革和发展同步考虑,通过改革促进发展,通过发展实施改革,从而全面实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在统一政策、明确责任、强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采取多种形式破解“钱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的难题。

1、在现有资产上做文章,把人员分流同盘活国有资产结合起来,通过资产盘活带走一批人。如果借此次改革的良机,引入民营、股份等方式,为国有集体资产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既解决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盘活问题,又为人员分流置换身份解决部分资金来源问题,必将有利于在经济发展中抢住先机,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变“财政养人”为“财政养事”,把人员分流同推动基层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项目招标带走一批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养人”变为“养事”是这次改革的预期目标之一。通过组建新的经济实体,吸纳部分站所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使他们找到用武之地和个人发展的新领域,从而实现人员分流身份置换的目的。

3、创造就业环境,把分流同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再就业结合起来,通过自谋职业带走一批人。分流人员自谋职业的,统一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分流人员到各类企业尤其是招商引资的新企业找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分流人员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再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4、积极招商引资,把分流同激活民间资本结合起来,通过资本向生产流动带走一批人。把分流同招商引资和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结合起来,鼓励分流人员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资金,鼓励分流人员自主投资、合伙投资,创办各种实体、实业,尤其是各类生产型企业。在吸引外来资金的同时,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些经济能人、经营大户和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人员,投资创业,发挥领头人作用,吸纳一些社会闲散资金,带动一批分流人员,走创业求发展之路。

5、坚持放宽搞活,把分流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通过中介组织带走一批人。比如原来的农机站、文化站、房产所、司法所、经管站等站所的部分工作,就可以交由中介组织或服务组织来承担,实行有偿服务。

6、变“养人”为“养岗”,把人员分流同改革用人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合同制带走一批人。除国家正式定编的公务员岗位以外的一些工作岗位,需要工作人员的可以定为聘任岗位,实行只养岗位不养人的政策,可以面向全社会招聘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现阶段买断人员可以优先受聘,严格实行合同制,比如乡镇工勤人员岗位等就可以采取这种解决办法。对这一部分身份置换人员,补偿金可以采取分期支付或作为保职金在解聘时再支付,适当缓解当前改革的压力。

在深化站所改革过程中,要按照上述办法解决人的出路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和研究一些配套问题。一是尽快建立分流人员“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平台”,解决原站所干部职工“五保合一”问题。二是统一出台分流改革有关规定,在身份置换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和要求,如在买断工龄金额上在一定范围内各乡镇要统一标准。再如对改革后因人员退休、调动退出的有些岗位,明确今后不再进人,如人手不够,可临时面向社会招聘,实行合同制。三是有些站所的改革应由县(市、区)直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按经济区域,不一定按乡镇成立相关中介组织和服务中心。四是有条件的县(市、区)直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要同步进行,显示公平原则。五是中央省市县财政可按一定比例配套或借出安置补偿资金,并实行根据工作进度优先借支等激励措施。

第三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探索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探索

李学义

改革、发展、稳定是当前社会的三大主题,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实现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改革则是实现发展的途径和手段。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政策的相应调整,在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的同时,也使农村工作形势发生了质的变化。202_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启动。202_年7月19日,原詹桥镇、贺畈乡、壁山乡顺利完成综合配套改革,合并成为新的詹桥镇,就撤乡并镇以来我镇所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对如何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浅谈几点看法。

一、实施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实施乡镇机构改革

我市绝大部分乡镇人口都在2万人以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普遍存在机构臃肿,人员过多等问题,每个乡镇的事业站所达到20多个,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一般为60人左右,部门职能交叉,人浮于事,导致行政运行成本高,工作效率低,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只有进行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分流人员,才能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2、打造产业特色、形成规模效益要求实施乡镇机构改革

由于我市普遍乡镇规模小,人为的行政区划将自然地理区域隔裂,使农村的劳动力、农产品等资源优势难以有效聚集,导致产生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特色不明显、规模效益不高的问题。“千家万户小生产”成为我市当前农村的主要生产方式。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单一的生产方式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大市场”的要求。通过撤乡建镇,合理规划行政区域,为实现农村经济多元化、农业集约经营化提供有效的服务平台,使原来分散的各种资源在新的更大范围内流动,经济和产业结构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调整,以此促进资源优化配臵,放大经济互动效应,这样农业产业特色和规模效益才能显现出来。同时,也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生产盲目性大、参与市场谈判地位低、抵御市场经济风险能力弱的问题。

3、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增强乡镇发展后劲呼唤实施乡镇机构改革

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支撑主要集中在市区及工业项目上,农村发展缓慢,城镇化水平低。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设臵“区块中心镇”,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区块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区块中心镇”的功能,提升“区块中心镇”的品位,可以增强乡镇的发展后劲。另外,通过建立区域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能够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功能,发展集镇工业和第三产业,走出一条以工促农、以工带农和以城镇带乡村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子。

4、发挥区位优势、加快发展步伐需要实施乡镇机构改革

我市地处湘北边陲,是湖南省的北大门,境内有武广高铁、京广铁路、107国道及京珠高速公路贯通。北临长江,西傍洞庭,东南蜿蜒着罗宵山的余脉,居长沙、武汉经济文化辐射的中心地带,有着得天独厚的交通条件和区域优势。随着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格局的逐步形成,我市面临的发展机遇和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但目前我市区位优势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实施乡镇机构改革,通过加快市区开发和区块中心镇建设,使我市主动融入长株潭经济圈和武汉经济圈,有利于把临湘市打造成为湘、鄂两省及沿海的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基地和休闲旅游基地。

二、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必须抓好关键环节

牵牛要牵牛鼻子。乡镇机构改革也是如此,要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就必须抓住关键环节,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1、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和最终目标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三农水平。在实施乡镇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遵循着乡镇政府职能在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条主线推进,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干部作风、打造服务型政府方面做大量工作。改革前,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乡镇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却没有到位,为“农”服务的能力较弱,明显存在着职能 “缺位”和“错位”现象。为此,我们把乡镇职能转变的重点要定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五项基本职能上。具体一点就是,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收费罚款等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典型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如加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社规模经营等;放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上,如抓好落实减负惠农政策、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加大农业生产指导等;放在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上,如深入开展“访民情”活动,加大对“两抢一盗”等犯罪行为的专项治理等;放在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善农民公共生活设施,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知识等各方面的服务上,如开展送科技下乡,抓好高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放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上,如切实办好惠民实事工程;放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扶贪帮困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上,如努力扩大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加强镇村医疗水平等。

2、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规范机构编制为抓手

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机构编制一旦确定,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目前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乡镇机构设臵不够规范。有些乡镇政府大院内挂了十几个,甚至二十多个牌子。有的是按规定设臵的,有的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擅自设臵的。机构随意性大,就失去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202_年机构改革,詹桥镇内设机构由原来三个乡的12个,减为3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综治办”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监办”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生办”牌子)。行政编制由原来的56名精减为35名,比原来减少37.5%,领导职数由原来的28名减少为14名,减少50%,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使行政运行成本大为降低,同时,在改革中詹桥镇共辞退无编无岗勤杂人员15人,机关食堂由原来的3个减为1个,加上能源、招待、车辆、电话等费用的缩减,每年至少节约公用经费50余万元。

3、乡镇机构改革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点 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正确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关系。首先是坚决执行“五个不变”政策,即:①农村双层经营责任制和税费改革政策等各项现行政策不变;②所有依法形成的经济关系不变;③现有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性质不变,按属地原则凡集体、个人投资兴办的工商企业、股分制合作企业、乡镇村集体企业、公益设施原有受益关系长期受法律保护;④现有乡镇干职工(除分流人员外)性质、职级、工资待遇不变;⑤村组区划不变。其次是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深入村民群众中及时了解掌握重大社情、民情动态,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改革工作的,依法实施了严历惩处。

三、目前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一些困难

1、乡镇机关编制普遍偏少,造成干部人员偏少 造成干部人员偏少的原因在于公务员管理制度出台后,入口卡严,进入公务员序列必须通过统一招考,由于借用和留用人员对工作的熟悉程度较新录用人员好,再加上乡镇财力困难的缘故,导致乡镇政府不愿意增加招录人数。乡镇机关的工资福利待遇较市直机关偏低,工作节奏和压力偏大等原因导致报考人数较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又普遍不愿意到乡镇任职;另外,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针对乡镇的领导班子在年龄、文化和性格等方面合理搭配上进行调整,因此其各项比例都较为科学合理。而乡镇中层及以下人员,乡镇无权增加人员,组织部和人事局又无权在全市范围内调整乡镇中层及以下人员。

2、财政支出范围逐年加大,财政负债日益严重 乡镇机构改革基本上只限于对乡镇的撤并和人员的精简,但对工业基础设施建设、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却在逐年加大。随着乡镇政府对农民负担的减轻、加强镇工业经济建设的重视和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原有的支出范围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财政收支的缺口逐年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农村工作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农业技术服务、农村水利建设和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重视,其所需经费除上级财政有部分出资外乡镇都必须配套资金,但乡镇向农民收取费用日益规范,这从客观上加大了镇财政的负担。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财力大幅度减少,而支出却为刚性上升。如202_年我镇的十一项惠民实事工程建设,总计划投资近120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就高达500万元。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乡镇财政收入逐年上升但可用财力却逐年下降的局面,在可用财力不够的情况下多方负债,从而进一步加大财政的负债,并由此产生很多社会问题(包括村级负债,因为村级负债大多为镇级负债的转嫁)。

3、乡镇一级政府职能转变面临诸多制约

历史上机构改革进行过多次,但往往走不出“膨胀-精减-再膨胀-再精减”的怪圈。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能否巩固,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上级政府是否顶得住压力。同时,改革的氛围也十分重要。如果单靠一个地方“单兵突进”,也难免会使基层干部产生抵触情绪,改革很难推进。此外,乡镇机构改革目的是促使乡镇实现职能转变,但仅靠乡镇自身的改革这一目的也难以实现。我们镇在机构改革后镇干部服务意识确实有所加强,但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原因一是财力有限;二是村民自治水平难以跟上。通过机构改革,乡镇的行政成本虽然大幅降低,但还仅仅停留在“温饱型”,巨额的乡村债务化解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作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在目前的财政状况下,即使乡镇干部意识转变了,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时还是捉襟见肘。另外,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也是乡镇职能转变的一大制约。正是由于村民自治步伐远远跟不上农村形势的发展,许多本来应在村一级解决的问题都变成了镇干部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府还是“无限政府”,乡镇干部还是“万金油干部”,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这是在下一步的改革中,我们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结合我镇合并之后的工作实际情况和所遇到的困难,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理顺完善乡镇机构职能,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镇政府职能转变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在改革运行中不断探索完善。对乡镇机构的职能要进一步做好理顺调整工作,使其更加完善合理,尤其是要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垂管事业站所的关系,建议尽快出台上划垂管部门实施意见,实行政事分开。逐步建立起适应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服务农民致富的新型事业机构运行体系。只有理顺了乡镇与事业站所关系,乡镇功能得到完善,才有利于乡镇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能,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臵,有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进一步完善县对乡镇考核办法,着力解决县乡事权和责任划分后如何规范运作的问题,县级部门要转变指导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根据乡镇机构的职能规定,研究制定指导对口机构的工作规则与业务程序,达到上下工作协调顺畅。通过完善乡镇机构运行,对乡镇各工作机构按职能规定和业务范围,县区要规范定岗、定员、定责、定考核,特别对职能多、业务量大、人员少的机构,如何做好一人多岗、交叉兼职,要规范统一。积极推进经济转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尽量减少各种达标评比、指标考核,减少“一票否决”事项,正确引导乡镇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管理社会、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上来。

2、乡镇改革必须首先坚持县乡联动,不能分割开来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情况复杂,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级的大力支持,需要付出成本,需要一定的资金作支撑。做到保留乡镇一级政府则必须首先明确县和乡镇一级政府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做到事权和责权相统一。县乡村改革要相互配套,尤其要加快县乡之间的衔接,如果县乡上下两级不能同改,乡镇改革就只能坐而论道。乡镇改革必须上下联动,必须切实解决乡镇体制改革中的财政投入问题,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和分摊改革的成本。为激励地方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实现改革应有的目标和效果,应该切实解决改革成本问题,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财力支持力度,帮助基层乡镇解决机构改革带来的困难。将乡镇机构改革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完善“乡财乡用县监管”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加对乡镇的财力支持。

3、适当增加乡镇行政编制,充实乡镇的中层及工作人员队伍

俗话说: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乡镇的工作是全县乃至全国各项工作的基础,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是落实国家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因此如果没有一支结构合理、人数充足的工作人员队伍,那么政令的畅通和落实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需要加大县直单位和乡镇机关人员的交流的力度。上级人事部门应该及时扩大乡镇每年招收工作人员的数量,同时,在招考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条件上,应该优先招录户口在乡镇机关所在地的报考人员,从而保障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和本地化。因为,只有工作人员的稳定,才会在各方面容易打开工作局面、才能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才会让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保持连续性,才能避免工作人员中存在短期工作的想法。

4、加强对上岗和分流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培养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

乡镇机构改革后,一批年轻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而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年限较长的同志大部分退出工作岗位。目前乡镇干部以年轻同志为主,工作热情很高,但农村工作经验普遍不足,掌握的理论与实际工作不能实现有机结合,在服务群众、指导生产、处理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相对欠缺;新竞争上岗的部分人员存在跨行业、跨岗位上岗,工作了解不够,业务技能生疏,对一些工作连续性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还有部分分流人员又从事了其他工作,如有的到村任职、有的自主创业、有的从事主导产业等,这部分人员也应加强培训。因此,改革后加强乡镇人员培训显得非常重要,建议要加大资金投入,安排专门资金,对乡镇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确保乡镇人员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第四篇: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思考

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思考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保垒,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乡镇机构是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前沿的一支队伍。乡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建设的步伐。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目前乡镇机构的设置已很难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

一、目前乡镇机构人员及运行状况

现在的乡镇机构主要分为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行政机构目前还是政府为主,有党政办、共青、妇、武、综治办等,而事业机构却是包罗万象、五花八门:财政、林业、水保、水利、兽医、果茶、农枝、农机、文化、广播、企业、土管、农经、计划生育等,只要上面有的部门,乡镇也一定有其相应的机构。其中,土管、财政属派属机构人权、财权、业务指导归部门管理,责任归乡镇政府,如在耕地上建房,乡镇没有执法权,却要承担起第一责任这个“大帽子”;而果茶站却人权归乡镇,农机、农技、水保、水利、农经、计育等部门的人权、财权又归主管部门,使得乡镇对这些部门的管理也是毫无头绪,一片混乱。多年来,乡镇一直和这些部门打着交道,光是应付一年下来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检查就已经让乡镇大伤元气。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主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因素,乡镇职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一些矛盾凸显而出。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削弱,事权、责权却无限增大,人权、财权不断弱化。通俗的说,“有油水”的事上边都收回去了,但收回去的只是人权、财权,事权、责权仍在乡镇,有了成绩是上边业务单位的,出了问题永远是乡镇的不是。如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林业、土管等方面,使得乡镇苦不堪言,无权管事却要受罚。长期以来乡镇夹在上级和业务部门之间两头受气。有些事业单位的干部更是自恃乡镇对他们无权管理,在乡镇也是目中无人,给行政机构的干部带来极恶劣的影响。

二、当前乡镇机构改革的趋势

现在进行的乡镇机构几乎是“换汤不换药”,做了回文字游戏。笔者从报刊上了解到,将来的事业机构将合并成几个中心,如果茶站、农业四站、兽医站等合并成一个农业服中心;文化广播站合并成一个文化服务中心等。试想,哪能找出一个既懂果茶技术,又懂兽医,还要要懂农业技术等“十项全能”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乡镇没有了对计划行育的执法权,如何完成计生部门分配下来的任务?乡镇管不了财政所、土管所,如何来承担他们在工作中犯下的错误?如此种种,笔者认为,乡镇机构的改革不仅仅是精减人员,合并机构的问题,真正的“鸡肋”还是在于要划分责权。如今的政府职能已逐渐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产业、抓服务”上转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机制,按照“精简、便民、技能”的原则,着力构建为民服务的新机构。

三、几点思考

针对乡镇机构改革,笔者凭着在乡镇工作多年的经验,浅谈几点拙见:

对行政机构实行“三定”方案:

一是定职能,确定行政机构的职能就是“十六字”方针: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社会稳定。

二是定机构,将行政机构划为四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是定人员,根椐各个办公室的工作性质、业务量的大小,配备相应合理的人员职数。

对事业机构实行“五字”方案:

一是“定”,要将事业机构先进行定位,把一些公共事务机构(如企业办、兽医站、农技站、农机站、文化站、水管站、水保站等)和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如土管所、财政所、计育办、林业站)进行分开管理,将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的人、财、事、责权全部归于主管业务部门,作为乡镇的派属机构,乡镇只负责协调;将这些公共事务机构的人权下放,人、财、事、责权都归于乡镇。将经营性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按照市场化运行。

二是“撤”,对过去重复设置、职能和工作越位、错位的机构进行撤销。

三是“并”,对业务工作相近,工作性质相似的机构进行合并。

四是“变”,将乡镇的涉农部门转变为经济服务组织,既分流了人员,又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更直接的服务。

五是“退”,到一定年龄的乡镇干部一律办离退休手续。

总之,乡镇机构改革新形势下乡镇下乡镇必经之路。目前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形成的“样本”可以参照。因此,笔者认为乡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为本、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走各具特色之路。

第五篇:乡镇机构改革后有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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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后有关问题研究

作者:崔庆安

来源:《机构与行政》202_年第01期

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其执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乡镇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担负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历史重任。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优化乡镇工作机构,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202_年,沂源县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结合近几年的运行情况,就乡镇事业机构设置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作以下初步探讨: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山东省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_年沂源县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将原来的13个乡镇调整为11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并重新设置了乡镇机构,一类乡镇党政工作机构不超过5个,财政拨款事业机构不超过6个;

二、三类乡镇党政工作机构不超过4个,财政拨款事业机构不超过5个。改革后,全县乡镇事业单位由256个精减到65个,同比减少74.6%,是历年改革以来降幅最大的一次。

(二)人员编制核定情况。乡镇行政编制,一类乡镇按不超过60名核定,二类按不超过44名核定,三类按不超过29名核定;乡镇事业编制,一类乡镇按不超过45名核定,二类按不超过39名核定,三类按不超过34名核定。改革后,全县乡镇事业编制由1086个减少到498个,精减54%。

(三)领导职数核定情况。一类乡镇按9名核定,二类按8名核定,三类按7名核定。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政府设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2-3名;人大主席1名,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在领导职数内,加大乡镇领导交叉任职力度。人大主席可由书记兼任,乡镇长可由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可由副书记兼任,副乡镇长应有1-2名进入党委班子;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由乡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改革后,全县乡镇精减副科级以上职位39个。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机构改革后,精简了机构个数,减少了领导职数,干部队伍更加精干、高效,同时,节约了行政成本,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改革后的综合效应好,社会效果显著。但是,在机构设置与干部队伍建设中也存在一些尚需商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关于乡镇事业单位规格设置问题。本次乡镇机构改革后不再设置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从沂源县情况来看,全县乡镇共有各类工作人员1123名,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有810

名,占总量的71%。他们常年工作在基层,党的政策宣传、社会治安维护、信访事件处理、农业技术推广等大量便民服务事项均需他们去落实,工作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却没有相应的岗位得以提拔,影响了乡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解决这一问题,沂源县也探索适当选拔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中的优秀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干部;同时,为加强干部交流,又从县直事业单位中调任了部分副科级干部到乡镇交流任职。今年,沂源县从乡镇事业单位中提拔了10名优秀股级干部到县直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同时,又从县直事业单位调任了7名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干部到乡镇党委政府交流任职。通过这种形式的双向交流,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是,被提拔调走的人员均为乡镇事业单位中的中坚力量和业务骨干,这样的人员流动给乡镇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从县直事业单位中调任到乡镇的领导干部还需一段时间的锻炼才能适应农村工作,无形中又使乡镇工作受到影响。从现实情况看,在乡镇培养一名政策熟、业务精、熟悉农村工作、能和群众打成一片的中层干部,除了本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外,更离不开多年农村工作的锤炼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培养,因此,更需要给予乡镇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引导激励他们继续留在乡镇发挥专长。

(二)关于乡镇不设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问题。本次乡镇机构改革,领导职数大幅度减少,特别是《公务员法》实施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乡镇机关设置科员、办事员非领导职务”,也就是说不再设置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看,乡镇不设置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对于压缩乡镇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现实问题却在工作中逐渐显现:

1、乡镇干部发展空间小。受领导职数特别是乡镇不设非领导职务因素制约,部分乡镇干部认为在乡镇发展空间小、进步慢,从而产生活思想,想方设法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部分新录用公务员不能安心基层工作。一是由于乡镇无科级事业单位,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中优秀干部的提拔问题而采取的县乡交流办法,无形中缩小了新录用公务员的发展空间。二是乡镇机关不设非领导职务,与县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相比,乡镇录用公务员提升空间相对较小。三是当前中央、省、市机关招考公务员,允许有乡镇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报考,这无疑为乡镇公务员调离乡镇多了一条选择途径。通过与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座谈了解,他们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初衷大多是因为乡镇岗位竞争力小,考中后又可以凭借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上一级机关公务员,因此,报考乡镇公务员已成为部分考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跳板。四是乡镇工作生活条件差,而新录用公务员中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基层吃苦耐劳的能力差,奉献基层、扎根基层的意识淡薄。沂源县自202_年以来先后为乡镇招考公务员103名,到目前为止,已考录或调动到上级机关工作的达22名,在乡镇被提拔重用的15名,至今仍在乡镇工作的科员66名。

(三)关于乡镇新录用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问题。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文件精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但是,由于乡镇不设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考录到乡镇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

生学历的公务员就不能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这就与同等条件下非乡镇岗位的公务员产生了差距,容易使人产生制度不公的不满情绪。

三、工作探索

乡镇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干部队伍建设又是乡镇工作的重点。因此,要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就应该做到多方联动、多措并举。

(一)真正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优化生活环境。要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干部奉献基层、扎根乡镇的意识。要正确看待乡镇干部的苦与难,生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理解。要注重从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激发乡镇干部创业热情,让干部在基层锻炼成长,使人才向基层流动。要适当开展干部交流,增强干部活力,激发干部内在潜能。

(二)积极提升乡镇干部晋升空间,确保乡镇机构可持续发展。乡镇机构改革是一个常论常新的话题,每次改革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202_年乡镇机构改革,党政内设机构与所属事业单位虽然都是股级机构,但“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由乡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下属事业机构却没此“待遇”。内设机构与所属事业单位应该是乡镇党委、政府的左膀与右臂,若出现“待遇”不同,显然有悖公平原理,也不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因此,一是可适当探索对乡镇部分事业单位提升规格,解决当前“一样的机构不一样的待遇、干一样的工作不一样的出路”问题;二是可适当探索在乡镇设置一定比例的正、副科级非领导职位,拓宽乡镇干部提升空间,也为下一步领导职务人选做好梯队培养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使乡镇干部扎根基层、学在基层、用在基层,就要注重政策支持,在政治上给予地位肯定,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同时,要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积极构筑乡镇干部实现价值的平台,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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