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院院长在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法院院长在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法院院长在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赤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32名同志担任市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克服了本职工作繁忙、庭审条件较差等诸多困难,原创:http://www.teniu.cc/积
极参加庭审,为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请允许我代表赤壁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人民陪审员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
贯彻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对推进我院的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二00五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16件,审结1303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46件,涉及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在陪审工作中,各位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的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权威。在座的各位陪审员都是我市社会各界的精英,有很高的个人素质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对案件的判断有独到之处,克服了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原创:http://www.teniu.cc/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如在审理黄华生等六人盗窃耕牛一案过程中,吴以元、马少锋二位同志冒着酷暑,在长达一天的开庭时间里,认真审理,适时发问,在评议时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使这一在我市有很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了公正判决,社会效果良好。还有刘勇明、彭正红、王克明、马冬梅、蔡海林等同志都在其所参加审理的案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因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列举。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今年案件上访率和上诉率与去年相比稳定下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逐步上升。
各位人民陪审员不仅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独有的工作优势。如原告潘某与被告造纸总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该案涉及企业改制中辞退职工的问题,牵涉面广,社会影响比较大,双方当事人矛盾比较尖锐,承办法官邀请经贸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应柱林同志参与庭外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这一历时四年的矛盾,保障了我市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民事案件12件,成功11件,既为法院减轻了工作压力,又为促进赤壁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全体人民陪审员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使命,真正做到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是赤壁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是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可替代的力量,为促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在此再次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二00六年,我院将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组织保障,增强理解与沟通,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更好的环境。同时,我也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在新的一年里能再接再厉,为赤壁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我祝愿各位新年快乐,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第二篇: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
(2007年8月1日)
同志们:
这次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昨天,省高院的七位院领导分别就审判执行、涉诉信访、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司法行政等工作讲了话,刚才六位中级法院院长做了交流发言,大家都讲得很好,很受启发。关于下半年的工作,省高院各位分管领导已分别做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创新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一)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对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根本方向问题。旗帜就是形象,旗帜就是方向。走什么路、举什么旗,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也是一个执政党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必须毫不动摇地予以坚持和发展。这就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鲜明地回答了当代中国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根本问题,为我们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讲话深刻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向全党提出的根本性要求。“四个坚定不移”,指明了当代中国发展前进的思想保证、强大动力、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所在,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所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就必须自觉做到这“四个坚定不移”。
讲话深刻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主要内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此作了深刻阐述,并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同时强调,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关键是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五个方面的建设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
(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法院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胡锦涛总书记的重
要讲话不仅对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对人民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理论武器。
讲话对于我们进一步坚定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的重要论述,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包括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讲话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做好法院工作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定不移”,既是对全党的根本要求,又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指针,对于我们进一步解决思想、更新观念,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实现司法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讲话对于我们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意义极为深远。
讲话对于我们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关键是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并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任务。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三)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做到“五个深刻领会”。一是要深刻领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的重要论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深刻领会“四个坚定不移”这一根本性要求,牢牢把握,自觉实践;三是要深刻领会对科学发展观的新概括,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时代背景、理论定位、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的理解,增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为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是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推进法院系统党的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狠抓各项学习措施的落实。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切实将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真正做到统筹安排,相互促进,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来。
二、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背景下去思考,放在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全省大局的实践中去研究,放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的进程中去落实,进一步提高驾驭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这深刻揭示了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一部人类自身不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思想解放史,每一次大的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都伴随着一次大的思想解放,同样,每一次大的思想解放都会促进社会的大发展和大进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需要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也无先例可循,同样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对人民法院来说,解放思想就是要努力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使主观认识不断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防止固步自封;就是要不断深化对司法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提高运用规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就是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更新思路,用创新的思维和办法解决前进道路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避免经验主义。总之,就是要在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基础上,以新的思路、新的理念、新的视角思考、谋划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打开新局面,实现新发展。
二是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毛泽东同志曾经教导我们:“懂得了全局性的东西,就更会使用局部性的东西,因为局部的东西是隶属于全局的东西的”。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法院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不断强化大局观念,时时想着大局,牢牢把握大局,紧紧服务大局。多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凡是服务大局做得好的地方,工作就主动,成效就明显;反之,工作则会陷入被动,甚至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全省各级法院要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全省的中心工作中来定位、来思考、来谋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实现加快崛起、构建和谐安徽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要坚决反对那种把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服务大局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既要抓业务,更要讲政治,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三是要始终坚持立足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所得出的重要经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及在这一制度之下的司法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这个实际,最主要的就是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社会主义司法一方面必须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汲取其科学合理的成份,力争少走弯路,以尽快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始终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众心理以及社会制度等基本国情相适应,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之路。决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片面地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和司法模式,更不能全盘照抄。同时,我们要善于把政策、法律的原则性要求与本地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提高想问题、办事情的针对性,努力把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工作部署和实际行动。
四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司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司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立场不能变、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历史创造者的科学信念不能丢,常怀爱民之心,常修为民之德,常为利民之举,自觉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深刻理解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坚决反对各种特权思想,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维护权利为本位的价值取向,更多地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安排工作、制定制度、落实措施,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正高效地处理好当事人的每一个诉求,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是要始终坚持司法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会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系统全面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也是一项伟大的实践活动,必然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工作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另一方面司法工作本身要树立和落实和谐的理念,努力实现司法和谐。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和谐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深化对司法和谐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的认识和把握,为践行司法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要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司法和谐的理念,坚决摒弃一切与司法和谐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狭隘观点,齐心协力地唱响司法和谐的主旋律,做好司法和谐的大文章,打好司法和谐的主动仗。要把能否实现和保障和谐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审判执行等工作要着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决不能按下葫芦泛起瓢,也不能扬汤止沸,治标不治本。要妥善处理好司法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的关系,特别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要从体制机制、司法观念、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司法环境等方面深入分析影响司法和谐的问题和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振奋精神,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繁重。半年多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奋力开拓,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且新的问题和矛盾还会不断出现。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决不能有任何松懈思想。全省各级法院务必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抓审判不放松,抓队伍不放松,抓改革不放松,抓管理不放松,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即将胜利召开,这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人民法院工作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下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学习十七大精神,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之中,保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系统化。要将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自觉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谋划好今后几年的法院工作,切实将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指导法院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是切实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的法院工作。今年入汛以来,淮河干流发生了新中国成立后仅次于1954年的全流域性大洪水,我省其他一些地方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内涝和山洪。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灾区法院和广大干警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危险关头挺身而出,积极投身于防汛抢险斗争之中,克服种种困难,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期间的各项审判工作,为夺取抗洪救灾阶段性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前抗灾救灾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积极参加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更大贡献。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抗洪救灾期间的各类案件,注重办案效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灾区法院尤其是沿淮和行蓄洪地区的法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法院自身的抗灾救灾工作,确保法院干警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卷宗、档案和其他财产的安全,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切实做好部分中级法院院长换届工作。今年底明年初,部分省辖市要进行换届或届中调整,一些中院的主要负责人,由于任期或工作需要等原因,即将面临转岗。中院院长换届是一项重要工作,省高院政治部要加强与所在地党委的沟通,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新任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为党组协管干部当好参谋和助手。即将转岗的同志要正确对待,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讲原则、顾大局,自觉服从和接受组织安排;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一如既往,善始善终地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法院工作的持续发展。四是切实做好死刑案件审理的有关工作。从今年开始,最高法院全面收回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从目前形势来看,我省法院死刑案件的审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没有因为死刑核准制度的改革而出现大起大落。死刑案件,关乎生杀予夺,责任重大。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中级法院要切实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严把质量关,不搞矛盾上交;省高院要进一步提高二审开庭质量,加强对中院的指导,加强与最高法院的沟通。要正确处理好死刑案件审理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五是切实做好《诉讼费交纳办法》施行后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施行。《办法》对法院工作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现在时间已过去整整四个月,一些困难和问题正在逐渐地显现出来,其中有些是我们已经预料到的,有些则可能超出我们的预期。对此,各中级法院都要适时认真开展调研,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拿出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为相关工作决策提供依据,为争取财政支持提供依据。
六是切实做好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准备工作。今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二十八次会议开始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从目前情况来看,这次民诉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方面。一旦获得通过,必将对各级法院的再审案件审理、涉诉信访、执行工作等产生重大影响。各级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未雨绸缪,认真研究,尽早提出应对办法,确保在修正案通过后,实现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七是切实做好与最高法院两个会议有关的工作。今年第四季度,最高法院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各中院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各项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尽快上报省高院。另外,最高法院还将召开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全省各级法院要对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一次系统的回顾和总结,深入思考并提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不断把我省法院的司法改革推向深入。
同志们,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我们的使命更加光荣。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的新跨越,以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第三篇:在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白 峰
(2014年8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上半年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后五个月的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的是进一步找准差距,明确方向,为实现创先争优目标加油鼓劲。
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主要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一是创先争优劲头足。在年初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中院党组提出了创先争优的工作目标,会后,各院、各部门围绕这一目标,精心部署,层层发动,狠抓落实,将创先争优的理念、要求变成每名干警的自觉行动,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合力,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从7月10日组织的述职评议会上,我们可以感觉到,无论是基层法院还是中院各部门的工作重心,都与中院党组的要求紧紧相扣,不偏不离,法院与法院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都铆足了劲,你争我赶,互不相让,唯恐有一项指标落在后面,这种精神难能可贵,需要倍加珍惜。截止7月25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519件,审结21396件(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278件,审结3182件),同比分别增长20.5%、14.3%。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480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4218件,审结行政案件1495件,以上三类案件结案率分别为76.64%、66.65%、81.6%,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15.05%、7.57%、2.21%;执结各类案件2675件,执结率49.57%,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4.11%;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执行和解率分别为98%、91.41%、54.13%、25.4%,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8%、6.49%、7.19%、3.47%。
二是锐意创新举措多。在抓工作落实过程中,体现出了注重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的理念,说明大家都在认真想事、踏实干事。在群教活动中,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了一些极具法院特色的自选动作,比如:借古论今话忠诚读书学习、职业良知教育、到柏乡粮库、基层法庭、对口帮扶村实地见学等,使群教活动有抓手、有载体、有实效,中院和六个基层法院的做法都得到了省、市、县督导组的肯定,新河县法院结合群教活动化解涉诉信访的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同志肯定,省高院、市群教办以简报形式转发。在从优待警上,中院严格按规定修改完善了干警年休假制度,落实了加班费补助,新建了值班室,新增和更换饮水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和投影仪等设备,保障了干警基本待遇,改善了办公条件。在业外管理上,出台了《八小时以外行为倡导书》,开展了“每周为父母尽一次孝、帮妻子掌一次勺、带孩子读一次书”“三个一”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在青年法官培养上,中院开办了青年法官大讲堂,有的基层法院推行了青年法官多岗位交叉锻炼制度,做了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为解决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等现实问题拓宽了思路,为审判工作永续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谋事创业效果实。上半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时间节点一再前提、工作任务异常繁重,两级法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迎头而上,攻坚破难,在困难面前体现出了强大的战斗力,院长统筹协调、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中层干部忠实履职、狠抓落实,全体干警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在一乡一法庭建设上,中院整体规划、有力指导、密切沟通,各基层法院院长带头垂范、多方协调、争取支持,一步一个脚印,一环紧扣一环,在6月份省法院第一批审批的112个新设法庭中,我们就占了83个。在司法公开上,全市法院理念转变快、工作谋划实、落实要求快、督促检查紧,中院主管部门严密制定方案、定期调度、跟踪督导,抓的实、效果好,各基层法院、各庭室行动迅速,主动克服困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无论是“四大平台”的硬件建设还是综合应用都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公开信息、文书的数量多、质量高,得到了省法院的肯定。1-6月,共公开裁判文书10210篇;3-6月,公开22781件案件流程信息和执行信息;5月22日至6月底,庭审直播案件56件。7月1日,中院利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了首次司法网拍,成功拍卖一处涉诉房产。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建任务的法院,在中院的帮助下,积极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完成了征地,争取到配套资金支持,大部分已顺利开工,部分中心法庭完成了选址上报。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已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550名,12个县已明确将人民陪审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部分法庭庭长的副科级待遇得到了解决。在信访化解上,两级法院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包案负责,在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稳控效果好,在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中,中院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特别是近期成功化解了6起以不处理尸体为由要求对被告人进行严惩的上访案,时间跨度最长的达4年,目前,尸体已全部处理,消除了陈尸闹访隐患。在执行工作上,自2月下旬开始,启动了执行百日会战,采取“一报二查三审计、四限五录六悬赏、七曝八搜九追究”强制执行措施,共执结916件涉民生、涉金融和长期未结涉执信访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打出声势,打出了成效。信息、宣传、调研、后勤保障、机关党建、老干部等工作,职能发挥更加有力,较好地服务了审判中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上半年的工作,成绩是主流,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创先争优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念,进一步细化目标,进一步创新举措;二是在工作发展上,还不均衡,有的单位用心不够,工作平平沓沓,没有亮点,缺少特色;三是在责任担当上,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工作中推、拖、等、靠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走了形式;四是在沟通协调上,还存在协调不力,缺乏团结意识、大局观念,有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现象;五是在审判质效上,各项指标数据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面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庭审作风、裁判文书撰写质量、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六是在工作作风上,还需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细节管理。以上这些,问题是表象,根子在思想,还需全体干警进一步反思责任心、事业心和党性观念,在以后加以改进和克服。
当前,全年时间已经过半,法院各项工作正在全速推进,我们将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市政法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全力推进年初全市法院院长会既定工作部署,按照“固强补弱、继承创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思路,继续唱响创先争优主基调,准确把握新要求,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责任担当
“人”是一个单位发展的根本,两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全面担当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
一要善始善终抓好群教活动,强化为民责任。当前群教活动正处于第二环节,各基层法院正在陆续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后,将转入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这一环节是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所在,要准确把握“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本原则,认真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一项一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和责任,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时限,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6月9日,最高法院发出了《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按照要求,一项一项盯紧抓实,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防止大而化之、华而不实。一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二要制定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具体措施、目标要求;三要加强督导,分类考核,逐项验收;四要严格追责,反面警示,以儆效尤。这项工作中院由政治部牵头,审管办、纪检、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配合,采取专项检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形式,加强督促指导和执纪检查。通过两级法院上下共同努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切实感受到法院在改、作风在变。
二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社会责任。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着空前复杂的情况,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文明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以凝聚全社会的意志和力量。法官职业特殊、要求特殊,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社会有着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历来都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群体,加强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对社会、对法院、对个人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两级法院党组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凝神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以此为重点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青年法官讲堂”、“借古论今话忠诚”学习教育、专题演讲辩论、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紧贴实际的学习、教育、宣传、引导,深刻领会内涵,找准与办案工作的结合点,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植入干警心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秉持职业操守,以法院各项工作为责任担当,引领、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传导更多的正能量。
三要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强化廉政责任。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落实八项规定,一靠持之以恒地思想教育引导,二靠制度规范,三靠正风肃纪、严厉查处。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硬。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认清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发挥好示范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主业,发挥好监督责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狠抓八项规定落实。继续加大对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打牢遵章守纪的思想基础;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及时提出要求,明确各项纪律,打好“预防针”。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目前,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正式联网开通,对于网上举报线索要逐一落地核查,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追究问责。对通风报信、隐报瞒报、查纠不力的,要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的办法,走到、查到包括一乡一庭在内的所有人员、所有地点,对查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四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树牢“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狠抓执法办案,着力服务大局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纠纷将日益凸显,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要着力维护安全稳定。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注意从政治上分析和处理问题,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近日,省法院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从即日起,各基层法院凡涉及暴力恐怖、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其他社会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受理后需立即上报中院,以便于统一法律尺度,严格依法打击。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准确裁量刑罚,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同时要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做好今年暑期和国庆65周年安全稳定工作,根据省综治办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各基层法院要按照中院即将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健全组织机构,全面组织排查摸底,集中整治问题和隐患,做到调处排查全方位,应排应调全造册,严防两级法院出现影响全市稳定的案件。同时,要做好两级法院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自身不出问题。
二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中院即将下发的关于为“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30条意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剖析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推动招商引资,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和保障国企改革,促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改革、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方面的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慎处理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涉群体案件,注重加强行政协调,从法治层面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要依法服务和保障民生。作出公平公正裁判、减少当事人诉累是最大的为民。要加强判前释法、判后明理工作,提高一审案件质量,把好二审关口,切实防止因释法明理工作不到位,使一个案件引发多次诉讼,这样既浪费司法资源,又增加群众诉累。要依法高效、快捷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加强对医患纠纷、学生安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热点、难点案件的研判审理,树立正确导向,有效化解矛盾。要注重矛盾的源头治理和联动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调解、指导民调、司法确认、维护稳定、法律宣传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增强社会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利用法制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力推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是今年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法院要按照中院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的要求,围绕“531目标”(完成五个100%,确保三个最优,实现一个目标,庭审录音录像100%,流程信息公开100%,执行信息公开100%,裁判文书上网率100%,电子卷宗同步生成100%,使每一件庭审直播都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使每一件上网文书都成为优秀法律文书,使每一件公开的流程信息都及时高效,实现司法公开工作全省第一好成绩),不断深化认识,增强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基本构架已构建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司法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一要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各基层法院要完善立案大厅电子触摸屏查询功能,建立政务网网站,开通手机短信同步告知,通过多种信息化手段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信息。要进一步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机制,创新司法拍卖公开渠道,利用多种媒体刊登拍卖公告,提高公告覆盖率,力争所有司法拍卖工作年底前全部在网上公开进行。各基层法院要建立简易公网直播系统,中院每天、基层法院每周至少直播一个案件的庭审。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这三类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年底前要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其余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裁前要在法院网上向社会公示。
二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力度。各基层法院要把开通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的内部网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能够依托政法网完成的,要积极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自己出资解决,必须确保年底前实现网络联通。中院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技术指导。最高法院去年10月要求实现庭审每庭必录和直播点播,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大力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中院的要求是有阶段分步骤完成,争取明年年底前将各基层法院所有法庭(包括中心法庭)全部改造成数字化法庭,可根据实际以简易数字法庭为主,各基层法院必须提前做好预算。要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为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做好人员、装备、场地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工作,中院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建设独立的远程视频接访室,要有操作人员和陪访接待人员,8月15日前完成,届时中院将统一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法院,院长要向中院说明情况,视情作出相应处罚;要加强视频接访的应用,这既是减少群众诉累的具体举措,也是遏制进京访问题的有效手段,中院将对各基层法院应用系统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加强信息化应用的培训、考核力度,一个目标就是对所有的软硬件设施要做到功能充分发挥,操作人员应用自如,通过强化应用,提高办公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开,提高阳光司法指数。要遵循“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原则,坚持一手抓建设管理,一手抓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严肃查处泄密事件和涉密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及审判秘密的绝对安全。两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依托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及时监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防止累积形成新的积案;要强化对审判管理各项指标数据的监管,及时对审判态势进行汇总分析,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两级法院审判监督部门,要通过再审案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好审判监督作用。
三要完善司法公开操作规程。严格的规程是规范管理的基础。中院即将出台《司法公开操作流程规定》,对各环节的公开内容、审批权限、标准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各基层法院要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抓好细化完善,使各类信息的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最近,省法院出台了《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并把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法院评先评优的依据,该办法对司法公开工作具有监测、评估、引导、规范的功能,可以直观反映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全市法院要以此为指导,对照考核办法,逐项对标,固强补弱,在年底考核评估时,必须进入先进位次,对拉全市法院后腿的,年底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院长予以黄牌警告。
四、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有序推进改革
创新是法院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围绕审判执行主业,各项改革措施正在陆续推出,我们要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由浅入深,统一步骤,逐步推开,为深化改革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探索:
一要推动审判方式改革。要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推动建立权责明确、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刑事审判中,要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和轻罪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民商事审判中,要以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和裁判文书样式三项改革为切入点,继续推进简案简审和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探索专业法庭、专业合议庭建设,推动速裁式和标准化庭审建设。行政审判中,要继续巩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指导好六个试点法院的审判。要加强立案改革,依法受理各类案件,严把立案审查关,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畅通诉讼渠道,简化立案手续,完善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在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要及时受理,对于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由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受理。但对于新类型的、涉及政府或群体性的诉讼,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请示报告,依法慎重立案,防止因不符合立案条件草率立案而带来被动。
二要推动执行方式改革。执行工作的各项改革要突出“一性两化”,即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化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下半年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院已经下发方案,这次专项活动对法院的要求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行活动,解决消极执行行为,我们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强化对执行工作的集中指挥和全程监控,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行行为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缓解执行难,提高执行公信力。这次活动从今年下半年一直持续到明年上半年,将集中清理未结的涉民生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银行金融借贷案件和立案一年以上未结的长期未结案件四类案件,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迅速摸清底数,并如实上报,对隐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问责。要巩固好现有的九种执行方式,在依法的前提下,大胆探索新的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结率,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
三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探索涉诉信访工作规律和机制,继续推进诉访分离运行模式,完善申请再审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推动解决“入口不畅”、“程序空转”等问题。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对依法终结的案件,努力把帮扶救助、疏导化解等工作落实到位。要发挥好每月15日、30日全员接访的吸附功能,就地接待、就地处理,减少进京赴省访数量,确保实现今年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20%的工作目标。要加强上下级法院的联动,对在中院门口缠访闹访的,接到中院通知后,各基层法院信访主管领导要在2小时内(一城五星范围内的要在1个小时内)赶到,对10人以上群体访,院长要亲自到位;到省法院上访的,涉群体访的一把手要到位,涉及个案的主管院长要到位。
四要扎实推进一乡一庭建设。人民法庭是法院“基层的基层”,是深化司法改革“关键的关键”。要注重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上半年的实践看,一乡一庭在诉前化解了一部分无为的诉争,节约了审判资源,也起到了繁简分流第一道屏障作用;同时,我们借助一乡一法庭建设,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一乡一法庭建设的好处已经显现。当前,全市法院83个新设法庭已经经过省法院审批授牌,中院的要求是全面展开工作,按照“实用、管用、有用”的要求,发挥好六项职能作用,中院要深入实地,发现问题,现场指导,总结经验,加强信息反馈。要继续做好后续法庭的申报工作,在未授牌前,只要人员、场地到位,也要开展工作。对闲臵的中心法庭,要妥善应用和处理,维护好法院形象。
最后,再次强调,创先争优是贯穿全年工作的主基调,中院党组对创先争优的决心始终坚定不移,要求也从未降低,对工作达不到创先争优目标的,年底要坚决用组织措施兑现奖惩。希望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把握这一理念和要求,带领全体干警继续发扬务实作风,保持昂扬锐气,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扎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创先争优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四篇:在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各位人民陪审员,同志们:
前段时间,市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经过推荐、筛选、审查、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确认了29名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的人民陪审员,今天又正式向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在此,我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衷心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主动地参与人民陪审,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它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宪法赋予了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国家司法也是国家事务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
二是它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由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可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道德标准上的优势,形成与法官思维互补,它有利于案件事实的调查,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同时
通过人民陪审员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强化诉讼调解的工作力度,能够促使当事人息事服判及时化解纠纷,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它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他们参与审判可以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保证了我们国家的司法公开。四是它有助于增强司法权威性。人民陪审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威望,参加审判工作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使得当事人能够确信法院的裁判的公正性,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种种猜疑或者误解,维护了国家司法权尊严。
人民陪审员是人大任命,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就是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的具体表现,是人民将这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授予你们,你们要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句话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同时,又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应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大家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大家来自基层,熟悉基层的民情民意,是群众的代表,正是有了这样的基础和条件,人民陪审员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格局,要求审判工作实行新的审判方式,人民法院的专业审判人
员都要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而对人民陪审员这支非专业的审判队伍来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大家一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知识,不断增长法制水平;二要积极参加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在陪审过程中,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四是人民陪审员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陪审员是经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命的”。依据这一规定人民陪审员是兼职的审判人员,既然法律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具有审判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义务就是要严格遵守《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有关规定。用法官的职业道德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就是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审判案件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徇私枉法。
3、依照法律规定保障诉讼参加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自觉做到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党和国家放心人民信任的审判人员。五是人民法院要保证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各项权利。法律在赋予人民陪审员审判权的同时,也确定了人民法院具有保障人民陪审员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人民法院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人民陪
审员行使职权,一是要保证他们享有与审判员同等审判权。它包括审阅案卷材料的权利、参与案件调查的权利、参与开庭审理的权利和参与案件评议等多项权利,要坚决杜绝陪审员“陪而不审”,审判员“唱独角戏”现象的发生。二是要保证人民陪审员有反映不同意见的权利。对于人民陪审员反映的与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不同的意见,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讨论决定,不得忽视和懈怠。三是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经费的支出。人民法院要保证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特别要保障无固定收入人员工资的补助。四是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考核。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可以从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方面对于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通过严格管理和考核,保证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任期内的工作任务。
另外,作为一名陪审员,除了具备参与审判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审判工作之外,还应结合自身优势,思考在其他方面发挥作用。这里,我提三点作为参考,一是当好法律宣传员,除了审理案件,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二是当好司法监督员,要监督好法官依法独立审理案件,避免司法腐败产生,要抵制其他机关、个人等影响审判独立的因素介入审判当中;三是当好协调员,加强法院和当事人之间、法院和社会之间的协调,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一些猜疑和误解,营造良好的司法环
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执行陪审职务的待遇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范。我们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增强参加审判意识,要发挥好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关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使《决定》的实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建议市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工作,使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和地位有正确的认识;使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理解和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全面的了解,为《决定》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诸如建立陪审员陪审职责、业务管理、陪审员单位联系等方面的制度,以规范化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
各位陪审员、同志们,今年是进位争先建强市的关键年,我们要从为发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高度,切实做好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工作,确保《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谢谢大家!
第五篇: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相当集中、明确,就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的有关问题。根据中院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检查验收工作
最
近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搞好全省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即湘高法办[2004]5号)对这次检查验收的有关事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了把这次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统一认识,明确这次检查验收的目的。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意见》。肖扬院长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高院结合最高法院的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再次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市法院系统根据上级指示,也先后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全市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立了领导班子,制定了方案;二是结合各项任务,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教育活动。如,结合机关作风整顿、接受优化经济环境社会测评、人大评议、争创“五好法院、三优庭室、优秀法官”活动一并部署,开展教育。今年1-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482件,执结各类案件1624件;三是司法为民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市中院制定了司法为民五项工程,不少基层法院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等法院还派出巡回法庭,深入湖区、圩场、山区等地进行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半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180(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万元。四是司法廉洁取得了成效。全市法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许多法院和法官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如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孝光同志在办理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亲属暗地送给他两万八千元,他当即严辞批评,并将两万八千元交给法院,转为对被告人的罚金。××法庭两名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用香烟盒装了满满的一盒百元的钞票。当他们发现后,立即退还,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体现了人民法官的本色。目前,全市法院拒绝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人和事不断增多,群众对法院的印象也越来越好。五是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等法院正在做新建审判大楼的工作,××等法院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不断完善,不少法院的汽车、电脑等办公办案设施不断改善。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已举办各类型的培训班四期,培训法官148名,从而使法官素质不断提高。
但是,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法院教育活动开展得冷冷清清;有的法院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高,停留在制定方案、应付检查上,抓落实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很少;有的法院将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多,不但案件结案数量下降,而且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数量居高不下,质量下降;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还有违法乱纪行为而被查处,或被上级明查暗访出来。等等这些问题都说明,对教育活动认识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检查;对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必须进一步落实。正因为如此,省高级法院决定今年9月份对全省法院“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以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成果的巩固。
关于检查验收的目的,省高级法院明确指出:通过检查验收,促使全省法院进一步巩固“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在教育活动的重点环节上进行“回头看”,特别要在查处问题、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树立形象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进一步树立法院和法官的公正形象、廉洁形象、亲民形象、敬业形象和文明形象。
(二)认真进行“回头看”,切实解决当前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育活动从总体上看发展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确实不少。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对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和中院的要求,认真地进行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召开一次专门的分析会,找出本院和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二是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警对各自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检查,特别是在案件程序、实体审理上有无瑕疵,能够纠正的要及时纠正,有些问题还作好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是研究制定和完善、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记录在案,以备上级检查。
(三)对照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进行自查自评。
这次省高院组织的检查验收要求很严,采用的是百分制,共有5个大项,若干个小项。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各单位要对照通知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逐项地抓落实,没有做到的,及时补齐,并给自己评分。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
是学习的任务必须完成。主要有《法官法》规定的:“13种不得有”,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三个办法”;省法院规定的“六个严禁”。学习内容以查阅笔记和闭卷考试形式检查。共15分。
二是突出的问题必须解决。特别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问题、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超审限和超期羁押、乱收费以及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如工作日中午饮酒、赌博、酒后开车等问题。此项工作共45分。
三是司法为民的措施必须落实。措施不但要制定出来,而且要公布和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此项工作共15分。
四是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健全并执行到位,共15分。
五是好人好事必须宣传和表彰。特别是要在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检查验收组会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满意率达80的为合格,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此项工作共10分。
(四)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接省高院抽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一是要成立领导班子。中院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共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巫九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辉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副主任李红兵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抓此项工作。
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要把工作日程排列出来。省高院是9月份抽查验查,对我市法院抽中院的2个业务庭室、2个基层法院,中院是8月下旬对每一个基层法院、中院每一个庭室检查验收,所以各单位务必在8月中旬以前将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接检查。
三是通过检查验收,促进当前工作。中院党组提出,整个教育活动包括这次检查验收,要做好五个结合的工作,即结合整顿机关作风、接受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人大评议、争创五好三优、优秀法官活动、审判工作,做到检查验收和促进工作两不误。
二、关于组织实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自查工作
最近,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实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对本单位办理的全部案件和可能影响司法质量的其他工作进行自查,中级法院负责对所辖基层法院进行抽查。省高院将于7月下旬进行抽查和复核。凡没有自查的单位,在抽查、复核中,一律以零分计算。为了迎接省高级法院的抽查和复核,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思想上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首先要认识到,这次司法质量半年抽查和自查,是对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司法工作,特别是办案质量的一次严格的检验,它不但是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事关全市法院工作成败的关键一环。其次要看到,这次司法质量抽查,必然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评估排队,对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或者后几名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罚,而且这次抽查,必然影响全年的司法质量考评。再次,现在距离省里来抽查、复核的时间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了,而全市法院要自查和抽查的案件达4751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因此,各级法院和各个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积极、迅速地投入自查工作。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因自己的工作不主动而影响全市法院自查、抽查工作。
(二)行动上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
这次司法质量自查和抽查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产生畏难情绪和采取杂乱无章的工作方法。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和妥善安排。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法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自查、抽查班子。明确领导专门负责。要研究制定自查的工作方案,打有准备之战,各基层法院院长和确定的主管院领导要集中这几天时间专抓此项工作。中级法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也要集中这几天时间具体抓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
第二,要澄清底数。这次自查和抽查复核的案件范围是今年1月1日后收案和5月31日前结案的全部案件,包括审理和执行的案件。也包括已经结案归档和正在办理的案件。特别是对省高院在《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规则》中规定的必查案件作为重点,认真进行自查。中院要求中院各庭室承办人首先要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然后各庭室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发现漏洞和问题,及时补充和纠正。
第三,对照省高院的考核评议试行规则进行自查自评。做到每案一查一评,每庭室案件质量综合评分,全院案件质量和其他工作质量综合评分。每案必须认真填写《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表》,自查不得流于形式,不得走过场,对超审、执期限和对刑事被告人超期羁押的案件,还要逐案作出书面说明。
(三)措施上要讲究实效和严格要求。
各单位在开展自查工作中,措施要得力,要求要严格,力戒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也不要搞离开考评试行规则以外的自查事项,不要画蛇添足。中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对此次自查和抽查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和研究,甚至参与自查工作,确定的主管院领导和部门主管内勤工作的副职是主要责任人,主审法官是直接责任人。抽查出来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的责任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凡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全省排名后三名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中院接受诫勉谈话,并以单位名义向中院和省高院写出书面检讨,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主管院领导也要组织该部门分析原因。主审法官的办案质量还要与岗位责任制和评先评优、提拔晋级挂勾。
第二,严格自查和抽查纪律。在自查和抽查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客送礼,严禁凭主观想象评分。中院抽调的评查人员一律不得搞特殊招待、接待,不准喝酒和到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请各基层法院要自觉遵守,不要使评查人员做违反纪律的事情。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抽调的评查人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到位。中院党组决定从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庭室抽调思想作风强、业务素质高、身体条件好的审判人员组织评查小组,分赴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进行抽查。原则上各基层法院每院抽2名,中院各庭室10人以上的抽2名,9人以下的抽一名,于本月22日以前向中院政治部报名单。过期不报的,由中院政治部指定抽查人员,被抽调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第三,严格时间要求和工作要求。由于省高院决定抽查和复核的时间紧,所以我们的工作必须往前赶。各法院、各部门的自查时间务必在7月25日以前完成,并写好自查报告报中院政治部,中院组织的抽查必须在7月30日以前完成,并向省高院写出自查和抽查的报告,接受省高院的检查。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自查任务的按实际得分减半计分,凡在省高院抽查、复核时仍未完成自查任务的,一律计0分。所以,请各单位务必抓紧时间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千万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失误,而影响全庭、全院的评分。
三、关于当前其他几项主要工作
(一)关于法院改革。
今年7月下旬或8月初,省高院将召开一次中院院长座谈会,其中有一个内容就是广泛征求基层法院对法院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我省法院系统改革和全国法院第二次五年改革纲要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据。我市两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地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合理化建议。具体来说,主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审判方式方面的改革,特别是调解、简便审、案件繁简分离等;二是审判组织形式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合议庭的设置、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三是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对书记员、法警的选入、任用、管理等,法官的提升、晋级、培训、待遇等;四是廉政建设方面的改革。如建立保廉基金的措施等;五是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改革,如诉讼费收取的标准、项目,两庭建设的资金筹措等。希望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向省高院提出建议。建议材料请于本月25日以前送中院研究室。
(二)关于机关作风整顿。
今年上半年,市委开展了在市直机关进行干部作风的整顿教育活动。我院是被整顿的单位之一。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了全面整改阶段。我们已经召开了整改动员大会,希望各单位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动员报告的要求,狠抓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二是狠抓对小车、经费的管理,以及对与当事人、代理人、律师关系的处理;三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方法是明查暗访。各基层法院也要引起高度重视,中院组织的查访活动,涉及到那个法院,不管是谁,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关于宣传先进典型。
最近,市委召开了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以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市委强调每个单位七、八、九月至少要1-2篇正面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并决定定期在全市通报宣传情况,我们要积极响应。我市法院系统好人好事是很多的,闪光点也是很多的,关键是我们能不能发现和宣传报道。中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中级法院干警凡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奖500元,在其他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奖400元;在湖南日报、湖南审判研究上发表文章的,奖300元,在其他省级报刊上发表的奖200元。在郴州日报上发表文章的奖100元。发表文章的内容主要是宣传我市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介绍等。各基层法院也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拿出一定的奖金,把这项工作抓起来。
同志们,我们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但内容重要,要求很高,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只要我们认识统一,团结拼搏,这几项工作就一定能够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