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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校教学楼楼梯装饰工程合同书(202_冬)1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2-99087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0 16:45: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杜校教学楼楼梯装饰工程合同书(202_冬)1

杜校教学楼部分装饰工程

合同书

甲方:杜家村中心小学

乙方:王光满

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家村中心小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从事室内外

装潢工作的王光满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为甲方北教学楼楼部分装修工程协议。

第一条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846元,甲方以工料全包的形式将该项工程出包于乙方全权

组织实施。

第二条施工要求:

(1)为该楼所有41个窗口及门全部油漆两遍,窗框及门框选用桔红色磁漆,门板

选用白磁漆。

(2)为该楼东西楼梯在处理其剥落部分的基础上里外进行两次粉刷,采用优质外墙

涂料;东西楼梯栏杆以蓝色磁漆油漆两遍;以果绿磁漆对楼梯墙裙油漆两遍;

(3)对教师办公室及教师伙房墙体剥落部分进行处理,然后以内墙涂料粉刷两次;

以上两室墙裙均以果绿磁漆油漆两遍。

(4)选用枣红色磁漆对校铁大门油漆两遍。

(5)为二楼东西两个教室装黑板各一块(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之便利条件;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将派员对乙方施

工工序及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管。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施工所致的垃圾处理干净。

第四条乙方应积极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如因乙方操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之

意外事件,由乙方独立负责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甲方要求乙方在8月10日前开工、8月30日前完工。

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质保半年。如在保质期内发生以上质量问题,乙方应为甲方免费维修。

第七条工程完工经监督员和学校相关方面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如甲方不按规定要求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付银行同期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结算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杜家村中心小学

乙方(签字):

202_年8月6日

第二篇:杜校教学楼粉刷、门窗油漆工程合同书(202_冬)

杜校教学楼粉刷、门窗油漆工程

合同书

甲方:杜家村中心小学

乙方:王光满

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原则,杜家村中心小学(以下简称甲方)与王光满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为甲方北教学楼门窗油漆、部分门窗修理及办公室、楼梯粉刷之工程协议。

第一条工程预算情况:1.楼梯、办公室粉刷面积计54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6元的价格计

算,约3276元;2.门窗油漆数量为41个,按每个58元的价格计算,约为2378元;

3.需修理的门框为9元个,按每个门框193元的价格,计1737元,总计投资总额

为7391元。甲方以工料全包的形式将该项工程出包于乙方全权组织实施。

第二条施工要求:门窗油漆应采用桔红色乳胶漆、室内外粉刷应先行对剥落部分进行预处

理然后使用内墙涂料粉刷两次、门窗需更换损坏部分并以胶水粘合订实。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路通畅之便利;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将派员对乙

方施工工序及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管。乙方不得借故干扰甲方对工程的监管工作。

如甲方监督员认为乙方没有按事先约定的工序施工,可当场责令乙方改正。工程完

工后,乙方应将施工所致的垃圾处理干净,恢复原貌;

第四条乙方应积极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如因乙方操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之

意外事件,由乙方独立负责处理,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学校财

产及人员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五条甲方要求乙方在8月1日前动工、8月10日前完工。

第六条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要求乙方做到保修半年。如在保质期内发生以上质量问题,乙方应为甲方免费维修。

第七条工程完工经监督员和学校相关方面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如甲方不按规定要求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付银行同期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到劳动仲裁部门及

其它司法部门申诉解决的权利。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结算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杜家村中心小学

乙方(签字):

第三篇:杜校教学楼粉刷、门窗油漆工程合同书(202_冬)

合同

甲方:郭楼小学 乙方:侯长生

为美化校园环境,方便师生生活,学校决定对 教室墙壁进行粉刷,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原则,郭楼小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侯长生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为甲方粉刷之工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预算情况:

粉刷面积为1150平方米,每平方5元,包工包料。共计5750元.第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路通畅之便利;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将派员对乙方施工工序及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管。乙方不得借故干扰甲方对工程的监管工作。如甲方监督员认为乙方没有按事先约定的工序施工,可当场责令乙方改正。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施工所致的垃圾处理干净,恢复原貌;

第三条 乙方应积极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如因乙方操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之意外事件,由乙方独立负责处理,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学校财产及人员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四条 甲方要求乙方在3月20日前动工、3月28日前完工。

第五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要求乙方做到保修半年。如在保质期内发生以上质量问题,乙方应为甲方免费维修。

第六条 工程完工经监督员和学校相关方面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如甲方不按规定要求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付银行同期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到劳动仲裁部门及其它司法部门申诉解决的权利。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会亭一中

乙方(签字):

202_年3月18日

第四篇:标准装饰工程合同书1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表》。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表》。

1.5承包方式:

1.6承包日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工期共天。

1.7工程预算总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本工程的工程款,甲方按以下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

2.1 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比例的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之次日起7个自然日内,备齐装修所需要的基本物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

2.2签署本合同第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另%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3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乙双方共同计算变更后的工程总造价,甲方依照变更后的工程总造价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

2.4《隐蔽工程验收表》中水、电改造、防水工程款项,甲方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

2.5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6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前,按约定付款金额开出《付款通知单》通知甲方付款,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单》时须在其回执上签收;如甲方对付款金额有异议,须在接到付款通知单7个自然日内与乙方合同签署人进行付款金额核实,按核实金额付款。

2.7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

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

2.8 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签署该合同后,边设计边施工的设计时间约定:

3.1该合同签署当日,乙方须出具平面改造方案图,甲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开工资料,交乙方项目经理办理开工手续。乙方须在签署该合同个自然日内出齐所有施工方案图,供甲方审核;甲方须在接到审图通知个自然日内,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方案,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个自然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重新审核确认。

3.2签署该合同前,已做设计方案的施工工程,不按上述方式对设计时间进行约定。

3.3因乙方设计方案出图和/或改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审图和/或确认方案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因设计师设计方案失误和/或客户提出方案修改意见,设计师修改出图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3.5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

3.6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7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9因乙方设计方案有误、乙方提供材料不符合该合同之《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附表约定及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工程返工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10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11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2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3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4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5无论何原因引起的工期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对变更原因、变更时间予以协商确认,并签署《施工工期变更确认单》。

3.16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50元/自然日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且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

4.2工程正式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5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施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8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3工程正式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非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施工)工程项目,甲方按该删减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4开工后乙方未采购材料,甲方对双方约定之乙方提供材料提出变更,甲乙双方按材料差价及时补偿;无须另行支付材料准备费。

4.5开工后乙方已采购但尚未使用材料,甲方对双方约定之乙方提供材料提出变更,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并按材料差价及时互补差价,甲方按放弃使用材料之采购总价的2%支付乙方材料采购费用;已进行施工处理的材料,甲方按材料采购价的100%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6如乙方未按《工程预算表》、《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规定使用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提出删减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4.7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增加施工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乙方按《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组织设计、施工。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表》、《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所列明的材料品质、等级、产地、生产厂家等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表》中所规定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5.3如乙方未按《工程预算表》、《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规定使用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重做所浪费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5.4甲乙双方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工程验收二种。

5.5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2日内,协同乙方进行隐蔽工程之工程量/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表》;如甲方在通知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验收且未另行约定验收时间的,乙方可自行进行验收并进行下一部施工内容,甲方须对此予以承认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表》;如乙方自行进行验收后,甲方提出复验的,乙方须配合复验,如复验合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复验不合格,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6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之工程量/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完毕,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的,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及进行竣工工程复验;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及复验且超过3个自然日的,自3日后,甲方须按50元/天支付乙方施工场地看护费;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7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结算款项。

6.2工程结算款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结算款、甲方付款滞期费、超过验收时间甲方未进行验收应付乙方的施工场地看护费、应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赶工费、乙方垫付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扣减乙方工期延误费、甲方垫付乙方施工期间因违反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造成的罚金等。

6.3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完结算款项后,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乙方所属“质管中心—客户服务部”进行项目服务管理。

7.2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属工作人员有协同甲方进行材料导购、材质鉴别义务。

7.3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工程结算单、收款凭证作为保修凭据。

7.4保修服务时间:工程竣工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7.5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5.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7.5.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包括赔偿甲方自购材料);

7.5.3乙方以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材质和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7.5.4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保修期满后,甲方须在7个自然日内付清保修金,保修金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算.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合同约定之施工项目(内容)在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相关约定办理删减手续后,甲方另行安排施工的,施工不得在该合同履行期间同步进行。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8.4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另行安排的第三方进行的非本合同内乙方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如在本合同约定履行时间内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相应施工配合费、乙方施工项目(内容)成品保护费(收费具体商定);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5隐蔽工程施工,乙方按设计方案和/或甲方指定路经放样画线,经甲方签字认可工程量后乙方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封闭前,甲方进行工程量、工程质量验收。

8.6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7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取暖。

8.8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9施工期间,乙方在收到甲方准备材料时,须认真清点及检查,并签署《甲方采购材料验收单》;须妥善保管甲方自购材料,如因乙方验收不严或保管不善造成甲方自购材料毁损,由乙方负责照原样采购赔偿,如无法照原样采购的,乙方按甲方采购价格对甲方予以赔偿。

8.10工程竣工移交前,乙方须对施工成品、甲方置放物品予以保护,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上述物品损坏,由乙方进行整修或赔偿。

8.11工程未竣工移交之前,如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工程成品和/或甲方自购物品而造成的损坏,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乙方因此导致的返工、误工费用。

8.12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1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9.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选择下列第条方式解决争议:

9.2.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9.2.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解决。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或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地点

第五篇: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价款(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报价表》。增加项目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生效,另行计费。

4.工期: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____天,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任务。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第二天算起)。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负责办理好建设许可证,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夜间许可证。及负责办理因施工占用和共用空间报建手续。

2.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完工的建筑主体、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

3.开工前一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在地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若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购材料。

三、乙方工作

1.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选题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有权拒绝不专业的违反规范的要求及非法要求。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____元,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因甲方原因,中止本协议,甲方所交定金作为乙方设计的补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的40%(包括定金),乙方进场施工。

3.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前,甲方付给乙方第二批工程款,即报价单上确定的总金额与增加项目金额的和的30%。木工程基本完成,油漆、灰工进场前,甲方付给乙方第三批工程款,即报价表确定的总金额和所有增加项目金额的和的20%。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的票据为准。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验收、结算并于结算当天内付清全部结算款(包括增加项目金额之和)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的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甲方采购供应运到工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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