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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2-25072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05:17: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本着以“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样板工程项目,保障所有职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制度: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工地出入证100元人民币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 100元人民币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100元人民币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100元人民币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00元人民币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200元人民币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 200元人民币 8 电气设备不符规定200元人民币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100元人民币

10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破损未维护100元人民币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等200元人民币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200元人民币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或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 200元人

民币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200元人民币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200元人民币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100元人民币 17 “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 200元人民币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200元人民币脚手架等设施构造不符合要求200元人民币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100元人民币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400元人民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 200元人民币 23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 200元人民币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200元人民币 25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 200元人民币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 200元人民币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200元人民币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无人监控或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明火施工400元人民币人员在禁烟区吸烟100元人民币吊装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指挥人员配备不足200元人民币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100元人民币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100元人民币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200元人民币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200元人民币 34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 500元人民币

打架、斗殴1000元人民币

酒后上工地200元人民币

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200元人民币

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 200元人民币

堵塞安全通道200元人民币

当日施工垃圾未清除的200元人民币

施工区住人(未经业主方或管理公司批准)200元人民币 42 宿舍区卫生、防火不符合要求200元人民币

在宿舍区从事赌钱等不健康活动200元人民币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200元人民币

其它安全违章及不文明行为200元人民币以上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或没有及时外运100~400元人民币 47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200元人民币

未按要求进行扬尘管理工作 200元人民币

由于分包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业主及管理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每次5000元人民币

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场,进、退场未及时报审500元人民币

*施工人员只能够最多犯两次错,如犯两次错后,第三次将不再允许在该项目工作。

安全管理促进奖励条例

1连续3次每月安全大检查达到市安全文明工地达标90分以上500~1000元人民币

2获得深圳市安全文明双优工地2000~5000元人民币 3获得广东省文明示范工地 3000~8000元人民币

4工地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汇报并积极开展救援工作1000~3000元人民币

5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做出突出贡献1000~3000元人民币 6积极配合业主及管理公司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1000~3000元人民币

此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希望大家努力配合和执行!

XXXX公司XXX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第二篇:项目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本项目部《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施工质量能胜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模块的考评在前三名的班组给予相应班组5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项目部质检部认可,并胜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300~800元/次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究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次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 处罚条款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劳务队(班组)不按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纸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的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填写好对应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劳务队(班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班组)5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班组)1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及班组退出施工现场,劳务队必须另行安排组织,并满足项目部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班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六条:不履行项目部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到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班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七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编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部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劳务队(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两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一条: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整改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部质检人员不支持、或采用威吓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处罚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提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在发生类似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队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队(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的,给予15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10G101》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钢筋进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其推出,若劳务队擅自批准钢筋进场与使用得当,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八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构件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每根50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钢筋制作时,必须先翻出准确无误的料表,经项目部专业工长审核无误后,先制做样料,经检测合格后,再批量下料,否则加工不出合格的材料,除按原材料价格赔偿外,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纵(竖)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钩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200元/根。第三十三条:墙、柱箍筋不出水平且漏绑超过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20元/处。

第三十四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三十五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接头个数罚5元/个,接头焊接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罚1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三十六条:结构楼板的板底钢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50元/处。

第三十七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元/根的罚款。

第三节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四十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油、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方木或垫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元/根的罚款。第四十四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部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给予10~3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模板涂刷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得罚款。

第四十七条: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20元/根罚款。

第四十八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模重支,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组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款200元~5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2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曲罚100元~300元/处。

第五十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墙、柱安装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8mm罚10元/处。

第五十二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标准检查)的罚50元/处。

第五十三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部、监理、甲方主要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顶板、悬挑部位)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等杂物罚款30元/处。

第五十五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处罚10元/平方米。

第五十六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五十七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预埋梁口的泡沫板,未清理干净的罚款10元/处。

第四节

砼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的要求。

第五十九条:砼回弹若不合格,费用由试验员、工长及劳务队承担一切费用。

第六十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严禁对砼进行私自加水,若需时需经专业工长同意,一经发现,给予劳务队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劳务队3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劳务队(组)100~1000元/处得罚款。

第六十四条:浇筑后砼露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8mm,超过10mm以外范围内给予劳务队(组)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浇筑后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劳务队50元~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楼层砼面应按要求进行顺纹细拉毛;收面要达到砼不裂纹位置,如不满足要求给予劳务队100元~3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时应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的给予劳务队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浇筑砼12小时候用薄膜覆盖养护,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少、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劳务队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标高,并且高低砍要顺直美观,若不达到要求给予劳务队5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条: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给予劳务队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罚款对象、罚款金额。

第七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水晶公馆工程的专业劳务队(组)、个人。第七十三条:本制度条款最终解释权陕西宝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第八项目经理部所有。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于

****年**月**日起执行。

第三篇:项目部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品牌形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安全管理,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和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项目部管理规定

1、分包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作业时间,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连续二小时以上打不通电话或在工地无管理人员负责罚款500元/人次。

2、项目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相关人员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者做缺席处理。

3、对于业主、监理或行政部门的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不执行者罚款500元/人次。若这些单位开出罚单,项目部对相关工区进行加倍处罚。

三、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2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不系帽带者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严禁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200元,并且如发生物体击打事件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100元,大便罚款1000元。如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对此处施工分包人进行相同处罚。

5、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1000-2000元。,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罚款1000-20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必须经现场领导和管理人员批准,并有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作业。

8、在施工期间要做好成品保护,为防止施工时交叉污染,在施工面的玻璃、窗户、栏杆、大门、做好保护措施,如没做保护措施者一个污染处罚款500元并且清理干净。

9、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点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200元。

10、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还处罚100-500元;

11、工人生活区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设施或其他设备做饭,烧水,对违者除教育批评还处罚200元。

12、严禁在生活区的走廊上面挂衣物,违者罚款50元。

13、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员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0一次,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工程进度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施工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是以计划为中心管理职能,其本身体现为不断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和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过程,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使用。进度检查每落实一次,要求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1、要求劳务分包人员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先责领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处1000元以上罚款。如需返工,一切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

3、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技术变更单、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次,由此而造成质量问题的,承担全部责任。

4、分包单位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施工,私自更改标准进行施工等,并且未经项目部书面同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后果自负。

五、管理规定的执行

1、本办法执行单位为项目部,对2000元以下奖罚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直接签发,对2000元以上奖罚由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

2、处罚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并且要充分的听取被处罚人的辩解。受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罚款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七日内向项目经理申诉,逾期视为接受处罚决定。若被处罚人态度恶劣,拒绝在处罚决定上签字,加倍处罚。处罚决定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同样生效。

3、以上罚款一旦发生,分包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缴纳到工程项目经理部,由项目部设专账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加强工程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5、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与合同发生矛盾者按合同处理。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分包单位负责人: 增城二期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制度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面: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施工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

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事宜。凡是甲方项目部、监理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禁代替、缺席、迟到,出现如上情况者,罚款100元。

凡违反甲方和监理现场管理规定者,应视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影响程度,对管理人员处以100—1000元/次的罚款。

(二)组织方面:项目部每天下午6点召开工地例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参加。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管理人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管理人员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100元/次·人。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50—100元/次·项。如果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100—500元/次·项。

(三)进度方面:根据甲方要求工期,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各楼栋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如实施中途遇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100—500元。

(四)质量控制方面: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各种材料进场、各工序施工必须提前8小时上报甲方、监理;坚决执行程序验收制度:每一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私自隐蔽,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统一做法施工,严格质检员自检制度,对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必须上报甲方、监理,严禁私自处理。否则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3、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时,施工资料要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上报一套完整的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由于资料不齐全,造成工期延误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责任由管理人员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内业资料给甲方。违反本规定罚款200—1000元/次·项。

(五)成本控制方面:对施工过程中增加费用的工程签证要及时上报监理、甲方共同确认,做到实事求是。

1、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费用增加。

2、施工过程中,提倡、鼓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业主成本费用。

(六)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临电、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严格符合安全规范及相关操作规程。违反本规定

罚款50—500元。

2、施工物料要求堆放整齐、有序,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3、施工场区严禁乱扔生活垃圾,要随时清理,严禁随地大便,工地厕所要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清洁。伙房、宿舍等要有专人管理,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4、在工地出入口处设明显的企业形象标识,施工标识牌必须配备、安装齐全。

(七)财务制度方面

1、项目部编制资金计划,根据成本计划,编制现金预算。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2、根据回款,项目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3、未经总经理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授权期限擅自签订保函、担保合同文件、签署垫资意向的;擅自拆借挪用公司资金的;规避公司管理的。

4、项目所有的材料款有副总经理签字,在支付材料款时,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否则付出的款项由财务人员承担。

(八)其他:

1、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管理人员应积极安排,认真完成。不按时完成者,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每拖、超一天,对管理人员罚款500元—1000元。

2、对于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事故,要深刻分析原因,管理人员必须写出事故报告。

第五篇:质量奖罚制度(项目部)2页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实行工程质量奖优罚劣,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感。进一步体现在市场经济作用下,搞好工程质量,抢占市场份额。做到谁施工的、质量好、质量精,管理到位,谁就受奖,反之就受罚。力争从根本上提高整个项目部管理水平。

二、本办法根据《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及奖罚办法》,结合当前的现场形式和质量需要,本着细化管理、责任到人而制定。

三、本办法规定了工程质量的奖罚内容、方法和标准。

四、本办法适用于天泰世纪嘉园项目部。

五、引用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

六、施工班组按相应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罚款(详见操作工人罚款细则),处罚金额以处计算,如发生多处,累计相加。拒绝返工或返修,在处罚的基础上,施工员可指派其他班组(人员)处理,所耗工料费用由原作业班组承担,并对原班组处予500--2000的罚款,如此质量问题影响施工进度和企业荣誉的,对原作业班组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七、班组(劳务队)在结算任务单时,要提供自检记录,工序(工种)交接记录,否则不予结算,自检记录真实反映本班组的施工质量,如有参假,经查出,根据施工数量的多少,分别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八、建立班组工程质量月报考核制,班组(或劳务队)在一个月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违章作业,质量通病的,而且质量全部达到分项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精品分项工程时,一次奖励500--2000元。

九、操作工人罚款细则:

A 钢筋工程

1、钢筋的加工尺寸超过规范要求,每次处罚500元。

2、钢筋主筋电弧焊接头未弯4。折角或折角大于4。的每根罚款50元。

3、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电弧焊接头不同轴,轴线位移大于0.1d、每根罚款100元。

4、电弧焊接头单面焊为10d、双面焊为8d,接头长度达不到要求的,每根罚款100元。

5、钢筋机械连接套丝端头严重不垂直的,每根处罚100元。

6、钢筋机械套丝长度不足的,每根处罚50元。

7、钢筋机械连接没有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8、钢筋机械连接安装后,外露丝超过2丝的,每根处罚50元。

9、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电弧焊接头存在较大的凹型、焊瘤、裂纹、气孔、夹渣、咬边等质量缺陷,每根罚款50元。

10、钢筋绑扎松扣或漏绑每处(按质量评定要求)超过8%以上罚款100元。

11、钢筋的主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12、框架柱、剪力墙、楼梯柱主筋偏位的每根罚款100元。

13、钢筋保护层未按规定要求垫置的、每处罚款20元。

14、箍筋断面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超允许偏差5㎜,每根梁柱罚款100元。

15、钢筋的主筋间距超8㎜,排距超5㎜,每处罚款20元。

16、框架柱梁的箍筋和拉钩按135。弯钩要求平直部分未满足10d,制作成型的每处罚款20元。

17、钢筋焊接试验不合格、套筒连接实验不合格,每组罚款200元。

18、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墙体拉筋或预埋筋的、每缺一道、罚款20元。

19、梁、柱箍筋绑扎成型尺寸超过8㎜、每处罚款20元。

20、洞口加筋、预留插筋未放、每处罚款200元。

21、钢筋完工后、钢筋表面不及时清理、每处罚款100元。

22、钢筋绑扎完后、自检不认真或不及时、没自检记录,影响二、三级验收的,每次罚款500元。

23、浇砼没有看钢筋的,处罚500元。

24、偏位钢筋未按规范要求处理,每根处罚1000元。

B 模板工程

1、梁柱板、剪力墙等模板有炸模现象,每处罚款500元、情况严重每处罚款2000元。

2、梁柱板、剪力墙的模板内持杂物清理不干净的、每处罚款100元。

3、梁柱板、剪力墙模板缝不严密、错台、有漏浆的、每处罚款100元。

4、柱、梁、剪力墙上的螺杆用电焊、氧焊割的、影响结构外观质量的,每处罚款50元。

5、模板拆除不干净、不及时清理归堆整齐的每处罚款400元。

6、施工缝处理不及时、封堵不严,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缝的,每处罚款500元。

7、模板断面尺寸超过±5㎜的每点罚款50元。

8、模板垂直度验收时超过8㎜时的每点罚款50元。

9、预留洞、预埋件位置安装不准确,固定不平整、牢固,每处罚款200元。

10、模板安装完后、自检不认真或不及时、没自检记录,影响二、三级验收的,每次罚款500元。

11、浇砼时没人看模板的,每次处罚500元。

12、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不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每处处罚2000元。

C 混凝土工程

1、由于混凝土漏振而造成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和质量缺陷,每处罚款500元,严重的每处处罚5000.2、在浇捣混凝土时,随意踩蹋钢筋,没有保护措施的罚款200元.3、现浇板混凝土平整度高低超过6㎜的,每处罚款100元.4、每次混凝土浇捣完后、应根据气温情况对混凝土进行抹压、覆盖养护、不及时覆盖养护的,罚款200元.5、梁、平台板面上口的混凝土不进行二次压光出现裂缝的或上口表面不修平的,每根梁罚款200元.6、混凝土标高控制不严、柱超过2㎝的、板超过1㎝的,每处罚款200元。

质量奖罚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甘肃一建天泰世纪嘉园项目部

2013年10月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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