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桩基础施工合同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2-111012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01:36: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桩基础施工合同

降水、支护及桩基础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济南军区第二招待所沿街综合楼桩降水、支护及基础工程施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招待所沿街综合楼降水、支护及桩基础工程

工程地点:解放路80号(招待所院内)

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乙方直接施工不准转包。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总价:

图纸内承包总价340万,一次包死,以后不做调整;图纸以外以设计变更或业主签证为结算依据(其中降水天数暂按240天计算,降水台班单价包死,结算时不做调整)。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基坑降水、支护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施工;桩基工程图纸中全部内容的施工。

2、结算方式

①图纸内总价一次包死。

②图纸外以设计变更或业主签证为准。

第1页,共5页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9月26日,竣工日期:202_年12月15日,如不

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或遇台风、暴雨等人

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

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

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一整天起开始签证。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

赶工,工期拖延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的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打桩完工,基坑支护完成,降水符合工程进度要求,经测试验

收合格后,甲方在202_年1月23日(农历春节)前付50万元人

民币。

3、待工程到达+0.00后一个月内付到总工程款的80%。

4、降水结束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

量问题再行支付。

第六条、质量及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确保达到优质工程奖。

2、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

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

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并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

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

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

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

并做出确定。

5、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

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

作,乙方负责打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上岗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

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

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配合甲方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现场应设置安全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

工、安全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

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

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则由乙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

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配合甲方密切注意周围环

境监测结果,提前提出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损伤补救方案。

6、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到工程以外的交通、卫生、治安、环保等

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

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

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

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济南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

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

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全部内容皆为电脑打印格式,手写无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传真: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CFD桩基础施工合同

CFD桩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西安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青干所工程项目经理部 承包方(乙方):陕西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机械公司

为了确保按期完成西安市青海干休所2#楼桩基础工程,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桩基工程施工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西安市青海干休所2#楼桩基础工程

二、工程地点:西北饭店十字以东

三、承包工程内容:

(1)长臂螺旋桩机对桩点、钻孔、成孔。

(2)人工配合泵送混凝土灌注成桩。

四、混凝土、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五、施工依据:

(1)甲方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甲方提供桩基工程图纸,设计变更、会议纪要。

(3)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

(4)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六、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乙方须按照甲方施工现场根据图纸放好的桩位点及国家现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符合本工程图纸及规范要求。

七、工程量计算办法:

(1)总工程量(m3)=图纸有效桩长×0.20m×0.20m×3.14总工程桩数。

(2)总工程款=工程桩总工程量×单价。

八、承包方式:

(1)乙方承担泵送混凝土及成桩人工费。

(2)混凝土由甲方负责供应到施工现场泵送到桩机,包括混凝土地泵、配套的各种管件等。

(3)施工中如若出现窜桩,乙方会同甲方、监理单位共同现场确定工程量后,其工程量并入决算。

九、承包单价:

综合单价:每立方米成桩单价元。

十、付款办法:

(1)本工程工程桩施工至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量的30%。工程桩全部施工完毕后,甲方付至乙方总工程款的70%。

(2)余款在工程桩检测合格后一次付清。

十一、开竣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201年月日,竣工时间201年月日,工期为天,试桩不包括在工期内。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2)各楼工程桩开竣工时间,以现场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十二、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并对乙方

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2)按照设计图纸设计的高程、坐标、方位确定并给出施工楼的桩位轴线控制点、桩位点。

(3)做到场地三通一平,即能满足施工要求的路通,水电通主基坑内,电容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及现场装设低压控制箱,以便于乙方接线。

(4)如遇特殊地质情况,地下墓穴,洞及串桩等不可预见情况及不在地质报告内时,施工时一经发现,乙方会同业主、监理、甲方现场核实混凝土量,对乙方结算人工、机械费,并根据实情工期顺延。

(5)负责基坑周边防护栏设置,并达到安全设计要求。

(6)按合同条款,负责对乙方成孔方量结算、付款。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协调解决周边社会干扰。

十三、乙方职责:

(1)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桩位图纸,桩位设计高程,设计桩长,确定钻机、钻孔深度。

(2)施工中接受业主,监理的质量监督,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

(3)负责桩基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于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每天支付甲方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除工期顺延,另根据

具体情况赔偿乙方人工费用(每人每天150元)。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发生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本合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价款双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

日月

第三篇:CFG桩基础施工合同

***住宅楼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介绍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

1.1.2 工程地点: 1.1.3 工程内容: 2.1 工程承包范围

2.1.1承包范围:***,包括:CFG桩基的设计及施工,清理桩间土、桩泥、截桩头以及桩基验收的场地处理(施工产生的所有土方及垃圾和帷幕施工遗留的破碎垃圾均运出场地)。3.1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1 承包方式:设计及施工。

3.1.2 工程价款:固定总价 元整(大写:),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报价中已包含设计施工及各种风险因素。以上价款,包括完成本合同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图纸、标准规范、技术要求、试桩费、窝工费、赶工费、机械多次进出场费,雨季(含暴雨)施工措施费、环保措施费、配合费、归档费、手续费、不可预见费材料试验检验费、专家论证费、及报价明细表等所显示的一切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冬季施工,商品砼每立方增加冬施费15元。

3.1.3 拨款方式:本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拨付合同价款的30%(本

工程没有完工不予拨付,因甲方原因导致8#楼推迟或没有施工除外),主体封顶或本工程完成验收一年后的两周内,拨付合同价款的50%,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本工程完成验收一年半后的两周内拨付尾款(执行先到条件)。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现场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以及无欠薪书面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1 工期

4.1.1本工程成孔灌注历时 20个有效工作日,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不得因开、竣工日期的调整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勘测报告一份,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入点及场内路通,其它由乙方自行承担。

2.2有权利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要求限期整改。

2.3负责根据图纸、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2.4负责根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批。2.5根据合同规定付款。

2.6指派 电话 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办理变更、洽商、工程拨款等的内部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桩基图审,并保证一次性通过;施工工艺必须通过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通过,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2 乙方负责内容,包含设计、现有临路破碎清理、场地清理及平整、垃圾清理外运、定位放线、施工、最后清理场地、验收等一切工序。施工所用水、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3在甲方施工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乙方组织开工,乙方自主协调相关部门,保

证施工的连续性,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4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乙方未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对于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工程款将该赔偿金扣除。

3.5 指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如需要更换驻工地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驻工地项目负责人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6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

3.7 做好施工场地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高铁的保护工作,乙方承担相关措施费用,如若发生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9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现场管理及相关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随时接受甲方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10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3.11 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12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13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3.14 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3.15 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编制,且保证能通过当地档案馆及有关部门的验收。乙方负责竣工资料编制陆套及电子版竣工资料一份。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进度计划

4.1.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和监理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提交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执行。如甲方和监理在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被批准。

4.1.2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2 1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停工窝工,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不再另行计算。因政府政策,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工,经甲方、监理同意工期顺延,各自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保期为合理使用年限,质保期起算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甲方内部相关质量验收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合格。

5.2本工程适用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且对于同一标准、规范应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布者为准。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且对甲方最有利的标准、规范。

5.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中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

5.4 无论甲方是否已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5.5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5.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果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 的计算,向甲方给付违约金。

6.2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 计算,向甲方给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的工程款内扣除此项违约金。

6.3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修复直至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 计算,向甲方给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的工程款内扣除此项违约金。

6.4在第三方出具桩基检测报告起,乙方必须保证5个工作日内验收通过,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计算,向甲方给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的工程款内扣除此项违约金。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并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超过合同中确定的或甲方要求开工日期达2天以上的;

(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

(4)乙方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消极怠工或不听从甲方指示,屡教不改;(5)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未在限期内完成,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6)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

6.6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设施,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争议处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8.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第四篇:桩基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桩基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点:番禺区莲花山附近

工程名称:倚莲半岛居住小区一期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工程

为保证倚莲半岛居住小区一期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工程桩基础的顺利施工及其它事项,经双方协商拟定如下补充协议:

1、本工程桩基础原合同不含水电,由于现场用电情况,如果

由乙方供电,甲方补助乙方11元/m作为发电费用,即原合同价:¢300AB桩原105元/m调整为116元/m,400AB桩135元/m调整为146元/m。上调后的价格作为本工程合同价。

2、为保证本工程后续工序的施工,桩基础的施工工期经双方

商定在 8 月 10 日完成肉菜市场及幼儿园的打桩作业,逾期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甲方原因及强降雨天气造成场地不能进行管桩施工,工期相应延期。)

1桩机进场试桩甲方支付10万元材料

3、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2幼儿园及肉菜市场桩基完成3天内支付至完成预付款;○

3合同内工程量全部完成15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60%;○

415%余款桩基础完成后30天内付清。85%;○

4、其它事宜:垃圾站在肉菜市场及幼儿园桩基施工完成开

始计算,3天内交付施工场地,逾期甲方补贴乙方202_元

/天桩机台班费。

5、本协议同原合同一致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第五篇:桩基础施工安全合同

桩基础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吉林省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东煤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因工程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北海丽景项目

二. 工程地点:会展大街以西,北海路以南,虹桥街以东,芜湖路以北。

三.工程内容:桩基础工程

1.因为施工区域原有10KV开闭所和地下10KV高压电缆未拆除,使施工及其危险。

2.要求施工方配熟知电气安全的安全员一名。

3.在警戒线内挖土需要经过施工方安全员,甲方安全员,监理的同意方可挖土。

4.在高压地埋电缆之上的地面上,严禁过重车

5.工地工棚严禁使用炊具,照明灯在100W以内,因工棚在高压线下方,严防火灾;如违规将给于重罚。

6.对于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监理签字:

乙方签字:

202_年5月16日

桩基础施工合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