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写字楼租户装修管理协议(免费) (42)
装修管理协议
____________租户(以下简称乙方),提交的室内二次装修方案,经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批准,在_______号房屋进行室内二次装修的施工。为便于二次装修的管理与服务,使已入住客户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应事先向甲方及消防局报批装修方案并获准,交纳有关费用和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始装修。装修垃圾应运至园内指定地点。所应交纳的费用为_______以内,支付垃圾处理费_______元,超过
_______的,整数倍面积的部分按倍数计收,其余的面积按比例计收。同时乙方应按装修房屋的租赁面积向甲方缴纳_______元/平方米的装修保证金。因此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所交纳的费用为垃圾处理费_______元,押金_______元。装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待三个月内确认周边环境和用房单位不受损坏和影响,退还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押金。
2.甲方同意自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报批装修方案获准之日起给予乙方_______日或直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内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不足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收),超出给定的装修期,无论乙方装修是否完工,甲方将按规定收取场地使用费。乙方因特殊要求,需改变原有隔墙、通道、设备等设施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在使用期满迁出时,必须恢复墙体、通道、设备等原状(甲方书面同意不必恢复者除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出甲方书面同意内容进行二次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而乙方二次装修部分的消防核准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场地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场地,并保证其原有消防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进场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登记照片各一张。
5.乙方须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场施工,无证者拒绝进场。出入证押金每证____元,含工本费___元(实退还_______元,遗失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
6.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二次装修方案及图纸组织施工,并接受和配合甲方监管。二次装修方案图纸的审核报批手续,由租房用户办理,施工中如有局部变动,应于改动前报经甲方审批。
7.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人员不得使用客梯,所有装修人员和材料只能搭乘消防(货)梯。装修材料只能选择_______至次日_______之间运至装修房屋内,公共场地严禁占用和堆放材料等杂物。
8.乙方施工人员应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公共场地清洁畅通,爱护楼房内外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卫生间。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的卫生管道堵塞、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房屋结构和内外墙(窗)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费用,并处以_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罚金。
9.每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__,严禁从事一切可能造成噪音、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施工操作,如使用电锯、冲击钻、拆除天花和隔墙、油漆等作业。以上操作必须在每晚______至次日______或双休日内进行,所有装修施工必须关窗作业,以免因施工影响其他客户。违者若劝阻不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次的违约罚金,并酌情给予停电处理,由此而耽误的施工进度,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开启室内中央空调,并应封闭新风口,以免粉尘和油漆等异味通过中央空调系统影响其他客户。装修施工中不得造成室内外原装设施、设备的损坏和消防系统的误报,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违者一次处以_______元的违约金。
11.为统一科技园形象,如装修涉及安装门铃、密码锁及铭牌等,均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位置安装。
12.乙方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间严禁室内吸烟,做到安全防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装修房屋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只,可向甲方借用,(每只有偿使用费_______元),装修竣工后退回。若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施工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申请动火许可证。违反动火规定,处以_______元/次违约罚金。
13.施工用电时,要采用标准接线板和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插接在插座上。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乙方自备电源线开关)。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配电房线路跳闸而影响到对其他客户供电,则由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以_______元/次违约罚金。
14.装修期间,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施工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及在公共区域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施工场内禁止赌博、酗酒。,违反上述情况者一次处以_______-_______元/人的违约罚金。
15.乙方装修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必须用包装袋包好,及时清理,不得漏撒在装修范围之外的其他公共地方。
16.装修保证金除支付电费外,还将用于因装修过程中造成楼房损坏部位的修补费用或支付装修过程中的违约罚金等,如果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追收差额部分。
17.乙方装修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装修用水、消防(货)梯运输和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的使用,并保障装修室内的电源开通(电费由客户承担)。
1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装修施工结束时终止。如乙方在装修施工中严重违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停止装修室内的供电,待问题解决后方能恢复装修施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租户管理公约、装修规定
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管理公约
一、总则
目的:为维护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创造文明、安全、舒适、有序的经营环境,制定本管理公约。
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其他工商管理、环境管理、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文件。
制定过程:《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业主公约》由广州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拟定,经截至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第一期开业之日止的全体业主过半数签署后生效。
授权协助执行人:广州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物业管理处。
适用范围: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
解释权:本管理公约所有解释权归广州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效期:本管理公约有效期至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第一届业主委
员会正式成立注册、新的《管理公约》生效之日止。
二、释文
物业:指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的房屋建筑、设备设施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和附属场地。
商铺/写字楼单位:指商铺/写字楼物业房屋建筑中独立拥有的部分。业主:商铺/写字楼单位所有权人。
物业使用人:指商铺/写字楼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人。业户:指利用商铺单位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指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并依法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的团体。
物业管理公司:指受委托管理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的广州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厦物业管理处:由物业管理公司派出或组建的具体实施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物业管理的机构。
三、细则 房屋使用功能限制
1.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单位仅限用于商业和写字楼用途,不得用于下列非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⑴居住;
⑵营业执照规定营业范围之外的商业用途; ⑶噪音超标,污染环境的及被周边业户投诉之项目; ⑷国家地方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
营业管理
2.业户应按租赁商铺/写字楼单位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以配合商厦的整体形象。3.营业时间:
商厦经营时间:9:30—17:30
4.各业户每天应按时开、关商铺,不得擅自停业、缺业或中断营业。如因特殊情况,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业主及管理处同意后方可实施;开放式经营的铺位若因不按时开、关商铺而造成的损失,由该商铺经营者自行负责。停业及缺业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管理处的规定缴纳。5.物品放行
⑴业户授权人书面提交申请,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⑵为保证货物进出的安全,请住户使用预留的印鉴并填写放行货品清单交保安员核查,由指定的货品通道进入。6.商厦经营行为规范 ⑴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⑵营业时间内严禁穿拖鞋、吸烟、睡觉、高声喧哗或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 ⑶不在商厦内发生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其他违法行为; ⑷不准随地乱扔乱吐、乱推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 ⑸不占用广场、通道、楼梯等公共地方经营、堆放物品;
⑹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不准在商铺/写字楼单位外公众地方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或作出兜售行为:如派发传单、广告、赠品、吆喝招徕生意等;
⑺不得携带任何宠物进入商场及写字楼;
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经营者和整个商厦的形象和声誉。7.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自行对自有财产投保和管理,管理处不承担业户物品丢失、被盗责任。
装修管理
8.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装修、改造,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施工内容及时间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签署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经管理处初审后,由业主(使用人)自行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非业主使用人在申报装修前必须获得业主的书面许可。
9.装修工程需要遵守本商厦之《二次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相关费用。10.进行任何施工均严禁危害楼宇结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⑴严禁安装、摆放超出楼板安全荷载限量的物体(楼板荷载重量应小于350㎏/㎡。);
⑵严禁在承重墙、柱、梁、楼板部位开槽、挖洞及重锤击打施工; ⑶严禁暴露及剪断建筑物内部钢筋结构。
11.进行任何施工均要符合各专项设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⑴使用电器应确保室内电气总负荷符合线路设计限制,不得随意增大商铺/写字楼内供电容量,不得随意改动商铺/写字楼内供配电设施; ⑵不得违反有线电视、电话等专项管理规定;
⑶不得随意改动空调通风、消防等系统。
12.进行任何施工均要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⑴装修材料,电气材料均要使用消防合格产品;
⑵对装修现场要严格实行防火安全管理,禁止堆放易燃物品、禁止吸烟,使用电焊或动火要做足保护措施。
13.进行任何施工均不得侵犯异产毗连单位及其它业户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⑴不得钻、凿及钉通或损坏毗连、走廊的隔墙,而降低安全、隔音效果; ⑵不得安装超出本单元楼宇投影面之外的物体、设备。
14.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对公共环境产生严重滋扰,需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⑴施工时间
19:00—08:00 其他时间如需施工,需经管理处书面批准,且只能按批准的施工内容进行。
⑵施工时不得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⑶施工现场必须完全围蔽,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堆放物品或施工;
⑷施工不能造成公共场所的卫生污染;
⑸运送装修材料或建筑垃圾必须使用指定的货品通道;
⑹散装装修材料或建筑垃圾的出入,必须装包(袋)运输。
15.对施工人员要约束管理,不得干扰商厦正常的经营秩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⑴施工人员要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员办理专用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⑵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商厦公共设施进行休息、聚集、饮食等; ⑶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处所规定的事项进行作业,违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6.各商铺/写字楼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对本商厦或其他单位的设备、设施及物品造成损害的,概由造成损害的单位负责赔偿。
消防管理
按照消防法规的规定,业主及使用人是商铺/写字楼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应履行相关的义务。因此:
17. 除应急消防情况外,不动用、不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⑴不得随意打开消防栓,动用消防用水;
⑵不挪用或移动消防斧、灭火器、消防服;
⑶不得随意揭去商厦内消防栓检查封条;
⑷不得损坏烟感、喷淋头及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⑸不得在疏散楼梯和通道内堆放物品。18.安全用电、动火,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⑴使用电器应确保室内电气总负荷符合线路设计限制;
⑵应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标准配备所需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于商铺/写字楼单位内明显且无遮掩之位置,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⑶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商铺/写字楼内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各类热水器(饮水机除外);
⑷电气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9.不得进行对消防安全构成威胁之危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⑴禁止在商铺/写字楼单位内及其他公共场所燃烧任何物品;
⑵商铺/写字楼内禁止贮存、使用汽油、天那水、燃气瓶及含有放射的物品;
⑶货物堆放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⑷商铺/写字楼单位内的装饰和照明灯具与货物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变压器、镇流器等不可靠近可燃材料;
⑸商铺/写字楼单位内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可燃物及时清理;
⑹商铺/写字楼单位每天离开前,应进行检查并切断电源。
20.业主作为商铺/写字楼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出租、转让物业时,应知会管理处,并由管理处监督双方消防责任的交接,否则业主对于出租/转让物业后发生的消防事件承担连带责任。
21.业户需自觉接受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积极配合参加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活动。
公共环境
22.商铺/写字楼单位招牌须符合商厦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申报。23.商铺/写字楼单位内不得制造令人不安之异味,对周围环境及其他使用人造成滋扰。
24.日常产生的垃圾不得存放在除专设收集点之外的任何地方,其他丢弃的大件物品、垃圾须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安排清运,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25.禁止焚香,禁止摆放神龛、香炉等物品。
26.除商铺/写字楼单位内,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环境均为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破坏、占用。
27.以平和方式解决诸如讨债事宜,不得在公共场所聚集闹事。对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管理处有权报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不宜进行的活动
28.不得在商厦内任何公共区域及商铺/写字楼单位内进行会引起多数人感到不适或反感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打斋、颂经等宗教活动或迷信活动。
物业管理费综合费用
29.入伙时预收3个月管理费。
30.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相关制约条款,以业主/使用人与广州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31.商铺/写字楼单元内的清洁、绿化、自用物品的维修等事宜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负责,如需管理处提供服务,须缴纳特约服务费(详见收费标准)。
32.按国家有关房屋质量的规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维修,由物业施工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可协助业主/物业使用人通知施工单位,但最终解决由发展商负责。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如需管理处提供,亦须缴纳特约服务费用。
其他
33.不得进行《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明令禁止的犯罪及违法行
为。违约处理
34.业主/物业使用人须接受本管理公约约束,授权协助执行人对违规行为将采取如下措施:
⑴一般性违规由管理处发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劝谕改正,未造成不良后果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不予处罚;
⑵对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授权协助执行人有权要求立即改正并赔偿相应损失;
⑶对经过多次口头、书面劝谕均不改正的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恶劣行为,授权协助执行人有权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违反本合约的行为,在经过事前公告拟采取处理措施的对象、原因、目的及措施的具体执行办法后15天内,没有一半以上的业主书面提出反对,授权协助执行人将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以此避免因时间延误造成更大损失或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而造成公共人力、物力的浪费。
36.对下列违规事项,授权协助执行人在发出《提醒信》和《再次提醒信》后,如该业户仍不改正,授权协助执行人可按下列方法执行,业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管理处索偿。
⑴在公共地方摆放私人物品可以强制将该物品搬走;
⑵未经许可在商铺/写字楼单位外张贴或安挂物品可以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
⑶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装修现场,可以采取停电措施强制其进行整改。
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的二次装修工程的管理,维护商厦各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商厦的防火安全和工程质量,使商厦有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就二次装修事宜规定如下: 1.业主须亲自或授权具备资质的装饰公司到商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施工手续,填写《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二次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施工许可通知书》、《施工人员出入证》。
2.办理施工手续时,业主或施工单位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装饰公司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装饰公司盖红章方有效)和项目经理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修图纸等资料以及装修押金(商铺为人民币3000元/间,写字楼为人民币5000元/间)。装修完毕后,如装饰公司不违反规定,押金全额退回;如有违反规定的先扣除罚款后再退回,押金不足扣除罚款的,业主须另行补交;不交罚款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业主暂停开业,直至缴清罚款为止。另外,同时收取装修余泥、杂物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视装修面积及清运量而定)。
3.装修时如需要烧焊,施工单位办理《动火证》、烧焊人员要有《焊工证》(焊工证复印件要交商厦物业管理处存档)。烧焊现场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桶等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控,否则不准施工;如违反施工规定的,每次罚款人民币3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二次装修申请批准书》、《施工许可通知书》、《动火证》必须贴在进行装
修的单位门口当眼处,随时接受商厦管理人员、工程部人员、保安员等的检查,否则不允许施工。
5.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需提交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每张交押金30元、工本费10元,押金在交回出入证后可退还;对不办理出入证或办理了但没有佩戴出入证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施工,如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6.各商铺/写字楼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地面、墙身、天花等),未经物业管理处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确需作改动的须提出申请,并提交改动平面图。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批。未经申报批准自行装修的,或二次装修后擅自增加灯具的需立即恢复原状,费用由客户自负;施工时不得随意改动已审批的图纸,违者按限期复原。
7.基于从商厦的整体安全考虑,每户机电工程包括照明、插座等安装负荷,商铺为 千瓦、写字楼为 千瓦,以后增加用电设备时不能超过核定的负荷。违者追究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
8.收楼装修时间为每天8:00—18:00,营业中的装修时间为每天的19:00—8:00,超时加班及节日装修需另办申请。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9.不得用大锤或用力敲打楼地面影响梁板结构安全,人为制造噪音。违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处以每次罚款人民币200元和承担结构安全的责任。
10.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装修单位门前铺垫木板和纸皮,保持公共位置清洁。
11.装修垃圾、余泥、杂物等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清运费,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堆放装修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清运。如乱堆放余泥、垃圾,违者罚款200元。
12.装修材料、装修设备的上落要使用货梯,不得使用客梯,如擅自使用客梯的每次罚款500元。
13.施工人员要爱护商厦的一切公物,若有损坏按价赔偿。大厦管理人员将不定期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大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对不服管理者,不得在大厦施工。
1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如需消防报建,需待消防部门批准后方能动工,装修材料必须按消防局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如石膏板、埃特板、玻璃、水泥或难燃夹板、阻燃木方、阻燃地毯等),并将材料购买发票复印件及检验报告交物业管理处存档。如违反规定,物业管理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完毕后方准开工。
15.在室内增加间墙,需提交间墙平面图给物业管理处审批。否则管理处不予验收,并限期整改,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户承担。
16.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使用电热器具,违者(不听劝告整改的),罚款人民币100元。
17.严格按批准的日期装修,因故延期施工要申办延期手续,否则按未报装处理。
装修完毕后需由管理处、动力部验收合格方可开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业,对擅自开业的商铺/写字楼,将处以人民币202_元的罚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物业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开业,以保障商厦的安全。
18.未经同意,将已上锁的门强行拉开(作施工场地或存放杂物等),违者罚
款200元。
19.严禁打室内间墙(两间打通除外),如因安装电线、插座、改动间墙原有结构而打间墙的作罚款200元处理。如继续违反规定,不允许施工。20.进场装延修开工前,请将总开关作接驳漏电开关保护处理,以免整层机房跳闸停电(总开关改造,如不明白请到管理处找电工),进场当天未搞好漏电开关改造的,不能施工。违者罚款500元。
所有违章施工行为,第一次以教育为主,处以警告并记录在案。重犯一律处以罚款。以上条款,请业户认真遵守,积极配合。对于拒不配合管理或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商铺/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
广州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华南(国际)鞋业展贸中心物业管理处
第三篇: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
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蜀都中心二次装修管理大厦内人员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对装修现场的规定如下:
一、施工过程中,本装修公司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不得堆放在装修区域以外,特别是电梯口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建筑垃圾必须“袋装化”集中放于施工区域内,清运时间为周一—周五19:30—22:30,周六为14:30—22:30,周日为9:30—22:30)如有发现将处于50元/袋由我方代为清理。
二、如有下列违规现象的装修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并且在未经取得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下禁止施工:
1.在开工之前,成品保护不符合规范的(成品保护规范:货运电梯到装修区域安全出口出做成品保护,地面彩条布上面铺设地板,墙面彩条布须做到1.8m高)。
2.装修区域内未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范围内每100平方米必须保证至少2具4公斤的手提灭火筒,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计算);
3.施工现场未配备临时电箱;
4.装修区域内使用的木工板未刷防火涂料;
5.装修材料部符合写字楼防火等级规范的;
6.未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的图纸施工的;
7.破坏大厦的主体结构和改变大厦外观形象的;
8.妨碍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常巡查巡视的;
9.石膏板吊顶、检修孔不合理的(管道主阀门、各支路阀门和计费模块须开检修孔,且检修孔不得小于500mm*500m,空调回风口下方需预留足够的空间,便于后期检查。
10.新增加的空调未接入计费系统的。
11.挪用或损坏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
三、施工时间在建筑物内无人入住时,装修时间为8:00—20:00。但有客户入住后,正常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6:00、周六13:00—6:00。如需超时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外工作,事先必须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同意(额外施工时间不得进行会产生噪音、异味、粉尘等影响他人工作的施工,否则物业中心有权以任何有效方式停止违法规定的装修行为)。
四、装修材料运输必须使用指定电梯,不得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运送货物时不得使用硬质的运货手推车,如有违反立即停止使用电梯。
五、装修施工单位之施工人员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亦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内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等。绝对禁止赌博、饮酒等。
六、装修期间损坏、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的,应照价赔偿。
防患于未然,望各位装修单位积极配合我物业中心的各项工作,为蜀都中心群体人员打造出一个安全、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注:未尽事宜以最新《蜀都中心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为准。
物业服务中心202_年8月21日
第四篇: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
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增强投资写字楼租赁后的装修管理,保证大楼修建主体构造的稳定与全体作风的完好、一致,保证租赁单方的权益,参照国度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则。
2、本规则为写字楼租赁契约之附加商定文件,签署契约即视为认同本规则一切条款;租户在对租赁的写字楼停止装饰装修必需无条件恪守本规则。
3、本规则由投资广场物业管理处担任解释,其中内容与国度或中央同类规章有异同之处以国度或中央法规为准。
4、租赁单方另有商定各项不在本规则的商定范围之内。
二、普通规则
1、租户对承租区域的装饰装修进程中,制止下列行为。
①
未经大楼物业管理处同意或许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化大楼修建主体和承重构造。
②
扩展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减少承重主柱、支撑墙体,衔接等的尺寸,撤除衔接墙的砖、混凝土墙体。
③
对楼层上、下楼板大面积打孔。
④
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⑤
损坏大楼原有节能设备,降低节能效果,损坏挪动采光通风与固定标识物等。
⑥
改动电力主配线路、给排水主水管及分支管路、消防设备设备、监控设备。
⑦
在公共区域内悬挂较大体积物体。建隔墙等,侵占公用空间,损害公共局部及设备。
⑧
改动租赁区域或楼外立面构造,颜色、开门、开窗等有损大楼修建外观的行为。
2、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未经物业管理处赞同,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对地板的装饰,对吊顶的拆换装饰。
②
搭建修建物、构筑物。
③
拆改供冷、供暖管道和设备。
④
拆改电照用具、电照开关、风机开关、电源插座及有线电话网络插座等。
⑤
室内墙壁装饰、改色。
⑥
在公用通道及走廊、电梯口运用改动颜色,粘贴、设置广告物或其它相似行为。
⑦
楼顶悬挂小型物体需借助管道的支撑点时。
3、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必需向物业管理处报送有关施工方案及图纸,并由物业管理处同意,方可施工。
①
装修超越大楼设计规范或规则,添加楼面载荷的,应经大楼原设计单位或许是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以及改房间卫生间、厨房的应依照防水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并做漏水实验。
③
对本区域内的用电容量添加,应对照原大楼设计容量制定增容方案,对空开、维护安装的调整应有调整方案。
④
对房间的隔离,水、电、暧、消防、监控、通讯设备的装修正动,都须有完好、详细的方案及立体图。
装修施工平安措施,动用明火和停止焊接作业。
第五篇:办公写字楼装修协议合同书范本
办公写字楼装修协议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6.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