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3年泰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年泰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导读】2013年泰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公布了,根据简章内容,计划招考243人,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 9:00-18日16:00,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中公教育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和备考时间。中公助力,助您考试成功!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市继续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和报考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含泰山景区所属学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限泰安生源)。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
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 9:00-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13日 9:00-19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8月19日16 :00前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佣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5日—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
格初审通过后,于2013年8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我省、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9、2010、2011年招募或续聘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2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籍不在泰安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泰安生源地证明材料(升学迁出时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在泰安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类,各类均考两科,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教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
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
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4”开头)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26221、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2、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pdf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八日
文章来源于泰安中公教育
第二篇:2014年山东省泰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年山东省泰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6月12日至1996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 9:00-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6月13日 9:00-17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6月17日16 :00前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2日—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我省、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10、2011、2012年招募或选派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3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还未拿到学历、学位以及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签字盖章)。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在泰安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外语(岗位代码为“4”开头)四类,各类均考两科,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外语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英语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外语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外语类为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5”开头)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2622
附:
1、201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2、201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
第三篇:2013年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年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导读】2013年泰安肥城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公布了,根据简章内容,计划招考120人,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16日12:00,笔试时间:8月22日,中公教育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和备考时间。中公助力,助您考试成功!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肥城市生源并在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或配偶、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应聘紧缺专业的不限肥城市生源。在我市服务、目前在岗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肥城市生源。
(六)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2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可报考定向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
(七)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已辞退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20人,分三类。“一类”为综合类,专业代码为“1”开头;“二类”为卫生类,专业代码为“2”开头;“三类”为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的专业,专业代码为“3”开头。
报考“一类”和“二类”专业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 “三类”专业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待其他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
具体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16日12:00
报名网站:肥城人才政务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8月12日11:00-8月16日16: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用人单位,统一对考生提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缴费
报考“一类”和“二类”专业的应聘人员要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于8月12日11:00-8月17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务必下载打印《2013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三类”专业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2013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岗位的,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报名期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及时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初审手续时,需下载填写《定向岗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并提报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合计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凭《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在有效期内可减免笔试、面试考务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缴费期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四)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为各专业的报名人数。“一类”和“二类”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分别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三类”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专业,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分别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肥城人才政务网公布。因计划调整涉及到的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报考专业。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务必于8月19日18:00—21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提醒外地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尽量提前赶到肥城,以免耽误考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三类”专业应聘人员),需按招聘专业要求,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系配偶在肥城市工作的还须出示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单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聘人员系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还须出示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聘人员系非肥城生源在我市服务的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出具组织、人社部门的在岗服务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因提交信息不实、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考两科。“一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二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
8月22日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20--11:50 综合写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按“一类”、“二类”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专业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达不到1:2比例的专业,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审查。“一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所出现的空缺计划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二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所出现的空缺计划增加到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三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所出现的空缺计划增加到普通
管理A职位、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肥城人才政务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
面试结束后,“一类”、“二类”专业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三类”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招聘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专业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一类”、“二类”专业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三类”专业的考生按第一特困生、第二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采取由考生抽签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肥城人才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核
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参照考选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入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顺序进行),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在肥城人才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3229717、3222995、3220235
网站技术支持:0531-88873752、***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肥城市龙山路063号(河西小区社保处南院平房)附件1:《2013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选计划表》.xls
附件2:《定向岗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审查确认需提报的材料.doc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文章来源于泰安中公教育
第四篇:2014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招聘161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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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招聘161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肥城市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不限户籍);(七)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已辞退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地在泰安)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10、2011、2012年招募或选派的);2013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61人,分综合类(专业代码为“1”开头)、卫生类(专业代码为“2”开头)、博士研究生类(专业代码为“3”开头)。博士研究生类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待其他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
具体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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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20日9:00——8月23日12:00 报名网站:肥城人才政务网(/shiyedanwei/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编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五篇:2015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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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相关信息
2015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将会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将第一时间发布烟台事业编招聘公告。本文整理了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供考生们参考。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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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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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考生于201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他岗位考生于2014年6月23日9:00-6月28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2014年5月21日-5月24日上午11:0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 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须于6月9日-10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于5月30日前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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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可参加面试。其中,上述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或专业岗位需要笔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笔试,并在招聘计划3-5倍范围内提出进入面试的比例,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9:00-11:30。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一科,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外科、内科、口腔、耳鼻喉科、五官科、眼科、妇产科、麻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救医学、神经病学、临床诊断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心、脑、肺科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助产学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药学、药剂、中药学、临床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教师类岗位(除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政方针、教师法等教育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讲解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知名品牌
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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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人员的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
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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